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9证券简称:腾达科技公告编号:2025-027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2025年5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经济开发区鲁班大道北路1999号腾达科技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佩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2人,代表股份125924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62.96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730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5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股份38623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1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9623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人,代表股份9623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11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03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2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0%;
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31%。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03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2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0%;
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31%。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03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8%;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2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0%;
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831%。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897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6%;反对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96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05%;
反对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0%;弃权
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76%。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896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2%;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95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53%;
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弃权
1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9%。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陈佩君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票
71000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进
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903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就本议案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6%;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就本议案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就本议案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02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就本议案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7%;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就本议案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就本议案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4%。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就本议案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吕高华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票1000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890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就本议案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0%;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就本议案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就本议案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905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就本议案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2%;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就本议案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就本议案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9%。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就本议案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03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2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7%;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弃权
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4%。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04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6%;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3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4%;
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2%;弃权
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4%。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0.0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03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2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7%;
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弃权
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4%。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0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03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2%;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2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7%;
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弃权
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4%。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02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0%;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1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6%;
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弃权
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5%。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892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7%;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91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95%;
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弃权
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6%。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0.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892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7%;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91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95%;
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弃权
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6%。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0.06《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892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7%;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91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95%;
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弃权
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6%。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0.0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897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96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4%;
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弃权
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0.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897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96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4%;
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弃权
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0.0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5897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96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74%;
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弃权
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10.10《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892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7%;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弃权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91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95%;
反对1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弃权
1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6%。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乔营强、敖菁萍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