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7证券简称:雪祺电气公告编号:2025-029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2日分
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数据,公司
202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078465.08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为101491857.9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
10149185.80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弥补亏损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4653853.20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77520955.98元。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3.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因此,公司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277520955.98元为依据,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8303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1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21964608元
人民币(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若在实施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
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1、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1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方案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17778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1422304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已于2025年1月24日完成了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
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情况
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6187648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45%。公司2024年度未进行股份回购。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6187648.0047866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2078465.08141243814.99100415208.8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84653853.2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77520955.98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84053648.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14579162.9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84053648.00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表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024年前三季度和本次拟派发现金分红金额之和。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
20375808.28元、人民币136368544.23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约为1.20%、
6.83%。
五、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年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4、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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