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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上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2023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0亿元
2024年上市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司(含 A、B 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1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4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
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天健作为华仪电气已完结(天
2017年度、2019年度健需在5%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投资2024年3月6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华仪电气承
东海证券、者日假,在后续证券虚假担连带责天健
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任,天健已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按期履行判担连带赔偿责任。决)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2(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对其以往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天健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7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
3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年1月3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3月28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的初步意见,就2024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存货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关联方交易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关注点等进行了沟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2025年4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会议,听取年审会计师2024年度审计完成阶段工作汇报。审计委员会就2024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和讨论。经审议,会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
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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