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9证券简称:广合科技公告编号:2026-050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6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地点:广州保税区保盈南路22号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红星先生
5、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1/9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计持
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8048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182%,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 A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17 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77704443股,占公司 A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019%。
其中,A股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13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647023股,占公司 A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38%。
(2)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 A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249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6418352 股,占公司 A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75%。
其中,A股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249名,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6418352股,占公司 A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5%。
(3)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 H股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持有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 13925760股,占公司 H股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734%。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623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42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
2 / 9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5260 股,占出席会议 H 股股东所
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80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2050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060875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反对 1800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27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H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620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7%;反对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42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5%。
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4960 股,占出席会议 H 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80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2050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058275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1%;反对 2800 股,占出席会议 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43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621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425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7%。
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4960 股,占出席会议 H 股股东所
3 / 9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80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2050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058675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1%;反对 1800 股,占出席会议 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49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4、《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623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4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
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4960 股,占出席会议 H 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80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2050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061075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反对 1800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5、《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565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398%;反对3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4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8%。
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4960 股,占出席会议 H 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80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
4 / 9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2050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060243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8%;反对 3032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弃权21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6、《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623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4%;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42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
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4960 股,占出席会议 H 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80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2050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060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
7、《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622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2%;反对32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4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8%。
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4960 股,占出席会议 H 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80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2050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
5/9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0600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3%;反对3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7%;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5856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0%;反对39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4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
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4960 股,占出席会议 H 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80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2050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023281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9%;反对 39594股,占出席会议 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1%;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9、《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621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0%;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42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3%。
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4960 股,占出席会议 H 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80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2050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
6/9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059275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5%;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 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1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7623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42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
其中,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4960 股,占出席会议 H 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80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420500股,占出席会议 H股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96%。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2061075 股,占出席会议 A 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8%;反对 1800 股,占出席会议 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弃权2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中小投资者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1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选举肖红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得票数326062476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9.3946%,当选。其中:
H 股投票表决情况为:H 股得票数 12869460 票,得票数占 H 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2.4148%。
A 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41135596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A
7/9股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7.7897%。
11.02、选举曾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得票数325432400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9.2025%,当选。其中:
H 股投票表决情况为:H 股得票数 12523910 票,得票数占 H 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89.9334%。
A 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40851070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A股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7.1133%。
11.03、选举刘锦婵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得票数322868238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8.4209%,当选。其中:
H股投票表决情况为:H股得票数 9632460票,得票数占 H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69.1701%。
A 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41178358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A股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7.8913%。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选举陈丽梅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得票数327195929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9.7401%,当选。其中:
H 股投票表决情况为:H 股得票数 13500460 票,得票数占 H 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6.9459%。
A 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41638049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A股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8.9841%。
12.02、选举施凌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9本议案表决结果:得票数327244514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比例为99.7549%,当选。其中:
H 股投票表决情况为:H 股得票数 13504960 票,得票数占 H 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6.9783%。
A 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41682134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A股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9.0889%。
12.03、选举张瑾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得票数327251308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9.7570%,当选。其中:
H 股投票表决情况为:H 股得票数 13504960 票,得票数占 H 股股东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6.9783%。
A 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得票数 41688928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A股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比例为99.1051%。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彭云霞律师、祖岳灏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