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12月22日对信通电子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的基本情况
1、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保荐代表人:徐国振、张鹏
3、培训时间:2025年12月22日
4、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等
5、培训内容: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培训,加深了公司相关人员对相关
法律法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要求的理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培训对象积极参与,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了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等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相关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及法律责任等有了更全面的
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治理的规范运行,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国振张鹏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