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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森药业: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1-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1367证券简称:海森药业公告编号:2025-059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式跃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

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

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严甽18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1326768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464%。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10931

51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1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3361

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34%。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07030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17%。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734

1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8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

3361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34%。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同意1132172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5%;反对4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019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18%;反对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26%;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7%。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1132226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反对3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025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44%;反对3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78%;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君福、王子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相符、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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