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1栋HKC Corporation Limited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惠科股份是一家专注于半导体显示领域的中国领先、世界知名的科技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显示面板等核心显示器件以及智能显示终端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多种尺寸和类型的TV 面板、IT 面板、TV 终端、IT 终端以及各类智慧物联终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商用显示、汽车电子、工业控制、智慧物联等显示场景。公司深耕显示领域二十余年,已成为享誉全球的显示方案综合服务提供商,是全球领先的三家大尺寸液晶面板厂商之一、国内显示产业链垂直整合度最高的企业之一。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度,公司电视面板出货面积、显示器面板出货面积、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面积分别位列全球第三名、第四名、第三名;2024 年度,公司85 英寸LCD 电视面板出货面积排名全球第一,在85 英寸及以上超大尺寸显示面板领域具备显著的领先优势。公司深入践行制造强国战略,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全面打造全球显示行业的中国名片,致力于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丰富人类的视觉享受”,为巩固中国显示产业的全球领先地位和提升中国显示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做出了重大贡献。
通过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在半导体显示领域的竞争优势,提升全球品牌影响力;加大OLED、Oxide、Mini LED 等新型显示技术研发投入和产线布局,提升现有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提高创新能力;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建立未来持续融资平台;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能力,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成果,为全球显示产业的创新发展贡献更大价值。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下同)和管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架构,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规范、标准且健全的治理体系。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要求的、能够保证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的公司治
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要求。
公司高度重视全体投资者的价值回报,上市后拟实施的《公司章程(草案)》及《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现金分红安排及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通过实施长期、稳定的分红政策,让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长沙新型OLED 研发升级项目 303,113.26 250,000.00
2 长沙Oxide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00,007.36 300,000.00
3 绵阳Mini-LED 智能制造项目 254,455.17 20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957,575.79 85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助于公司巩固并提升在半导体显示行业的市场地位。同时,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和产线布局,提高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深耕显示领域二十余年,基于对显示终端市场需求的深刻理解与敏捷把握,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活动与技术创新,形成了一系列与公司经营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相匹配的核心技术,并将核心技术等科研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了从半导体显示面板到智能显示终端的产业链整合,并积极探索与物联网等新产业的融合。公司系全球半导体显示领域领军企业,行业地位突出,以兼具创新性与实用性的核心技术体系为根基,依托全球化产业布局与国际化客户生态网络,构建了丰富且差异化产品矩阵、智能化与柔性化生产体系、垂直一体化产业链等核心优势,持续驱动产业创新与全球市场价值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582,448.53 万元、4,028,182.77 万元和4,089,731.7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84,507.99 万元、365,045.40 万元和390,901.15 万元,收入规模及盈利水平均处于上升趋势,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秉持“求真务实、诚信正直、开拓创新、追求极致”的核心价值观,聚焦于半导体显示领域,以“丰富人类的视觉享受”为愿景,以“成为全球受人尊敬的显示方案综合服务商”为使命,让万物交织互联,让“视界”从此无界,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勇当中国智造创新先锋。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促进全产业链资源垂直整合,充分发挥在技术研发、客户资源、产品矩阵、全球化布局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强化科学管理,发挥规模效应,引领质效提升,进一步构筑强大的核心竞争力,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同时,公司将依托“5G+AI+IoT”技术融合带来的场景革命,持续打造丰富的智慧物联产品生态,实现“万物皆显示”。
本页无正文,为《致投资者的声明》之签署页)
勇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72,978.3474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83,925.097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10.12 元
发行日期 2026 年6 月12 日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发行后总股本 729,783.4736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740,730.2236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6 年6 月18 日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1
致投资者的声明 .......................................................................................................................2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2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2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3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3
本次发行概况 ...........................................................................................................................6
目 录 .........................................................................................................................................7
第一节 释义 ...........................................................................................................................11
一、普通术语...................................................................................................................11
二、专业词汇...................................................................................................................19
第二节 概览 ...........................................................................................................................24
一、重大事项提示...........................................................................................................24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31
三、本次发行概况...........................................................................................................31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46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48
六、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51
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51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54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54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54
第三节 风险因素 ...................................................................................................................56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56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63
三、其他风险...................................................................................................................66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69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69
二、公司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69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84
四、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情况...........................................................................................84
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97
六、发行人特别表决权、协议控制架构等安排.........................................................100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违法行为.............................................100
八、发行人股本的有关情况.........................................................................................101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13
十、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127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131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134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演变情况.............................................................134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市场竞争状况.....................................................143
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178
四、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182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的情况.........................................185
六、公司的业务许可资质及特许经营权情况.............................................................191
七、核心技术与科研实力.............................................................................................193
八、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18
九、境外经营情况.........................................................................................................220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221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221
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225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229
四、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232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33
六、分部信息.................................................................................................................262
七、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62
八、主要税种及税收政策.............................................................................................263
九、主要财务指标.........................................................................................................268
十、经营成果分析.........................................................................................................269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297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321
十三、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344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344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347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34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49
三、未来战略规划.........................................................................................................351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355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355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355
三、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356
四、公司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357
五、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357
六、同业竞争.................................................................................................................359
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361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391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391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391
三、有关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391
四、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396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397
一、重大合同.................................................................................................................397
二、对外担保.................................................................................................................406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406
第十一节 声明 .....................................................................................................................413
一、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41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414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415
保荐人董事长声明.........................................................................................................416
保荐人总裁声明.............................................................................................................41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418
五、审计机构声明.........................................................................................................419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420
七、验资机构声明.........................................................................................................422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423
第十二节 附件 .....................................................................................................................424
一、备查文件.................................................................................................................424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424
三、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425
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429
五、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457
六、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459
七、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461
八、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466
九、附录A .....................................................................................................................478
十、附录B .....................................................................................................................503
十一、附录C .................................................................................................................567
十二、附录D .................................................................................................................584
十三、附录E .................................................................................................................595
十四、附录F .................................................................................................................599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惠科股份 指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惠科有限 指 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惠科半导体显示 指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创新半导体显示分公司
惠科投控 指 深圳惠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阳光国际 指 阳光科技国际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PC International Limited
阳光投资 指 阳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PC Investment Co., Limited
惠智阳光 指 深圳惠智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金飞扬 指 深圳市金飞扬投资有限公司
绵投集团 指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惠同 指 深圳惠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庆平安基金 指 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惠科平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汇远实业 指 浏阳汇远实业有限公司
贵安产发公司 指 贵安新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滁州城投 指 滁州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浏阳城建 指 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京东方创投 指 天津京东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科创城产业基金 指 贵州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前海朝恒 指 前海朝恒(深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金品创业 指 珠海市金品创业共享平台科技有限公司
滁州同创 指 滁州市同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亚大中华 指 新亚大中华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New Asia Sino Limited
DuoKan 指 Hong Kong DuoKan Investment Limited
共青城美投 指 共青城美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绵阳富诚 指 绵阳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绵投产业公司 指 绵阳绵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创投 指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红土 指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南金阳 指 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金渝 指 重庆惠科金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滁州惠科 指 滁州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惠科 指 长沙惠科光电有限公司
绵阳惠科 指 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智显 指 广西惠科智能显示有限公司
绵阳惠显 指 绵阳惠科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惠科 指 郑州惠科光电有限公司
合肥金扬 指 合肥惠科金扬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金扬 指 重庆惠科金扬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五金 指 重庆市惠扬五金有限公司
重庆惠显 指 重庆惠科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北海光电 指 北海惠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合肥五金 指 合肥市惠科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惠金 指 惠金(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慧智物联 指 深圳慧智机器人有限公司
深圳光电 指 深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科睿耐思 指 深圳市科睿耐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宜昌惠科 指 宜昌惠科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金扬 指 上海金扬惠科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惠科视联 指 惠科视联(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重庆颖扬 指 重庆颖扬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渝惠 指 重庆渝惠科技有限公司
滁州惠本 指 滁州惠本有限责任公司
北海惠显 指 北海惠科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北海五金 指 北海惠科五金有限公司
北海惠金 指 北海惠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海塑胶 指 北海惠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金扬 指 长沙惠科金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金扬商贸 指 安徽惠科金扬商贸有限公司
夷丰光电 指 湖北三峡夷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惠智 指 东莞惠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北海惠昌 指 北海惠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慧睿 指 重庆慧睿智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惠科智行 指 惠科智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智行软件 指 惠科智行(重庆)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滁州惠显 指 滁州惠科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绵阳惠科科技 指 绵阳惠科科技有限公司
绵阳惠科电子 指 绵阳惠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惠显 指 贵州惠科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金扬 指 贵州惠科金扬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惠科科技 指 长沙惠科科技有限公司
南充惠科 指 南充惠科芯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惠科智算 指 惠科智算(四川)终端技术有限公司
汉朔科技 指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有为 指 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光电显示研究院 指 重庆先进光电显示技术研究院
深圳光电显示研究院 指 深圳市惠科光电显示技术研究院
惠科海外 指 惠科海外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KC Overseas Limited
创新美国 指 创新美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Innoview American Limited
创新英国 指 创新国际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Innoview International Limited
英诺触控 指 英诺触控英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Inno Touch UK Limited
科睿美国 指 科睿美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Koorui American Limited
创新技术 指 创新技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IA“InnoView Solutions”
英诺控股 指 英诺控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Inno Holding B.V.
惠科日本 指 惠科日本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为HKC Japan 株式会社
日本HKO 指 HKO Japan 株式会社
英诺科技 指 英诺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Inno Technology B.V.
惠科加纳 指 惠科乐动加纳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KC-Mooved Ghana Limited Company
惠科印尼 指 惠科(印尼)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PT HKC Electric Indonesia
惠科坦桑尼亚 指 惠科(坦桑尼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Ailyons-HKC Innovations Limited
惠科越南 指 HKC 科技(越南)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KC Technology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科睿欧洲 指 科睿欧洲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Koorui Europe B.V.
英诺电子(迪拜) 指 英诺电子迪拜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Inno Electronic-FZCO
科睿韩国 指 科睿韩国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Koorui Korea Co., Ltd.
惠科电子(韩国) 指 HKC 电子株式会社,英文名称为HKC Electronic Co., Ltd.
惠科科技(肯尼亚) 指 惠科科技(肯尼亚)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KC Technology (K) Limited
惠科韩国 指 HKC 韩国株式会社,英文名称为HKC Korea Co.,Ltd.
惠科南非 指 惠科南非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KC SA PTY Ltd.
英诺智利 指 英诺科技智利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Innoview Technology SpA
加纳博达 指 惠科博达加纳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ordar-HKC Ghana Limited Company
科睿加拿大 指 科睿加拿大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Koorui Canada Limited
HKC 科技 指 HKC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为HKC Technology Kft.
