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6证券简称:百通能源公告编号:2026-009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刘木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披
露《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5),持有公司股份12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745%)的高级管理人员刘木良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1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31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86%)。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木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刘木良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减持均价减持股数减持比例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元/股)(股)(%)
2026年1月23日21.311500000.0325
集中竞价交易2026年1月26日22.171300000.0282刘木良
2026年1月29日24.52100000.0022
合计--2900000.0629
注: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1(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2650000.27459750000.2115
刘木良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162500.0687262500.0057
有限售条件股份9487500.20589487500.2058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二)刘木良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
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减持股份总数未超出计划减持数量。
(四)刘木良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
持数量等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刘木良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2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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