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91证券简称:国货航公告编号:2026-023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
议情况:德勤华永已连续9年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德勤华永、毕马威华振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1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
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2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
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
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
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3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
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
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姗女士,
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姗女士2008年开始在
毕马威华振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姗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毕马威华振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雪女士,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雪女士202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
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雪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4份。
毕马威华振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慧心女士,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余慧心女士2015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余慧心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
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026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263.94万元,其中财
务报告审计、审阅费用人民币232.1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1.80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275.00万元
5基本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德勤华永,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5年度,德勤华永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德勤华永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德勤华永、毕马
威华振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基本情况、
6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
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变更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
会议决议;
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7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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