滁州酒店 指 滁州惠科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惠科基金 指 重庆惠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模具 指 合肥市惠科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重庆指南针 指 重庆指南针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新胜力 指 重庆新胜力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绵阳嘉科 指 绵阳嘉科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惠颖 指 重庆惠渝颖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精密 指 广西惠科精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精密 指 深圳惠科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唯晶电脑 指 唯晶电脑设备(深圳)有限公司
红河雅顺 指 红河雅顺科技有限公司
红河惠嘉 指 红河惠嘉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光伏 指 重庆惠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小卫士 指 广西小卫士医药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九州阳光 指 九州阳光电源(深圳)有限公司
惠金酒店 指 重庆市惠金酒店有限公司
北海惠新 指 北海惠新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
惠康环境 指 北海惠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惠铜 指 云南惠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科技 指 重庆惠科科技有限公司
东莞投资 指 东莞市惠科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科技 指 广西惠科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惠科 指 青岛惠科微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惠芯微 指 深圳惠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惠朗 指 深圳惠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云南惠红 指 云南惠红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惠投 指 云南惠投科技有限公司
惠丰铜业 指 云南惠丰铜业有限公司
艺泽仓储 指 北海艺泽仓储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康利医疗 指 广西惠科康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智能 指 广西惠科移动智能有限公司
惠科投资 指 深圳惠科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惠芯微 指 青岛惠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北海高分子 指 北海惠科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惠科存储 指 深圳惠科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惠科新材料 指 深圳惠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汇信同盛 指 深圳汇信同盛科技有限公司
惠科能源 指 深圳惠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长沙光伏 指 长沙惠志光伏发电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铸造 指 广西惠科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四川极速 指 四川极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兴旺纸制品 指 深圳市兴旺纸制品有限公司
惠兴包装 指 北海惠兴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华冠极速 指 深圳华冠极速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金莱 指 四川金莱科技有限公司
红河惠鑫 指 红河惠鑫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惠铜 指 广西惠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惠利驰 指 合肥惠利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惠利驰新材料 指 合肥惠利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惠聚 指 广西惠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惠纵 指 四川惠纵能源有限公司
太原惠科 指 太原惠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玻璃新材料 指 玻璃新材料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
江油惠科 指 江油惠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HKC Worldwide 指 HKC Worldwide Electronic Co., Ltd.
广西惠金 指 广西惠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吉城湾建 指 北海市吉城湾建投资有限公司
皖鹏基金 指 滁州皖鹏新兴产业投资二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重庆渝富 指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巴南投资 指 重庆巴南经济园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巴南建设 指 重庆数智产业园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巴南经济园区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巴源建设 指 重庆巴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郑州创投 指 郑州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滁州鑫屏 指 滁州鑫屏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充振庆 指 南充振庆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川惠智显 指 绵阳川惠智能显示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待收购股权 指 发行人负有收购义务的子公司股权
待收购股权款 指 发行人就待收购股权应支付的收购对价
立迪智能 指 广东立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群智咨询 指 北京群智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一家专注于全球高科技产业的信息技术研究公司,聚焦于半导体显示及智能显示终端等高科技产业
京东方、京东方A 指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星光电 指 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TCL 科技 指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天马、深天马A 指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彩虹股份 指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龙腾光电 指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群创光电 指 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友达光电 指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乐金显示 指 LG Display Co., Ltd.
三星显示 指 Samsung Display Co., Ltd.
三星电子 指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
日本显示公司 指 Japan Display Inc.
夏普 指 Sharp Corporation
冠捷科技 指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鸿海精密 指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京东方视讯 指 合肥京东方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茂佳国际 指 茂佳国际有限公司
兆驰股份 指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康冠科技 指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戴尔 指 戴尔股份有限公司(Dell, Inc.)及其关联方
惠普 指 惠普公司(HP Inc.)
联想 指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Lenovo Group Limited)
TCL 集团 指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海信集团 指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LG 集团 指 LX_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及其关联方
三星集团 指 三星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小米集团 指 北京小米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创维集团 指 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海尔集团 指 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欣泰亚洲 指 欣泰亚洲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龙旗科技集团 指 龙旗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微星科技集团 指 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康宁集团 指 康宁显示材料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恒美光电 指 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杉杉股份 指 杉金光电(南京)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三利谱集团 指 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彩虹集团 指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大联大集团 指 友尚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电气硝子集团 指 电气硝子玻璃(南京)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京东 指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京东自营 指 京东B2C 网络销售模式,由京东自主进行采购、销售和配送
亚马逊 指 亚马逊公司(Amazon.com, Inc.),是美国最大的网络电子商务公司,为全球商品品种最多的网上零售商之一
亚马逊VC 指 亚马逊Vendor Central,系亚马逊的自营模式,卖家通过亚马逊VC 平台将产品卖给亚马逊,亚马逊全权负责运费、销售、客服和售后
美国康宁 指 Corning Incorporated
龙旗科技 指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ITC 指 United States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即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
三会 指 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经公司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本次发行上市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A 股 指 向境内投资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指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公司律师/君合律师 指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方亚事评估公司 指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为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 指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会计师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起人协议》 指 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于2015 年12 月10 日签署的《关于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
《公司章程》 指 根据上下文意所需,指当时有效的发行人及惠科有限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发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及其后不时的修改、补充或修订
《上市审核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指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6 号)及其后不时的修改、补充或修订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 指 已公布并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统称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海关总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知识产权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市市监局 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资委 指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3 年12 月31 日、2024 年12 月31 日、2025 年12 月31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5 年12 月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上下文另有说明的除外
二、专业词汇
面板、显示面板 指 半导体显示面板
TV 指 Television,即电视机
LCD 指 Liquid Crystal Display,即液晶显示
TFT 指 Thin Film Transistor,即薄膜晶体管
TFT-LCD 指 Thin Film Transistor Liquid Crystal Display,即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指使用薄膜晶体管驱动液晶以实现显示的技术
OLED 指 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即有机发光二极管
a-Si 指 Amorphous Silicon,即非晶硅
Oxide 指 氧化物,在半导体显示产业有时作为金属氧化物半导体的简称
LTPS 指 Low Temperature Poly-Silicon,即低温多晶硅
LTPO 指 Low Temperature Polycrystalline Oxide,即低温多晶硅氧化物,是LTPS与Oxide 背板技术方案的结合体
IGZO 指 Indium Gallium Zinc Oxide,即铟镓锌氧化物,是金属氧化物面板技术的一种
Mini LED 指 Mini Light Emitting Diode,即芯片尺寸介于100-200 微米的发光二极管
Micro LED 指 Micro Light Emitting Diode,即芯片尺寸小于50 微米的微型发光二极管
PVD 指 Physical Vapor Deposition,即物理气相沉积
CVD 指 Chemical Vapor Deposition,即化学气相沉积
PMOLED 指 Passive Matrix 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即无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
AMOLED 指 Active Matrix Organic Light Emitting Diode,即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
OLED RGB 发光 指 红(R)绿(G)蓝(B)子像素各自直接发本色光的技术,无需加彩色光阻或色转换层即可实现彩色,一般采用高精度金属掩膜版或光刻制程实现
量子点 指 Quantum Dots,QD,即指粒径不足10 纳米、极其微小的半导体纳米 晶体
FSA 指 Fine-Slit Alignment,即超精细高穿透广视角液晶技术,用于所有FSA 液晶模式的液晶光配向工艺,具有高反应速度、高对比度、高穿透率、适合曲面应用等特征
GDL 指 Gate Driver Less,即栅极IC 集成阵列显示基板技术
COA 指 Color Filter on Array,即色阻及阵列同基板工艺技术
POA 指 Photo Spacer on Array,即将隔垫物制作在阵列基板上的技术
HIS 指 High Interfinger Switching,指通过TFT 基板上的公共电极和像素电极之间产生的边缘电场,使液晶分子能在玻璃的平面上发生水平转动,从而控制光线的显示技术
铜制程 指 即在阵列制程中将导线材料用铜金属制作之工艺流程
SMT 指 Surface Mounting Technology,即表面贴装技术
MMG、套切 分区调光、Local Dimming 指 Multi-Model Glass,即高效玻璃基板掩膜套切技术,在一块玻璃基板上同时生产多种不同尺寸的半导体显示面板,有利于提高玻璃基板的利用率进而降低生产成本
分区调光、Local Dimming 指 对背光LED 进行局部调节的技术。显示画面中高亮部分调高亮度,而黑暗部分降低亮度,可以提升画面的对比度
COB 指 Chip On Board,即通过绑定将IC 裸片固定于集成电路板上
TRD 指 Triple Rate Driving,即三倍行驱动
DRD 指 Double Rate Driving,即两倍行驱动
寄生电容 指 可导通的走线或电极之间,由于相互靠近,有相互重叠的面积所形成的电容
Array、阵列 指 有源驱动显示面板中的一片玻璃基板(阵列基板),其上制作有与显示面板像素对应排布的有源驱动器件(如薄膜晶体管等)电路阵列及周边附属电路。也指形成这一结构的工艺流程和相关的工艺技术
彩膜、CF 指 Color Filter,即彩色滤光片,指一种表现颜色的光学滤光片,它可以精确选择欲通过的小范围波段光波,而吸收掉其他不希望通过的波段。是LCD显示面板能够彩色显示的关键零组件。也指形成这一结构的工艺流程和相关的工艺技术
Cell 指 液晶盒,指由两片包含电极的平行玻璃基板和填充其中的液晶薄层构成的盒状结构。液晶盒基板上的电极形成电场,可以控制棒状液晶分子的方向,从而控制液晶薄膜层的透光状态,形成显示图像,也指形成这一结构的工艺流程和相关的工艺技术
芯片、IC 指 Integrated Circuit,即集成电路芯片
栅极 指 半导体场效应器件如薄膜晶体管TFT 的三个电极中的控制极,通过栅极上施加电压的变化,可控制器件另外两个电极间的导通状态或导通电流大小
背光材料 指 显示模组中背光组件部分,包括灯条、膜片、扩散板等
玻璃基板 指 一种表面极其平整的薄玻璃片,是半导体显示面板的关键原材料之一
偏光片、POL 指 Polarizer,用来控制特定光束的偏振方向的光学膜材料,由多张膜复合制成,是半导体显示面板的重要组成部分
光阻、光刻胶 指 主要由酚醛树脂、感光剂、溶剂及部分添加剂组成,在经过紫外光照射时会发生化学反应而导致溶解度发生巨大改变,使照光区与未照光区的显影速度存在较大差异的耐蚀刻薄膜材料
特气特化 指 特种气体、特种化学品
PCB 指 Printed Circuit Board,即组装电子零件用的基板,指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制元件的印制板
ITO 指 Indium Tin Oxide,氧化铟锡
世代 指 半导体显示面板产线的划分方式,按照玻璃基板尺寸大小进行界定,玻璃基板尺寸越大,世代越高
曝光 指 通过灯光照射,将掩膜版或其他母版上的图像信息转移到涂有感光物质的表面上
金属溅镀 指 在高真空中导入放电用气体,在电极之间施加高电压后发生辉光放电,借助电场加速的气体离子对靶材的轰击,使成膜材料从靶材转移到基板上
薄膜沉积 指 指任何在硅片或玻璃衬底上沉积一层膜的工艺
蒸镀 指 在真空条件下,采用一定的加热蒸发方式蒸发镀膜材料并使之气化,从而使粒子飞至基片表面凝聚成膜的工艺方法
蚀刻 掩膜、光罩、Mask 指 使用化学反应或物理撞击等方法将无光刻胶保护的材料去除,从而形成所需图案的方法
掩膜、光罩、Mask 指 由不透明的遮光薄膜在透明基板上形成的掩膜图形结构,通过曝光过程,该结构可让光线以定义的图案透过,并将图形信息转移到玻璃基板上
