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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02 00:00 查看全文

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15页

三、附件……………………………………………………………第16—19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6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7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8—19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3-415号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微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智微智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智微智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智微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智微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第1页共19页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智微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智微智能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六月一日

第2页共19页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17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86元,共计募集资金104110.50万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5893.05万元(实际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为6034.56万元,其中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141.5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8217.4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8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

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58.3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117.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78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初始存放2026年3月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

金额[注]31日余额中信银行股份有募集资金专

限公司深圳前海811030101340062777398217.451.11深圳市智微户分行营业部智能科技股中信银行股份有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

限公司深圳前海811030101330068370225.00户分行营业部

第3页共19页初始存放2026年3月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

金额[注]31日余额华夏银行股份有募集资金现

限公司深圳分行108580000007989973024.83金管理专户南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结构性存款

限公司深圳分行10858000000798997-11000.00账户南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

2023.6.27

限公司深圳泰然10853000000453624已销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2023.6.20

份有限公司深圳4000032419201065218已销户喜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2023.7.7

份有限公司东莞2010029129200291071已销户谢岗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

2025.5.15

份有限公司深圳210000980818已销户华润城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2025.11.20

443066285013008077678

限公司深圳分行已销户中信银行股份有募集资金专

限公司深圳前海811030101270063347017.12户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募集资金专

限公司深圳分行443066285013005987079118.92户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募集资金专

限公司深圳八卦3370501001008798705.07户岭支行东莞市智微华夏银行股份有募集资金现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08580000007989868147.37金管理专户限公司南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结构性存款

限公司深圳分行10858000000798986-14000.00账户南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2023.7.7

份有限公司东莞2010029129200292097已销户谢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2024.7.17

限公司深圳文锦766675991635已销户渡支行

第4页共19页初始存放2026年3月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

金额[注]31日余额广东华兴银行股

2025.5.15

份有限公司深圳210000467543已销户华润城支行广东华兴银行股

2025.5.15

份有限公司深圳220001093461已销户华润城支行海宁市智微中信银行股份有

2023.6.20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8110301012600630466已销户限公司分行营业部

合计98217.4516339.42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3099.87万元,系减除上网发行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958.36万元(不含税)以及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141.51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投资项目变更

1.变更项目一

2023年4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于2023年5月18日经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经过审慎评估,本公司将“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用于“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同时,本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披露的“深圳市智微智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进行重新论证,将拟继续投入建设的内容,一并纳入新增项目当中。具体情况如下:

“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海宁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瑞产业园”建设海宁生产基地,新建3条交换机生产线,预计总投资为9572.09万元,建设期为36个月,实施主体为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募投项目所生产的交换机产品,原计划供应于本公司下游客户作为配套产品使用。然而近年来,受

第5页共19页宏观经济及市场竞争变化影响,本项目未来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公

司决定放缓对海宁项目的投资进度。未来,本公司仍将持续跟踪下游客户需求变化情况,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优化网络设备的产品结构,以提升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产品的市场竞争水平。综上,本公司经过审慎评估,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与此同时,本公司近年来计划加大在工业主板、核心板、工控整机等工业类产品领域的技术研发投入及市场推广力度,发展自主品牌“智微工业”,打造业务第二增长曲线。本公司短期内亟需将部分资金投入到工业类产品的持续研发、营销推广与技术服务当中,以实现上述目标,抢占进入细分领域的市场先机。

综合上述情况考虑,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本公司当下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根据经营计划的轻重缓急,决定调整募集资金使用方向,将原“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终止,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用于“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减少未来固定资产闲置风险、降低未来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对本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为9572.09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95117.58万元的10.06%。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在深圳、昆山、南京、武汉、北京、杭州、成都、台湾等多个城市或地区新

设或升级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点,增加技术研发及营销推广投入。

项目投资概算:11235.71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9572.09万元,剩余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本项目已于2023年4月13日取得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深圳市社会投资项

目备案证(备案编号:深福田发改备案(2023)0186号)。

2.变更项目二

2025年3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变更于2025年3月24日经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过审慎评估,本公司减少对“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的子项目“智微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并将人民币101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使用用途,用于新项目“新一代 AI 基础设施产业化项目(智微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本次拟将原募投项目“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的子项目“智微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本公司新增募投项目“新一代 AI 基础设施产业化项目(智

第6页共19页微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的主要原因如下:

随着本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现有生产基地的产能已接近饱和,难以满足未来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本公司位于东莞的生产基地(一期)目前承担了主要的生产任务,但随着订单量的不断增加,现有生产设施和设备的产能利用率已达到较高水平,进一步扩产的空间有限。本公司亟需通过新建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扩大生产空间,提升整体产能,以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

同时,下游知名客户对智能硬件产品的生产精度、生产效率、产品一致性和稳定性具有严格要求,需要为其配套专用区域专用产线进行产品生产与供应链管理。本公司需着重完成以 PC、OPS、云终端、服务器、交换机为代表的各类智能硬件产能,以确保其能够符合未来一段时期内 AI 数据规模和高算力场景的应用需求,有利于本公司搭建 AI 算力基础设施产品及全生命周期综合服务体系,加快为千行百业提供高性能的智能算力步伐。

