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9证券简称:双欣材料公告编号:2026-034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志勇按照规定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方法
(一)董事薪酬(津贴)
1、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不含在股东单位任职领薪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
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与公司利润完成率、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挂钩。
在公司任职领薪的非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80%根据公司年初与前述董事签订的《安全生产经营目标责任状》在年末进行考核,根据考
1核结果在次年年初兑现该部分绩效薪酬;其余20%的绩效薪酬由公司依据经审计
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
(2)在股东单位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在单位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外支付报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为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税前),每季度发放1.5万元人民币(税前)。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与公司利润完成率、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挂钩。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80%根据公司年初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安全生产经营目标责任状》在年末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次年年初兑现该部分绩效薪酬;其余20%的绩效薪酬由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绩效评价,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效,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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