显影 指 曝光过程结束后加入显影液,正光刻胶的感光区、负光刻胶的非感光区,会溶解于显影液中,将光刻胶层中的图形显现出来
PLC 指 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即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它采用一类可编程的存储器,用于其内部存储程序,执行逻辑运算、顺序控制、定时、计数与算术操作等面向用户的指令,并通过数字或模拟式输入/输出控制各种类型的机械或生产过程
OEM 指 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即原始设备制造商,指由代工厂商负责整机制造环节。受托厂商按来样厂商之需求与授权,按照厂家特定的条件而生产,所有的设计图等都完全依照来样厂商的设计来进行制造加工
ODM 指 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即原始设计制造商,指由代工厂负责整机的研发及制造环节,结构、外观、工艺均由生产商自主开发,由客户选择下单后进行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
OBM 指 Original Brand Manufacturer,即原始品牌制造商,指代工厂除了研发、制造以外,同时经营自有品牌业务。生产商自行创立品牌,生产、销售拥有自主品牌的产品
PO 指 Purchase Order,即采购订单
RTO 指 Regenerative Thermal Oxidizer,即蓄热式热力焚化炉,一种高效有机废气治理设备
UF 指 Ultra Filtration,即一种使用超滤膜,使得小于膜孔径的物质透过膜而使大于膜孔径物质被截留,从而实现液体样品的分离和提纯,常用于工业污水深度处理
RO 指 Reverse Osmosis,即反渗透技术,一种以压力作为推动力,通过选择性膜,将溶液中的溶剂和溶质分离的技术
POU 指 Point-of-use,即使用点处理,指在生产设备使用端进行处理
MBR 指 Membrane Bio-Reactor,即膜生物反应器,指一种由膜分离单元与生物处理单元相结合的水处理技术
HDR 指 High Dynamic Range,即高动态范围图像,其相比普通的图像可以提供更多的动态范围和图像细节
HD 指 High Definition,即标准高清显示,分辨率为1366*768
FHD 指 Full High Definition,即全高清显示,分辨率为1920*1080
WFHD 指 Wide Full High Definition,即超宽全高清显示,分辨率为2560*1080
QHD 指 Quad High Definition,即四倍高清显示,分辨率为2560*1440
WQHD 指 Wide Quad High Definition,即超宽四倍高清显示,分辨率为3440*1440
UD、UHD 指 Ultra High Definition,即超高清显示,分辨率为3840*2160
2K 指 横向分辨率2000 左右及以上的分辨率
4K 指 3840*2160 分辨率
5K 指 5120*2880 分辨率
6K 指 6144*3456 分辨率
8K 指 7680*4320 分辨率
10K 指 10240*4320 分辨率
SAP 指 Systems Applications and Products in Data Processing,即企业资源管理软件系统
CRM 指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即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SRM 指 Suppli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即供应链关系管理系统
WMS 指 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即仓库管理系统
PLM 指 Product Lifecycle Management,即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色域 指 显示设备所能表现的色彩范围
DCI-P3 指 DCI-P3 色域,即美国电影行业推出的一种广色域标准,是目前数字电影回放设备的色彩标准之一,较传统色域标准范围更大
NTSC 指 NTSC 色域,即美国国家电视标准委员会(National Television Standards Committee)标准下颜色的总和。NTSC 色域值越高,显示设备能够显示物体的颜色就越鲜艳,越接近真实物体的颜色
NQA 指 National Quality Assurance Ltd.,英国国家质量保证有限公司
电子迁移率 指 固体物理学中用于描述金属或半导体内部电子,在电场作用下移动快慢程度的物理量
像素 指 显示面板成像的最小的点
分辨率 指 半导体显示面板的一种重要性能指标,又称解像度、解析度,即半导体显示面板所能显示的像素数量,像素越多,画面就越精细,同样的屏幕区域内能显示的信息也越多
亮度 指 画面的明亮程度,即单位投影面积上的发光强度,单位为(cd/m2)或尼特(nits)
对比度 指 图像中明暗区域最亮的白和最暗的黑之间不同亮度层级的测量。对比度越大,图像越清晰醒目,色彩越鲜明艳丽
饱和度 指 色彩的鲜艳程度。饱和度越高,色彩越鲜艳
开口率 指 光线能够透过的有效区域的比例
刷新率 指 画面每秒显示帧数,单位为Hz 或FPS。每秒显示帧数越多,所显示的画面越流畅
曲率 指 屏幕的弯曲程度,是确定曲面显示器视觉效果和画面覆盖范围的核心指标,单位为R
5G 指 5th-Generation,即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是具有高速率、低时延和大连接特点的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技术
电子纸、墨水屏 指 采用电泳、电子粉末、胆固醇液晶、电湿润等技术制作的显示屏,具有阅读舒适、超薄轻便、可弯曲、超低功耗、阳光下可视等特点的显示屏
物联网、IoT 指 Internet of Things,即“万物相连的网络”,指基于互联网、传统电信网等的信息承载体,它让所有能够被独立寻址的普通物理对象形成互联互通的网络
电子标牌 指 电子标牌是一种带有信息收发功能的电子显示装置,主要应用于超市、便利店、药房等需要显示价格信息的场所
功能手机 指 移动电话的主要类别之一,是一种设计简单、功能有限的手机,主要用于基本的通信和实用功能,而非复杂的互联网浏览或高级应用
智慧物联显示终端 指 具有物联网功能的智能显示终端,是物联网技术与智能显示终端的结合产物
DoT 指 Display of Things,即“万物皆显示”,追求在任何物体上都可以实现显示功能,显示无处不在,融合在人类生活空间和自然世界里
大板 指 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产能单位,以生产投片的玻璃基板计数
AI 指 Artificial Intelligence,即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技术科学
TED 指 Timing Controller Embedded Driver,即时序控制器嵌入式驱动,将时序控制器(T-CON)和驱动电路集成到显示面板中,用于控制显示屏的像素驱动和信号处理
T-CON 指 Timing Controller,即时序控制器
VRR 指 Variable Refresh Rate,即可变刷新率
Motion Clear 指 专为LCD 面板开发的动态画面优化技术,通过改进驱动电路和算法,可显著提升动态画面的清晰度
HMO 指 High Mobility Oxide,指高迁移率氧化物
CBM 指 Color Black Matrix,即彩色遮光矩阵
CPS 指 Color Photo Spacer,即彩色间隙粒子
RPD 指 Radiography Photonic Detector,即射线光子探测器
PFA 指 Passivation Film on Array,即有机绝缘膜
BPS 指 Black Photo Spacer,即黑色间隙控制材料
In Cell 指 In Cell Touch Screen Panel,即将触控屏集成于显示面板盒内部
On Cell 指 On Cell Touch Screen Panel,即将触控屏集成于显示面板的上基板表面
注1:本招股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本招股说明书中所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均非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数据出处权威、可靠,均在引用处或图表下方注明了资料来源。发行人向第三方专业咨询群智咨询付费购买了《2019-2025 年全球新型显示行业发展趋势行业深度报告》。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未就其他第三方数据支付费用或提供帮助。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和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下列事项:
1、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582,448.53 万元、4,028,182.77 万元和4,089,731.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8,161.80 万元、332,001.94 万元和380,120.37 万元。2022 年,受外部偶发性特定事件、显示面板厂商降价去库存、行业下游需求疲软等因素影响,同时叠加地缘政治冲突、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显示面板行业景气度较低,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普遍出现大幅下滑或亏损情形。
若未来出现全球宏观经济衰退或区域性经济波动导致终端消费需求收缩、国际贸易环境及关税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竞争加剧、主要显示面板厂商产能策略调整或盲目扩张产能导致供需失衡、显示面板价格大幅下跌、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显示面板行业景气度下降、显示技术路线发生重大迭代,或者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在技术研发、产品组合、客户资源、产能布局、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并导致期后业绩下滑。若上述风险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多项风险因素同时发生,不排除极端情况下公司出现业绩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为进一步量化上述风险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基于2025 年财务数据进行盈亏平衡测算,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若因显示面板行业景气度下降或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导致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销售价格下降15.62%时,或因下游终端消费市场需求不足、显示面板行业竞争加剧等导致公司产品销量下降34.78%时,或因前述原
因导致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销售价格下降10.00%且产品销量下降16.10%时,或因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直接材料成本上涨21.20%时,公司将达到盈亏平衡点,营业利润将为零。
2、经营业绩增速放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479,830.08 万元、3,927,090.63 万元和3,967,993.27万元,2024年和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2.85%和1.04%,增速呈现放缓的趋势,主要系:第一,TV 面板市场价格有所波动。根据群智咨询数据,2024 年TV 面板平均市场价格同比增长12.18%,2025 年,TV 面板平均市场价格同比下降1.56%。第二,受全球电视大尺寸趋势影响以及公司主动调整产品结构影响,公司43英寸和55 英寸TV 面板销售收入增速下降。报告期内,公司43 英寸TV 面板销售收入分别为432,983.83 万元、475,849.22 万元和296,469.97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9.90%和-37.70%;公司55 英寸TV 面板销售收入分别为484,123.34 万元、431,808.20 万元和327,258.24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10.81%和-24.21%,收入增速均呈下降趋势。
若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需求出现周期性波动、显示面板价格大幅下降,或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未能保持优势,或国际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大尺寸显示面板需求下降,或公司产品和技术迭代升级未能满足客户需求,或存储芯片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导致显示终端与显示面板需求减少等,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售收入不及预期、在客户体系中被竞争对手替代、市场份额下滑等不利情况,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收入增速放缓的风险。
公司基于2025 年财务数据对半导体显示面板销售价格变动进行盈亏平衡测算,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若因显示面板行业景气度下降或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导致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销售价格下降15.62%时,公司将达到盈亏平衡点,营业利润将为零。
3、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显示行业受市场需求关系影响较大,行业景气度与宏观经济周期存在一定的关联性。该行业景气度通常与下游消费类电子产品的供需关系变化、价格波动、技术迭代频率、产品革新程度、产业政策出台等因素相关,厂商需要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产能和投资策略,表现出一定的周期性波动特征。产值方面,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2 年全球半导体显示面板产业产值回落至1,003 亿美元,同比下降26.45%;2023
年产值进一步降至959 亿美元,同比下降4.37%;2024 年产值回升至1,092 亿美元,同比增长13.85%。出货面积方面,预计全球LCD 显示面板出货面积2025-2027 年增长率分别为5.01%、1.86%和0.32%。价格方面,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和2025 年LCD面板主流尺寸平均价格同比增长均值分别为-48.29%、11.45%、12.48%和-1.56%。
尽管近年来随着市场集中度提升、厂商动态规划“按需排产”成为新常态,显示面板行业周期性波动逐步减弱,但周期性特征依然存在。若未来出现因全球宏观经济衰退等因素导致下游需求减弱的情形,或因市场竞争加剧、企业经营策略重大调整等因素导致主要厂商显示面板供应策略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重新引发行业供需失衡与价格竞争,或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大幅下滑、固定成本分摊压力上升,从而可能对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环境和自身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4、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861,429.34 万元、1,959,344.55 万元和2,042,745.5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49%、49.89%和51.48%,主要面向中国香港、新加坡、中国台湾、美国等国家或地区。
受中美贸易关系影响,美国政府对进口自中国的部分商品实施了一系列贸易措施。2020 年2 月14 日起美国根据301 中国法案(China Section 301)对涵盖在清单4A 和4B中的中国商品加征的关税从15%降低至7.5%,适用于公司对美国出口的彩色液晶电视产品,截至报告期末仍处于加征关税状态。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对美国客户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145,275.57 万元、161,130.75 万元和264,782.27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17%、4.10%和6.67%,整体占比较低。
自2025 年初以来,美国对中国的关税政策不稳定性有所上升,对中国加征关税情况发生多次调整,公司对美国出口的主要产品属于关税调整范围。2025 年10 月,中美双方达成经贸磋商成果,美国取消针对中国商品加征的10%“芬太尼关税”,并继续暂停执行24%的“对等关税”至2026 年11 月,中美贸易紧张态势出现阶段性缓和。但如果未来美国对中国相关产品进一步加征关税或贸易限制措施升级,可能对公司向美国出口产品产生不利影响。
除美国外,公司境外主要销售国家或地区对于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不存在限制性出口的贸易政策及产业政策。但国际贸易环境仍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地缘政治、宏观经
济局势、各国产业政策、贸易保护主义倾向等均可能导致国际贸易摩擦增多,从而对公司外销业务带来潜在风险。
5、技术和产品迭代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a-Si TFT-LCD 面板收入占比超过90%,且高于a-Si 显示面板产值占LCD 面板整体产值的比例。显示行业技术迭代速度快,随着下游终端产品向更高分辨率、更高刷新率、更低功耗、柔性化等方向发展,Oxide、OLED、Mini LED 等新型显示技术正逐步渗透,行业内对新型显示技术的研发投入和产品迭代要求持续提升。公司始终坚持多技术路线并存的发展思路,目前以布局主流a-Si TFT-LCD 显示技术为主,同时推进Oxide、OLED、Mini LED、Micro LED 等新型显示技术的研发和储备,但技术的产业化和产品的迭代创新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若未来a-Si TFT-LCD 市场因技术替代加速而出现需求萎缩或价格竞争加剧,导致该领域的需求增速放缓或盈利空间收窄,而公司未能及时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或在新型显示技术的研发、量产及市场推广方面进展不及预期,则可能面临产品结构升级缓慢、竞争力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下游终端消费领域政策变化风险
显示终端作为半导体显示产业链下游应用领域,对促进信息消费、推动产业升级具有重要作用。国家相关部委持续出台包括《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 年)》《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关于2025 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 年稳增长行动方案》《关于2026 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 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等多项政策,从提振消费、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新型显示技术创新等方面,为半导体显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战略方向与制度基础,同时也为显示终端行业创造了以技术升级和消费升级为驱动的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终端消费领域补贴政策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覆盖补贴范围动态调整,但收窄范围不涉及公司主要受益产品。政策覆盖品类由2024 年的电视、电脑等8 类家电扩展至2025 年的12 类家电,并首次将手机、平板电脑等数码产品纳入全国性购新补
贴范围。公司直接受益产品从电视和显示器,进一步扩展至新增的平板电脑。根据最新政策,自2026 年起,全国统一补贴的家电品类由12 类收窄至6 类,但收窄范围不涉及公司主要受益产品。第二,补贴政策力度总体稳定,能效标准动态趋严。针对家电类产品,2024 年和2025 年保持了对1 级能效产品约20%、2 级能效产品约15%的补贴比例,整体维持在15%-20%区间。根据最新政策,自2026 年起,家电产品补贴范围将收窄至仅对1 级能效产品提供15%的补贴。针对手机、平板等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上限为6,000 元,且不设置能效等级要求。同时,所有品类均执行每人每类产品限补贴1 件的规定。第三,中央与地方政策协同实施,在中央统一政策框架下,地方政府可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例如结合实际增加或细化补贴品类、优化补贴资金审核拨付流程等。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刺激终端消费并提升公司相关产品销量,但随着政策进入常态化落实阶段,叠加补贴品类范围收窄与能效门槛进一步提升等因素,未来其对市场需求的边际拉动效应可能呈现出逐步递减趋势。