再次,因业务发展需求,为更科学合理的安排和配置本公司资源,充分利用深圳的高端人才储备优势,本公司深圳总部拟扩大办公场地以整合研发资源、提升协同效率,集中核心资源强化深圳总部的技术研发能力,因此计划对深圳总部与东莞智微之间的研发资源与场地投入做出调整。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为10100.00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5117.58万元的10.62%。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新募投项目名称:新一代 AI 基础设施产业化项目(智微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内容:本项目拟在东莞市谢岗镇新建厂房及宿舍,同时引入自动化、智能化程度较高的核心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本公司将扩大智能硬件产品及方案的生产规模,进而强化其在行业终端、ICT 基础设施及工业物联网板块的市场竞争力,为未来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及下游客户的拓展需求提供支持。

投资计划:本项目总投资额为29951.72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0100.00万元,剩余拟投入资金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二)实施主体变更

本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考虑募投项目实施的便利性,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增加智微智能公司作为“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

第7页共19页(三)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项目延期

1.变更项目一

2024年4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将“智微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研发实施费用”7000万元调减至“场地建筑工程费”中。具体原因如下:

本公司积极开拓新的研发方向,紧抓鸿蒙生态、AI 及国产化带来的发展机会,在新产品、新技术以及量产产品的性能提升、优化等诸多方面加大研发投入:行业终端领域,实现传统 PC、一体机、云终端向小型轻量化,搭载 AI 硬件加速单元的智能化方向发展;加大国产化及 AMD 平台终端产品研发,增加产品用户覆盖率;ICT 领域,加大多 GPU 算力服务器的项目投入,满足 AI 背景下密集计算、深度学习、机器学习等算力任务需求;开发边缘智能终端,通过使处理能力更接近边缘,降低部署成本,提高可靠性;工业物联网板块开发全系工业产品家族,工控机、工业平板、工业交换机、工业网关等满足不同行业客户的自动化控制需求,创新工业 PAC 控制设备产品研发,具备多任务控制性能及成本优势。

其次,随着本公司产品力和业内知名度的提升,本公司与众多头部客户建立商业联系,如运营商客户、互联网客户、头部车企等。头部客户对产品品质及可靠性要求愈加严苛,需经过审厂、供应商认证等标准流程,且要求将产品不良率控制在极低的标准。因此本公司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拟升级实验室标准并扩大实验室规模,如 EMC 实验室用来测试产品发射功率、EVM 矢量误差、中心频率误差、码片时钟频率误差等,ORT 实验室测试环境、机械、耐久、表面工艺等,以及安规、噪音、失效分析、信号等各类实验室用于满足不同产品的测试和认证需求,提升研发基础条件,增强研发对生产及产品创新的支持能力,实现高标准、高水平、智能化、数字化发展。

再次,本公司确定了 ODM+OBM 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致力于向客户提供高品质的自主品牌产品,本公司产品品类多为硬件终端产品,产品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新的产品类别持续增加,为提升产品展示效果,拟对原研发中心项目中规划展厅进行升级,进一步扩大展厅面积,打造数字化智慧展厅,助力企业品牌价值全面提升。

2.变更项目二

2025年3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变更于2025年3月24日经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过审慎评估,本公司将“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中“设备购置费

第8页共19页用”3500万元和“营销推广费用”500万元调减至“场地租赁及装修费用”中,延长建设期2年至2028年5月。具体原因如下:

本公司现租用办公场地较为老旧、拥挤,会议、接待等场地已无法满足日常办公需求及未来本公司发展的需要随着本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现有办公环境已严重制约了工作效率和员工体验,同时也影响了本公司对外形象和客户接待能力。为适应本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提升整体办公环境质量,本公司拟扩大办公场地并新租赁办公空间,同时对场地进行重新装修,以打造一个更加优质的办公环境,提升本公司的品牌形象,满足日常运营和业务拓展的需求。

研发设备购置和营销推广的预算调整是基于实际需求的优化配置。本公司部分设备的采购需求和营销推广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解决,而办公场地的改善则具有更高的紧迫性和优先级。

因此,将部分资金调整至场地租赁及装修费用中,能够更好地满足本公司当前的实际需求,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见本报告附件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是计划在深圳、昆山、南京、武汉、北

京、杭州、成都、台湾等多个城市或地区新设或升级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点,增加技术研发及营销推广投入,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通过增加本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本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第9页共19页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9月26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本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9月8日,本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本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本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第10页共19页本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本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

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本公司正常运

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6年3月2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本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000.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产品名产品收购买金额实施主体受托方起息日到期日收益率

称益类型(万元)深圳市智微智华夏银行深保本浮结构性

能科技股份有圳分行南山动收益1000.002026.2.52026.4.240.60%~2.15%存款限公司支行型东莞市智微智华夏银行深保本浮结构性

能科技有限公圳分行南山动收益4000.002026.2.52026.4.240.60%~2.15%存款司支行型

合计5000.00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结余金额16339.42万元,占前次募集资

第11页共19页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智微智能研

限公司年产发、技服及

29572.099572.096755.909572.099572.096755.90-2816.192028年5月

32万台交换营销网络建

机生产基地设项目建设项目深圳市智微

3智能营销网6248.376248.37已终止

络建设项目

新一代AI基谢岗智微智

4础设施产业10100.003176.6510100.003176.65-6923.352027年7月

能科技项目化项目补充流动资补充流动资

520000.0018018.4218018.5620000.0018018.4218018.560.14[注1]不适用

金金

合计103347.5395117.5881821.97103347.5395117.5881821.97-13295.61[注2]

[注1]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系补充流动资金银行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合计差额与实际结余金额的差系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2979.67万元与发行费

用预计支付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的差额64.14万元第14页共19页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41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6页共19页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415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7页共19页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415号报

告后附之用,证明丁晓燕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第18页共19页本复印件仅供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3-415号报

告后附之用,证明杨雪燕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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