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6 证券简称:百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0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 2026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 2026 年 11 月 30 日前派发 2026 年前三季度现金红利。有关本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6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7644100.78 元,未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573741518.0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08751167.91 元。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将在年度进行统一计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确定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08751167.91 元。
在综合考虑 2026 年前三季度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总股本 488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送现金,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支付现金为 4886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利润分配总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三、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安排,有利于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