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证券简称:智微智能公告编号:2026-07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由54.84元/份调整为42.16元/份;
*股票期权数量:股票期权总数由890.00万份调整为1157.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由718.00万份调整为933.40万份,预留授予由172.00万份调整为223.60万份。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10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权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6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调整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2026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2522957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568872.68元。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
3股,共计转增75688726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27984482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本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29日。
本次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有关权益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数量的调整方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综上,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总数=8900000×(1+0.3)=11570000份,其中:首次授予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7180000×(1+0.3)=
9334000份;预留授予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1720000×(1+0.3)=2236000份。
(实际调整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下同)。
3、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派息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综上,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54.84 0.03)÷(1+0.3)≈42.16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事项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