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誉
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誉帆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誉帆科技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24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73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581.1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43.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37.68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
12 月 26 日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14Z0005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
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基本情况及原因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
1金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项目总投调整前募集资调整后募集资项目名称号资金拟投入金额金拟投入金额城市管网运维服务能力提升及拓展
131445.2831445.2829518.27
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943.5910943.5910754.77
3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12000.0011264.62
合计54388.8754388.8751537.68
注:上述各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
计划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2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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