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7证券简称:雪祺电气公告编号:2026-010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分
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数据,公
司202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442944.8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1706803.8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9170680.38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弥补亏损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6738469.63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3869431.41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3.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因此,公司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323869431.41元为依据,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18303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36606080.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1结转入下一年度。
4、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6606080.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7.57%。公司2025年度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公司最终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若在实施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
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36606080.003618764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7442944.81102078465.0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36738469.6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23869431.41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72793728.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99760704.9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72793728.00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1: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数据为2024年度、2025年度的数据。
注2: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024年前三季度和2024年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之和。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
2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法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约为
136368544.23元、147189875.67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约为6.83%、5.82%。
四、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年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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