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8 证券简称:德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4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担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本次被担保对象德冠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冠香港”)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以上担保风险。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5月 6日、2026年 9月 7日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新增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冠包装”)、德冠香港向
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或其他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8050万元,其中:公司及德冠包装为德冠香港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为 9000万元。相关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15日、2026年 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关于新增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年 9月 1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德冠包装在佛山市共同向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出具了《保证函》,公司及德冠包装共同为前述银行在一定期间内向德冠香港提供的银行授信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6000 万港元(按
2026年 9月 16日的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 5172.6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为同一担保对象的同一笔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本次使用
被担保 本次担 本次担 本次担
担保 担保额度
担 方最近 保前对 保后对 本次使 保后被
被担 方持 占上市公
保 一期资 被担保 被担保 用担保 担保方
保方 股比 司最近一
方 产负债 方的担 方的担 额度 剩余担
例 期净资产
率 保余额 保余额 保额度比例公
100%
司
德 德冠 5172.6 3827.4
71.69% 0 5172.60 2.76%
冠 香港 0 0
—包装
注:本次担保金额为 6000万港元,按 2026年 9月 16日的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 5172.6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为同一担保对象的同一笔债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德冠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 1月 20 日
注册资本 100.00 万港元
注册地址 香港九龙佐敦庇利金街 8号百利金商业中心 13 楼 1301室
主营业务 进出口贸易
股权结构及关系 公司持股 100%,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无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2025年 12月 31 日 2026年 6月 30日
项目(经审计) (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2389.76 2991.14
负债总额 1531.66 2144.45
净资产 858.11 846.68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 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073.19 3969.52
利润总额 91.46 22.14
净利润 86.13 22.02
四、《保证函》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德冠包装材料有限公
司
2、债务人:德冠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3、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担保范围:债权人自 2026年 9月 1日至 2027年 9月 1日期间向债
务人提供的银行授信项下的所有债务,无论是实有的、或有的、到期的、未到期的,包括但不限于主债务的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港元 6000 万(包括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违约利息(包括罚息)、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付出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管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变卖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6、担保最高金额:港元 6000万。
7、保证期间:(1)对于贷款,保证期间分笔计算,保证期间自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止。(2)对于保函,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对外支付保函金额之日起两年止。
(3)对于信用证,保证期间自债权人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之日起两年止。 (4)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期间按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分别计算,自每张银行承兑汇票载明到期日后两年止。(5)对于主合同项下其它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止。
8、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同比例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德冠香港拥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72022.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1.94%;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
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德冠包装向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证函》。
特此公告。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