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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0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1367证券简称:海森药业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6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暂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23512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672739.

20元(含税)。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2351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4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3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13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875浙江海森控股有限公司

203*****892王式跃

308*****918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403*****462郭海燕

501*****068王雨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4月28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1、公司股东浙江海森控股有限公司、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式跃、艾林、郭海燕、王雨潇、王冬艳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本企业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现已持有的海森药业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4.48元/股,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29.72元/股;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9.96元/股;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9.84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如发生对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情况,则回购注销价格应履行相应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及部门: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严甽188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滕芳

咨询电话:0579-86768756

传真电话:0579-8676818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业务办理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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