对于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业务,终端消费领域补贴政策涉及的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电视终端、显示器终端和平板终端。报告期内,公司上述产品的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358,615.00 万元、346,926.23 万元和378,950.5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0.31%、8.83%和9.55%;上述产品的境内毛利额分别为55,896.59 万元、69,111.75 万元和80,316.76 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额的比例分别为9.69%、9.71%和10.76%。对于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公司显示面板产品作为电视、显示器、平板、智能手机等终端产品的关键上游部件,其市场需求与终端销售景气度直接关联,因此亦会受到补贴政策传导效应的影响。若未来因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财政支出结构调整或具体实施细则变动等因素,导致上述支持政策发生调整、退坡或执行力度减弱,可能直接影响终端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与购买力,导致公司涉及补贴范围的下游终端产品需求释放受阻或销量下降,或者原由政策承担的部分成本可能向产业链上游传导,加剧行业竞争或挤压公司产品盈利空间,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7、偿债风险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显示行业具有重资产、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和日常营运资金需求量较大。近年来,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方式进行融资的规模较大;同时,公司采用自有资金、自有资金与国有资本或市场化资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产运营,近年来陆续与滁州、绵阳、长沙、北海、郑州、南
充等地方国资合资成立半导体显示或智能终端等项目子公司,相关项目子公司存在待收购股权,截至2025 年末,公司待收购股权、已收购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和附有收购义务的少数股权余额合计131.94 亿元。
截至2025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634.28 亿元,其中有息负债369.75 亿元。2025年,公司利息支出为8.34 亿元,利息支出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8.15%,利息支出规模相对较大。除偿还各类负债外,公司还需结合业务发展规划建设投资项目、依照子公司公司章程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等,各类其他支出的资金需求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46%、68.79%和62.82%,流动比率分别为0.85 倍、0.99 倍和1.21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69 倍、0.85 倍和1.04 倍,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包含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相关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存在约定的存续期限,流动性受到一定限制。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和利息支出规模整体较大,若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发生波动或不能合理规划运用资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可能因资金短缺或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未到期而无法有效降低负债水平,从而在偿还负债和支付利息、收购子公司待收购股权、实缴子公司注册资本、对外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投入等方面存在一定压力,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上升、产品单价下降等因素遭遇大额亏损,公司可能无法仅通过自有资金和经营活动现金流满足日常经营、偿债和其他支出相关的资金需求,面临一定偿债压力,需要通过债务融资等外部融资方式弥补资金缺口。
此外,若政策法规发生变动或因地方国资导致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拍卖或产生其他法律纠纷,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收购子公司待收购股权的风险。
8、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58%、18.12%和18.81%,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受到主要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产能利用率变动等因素影响。为进一步量化上述风险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公司基于2025 年财务数据进行测算,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显示面板市场价格每下降1%,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幅度约为0.59 个百分点;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直接材料每上升1%,对主营
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幅度约为0.53 个百分点;产能利用率下降导致公司制造费用每上升1%,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幅度约为0.24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7.45%、18.53%和19.51%,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如果未来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出现下跌,或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上涨,且公司无法将原材料上涨的成本转移给下游客户,或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可能下滑,且下滑幅度可能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已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作出承诺,包括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关于上市后业绩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等承诺,本次发行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之“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2025 年6 月4 日,本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约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2025 年6 月4 日,本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规定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包括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及原则、利润分配方式、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股利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程序、股利分配方案的实施、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股东回报规划的监督机制等,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之“三、有关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 年12 月3 日
注册资本 656,805.1262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智勇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1 栋一层至三层、五至七层,6 栋七层 主要生产经营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1 栋一层至三层、五至七层,6 栋七层
控股股东 深圳惠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王智勇
行业分类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无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无
核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会计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保合伙) 保荐人(主承销商)律师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无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发行股数 72,978.3474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83,925.0974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1.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72,978.3474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83,925.0974 万股(超额配售选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1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择权全额行使后) 11.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适用 占发行后总 总股本比例 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 729,783.4736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740,730.2236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每股发行价格 10.12 元
发行市盈率 25.45 倍(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5.84 倍(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每股收益按照2025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83 元(按202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收益 0.44 元(以扣除非经常的归属于母利润除以本计算) 以2025 年经审计的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4.43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4.51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按2025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40 元(超额前)0.39 元(超额行使后)(以2025 年经常性损益于母公司所以本次发行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额配售选择权全额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益前后孰低的归属所有者的净利润除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29 倍(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25 倍(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预测净利润 不适用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738,540.88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849,321.99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募集资金净额 710,987.70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818,694.36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长沙新型OLED 研发升级项目
长沙Oxide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绵阳Mini-LED 智能制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构成如下:(1)保荐及承销费:20,309.87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3,356.35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保荐及承销费参考同等或相当融资规模项目保荐及承销费率市场平均水平并考虑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2)审计及验资费:4,500.00 万元。审计及验资费参考市场会计师费率平均水平并考虑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3)律师费:1,900.00 万元。律师费参考市场律师费率平均水平并考虑服务的工作要求、工作量等因素,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49.06 万元;(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294.25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322.21 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注1:以上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注2: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金惠科股份1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惠科股份1 号”)和中金惠科股份2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惠科股份2 号”)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中金惠科股份1 号和中金惠科股份2 号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合计为2,600.1975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股份数量的3.56%,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股份数量的3.10%;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不适用
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不涉及发行费用分摊,发行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 2026 年6 月4 日
初步询价日期 2026 年6 月9 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6 年6 月11 日
申购日期 2026 年6 月12 日
缴款日期 2026 年6 月16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三)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情况
1、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的发行数量为36,489.1737 万股,占初始发行数量5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6,489.1737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43.48%。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与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一致,无需向网下回拨。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600.1975 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的3.56%,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股份数量的3.10%。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金惠科股份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惠科股份1号”)和中金惠科股份2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惠科股份2号”)。
(1)中金惠科股份1 号
中金惠科股份1号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金额不超过22,23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中金惠科股份1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成立日期 2026 年4 月2 日
备案日期 2026 年4 月10 日
产品编码 SBTY95
募集资金规模 22,234.00 万元
管理人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参与人员姓名、担任职务、入职时间、认购金额与持有比例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入职时间 认购金额 持有比例 员工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1 王智勇 董事长、总经理 2001/12/3 3,000.00 13.49 高级管理人员 惠科股份
2 卢集晖 董事、副总经理 2002/6/10 1,000.00 4.50 高级管理人员 惠科股份
3 马静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20/9/1 600.00 2.70 高级管理人员 惠科股份
4 杭井强 董事、副总经理 2013/8/22 500.00 2.25 高级管理人员 惠科股份
5 徐强 副总经理 2001/12/3 500.00 2.25 高级管理人员 惠科股份
6 李国旗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001/12/3 300.00 1.35 高级管理人员 惠科股份
