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金国达,作为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金国达先生,196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温州建诚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助理、项目负责人、温州鹿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负责人等;现任温州东瓯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董
事会和股东会,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本报告期现场出席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缺席董事两次未亲出席股东董事姓名应参加董董事会次式参加董董事会次会次数自参加董会次数事会次数数事会次数数事会会议金国达81700否3
本人对2025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况。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重大事项均已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2025年度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全年共组织并主持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出席1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审核,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与监督作用。此外,出席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审议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持续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定期听取审计部关于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及专项检查结果的汇报,及时掌握审计部工作情况。在年报审计关键阶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计划、重点审计领域、关键审计事项及内部控制
审计等情况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进展,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2认真听取其意见与建议,关注其合法权益。对于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要求公
司提前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同时,持续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风险防范提供更具专业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15个工作日,通过按时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实地考察、与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执行等情况,关注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推进进程,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作用。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本人履职,确保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充分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3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6月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通过多种方式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各项议案认真审查、充分沟通,审慎行使表决权,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专业、客观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助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2026年,本人将持续深化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恪守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以忠实、勤勉的态度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4(本页无正文,为《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金国达
2026年4月18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