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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04-26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1339证券简称:智微智能公告编号:2025-032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重述要或内重大容遗提漏示。: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

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

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922554.0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81606627.5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

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81606627.55元为基数,提取10%即8160662.75元

作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再减去当年分配现金股利30056901.28元(含税),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89299869.5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32688933.04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25年4月24日总股本2504296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0034373.60元,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招股说明书中公司关于分红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实施的现金分红金额为20067131.28元,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40101504.88元,

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事宜,因此,2024年度公

司现金分红、股份回购金额合计为40101504.88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10%。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表: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0101504.889989760.00996628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11906167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4922554.0932811435.59

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40223535.69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32688933.04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60057544.88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92265221.0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60057544.88

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否情形

注:上表中的“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含已实施的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和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年度现金分红金额。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但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均进行现金分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承诺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登记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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