7 雷健 董事、IOT BG 副总裁 2001/12/3 1,000.00 4.50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8 何怀亮 IOT BG 副总裁 2011/8/19 800.00 3.60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9 李飞 IOT BG 总经理 2014/1/3 610.00 2.74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10 丁国棋 管理中心高级总监 2013/9/2 500.00 2.25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序号 姓名 职务 入职时间 认购金额 持有比例 员工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11 马兴海 IOT BG 副总裁 2001/12/3 500.00 2.25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12 莫战磊 IOT BG 总监 2012/3/19 500.00 2.25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13 谢军刚 IOT BG 总经理 2024/9/2 490.00 2.20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14 陈姣洁 财务中心经理 2006/6/14 333.00 1.50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15 蔡坤 财务中心总监 2012/2/23 200.00 0.90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16 陈政鸿 面板 BG 副总裁 2015/8/20 200.00 0.90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17 邓斌 IOT BG 高级经理 2010/4/28 200.00 0.90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18 谢小莹 总裁办高级经理 2014/7/5 186.00 0.84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19 张琪珑 总裁办总裁秘书 2024/1/15 175.00 0.79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0 王坤 IOT BG 中级工程师 2022/6/13 170.00 0.76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1 邓奇 IOT BG 经理 2020/4/18 165.00 0.74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2 蒋旭光 IOT BG 副总裁 2009/3/1 160.00 0.72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3 杨坤潮 财务中心中级管理师 2023/5/22 160.00 0.72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4 徐军 面板BG 部长 2020/12/3 155.00 0.70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5 陈晓东 面板BG 总监 2016/5/3 150.00 0.67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6 刘义才 财务中心总监 2014/8/1 150.00 0.67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7 靳秀华 财务中心副总监 2006/12/4 138.00 0.62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8 冯明波 IOT BG 总监 2009/6/3 130.00 0.5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9 林梅杰 财务中心高级管理师 2021/6/28 130.00 0.5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30 邱郁雯 面板BG 总监 2020/8/11 130.00 0.5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31 张大宝 IOT BG 经理 2020/2/20 120.00 0.54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32 徐劼觅 IOT BG 高级经理 2021/11/2 116.00 0.52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33 程道千 IOT BG 经理 2019/4/8 110.00 0.49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34 康志聪 面板BG 总监 2015/9/9 110.00 0.49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35 姚云 IOT BG 高级经理 2005/2/21 110.00 0.49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36 董爱华 审计监察部总监 2014/3/17 100.00 0.45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37 富宏志 IOT BG 高级经理 2010/4/1 100.00 0.45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38 管卫良 IOT BG 高级经理 2023/5/4 100.00 0.45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39 简重光 面板BG 总监 2015/11/5 100.00 0.45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40 蒋婷 财务中心高级经理 2012/3/26 100.00 0.45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41 廖志祥 IOT BG 高级经理 2009/12/1 100.00 0.45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42 43 林熙乾 面板BG 副总裁 2022/2/10 100.00 0.45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43 瞿伦胜 审计监察部高级总监 2001/12/3 100.00 0.45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44 王珀 财务中心中级管理师 2018/7/2 100.00 0.45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45 王鑫莹 董事、投资副总监 2014/4/30 100.00 0.45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46 许哲豪 面板BG 总监 2015/8/20 100.00 0.45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47 郑晓柯 IOT BG 高级经理 2010/4/10 100.00 0.45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48 骆佳鸿 面板 BG 总监 2014/5/1 100.00 0.45 核心员工 北海惠显
49 王俊蛟 面板 BG 总监 2015/9/16 110.00 0.49 核心员工 滁州惠科
50 李全泽 面板 BG 高级部长 2017/9/1 100.00 0.45 核心员工 滁州惠科
51 刘洋 面板 BG 部长 2016/4/18 100.00 0.45 核心员工 滁州惠科
52 石文思 IOT BG 厂长 2017/11/20 100.00 0.45 核心员工 广西智显
53 丁良斌 IOT BG 总监 2024/6/24 120.00 0.54 核心员工 合肥金扬
54 严茂程 面板 BG 高级总监 2025/7/15 260.00 1.17 核心员工 惠科半导体显示
55 赵海峰 面板 BG 专家 2023/8/1 137.00 0.62 核心员工 惠科半导体显示
56 史平 面板 BG 高级部长 2023/6/29 110.00 0.49 核心员工 惠科半导体显示
57 舒福银 面板 BG 中级工程师 2020/11/3 360.00 1.62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58 李广圣 面板 BG 副总裁 2022/6/1 330.00 1.4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59 王笃杰 面板 BG 高级工程师 2022/12/13 220.00 0.99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0 顾宝 面板 BG 总监 2021/9/7 200.00 0.90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1 易忠 面板 BG 部长 2021/11/9 142.00 0.64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2 熊开瑛 面板 BG 高级部长 2019/4/2 141.00 0.63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3 仇善海 面板 BG 总监 2022/6/1 140.00 0.63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4 郑立彬 面板 BG 部长 2022/8/18 140.00 0.63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5 蒋雷 面板 BG 高级总监 2022/6/1 130.00 0.5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6 张宇 面板 BG 总监 2020/11/10 120.00 0.54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7 曾柯 面板 BG 部长 2022/1/1 101.00 0.45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8 李丹 面板 BG 部长 2022/2/22 100.00 0.45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9 李文东 面板 BG 部长 2022/9/1 100.00 0.45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70 李向峰 面板 BG 总厂长 2023/1/1 100.00 0.45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71 孙莹 面板 BG 部长 2021/8/24 100.00 0.45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72 王银平 面板 BG 课长 2021/5/20 100.00 0.45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73 74 叶宁 面板 BG 总监 2022/6/1 100.00 0.45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74 章进智 面板 BG 高级总监 2015/8/1 100.00 0.45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75 钟晓雷 面板 BG 总监 2022/6/1 100.00 0.45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76 周婷 面板 BG 高级部长 2021/10/1 100.00 0.45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77 周正 面板 BG 部长 2019/6/11 150.00 0.67 核心员工 绵阳惠显
78 汪洋 面板 BG 部长 2019/5/13 110.00 0.49 核心员工 绵阳惠显
79 李博 面板 BG 副总监 2025/10/15 130.00 0.58 核心员工 上海金扬
80 张恩义 面板 BG 部长 2022/4/6 120.00 0.54 核心员工 上海金扬
81 熊英利 面板 BG 部长 2005/12/1 100.00 0.45 核心员工 深圳光电
82 张守信 面板 BG 部长 2021/11/23 140.00 0.63 核心员工 深圳惠金
83 王永永 面板 BG 副总裁 2023/4/1 100.00 0.45 核心员工 深圳惠金
84 白航空 面板 BG 总监 2012/5/3 500.00 2.25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85 莫全泽 面板 BG 部长 2021/8/17 132.00 0.59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86 贺翔 面板 BG 总监 2016/1/4 100.00 0.45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87 李国红 面板 BG 部长 2021/1/8 100.00 0.45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88 蔺代忠 面板 BG 部长 2020/7/21 100.00 0.45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89 聂俊松 面板 BG 部长 2021/4/25 100.00 0.45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90 苏衍龙 面板 BG 高级工程师 2020/4/15 100.00 0.45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91 尹崇辉 面板 BG 高级部长 2020/7/21 100.00 0.45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92 郭建伟 面板 BG 部长 2016/8/2 100.00 0.45 核心员工 长沙金扬
93 雷婷 IOT BG 高级经理 2013/12/2 100.00 0.45 核心员工 重庆金扬
94 瞿敬 总裁办总裁秘书 2013/11/22 230.00 1.03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95 常志杰 面板 BG 部长 2017/3/27 133.00 0.60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96 卢雯雯 面板 BG 课长 2018/8/21 115.00 0.52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97 岳涛 面板 BG 高级部长 2021/4/27 115.00 0.52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98 曾娟 面板 BG 中级管理师 2018/1/3 100.00 0.45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99 李泽尧 面板 BG 课长 2021/6/8 100.00 0.45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100 游强 面板 BG 部长 2016/7/2 100.00 0.45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合计 22,234.00 100.00 -
注1:中金惠科股份1 号为权益类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的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注2:中金惠科股份1 号参与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代缴单位与其劳动关系所属公司一致;注3:如合计数与各部分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2)中金惠科股份2 号
中金惠科股份2 号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金额不超过4,08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中金惠科股份2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成立日期 2026 年4 月2 日
备案日期 2026 年4 月10 日
产品编码 SBTY96
募集资金规模 5,100.00 万元
管理人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参与人员姓名、担任职务、入职时间、认购金额与持有比例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入职时间 认购金额 持有比例 员工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1 徐顺君 产业研究院高级经理 2008/10/12 70.00 1.37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 叶晏呈 面板 BG 部长 2022/6/9 70.00 1.37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3 刘海涛 IOT BG 经理 2020/7/20 60.00 1.1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4 李小敏 IOT BG 总监 2024/6/24 56.00 1.10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5 郭小兰 IOT BG 高级经理 2018/6/28 53.00 1.04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6 王涛 IOT BG 高级经理 2019/11/1 53.00 1.04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7 陈志荣 IOT BG 总监 2024/5/21 50.00 0.9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8 郭正夏 面板 BG 副总裁 2021/8/1 50.00 0.9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9 李思 IOT BG 经理 2016/6/12 50.00 0.9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10 吕豪 IOT BG 经理 2019/11/1 50.00 0.9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11 施得运 总裁办经理 2022/10/17 50.00 0.9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12 王青春 IOT BG 高级总监 2022/9/14 50.00 0.9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13 刘雅斌 IOT BG 高级工程师 2023/2/13 46.00 0.90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14 张海涛 IOT BG 经理 2014/4/28 43.00 0.84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15 毕小湘 IOT BG 战队长 2014/7/9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16 蔡远桥 IOT BG 高级总监 2004/12/15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17 陈聪文 面板 BG 厂长 2021/10/19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18 单剑锋 IOT BG 副总监 2006/9/16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19 贺碧林 IOT BG 战队长 2014/2/10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0 胡维 IOT BG 经理 2021/5/10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1 黄添钧 面板 BG 总监 2021/9/7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2 李文秀 IOT BG 经理 2009/2/2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3 廖青青 财务中心高级管理师 2022/11/7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序号 姓名 职务 入职时间 认购金额 持有比例 员工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24 刘凡 管理中心高级经理 2021/4/6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5 罗辉 IOT BG 主管 2019/2/14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6 任小彪 面板 BG 总监 2005/3/11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7 苏献昌 面板 BG 高级部长 2018/6/12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8 王博 产业研究院高级经理 2019/3/29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29 王涤非 IOT BG 副总经理 2017/6/30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30 温志兴 IOT BG 总厂长 2023/4/25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31 许纯彬 财务中心高级管理师 2016/6/13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32 杨子桢 IOT BG 战队长 2013/3/26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33 余维皓 面板 BG 高级部长 2017/10/11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34 朱启智 面板 BG 总监 2022/3/1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35 朱倩花 总裁办主管 2018/7/2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36 朱珊珊 财务中心经理 2020/11/10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股份
37 陈多洪 面板 BG 部长 2019/7/23 60.00 1.18 核心员工 滁州惠科
38 崔丹青 面板 BG 部长 2018/4/4 50.00 0.98 核心员工 滁州惠科
39 明浩海 面板 BG 课长 2018/6/11 50.00 0.98 核心员工 滁州惠科
40 张为苍 面板 BG 高级工程师 2024/8/6 50.00 0.98 核心员工 滁州惠科
41 丁海珊 面板 BG 部长 2019/11/16 40.00 0.78 核心员工 滁州惠科
42 王波 面板 BG 课长 2019/7/4 40.00 0.78 核心员工 滁州惠科
43 张明 面板 BG 课长 2019/5/7 40.00 0.78 核心员工 滁州惠科
44 张帅帅 面板 BG 课长 2018/4/11 40.00 0.78 核心员工 滁州惠科
45 赵文勤 面板 BG 高级部长 2022/11/1 40.00 0.78 核心员工 滁州惠科
46 卓恩宗 面板 BG 高级部长 2016/7/7 40.00 0.78 核心员工 滁州惠科
47 王国智 IOT BG 总监 2023/1/3 80.00 1.57 核心员工 广西智显
48 宁和俊 面板 BG 高级部长 2021/9/13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半导体显示
