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6证券简称:百通能源公告编号:2025-070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杨晨辉上年末合伙人数量150人注册会计师887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4人
收入总额210734.12万元2024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审计客户家数112
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2024年上市公司(含 A、B股)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
零售业、建筑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
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
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上开始为本公近三年签署或项目组注册会计师开始在大华姓名市公司审计司提供审计复核上市公司成员执业时间执业时间时间服务时间审计报告情况项目合于建永2004年6月2006年11月2012年12月2024年2家伙人签字注于建永2004年6月2006年11月2012年12月2024年2家册会计师张崇2023年11月2013年10月2024年12月2024年2家项目质量控制高世茂2001年12月2003年1月2012年2月2025年5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
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
情况等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资质及审计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
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百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