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59证券简称:平安电工公告编号:2026-033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21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8月2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公司会议室
5、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协保先生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105人,代表股份181009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5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808601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9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4人,代表股份149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95人,代表股份3387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238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3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4人,代表股份149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9%。
(3)其他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孙静曲律师、魏清馨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提案提案表决决股数股数股数比
编码名称分类股数(股)比例比例比例结
(股)(股)(股)例果关于总表
变更决情18100509499.9976%24000.0013%19000.0010%00%注册况资本及修改其《公中,审议
1.00司章
中小通过程》
股东338360199.8731%24000.0708%19000.0561%00%并办的表理工决情商变况更登记的议案总表关于
决情18100449499.9973%40000.0022%9000.0005%00%
2026
况年半其年度中,审议
2.00利润
中小通过分配
股东338300199.8554%40000.1181%9000.0266%00%预案的表的议决情案
况提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孙静曲律师、魏清馨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