49 唐杨玲 面板 BG 部长 2021/12/15 40.00 0.78 核心员工 惠科半导体显示
50 黄学勇 面板 BG 厂长 2022/1/1 62.00 1.22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51 唐宇 面板 BG 部长 2021/8/11 60.00 1.1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52 何颖 面板 BG 部长 2019/7/30 55.00 1.0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53 曾龙 面板 BG 总监 2022/6/29 50.00 0.9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54 陈剑川 面板 BG 厂长 2019/9/3 50.00 0.9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55 聂军 面板 BG 课长 2020/1/9 50.00 0.9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56 57 乔艳冰 面板 BG 总监 2020/12/1 50.00 0.9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57 王惠奇 面板 BG 部长 2019/12/10 50.00 0.9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58 谢志生 面板 BG 高级工程师 2023/3/21 50.00 0.9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59 张杨 面板 BG 课长 2020/5/26 50.00 0.9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0 张武 面板 BG 中级工程师 2020/10/13 49.00 0.96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1 陈学渊 面板 BG 部长 2020/4/7 40.00 0.7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2 黄成龙 面板 BG 高级工程师 2024/8/2 40.00 0.7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3 刘常富 面板 BG 课长 2020/3/27 40.00 0.7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4 刘金鑫 面板 BG 部长 2020/7/30 40.00 0.7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5 刘鹏飞 面板 BG 部长 2022/5/20 40.00 0.7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6 罗金龙 面板 BG 部长 2016/4/6 40.00 0.7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7 余永康 面板 BG 课长 2016/7/2 40.00 0.7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8 赵辉 面板 BG 副总裁 2024/6/1 40.00 0.7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69 周国星 产业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2022/5/10 40.00 0.7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70 朱成顺 面板 BG 部长 2022/1/1 40.00 0.78 核心员工 绵阳惠科
71 戴文君 面板 BG 专家 2022/11/1 40.00 0.78 核心员工 上海金扬
72 朱正龙 面板 BG 副总裁 2016/5/16 50.00 0.98 核心员工 深圳光电
73 熊正华 面板 BG 总监 2016/7/5 40.00 0.78 核心员工 深圳光电
74 郑文娟 面板 BG 部长 2021/6/18 40.00 0.78 核心员工 深圳光电
75 朱颖 面板 BG 副总监 2005/8/1 40.00 0.78 核心员工 深圳光电
76 冯志扬 面板 BG 部长 2015/5/25 40.00 0.78 核心员工 深圳惠金
77 李峻 面板 BG 总监 2025/11/20 40.00 0.78 核心员工 深圳惠金
78 沈奇雨 面板 BG 课长 2020/9/2 60.00 1.18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79 陈峰 面板 BG 部长 2012/5/12 50.00 0.98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80 陈清 面板 BG 部长 2022/2/25 50.00 0.98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81 唐贇焘 面板 BG 部长 2016/7/12 50.00 0.98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82 赵英杰 面板 BG 课长 2017/10/24 50.00 0.98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83 韩自力 面板 BG 课长 2020/5/13 40.00 0.78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84 何润芬 面板 BG 部长 2016/2/22 40.00 0.78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85 金华禹 面板 BG 部长 2020/5/7 40.00 0.78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86 李小凯 面板 BG 部长 2019/12/5 40.00 0.78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87 张澄祥 面板 BG 厂长 2015/12/14 40.00 0.78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88 张正义 面板 BG 总监 2021/12/17 40.00 0.78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89 周林玲 面板 BG 总监 2014/3/17 40.00 0.78 核心员工 长沙惠科
序号 姓名 职务 入职时间 认购金额 持有比例 员工类别 劳动关系所属公司
90 谢智会 IOT BG 主管 2018/3/27 56.00 1.10 核心员工 重庆金扬
91 景永红 IOT BG 厂长 2016/5/16 41.00 0.80 核心员工 重庆金扬
92 胡川 IOT BG 副总经理 2020/9/1 40.00 0.78 核心员工 重庆金扬
93 李朋 IOT BG 经理 2021/3/8 40.00 0.78 核心员工 重庆金扬
94 杨强 IOT BG 厂长 2002/6/4 40.00 0.78 核心员工 重庆金扬
95 冯程静 面板 BG 部长 2017/7/12 110.00 2.16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96 吕劼 流程数据IT 中心总监 2018/3/6 64.00 1.25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97 卢飞 面板 BG 高级工程师 2015/11/30 60.00 1.18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98 胡静 总裁办主管 2017/6/21 52.00 1.02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99 刘素奎 面板 BG 部长 2016/9/26 50.00 0.98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100 唐良辉 产业研究院副经理 2016/6/29 50.00 0.98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101 姚燕 面板 BG 部长 2017/7/19 50.00 0.98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102 高嘉志 面板 BG 中级工程师 2016/1/4 40.00 0.78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103 纪飞林 面板 BG 部长 2016/9/27 40.00 0.78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104 林师勤 面板 BG 研究员 2020/8/13 40.00 0.78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105 刘晓虎 产业研究院副总监 2013/6/4 40.00 0.78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106 冉杰 面板 BG 课长 2016/4/8 40.00 0.78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107 孙晓午 面板 BG 课长 2018/8/21 40.00 0.78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108 汤亚玲 面板 BG 高级部长 2014/7/1 40.00 0.78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109 袁嗣俊 面板 BG 高级部长 2015/12/10 40.00 0.78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110 张健 面板 BG 高级部长 2017/3/7 40.00 0.78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111 赵亮 面板 BG 部长 2022/11/8 40.00 0.78 核心员工 重庆金渝
合计 5,100.00 100.00 -
注1:中金惠科股份2 号为混合类资产管理计划,募集资金的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注2:中金惠科股份2 号参与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代缴单位与其劳动关系所属公司一致;注3:如合计数与各部分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3、战略配售结果
除上述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外,公司引入“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和“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
根据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型 获配股数(股) 获配股数占本次初始发行数量的比例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1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 38,642,903 5.30% 391,066,178.36 12
2 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8,642,903 5.30% 391,066,178.36 12
3 中移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38,642,903 5.30% 391,066,178.36 12
4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23,185,742 3.18% 234,639,709.04 12
5 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15,449,433 2.12% 156,348,261.96 12
6 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728,581 1.06% 78,213,239.72 12
7 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7,728,581 1.06% 78,213,239.72 12
8 电投绿色战略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55,723 0.95% 70,391,916.76 12
9 深圳创维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6,182,865 0.85% 62,570,593.80 12
10 0 成都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457,161 2.12% 156,426,469.32 18
11 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457,161 2.12% 156,426,469.32 18
12 广东广祺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728,581 1.06% 78,213,239.72 18
13 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7,728,581 1.06% 78,213,239.72 18
14 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728,581 1.06% 78,213,239.72 18
15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728,581 1.06% 78,213,239.72 18
16 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7,728,581 1.06% 78,213,239.72 18
17 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727,808 1.06% 78,205,416.96 18
18 18-1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全国社司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四组合”)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 2,705,003 0.37% 27,374,630.36 12
18-2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广 7,728,581 1.06% 78,213,239.72 12
序号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型 获配股数(股) 获配股数占本次初始发行数量的比例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月)
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五零二一组合”)
18-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五零二二组合”) 15,457,161 2.12% 156,426,469.32 12
1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8,642,903 5.30% 391,066,178.36 18
20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3,911,445 1.91% 140,783,823.40 18
21 中金惠科股份1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1,970,355 3.01% 222,339,992.60 12
22 中金惠科股份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4,031,620 0.55% 40,799,994.40 12
合计 364,891,737 50.00% 3,692,704,378.44 -
4、限售期限
成都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浙战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广祺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8 个月。
除上述战略配售投资者外,中金惠科股份1 号、中金惠科股份2 号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
1、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总体安排
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29,783,474 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保荐人(主承销商)不超过初始发行规模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839,250,97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1.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297,834,736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407,302,236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2、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式
自发行人股票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之日起30 个自然日(含第30 个自然日,若其为节假日,不进行顺延)内,发行人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或等于发行价格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所获得的资金,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申报买入价格不得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授权主承销商以竞价交易方式申报买入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的,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且不得超过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
(2)发行人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或者等于发行价格的,可以在连续竞价阶段申报,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3)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申报的,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且不得超过最近成交价。
获授权主承销商未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者购买发行人股票数量未达到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数量的,可以要求发行人按照发行价格增发股票。另外,获授权主承销商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股票不得卖出。获授权主承销商按前述规定,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的发行人股票与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票之和,不得超过《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
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发行的股数=发行时超额配售股数-使用超额配售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净买入的股数。
3、中金公司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的内部控制及履行流程
中金公司已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制定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境内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办法》。中金公司已根据上述相关制度制定具体操作策略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4、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可能情形
(1)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1)未进行超额配售;2)获授权主承销商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累计购回的股票数量达到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
(2)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超额配售股数为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且获授权主承销商未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获授权主承销商将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15%的股票。
