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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1389证券简称:广合科技公告编号:2025-029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地点:广州保税区保盈南路22号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红星先生

5、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10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2274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

64.024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2名,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0.05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2057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63.973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1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0.050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

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0.0509%。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2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2%;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2124%;反对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106%;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2/10的0.2770%。

2、《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272247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808%;反对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9409%;弃权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4783%。

2.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272247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808%;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8172%;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6020%。

2.03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272247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808%;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8172%;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

3/10数的6.6020%。

2.04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72247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808%;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8172%;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6020%。

2.05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27224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1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346%;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8172%;弃权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6482%。

2.06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272246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9%;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2576%;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8172%;弃权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9252%。

4/102.07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272247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808%;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8172%;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6020%。

2.08发售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272247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808%;反对1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8172%;弃权1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6020%。

2.09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272247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1%;反对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弃权1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808%;反对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0175%;弃权1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4017%。

5 / 103、《关于公司发行 H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3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350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4635%;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856%。

4、《关于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3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350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4635%;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856%。

5、《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49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9%;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8.5503%;反对1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2641%;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856%。

6/10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3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3509%;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1865%;弃权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4626%。

7、《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1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8%;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9.7507%;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4635%;弃权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7858%。

8、《关于修订公司于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3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9、《关于公司聘请 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3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

7/10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51%;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350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4635%;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856%。

10、《关于增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3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3509%;反对1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1865%;弃权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4626%。

11、《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2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1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1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发行 H 股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3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3%;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8/10总数的0.0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3509%;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4635%;弃权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856%。

13、《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253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弃权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9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0.5355%;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0018%;弃权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4626%。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杨蓉律师、李慧敏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9/10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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