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证券简称:智微智能公告编号:2026-089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75688726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98109825股(含本数)”。
2、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依据
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关于发行数量的方案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75688726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
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1、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6年4月22日总股本2522906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
3股。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及转增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及转增总额进行调整。
自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因部分股票期权行权登记共
5146股,公司总股本由252290610股变更为252295756股。根据上述每股分配及转增
比例不变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的原则,公司以总股本252295756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共计转增7568872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27984482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2、2026年5月18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年7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回购数量由73.2100万股调整为95.1730万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7月31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327984482股变更为327032752股。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和剩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52295756股变更至327032752股,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75688726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98109825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公
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范围、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