(3)超额配售选择权部分行使:1)超额配售股数为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获授权主承销商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累计购回的股票数量未达到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获授权主承销商将要求发行人按照发行价格增发证券。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的发行人股票与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票之和,不得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拟发行股票数量,因此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的股票数量小于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2)超额配售股数小于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未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或获授权主承销商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累计购回的股票数量未达到超额配售股数,因此获授权主承销商将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的股票数量小于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规模的15%。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惠科股份是一家专注于半导体显示领域的中国领先、世界知名的科技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显示面板等核心显示器件以及智能显示终端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多种尺寸和类型的TV 面板、IT 面板、TV 终端、IT 终端以及各类智慧物联终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商用显示、汽车电子、工业控制、智慧物联等显示场景。公司深耕显示领域二十余年,已成为享誉全球的显示方案综合服务提供商,是全球领先的三家大尺寸液晶面板厂商之一、国内显示产业链垂直整合度最高的企业之一。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度,公司电视面板出货面积、显示器面板出货面积、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面积分别位列全球第三名、第四名、第三名;2024 年度,公司85 英寸LCD 电视面板出货面积排名全球第一,在85 英寸及以上超大尺寸显示面板领域具备显著的领先优势。公司深入践行制造强国战略,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全面打造全球显示行业的中国名片,致力于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丰富人类的视觉享受”,为巩固中国显示产业的全球领先地位和提升中国显示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做出了重大贡献。
在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方面,依托四条技术特点各有侧重的G8.6 高世代线,公司持续丰富显示面板产品类型,已实现电视、显示器、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多种显示面板的大规模量产,并不断拓展商业显示、车载显示、工控显示等新应用领域。公司始终坚持多技术路线并存的发展思路,在布局主流a-Si TFT-LCD 技术的同时,在国内率先完成G8.6 高世代线Oxide 背板技术的突破,已实现Oxide LCD 显示器面板、笔记本电脑面板的量产销售。依托Oxide 背板技术,公司有序推进OLED 技术的研发创新及显示面板产品的量产销售,已实现自主研发OLED 手机显示面板的小批量出货。同时,不断深化Mini LED 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已实现Mini LED 显示终端产品的量产销售。此外,公司亦前瞻性预研Micro LED 技术,不断完善新型半导体显示领域多技术路线的全面布局。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形成了涵盖显示面板性能提升、显示面板制程工艺升级及改良和新型半导体显示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在产品性能、生产效率、良率提升和成本优化等方面构筑了显著的核心竞争优势。
在智能显示终端业务方面,公司拥有合肥金扬、宜昌惠科、重庆金扬、广西智显、东莞惠智和越南惠科等多座显示终端生产基地,主要产品包括电视、显示器、电子纸、一体机、广告机、智能会议机、智慧健身镜、智能穿戴设备等显示终端。依托在半导体
显示面板与显示终端领域的核心资源和技术积累,公司持续深化IT 及智慧物联显示终端领域布局,进一步丰富产品线,为智慧教育、智慧办公、智慧交通、智慧安防和智慧医疗等各应用场景提供各类显示终端产品及服务,有力推动业务的持续增长。
公司以客户体验为中心,通过持续的科技创新,满足人们生活、工作、商务、娱乐等各类活动对信息交互品质与效率的不断追求,目前已与众多全球知名品牌客户建立了深度的合作关系,包括三星、LG、小米、海信、TCL、海尔、联想、惠普、戴尔、宏碁、VESTEL、创维、长虹、冠捷、微星科技等极具影响力的全球知名品牌。公司近年来曾获得“LCD 电视面板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中国制造业500 强”“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中国驰名商标HKC”“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5G 工厂”“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绿色工厂”等荣誉,相关科技创新成果曾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安徽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德国红点奖”“德国iF 奖”“日本G-Mark 设计奖”等奖项。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促进全产业链资源垂直整合,充分发挥在技术研发、客户资源、产品矩阵、全球化布局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强化科学管理,发挥规模效应,引领质效提升,进一步构筑强大的核心竞争力,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同时,公司将依托“5G+AI+IoT”技术融合带来的场景革命,持续打造丰富的智慧物联产品生态,实现“万物皆显示”。
(二)主要生产模式、主要原材料和重要供应商、主要销售模式和重要客户
1、主要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生产流程为由销售部门进行产品规划与需求预测,并向经管处提出产品需求,经管处结合生产基地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后向制造部传达生产任务,制造部再将生产任务分解为每日生产目标并落实执行。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优化生产流程并控制成本,通过推行产线设备自动化、软件系统流程化的方式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并使用MES、SAP、CRM、SRM、WMS、PLM 等多个辅助系统实现精益生产,利用实时的信息交互进行产能监控、生产工序监控、产品质量检测、数据采集与不良回追、智能维护等,有效、及时地监控生产环节,提升精益化生产水平。
2、主要原材料和重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偏光片、玻璃基板、芯片、正负性光刻胶、集成电路板、特气特化、液晶等,智能显示终端业务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显示面板、结构件、光学件、包辅件等。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商包括康宁集团、恒美光电、杉杉股份、大联大集团、电气硝子集团等。公司通过保持供应商多元化、与重点供应商加强合作、积极推动重要原材料国产替代等方式应对原材料供应波动的影响。
3、主要销售模式和重要客户
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采用直销模式,智能显示终端业务采用OEM/ODM 和OBM 的业务模式,其中OEM/ODM 业务采用直销模式,OBM 业务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公司深耕显示领域二十余年,已与众多全球知名品牌客户建立了深度的合作关系,包括三星、LG、小米、海信、TCL、海尔、联想、惠普、戴尔、宏碁、VESTEL、创维、长虹、冠捷、微星科技等极具影响力的全球知名品牌,形成了多层级、跨领域的客户资源网络。报告期内,三星、LG、TCL、海信等客户一直为公司前五大客户,客户关系稳定,为业务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一)公司业务模式成熟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显示面板等核心显示器件以及智能显示终端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所处的半导体显示面板和智能显示终端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进入成熟阶段,市场规模庞大。中国厂商凭借持续的政策引导、技术创新和产业链协同等优势,已成为全球半导体显示行业的主导力量。同时,公司成立于2001 年,深耕显示领域二十余年,基于对显示终端市场需求的深刻理解与敏捷把握,形成了与公司经营战略、市场需求高度匹配的核心技术体系,并将其与产业深度融合,建立了成熟的从半导体显示面板到智能显示终端的产业链垂直整合业务模式,产供销业务运营体系健全稳定,能够有效支撑公司的稳定发展。
(二)公司经营业绩稳定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58.24 亿元、402.82 亿元和408.9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82 亿元、33.20 亿元和38.01 亿元。2022 年,公司出现亏损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持续增长趋势,经营业绩持续向好,盈利幅度大幅提升。
2、2022 年公司经营业绩亏损的原因分析
2022 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主要原因系:第一,受外部偶发性特定事件影响,消费电子行业需求于2021 年提前释放,导致2022 年整体需求疲软;第二,受过往两年新增产线的积极爬坡和产能释放的影响,2021 年全球LCD 产能显著增加,2022 年显示面板厂商库存压力加大,受供需失衡的影响,显示面板价格走低,显示面板厂商通过降价策略去库存,进一步推动面板价格下跌;第三,显示面板行业具有一定周期性波动特点,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供需波动影响,同时叠加地缘政治冲突、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显示面板行业景气度较低,2022 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普遍出现大幅下滑或亏损情形。
3、2023 年以来公司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
2023 年以来,随着外部特定事件等导致需求错配的偶发性因素逐步消除、产能结构优化和下游需求逐渐回升,同时显示面板行业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主要厂商动态规划“按需排产”使得行业竞争格局趋于有序,显示面板行业周期性波动逐步减弱,显示面板价格稳步回升,公司经营业绩迅速从2022 年低迷的市场环境中恢复并实现稳步增长;此外,公司不断丰富产品类型,顺应大尺寸化的行业趋势,聚焦“大尺寸化+高性能化”双轮驱动策略,持续服务全球知名品牌客户,驱动公司经营业绩进一步提升。
4、预计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持续增长
从行业发展趋势来看,随着显示面板行业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行业竞争格局持续优化、显示面板厂商趋于有序竞争,未来半导体显示行业周期性波动将逐步减弱、显示面板价格将稳步回升,行业将迎来长期良好发展态势;从下游需求来看,随着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回升,显示面板行业面临全球电视和显示器大尺寸化趋势、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5G 及人工智能等应用持续丰富有效拉动多领域智能终端需求等众多发
展机遇,同时,政府积极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刺激经济发展,通过提振消费、扩大内需以及保持物价稳定来促进经济增长,预计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充分受益;从公司自身优势来看,凭借兼具创新性和实用性的核心技术体系、丰富且具有差异化的产品组合、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柔性生产模式,公司充分发挥G8.6 高世代线的大尺寸及灵活套切优势,持续与全球知名品牌客户保持稳定合作关系,能有效克服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经营业绩有望持续增长。
(三)公司业务规模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005.28 亿元、1,007.26 亿元和1,009.62 亿元,净资产分别为307.02 亿元、314.38 亿元和375.34 亿元,资产规模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58.24 亿元、402.82 亿元和408.9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82 亿元、33.20 亿元和38.01 亿元,业务规模较大。公司拥有四条技术特点各有侧重的G8.6 高世代线及多座智能显示终端生产基地,同时配置有显示模组生产基地和显示终端配件生产工厂,员工数量超过19,000 名,半导体显示面板年产能超过700万大板,智能显示终端年产能超过2,000 万台,能够为下游客户提供多样化产品以满足各类显示需求。综上,公司已成为业务规模较大、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显示方案综合服务提供商。
(四)公司属于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
全球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呈现高技术壁垒、高集中度市场竞争格局,公司作为国内率先实现产业链纵向延伸与技术横向突破的领军企业之一,在多个细分领域稳居全球前列。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度,公司电视面板出货面积、显示器面板出货面积、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面积分别位列全球第三名、第四名、第三名,全球市场占有率均超过10%;2024 年度,公司85 英寸LCD 电视面板出货面积排名全球第一,在85 英寸及以上超大尺寸显示面板领域具备显著的领先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在全球半导体显示面板领域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综上所述,公司是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具有“大盘蓝筹”特色,符合主板的板块定位要求。
六、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5.12.31/ 2025 年度 2024.12.31/ 2024 年度 2023.12.31/ 2023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10,096,203.26 10,072,579.89 10,052,760.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2,518,613.75 2,133,481.89 1,408,343.1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5.89% 66.71% 67.55%
营业收入(万元) 4,089,731.78 4,028,182.77 3,582,448.53
净利润(万元) 390,901.15 365,045.40 284,507.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380,120.37 332,001.94 258,161.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290,179.59 256,961.44 144,830.42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8 0.55 0.45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8 0.55 0.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58% 21.73% 22.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937,246.75 1,099,610.56 557,518.20
现金分红(万元) 39,999.43 19,999.39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3.58% 3.51% 3.70%
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5 年12 月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期间,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相关行业政策、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采购情况和销售情况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正常经营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2026 年1-3 月财务数据审阅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25 年12 月31 日,天健会计师对公司2026 年1-3 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6〕3-404 号)。2026 年1-3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03.31 2025.12.31 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 10,651,787.82 10,096,203.26 5.50%
负债合计 6,722,866.67 6,342,804.03 5.99%
所有者权益 3,928,921.15 3,753,399.23 4.68%
项目 2026 年1-3 月 2025 年1-3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026,335.14 969,621.28 5.85%
营业利润 122,131.95 120,730.34 1.16%
利润总额 122,834.41 120,529.87 1.91%
净利润 104,789.24 104,367.77 0.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9,546.42 101,172.21 -1.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8,234.59 69,242.99 12.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6,058.51 289,427.58 5.75%
2026 年1-3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026,335.14 万元,同比增长5.85%,主要系:第一,2026 年1-3 月,在世界杯等大型体育赛事、中国市场持续的“以旧换新”能效补贴以及电视、显示器等产品大尺寸化趋势的支撑下,消费电子行业需求保持稳定增长,受需求端拉动影响,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和智能显示终端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第二,2025 年1-3 月,受LG 化学出售偏光片业务影响,偏光片市场供应较为紧张,公司偏光片采购受到一定程度影响,进而对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的排产和销售造成影响,2025年下半年偏光片市场供需已恢复正常,偏光片市场供应充足,2026 年1-3 月,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的排产和销售未受上述不利因素影响。
2026年1-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9,546.42万元,同比下降1.61%,主要系公司毛利额同比增长的同时,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减少,具体分析如下:第一,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推动公司毛利额同比增长;第二,公司以结售汇业务为主的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实现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同比下降;第三,2025 年1 月,公司提前收购绵投集团持有绵阳惠科待收购股权获得政府补助并计入其他收益,而本期不存在前述情形。
