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证券简称:智微智能公告编号:2026-08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剩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涉
及3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95.1730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9%,回购价格约为8.03元/股,回购金额为
人民币7643124元。
2、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7984482股减少为327032752股,注册
资本由人民币327984482元减少至人民币327032752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47元/股调整为8.03元/股,回购数量由73.2100万股调整为95.1730万股。因此,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5.1730万股。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一)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
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年1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温安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提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2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2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3年3月1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60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560.9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6元/份;2023年
3月20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47名激
励对象授予登记219.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71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3年3月21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6965000股增加至249157000股。
(七)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相应调整为16.02元/份,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应调整为10.67元/股。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3年12月26日为预留授权日/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授予81.1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2元/份;向符合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授予
58.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67元/股。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八)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九)2024年1月1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81.1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6.02元/份;2024年1月18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58.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6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1月19日,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9157000股增加至249744000股。
(十)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一)2024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十二)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可行权的期限为2024年5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6日止。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十三)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次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十四)2024年5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由16.02元/份调整为15.98元/份,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67元/股调整为10.63元/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五)2024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6月3日。
(十六)2024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十七)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63元/股调整为10.55元/股,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由15.98元/份调整为15.90元/份。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十八)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九)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次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十)2025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二十一)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
单、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十二)2025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二十三)2025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限为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6年5月6日止;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限为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止。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二十四)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次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十五)2025年5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由15.90元/份调整为15.82元/份,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0.55元/股调整为10.47元/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十六)2025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6月4日。
(二十七)2025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二十八)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事项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十九)2026年5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三十)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三十一)2026年7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47元/股调整为8.03元/股,回购数量由73.2100万股调整为95.1730万股。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触发值,因此回购注销3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5.1730万股。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该剩余限制性股票共计95.173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回购注销92.768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327984482股的0.28%;
预留授予回购注销2.40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327984482股的
0.01%。
(二)回购股票种类
股权激励限售股(A股)。
(三)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约为8.03元/股(调整后),本次回购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7643124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减资公告披露情况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未在此期间对公司主张权利。
(五)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报告号为“天健验[2026]3-38号”的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6年7月7日止,贵公司以货币资金支付了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7643124元,已减少实收股本合计人民币951730元,减少资本公积合计人民币6691394元。
(六)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已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7984482股减少为327032752股,注册资本将发生相应变化,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7984482股变更为327032752股,公司股权
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6608481150.64%-95173016513308150.4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6189967149.36%016189967149.51%
三、总股本327984482100.00%-951730327032752100.00%
注: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出具的结果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