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6证券简称:播恩集团公告编号:2026-035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在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具体成员如下:
董事长:邹新华先生
非独立董事:邹新华先生、肖九明先生、曹剑波先生、何显坤先生
独立董事:秦玉昌先生、瞿明仁先生、吴炎太先生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秦玉昌先生、瞿明仁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吴炎太先生为
1会计专业人士。截至目前,吴炎太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
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邹新华先生(主任委员)、肖九明先生、秦玉昌先生。
2、审计委员会:吴炎太先生(主任委员)、何显坤先生、瞿明仁先生。
3、提名委员会:秦玉昌先生(主任委员)、邹新华先生、瞿明仁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瞿明仁先生(主任委员)、曹剑波先生、吴炎太先生。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吴炎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1、总经理:邹新华先生
2、副总经理:曹剑波先生
3、财务总监:汪世业先生
4、董事会秘书:曹思颖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李林先生、李亚云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
2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中,邹新华先生和曹剑波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汪世业先生、曹思颖女士、李林先生以及李亚云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0-22883999
传真:020-22883999
电子邮箱:ir@bo-en.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陈路136号
五、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曹丽梅女士在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丽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曹丽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曾华春先生在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华春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25万股,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曾华春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曾华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其他说明
3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新华同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是基于公司当前发展
阶段及战略统筹需要的安排,有利于提升沟通效率、保持管理团队稳定及经营理念的统一,确保经营决策有效落地。该任职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保障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独立,决策程序公允、透明,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4附件:
个人履历
汪世业先生: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高级会计师、税务师。曾任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鑫宝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万佳安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深圳市德航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8月入职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汪世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汪世业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曹思颖女士: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中级会计师,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0年8月至2013年7月任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13年8月至2023年11月任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5月至2023年11月,兼任广东上市公司协会证券事务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3年1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5截至目前,曹思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
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履职能力。经查询核实,曹思颖女士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林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学学士学位。已获得上交所主板及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2013年至2019年历任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算会计、董事会秘书助理、信用
管理岗位,2019年10月至2024年2月任职于百奥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4年2月加入公司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李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6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李林先生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亚云女士: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已获得深交所主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2019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专员,证券部 IPO 专员、证券部主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李亚云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核实,李亚云女士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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