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2证券简称:新亚电缆公告编号:2025-023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部分调整。该议案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22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2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8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8087213.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0712786.31元。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5]518Z0032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1单位:万元
序调整前拟投入募调整后拟投入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号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金额电线电缆智能制造
127364.7227364.7227364.72
项目研发试验中心建设
23457.673457.673457.67
项目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3086.103086.103086.1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6162.79
合计43908.4943908.4940071.28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补足。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具体情况基于对市场潜力的重新评估和区域经济发展态势的考量,公司拟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部分调整。原计划在广州、深圳、东莞、珠海、惠州、佛山、江门、湛江、阳江和清远建设营销网点,现调整为在原计划营销网点建设基础上增加中山和肇庆营销网点建设,减少珠海、湛江和阳江营销网点建设。具体调整如下表所示: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变更前变更后
广州、深圳、东莞、珠海、惠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广州、深圳、东莞、惠州、佛
州、佛山、江门、湛江、阳江、
山、江门、清远、中山、肇庆清远
(二)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因实施地点调整,为合理配置资金,确保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高效推进,公司拟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增加软硬件设备购置、品牌建设及推广等项目投资金额;减少装修工程、房屋租赁费、人员投入等项目投资金额。具体调整
2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调整前投资调整后投资投资项目序号投资明细调整金额金额金额
1建设投资1204.301174.90-29.40
1.1软硬件设备购置656.30724.9068.60
1.2装修工程548.00450.00-98.00
营销网络建
2项目实施费用1881.801911.2029.40
设项目
2.1房屋租赁费324.80311.20-13.60
2.2人员投入497.00340.00-157.00
2.3品牌建设及推广1060.001260.00200.00
合计3086.103086.10-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一)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基于拓展销售渠道优化营销网络布局的需求,现拟对“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部分调整。公司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认为:在当下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消费市场多元化趋势不断加强的大背景下,公司基于对市场潜力、产业辐射范围以及成本效益的综合考量,对营销网络布局进行优化。此调整旨在更高效地整合区域资源,把握市场发展机遇,提升营销网络的覆盖广度与深度,从而增强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与影响力,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与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市场发展及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金额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一方面,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扩大品牌影响力,调增软硬件设备购置、品牌建设及推广等项目投资金额。另一方面,为适配“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调整、优化资源配置,调减装修工程、房屋租赁费、人员投入等项目投资金额,避免过度建设、降低租赁成本、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现精细化成本控制。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建设效率及实施效果,
3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和募投项
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向、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金额和实施主体,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运营发展需要,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审慎研究论证,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是根据公
4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未改变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涉及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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