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0证券简称:华纬科技公告编号:2026-030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
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金雷先生。
6、公司董事、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9人,代表股份1905409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4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5707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7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7人,代表股份144833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7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5人,代表股份12780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4人,代表股份127792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81%。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49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520%;反对5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弃权335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88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45%;反对5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9%;弃权335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5%。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39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8%;反对6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
弃权335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78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63%;反对67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2%;弃权335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5%。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46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2%;反对73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
弃权209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85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81%;反对73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0%;弃权209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9%。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4568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162%;反对79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7%;
弃权1868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514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76%;反对79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04%;弃权1868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0%。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金雷作为公司董事,共计持表决权股份45706648股,已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53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2%;反对66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弃权209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692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66%;反对66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5%;弃权209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9%。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285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7%;反对69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
弃权1868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524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74%;反对690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6%;弃权1868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0%。
7、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291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0%;反对69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5%;
弃权18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530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467%;反对695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45%;弃权18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8%。
本议案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292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7%;反对68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弃权18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531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569%;反对68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3%;弃权18005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8%。
本议案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程华德、尤遥瑶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