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绍兴
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兴欣新
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3]2120号《关于同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41.00元/股,共募集资金902000000.00元。国盛证券扣除承销费(不含税)
6214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39860000.00元,已由国盛证券
2023年12月18日汇入公司开立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33050165646100000676账户。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02000000.00元扣除承销
保荐费人民币 62140000.00元(不含税)以及公司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所支付的审计及验资费用人民币17641509.43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
5660377.36元(不含税)、信息披露费用人民币5349056.60元(不含税)、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人民币621098.5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9587958.0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35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明细累计金额(元)
2025年1月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90347369.08减: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减: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减:支付发行费用
加: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434337.25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452000000.00
加:理财到期收回1077000000.00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5455463.97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理5419222.83财收益
减: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745465.1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营,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等情况进行了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会同保荐机构国盛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绍兴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支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五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1月2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兴欣”)、国盛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为银行下属支行即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故由其上一级分行与公司、安徽兴欣及保荐机构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初始存放金额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截止日余额(元)
(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33050165646100000675268500000.0010337445.59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33050165646100000676222272041.95本报告期内注销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294056200013000097986100000000.003878518.69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8604111000006563852000000.00已注销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140078801000001506159587958.05298891.37杭州文晖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57190650951000037500000.00本报告期内注销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5569005540100080已注销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811080101300305317501230609.54支行
合计839860000.0015745465.19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账户3305016564610000067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账户86041110000065638)、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账户571906509510000和账户556900554010008)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公司已完成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
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列示如下:
存放机构产品名称存款方式截止日余额账户性质利多多公司稳利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25JG3526期(3大额存单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个月早鸟款)人结构性存款70000000.00账户支行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中国建设银行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江分行单位人民160000000.00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限公司上虞支行币定制型结构性账户存款交通银行蕴通财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富定期型结构性100000000.00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司绍兴上虞支行存款164天(挂账户钩黄金看涨)共赢智信汇率挂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大额存单
钩人民币结构性结构性存款110000000.00司绍兴上虞支行账户
存款 A23393期
合计440000000.00
注:公司购买的浦发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存放于银行
系统自动生成的大额存单账户,该账户依托于活期账户(募集资金专户)而存在,仅可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且无对外结算功能,理财产品到期后连同收益原路返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8559.14万元,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490.92万元(不含税),合计拟置换金额为19050.06万元,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089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 2024年 3月 22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上述置换事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2025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5419222.8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到期余额44000.00万元,期末理财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之“(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研发大楼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合计共1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一一“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
根据上述议案,2025年2月20日,公司将“研发大楼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6307911.01 元(含利息收入),转入“4000t/a 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的专户,并注销“研发大楼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针对超募的25958.80万元,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与2025年1月
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研发大楼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合计
1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
根据上述议案,2025年2月26日,公司从超募资金专户中划转
93692088.99元至“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专户用于该项目的专项资金使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或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后续将按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不适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不适用。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
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在2025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审阅主要核查资料、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资料包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复核会计师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
经核查,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人对兴欣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无异议。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0958.8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10545.55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7283.14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调整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是否已变更本年度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本年度是否达承诺投资项目和募集资金承后投预定可使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投入计投入金额(%)实现的到预计超募资金投向诺投资总额资总(2)(3)(2)/(1)用状态日生重大变分变更)(1)金额=效益效益额期化
一、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14000吨
环保类溶剂产品
5250否26850.00
26850.00262.2310424.8938.832026/11/30不适用不适用否及吨聚氨酯发泡剂项目
2.8800t/a 哌嗪系
列产品、
74600t/a 重金属 9200.00 9200.1000t/ 否 00 9222.21 100.24 2025/5/31
不适不适用否
螯合剂、用
a 双吗啉基乙基
醚项目【注1】
3.研发大楼建设否3750.002119.2150.50101.482024/12/31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21
【注2】
4.15200.001520010257.补充流动资金否.001415459.36101.7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5. 4000t/a三乙烯
011000二胺扩建项目否.0026.1826.180.242027/6/30不适用不适用否
【注3】
承诺投资项目小55000.006436910545..215537283.1457.92计
二、超募资金
1.16589剩余超募资金25958.80.5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16589
超募资金小计25958.80.59
80958.808095810545.合计.805537283.1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无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无说明
针对超募的25958.80万元,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与2025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超募资金的金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研发大楼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合额、用途及使用
计 1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
进展情况
根据上述议案,2025年 2月 26日,公司从超募资金专户中划转 93692088.99元至“4000t/a 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专户用于该项目的专项资金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无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无情况
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8559.14万元,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490.92万元(不含税),合计拟置募集资金投资项 换金额为 19050.06万元,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089号募目先期投入及置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换情况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上述置换事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置换已实施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无金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情详见本报告三、(五)之说明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与2025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研发大楼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合计共1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一一“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根据上述议案,2025年 2月 20日,公司从“研发大楼建设项目”资金专户中划转 16307911.01元节余募集资金至“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专户用于该项目实施出现募项目的专项资金使用,并注销“研发大楼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集资金结余的金“研发大楼建设项目”出现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额及原因1、在日益成熟的国产设备生产技术的加持下,公司未进行大量的设备进口采购投入,而选用国内优秀的设备生产商,使原先计划的设备采购投入成本得到显著控制。
2、项目原计划建造一个中试车间,后期实际投建时,公司所在地园区已出资集中建设了一个中试基地供园区内企业使用,故公
司未进行中试车间的建设,大大节约了募集资金的使用。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建设技术日益先进,建造成本较计划有所下降,且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障
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本着合理节约、降本增效的原则,控制项目建设支出。
尚未使用的募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购买理财产品。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的资金用途及去向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无题或其他情况
注 1:“8800t/a哌嗪系列产品、74600t/a重金属螯合剂、1000t/a双吗啉基乙基醚项目”中 8800t/a 哌嗪系列产品项目已于 2024年 12月达到可使用状
态并转固;1000t/a双吗啉基乙基醚项目已于 2025年 5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转固;74600t/a重金属螯合剂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注2:“研发大楼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关于该项目结余资金,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与2025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研发大楼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合计1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
注 3:“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 2024年 12月 30日与 2025年 1月 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用于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研发大楼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合计11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4000t/a 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公司本期将“研发大楼建设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6307911.01元(含利息收入)及超募资金专户余额 93692088.99元,合计 11000.00万元,全部转入“4000t/a三乙烯二胺扩建项目”专户。(本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逸驰储伟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