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证券简称:智微智能公告编号:2025-073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决定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8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
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5年8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
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兴科路66号乐普大厦东塔23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1.00√案》《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0√额度的公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
3.00√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4.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子议案数:(8)
4.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4.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
4.07√案》
4.0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2.00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2)提案3.00、4.01、4.0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提案4.00需逐项表决。(4)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者邮寄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5年8月15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security@jwele.com.cn 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会期半天。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兴科路66号乐普大厦东塔23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新媛
联系电话:0755-23981862
传真:0755-82734561
电子信箱:security@jwele.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兴科路66号乐普大厦东塔23楼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39
2、投票简称:智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
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
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表决意见提案该列打勾的栏提案名称编码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
1.00√所的议案》《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
2.00√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
3.00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
4.00√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
4.01√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4.02√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4.03√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4.04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
4.05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
4.06议案》《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4.07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4.08议案》
注:
1、授权委托书需填写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
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时止;
2、本次股东会议案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
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
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委托人需签名,如委托人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有股份的类别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有效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