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6-051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0月 14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年 10月 14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0月 14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 369号合肥雪祺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召集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顾维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6人,代表股份 77901409股,占合肥雪祺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5706%。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5261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5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人,代表股份 25290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2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4人,代表股份 6790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4人,
代表股份 6790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08%。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提案 表决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股数 股数 股数 股数
编码 比例 比例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股)《关于公司总表决情 77875 99.966 0.0327 0.000 11276
<2026年股 25450 530
况 429 7% % 7% 867票期权激励
1.00 通过
计划(草 其中,中案)>及其摘 67645 99.617 0.3748 0.007小股东的 25450 530 1020029 4% % 8%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于公司 总表决情 77875 99.966 0.0327 0.000 11276
25450 530
<2026年股 况 429 7% % 7% 867票期权激励
2.00 通过
计划实施考 其中,中> 67645 99.617 0.3748 0.007核管理办法 小股东的 25450 530 1020029 4% % 8%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于提请总表决情 77875 99.966 0.0327 0.000 11276
股东会授权 25450 530
况 429 7% % 7% 867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6年
3.00 通过
股票期权激 其中,中
67645 99.617 0.3748 0.007
励计划有关 小股东的 25450 530 1020029 4% % 8%
事项的议 表决情况案》
1、上述提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相关关联股东对上述所有提案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齐曼、苏阳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