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8证券简称:信通电子公告编号:2026-010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03.42万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566.53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56.65万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0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5927.85万元,扣除2025年中期现金红利936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9114.62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7932.03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5600.00万股。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孰低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7932.03万元。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5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8000000.00元(含税)。
2025年半年度中期已进行现金分红93600000.00元,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71600000.00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125.22%。
12、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56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送红股,每10股送红股4.8股(含税),合计送红股74880000股(含税),送股后公司总股本为230880000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71600000.00不适用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0不适用不适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37034180.43不适用不适用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691146182.02
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579320253.65
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否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171600000.00
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134617982.49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171600000.0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是□否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5年7月1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中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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