2026 年1-3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234.59万元,同比增长12.99%,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变动幅度存在差异,主要系2026 年1-3 月公司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同比减少,具体分析如下:第一,公司以结售汇业务为主的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实现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非经常性
损益,金额同比下降;第二,2025 年1 月,公司提前收购绵投集团持有绵阳惠科待收购股权获得政府补助并计入其他收益,而本期不存在前述情形。
2026 年1-3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1-3 月 2025 年1-3 月 变动幅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697.70 2.77 133,557.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0,445.52 19,267.45 6.1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4,375.44 18,640.51 -76.5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513.32 741.92 -30.8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71 8.37 -79.5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19.47 -200.37 -459.06%
小计 29,753.16 38,460.65 -22.64%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8,103.15 6,394.68 26.72%
减:少数股东损益 338.17 136.75 147.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1,311.83 31,929.22 -33.25%
(三)2026 年1-6 月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基于当前经营情况对2026 年1-6 月业绩进行预计,业绩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1-6 月 2025 年1-6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000,000.00~2,200,000.00 1,899,719.99 5.28%~15.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5,000.00~205,000.00 216,174.19 -14.42%~-5.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0,000.00~165,000.00 157,776.47 -4.93%~4.58%
注:2026 年1-6 月业绩预计情况系公司基于当前经营情况估算的结果,未经申报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2026 年1-6 月,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为2,000,000.00~2,200,000.00 万元,同比变动率为5.28%~15.81%;2026 年1-6 月,公司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5,000.00~205,000.00 万元,同比变动率为-14.42%~-5.17%;2026 年1-6 月,公司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000.00~165,000.00 万元,同比变动率为-4.93%~4.58%。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符合并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三章第一节第3.1.2 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三)预计市值不低于100 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 亿元”。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长沙新型OLED 研发升级项目 303,113.26 250,000.00
2 长沙Oxide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00,007.36 300,000.00
3 绵阳Mini-LED 智能制造项目 254,455.17 20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957,575.79 85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助于公司巩固并提升在半导体显示行业的市场地位。同时,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和产线布局,提高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秉持“求真务实、诚信正直、开拓创新、追求极致”的核心价值观,聚焦于半导体显示领域,以“丰富人类的视觉享受”为愿景,以“成为全球受人尊敬的显示方案综合服务商”为使命,让万物交织互联,让“视界”从此无界,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勇当中国智造创新先锋。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促进全产业链资源垂直整合,充分发挥在技术研发、客户资源、产品矩阵、全球化布局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强化科学管理,发挥规模效应,引领质效提升,进一步构筑强大的核心竞争力,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同时,公司将依托“5G+AI+IoT”技术融合带来的场景革命,持续打造丰富的智慧物联产品生态,实现“万物皆显示”。
根据上述发展战略,公司针对不同业务领域的具体发展目标如下:
在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板块,一方面公司将通过技术革新不断提升产品性能、拓宽应用场景、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在超大尺寸领域的领先优势;另一方面,公司将持续加速新型半导体显示技术的创新突破和产业化落地,有序推进OLED 显示技术的研发和规模化量产,扩大Oxide、Mini LED、Micro LED 等新兴显示技术的应用,全方位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在智能显示终端业务板块,公司将以延伸智能显示产业链、深化价值创造为战略方向,聚焦商业显示、车载显示、工控显示等细分赛道,持续丰富智慧教育、智慧办公、智慧交通、智慧安防和智慧医疗等新应用场景,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通过自有品牌以及与品牌商合作协同赋能,持续拓展海内外市场,提升品牌价值和国际影响力。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及未来发展规划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外,应该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方便投资者投资决策原则将风险因素分类为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和其他风险,但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敬请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逐项仔细阅读。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582,448.53 万元、4,028,182.77 万元和4,089,731.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8,161.80 万元、332,001.94 万元和380,120.37 万元。2022 年,受外部偶发性特定事件、显示面板厂商降价去库存、行业下游需求疲软等因素影响,同时叠加地缘政治冲突、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显示面板行业景气度较低,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普遍出现大幅下滑或亏损情形。
若未来出现全球宏观经济衰退或区域性经济波动导致终端消费需求收缩、国际贸易环境及关税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竞争加剧、主要显示面板厂商产能策略调整或盲目扩张产能导致供需失衡、显示面板价格大幅下跌、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显示面板行业景气度下降、显示技术路线发生重大迭代,或者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在技术研发、产品组合、客户资源、产能布局、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并导致期后业绩下滑。若上述风险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多项风险因素同时发生,不排除极端情况下公司出现业绩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为进一步量化上述风险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基于2025 年财务数据进行盈亏平衡测算,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若因显示面板行业景气度下降或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导致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销售价格下降15.62%时,或因下游终端消费市场需求不足、显示面板行业竞争加剧等导致公司产品销量下降34.78%时,或因前述原因导致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销售价格下降10.00%且产品销量下降16.10%时,或因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直接材料成本上涨21.20%时,公司将达到盈亏平衡点,营业利润将为零。
(二)经营业绩增速放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479,830.08 万元、3,927,090.63 万元和3,967,993.27万元,2024年和202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2.85%和1.04%,增速呈现放缓的趋势,主要系:第一,TV 面板市场价格有所波动。根据群智咨询数据,2024 年TV 面板平均市场价格同比增长12.18%,2025 年,TV 面板平均市场价格同比下降1.56%。第二,受全球电视大尺寸趋势影响以及公司主动调整产品结构影响,公司43英寸和55 英寸TV 面板销售收入增速下降。报告期内,公司43 英寸TV 面板销售收入分别为432,983.83 万元、475,849.22 万元和296,469.97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9.90%和-37.70%;公司55 英寸TV 面板销售收入分别为484,123.34 万元、431,808.20 万元和327,258.24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10.81%和-24.21%,收入增速均呈下降趋势。
若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需求出现周期性波动、显示面板价格大幅下降,或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未能保持优势,或国际贸易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大尺寸显示面板需求下降,或公司产品和技术迭代升级未能满足客户需求,或存储芯片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带来的成本压力导致显示终端与显示面板需求减少等,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售收入不及预期、在客户体系中被竞争对手替代、市场份额下滑等不利情况,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收入增速放缓的风险。
公司基于2025 年财务数据对半导体显示面板销售价格变动进行盈亏平衡测算,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若因显示面板行业景气度下降或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导致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销售价格下降15.62%时,公司将达到盈亏平衡点,营业利润将为零。
(三)技术和产品迭代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a-Si TFT-LCD 面板收入占比超过90%,且高于a-Si 显示面板产值占LCD 面板整体产值的比例。显示行业技术迭代速度快,随着下游终端产品向更高分辨率、更高刷新率、更低功耗、柔性化等方向发展,Oxide、OLED、Mini LED 等新型显示技术正逐步渗透,行业内对新型显示技术的研发投入和产品迭代要求持续提升。公司始终坚持多技术路线并存的发展思路,目前以布局主流a-Si TFT-LCD 显示技术为主,同时推进Oxide、OLED、Mini LED、Micro LED 等新型显示技术的研发和储备,但技术的产业化和产品的迭代创新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若未来a-Si TFT-LCD 市场因技术替代加速而出现需求萎缩或价格竞争加剧,导致
该领域的需求增速放缓或盈利空间收窄,而公司未能及时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或在新型显示技术的研发、量产及市场推广方面进展不及预期,则可能面临产品结构升级缓慢、竞争力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偿债风险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显示行业具有重资产、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和日常营运资金需求量较大。近年来,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方式进行融资的规模较大;同时,公司采用自有资金、自有资金与国有资本或市场化资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产运营,近年来陆续与滁州、绵阳、长沙、北海、郑州、南充等地方国资合资成立半导体显示或智能终端等项目子公司,相关项目子公司存在待收购股权,截至2025 年末,公司待收购股权、已收购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和附有收购义务的少数股权余额合计131.94 亿元。
截至2025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634.28 亿元,其中有息负债369.75 亿元。2025年,公司利息支出为8.34 亿元,利息支出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8.15%,利息支出规模相对较大。除偿还各类负债外,公司还需结合业务发展规划建设投资项目、依照子公司公司章程缴纳子公司注册资本等,各类其他支出的资金需求较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46%、68.79%和62.82%,流动比率分别为0.85 倍、0.99 倍和1.21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69 倍、0.85 倍和1.04 倍,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包含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相关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存在约定的存续期限,流动性受到一定限制。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规模和利息支出规模整体较大,若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发生波动或不能合理规划运用资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可能因资金短缺或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未到期而无法有效降低负债水平,从而在偿还负债和支付利息、收购子公司待收购股权、实缴子公司注册资本、对外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有资金投入等方面存在一定压力,可能对公司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因行业周期性波动、市场竞争、原材料价格上升、产品单价下降等因素遭遇大额亏损,公司可能无法仅通过自有资金和经营活动现金流满足日常经营、偿债和其他支出相关的资金需求,面临一定偿债压力,需要通过债务融资等外部融资方式弥补资金缺口。
此外,若政策法规发生变动或因地方国资导致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拍卖或产生其他法律纠纷,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收购子公司待收购股权的风险。
(五)子公司分红用途受限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长沙惠科、郑州惠科、滁州惠显、长沙惠科科技和南充惠科等5 家子公司存在限制分红用途的情形。2025 年,分红用途受限子公司合计净利润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比例为25.44%。在公司完成上述子公司待收购股权的收购义务前,上述子公司分红用途受到限制,相关分红仅能用于收购少数股东的待收购股权或支付股权转让款。
若公司未来现金流出现不利变化,导致公司偿债压力较大,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收购子公司待收购股权,部分子公司分红用途可能受到限制,其对公司的分红无法用于公司向股东分红,从而影响公司股东的回报。
(六)知识产权风险
2025 年8 月29 日,BH 创新有限责任公司向ITC 请求发起对惠科股份、重庆金渝、惠科海外及其部分客户的337 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禁止涉案产品进口到美国和在美销售。根据境外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如果ITC 最终裁定出具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则该等禁令预期将于2027 年7 月左右正式生效。根据报告期内涉案产品的月平均销售金额测算,该等禁令对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总额约为3,285.37 万元,占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08%。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该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尚待ITC 作出结论,虽然337 调查不涉及损害赔偿主张,但该案件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作为一家科技创新型公司,多年来在半导体显示领域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并积累了众多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相关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公司未来自有知识产权及其他非专利技术受到第三方侵权或被第三方(如NPE,即通过专利诉讼获利的非专利实施主体等)提出知识产权侵权指控或被第三方提起相关调查,形成知识产权诉讼或纠纷,可能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主要原材料及设备价格波动和供应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偏光片、玻璃基板、芯片、正负性光刻胶、集成电路板、特气特化、液晶等,智能显示终端业务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显示面板、结构件、光学件、包辅件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比例分别为69.99%、66.81%和65.44%,占比较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以及毛利率存在较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偏光片和玻璃基板合计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4.37%、34.60%和35.97%,系公司最主要的两类原材料。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偏光片和玻璃基板的采购价格有所波动。假设分别以偏光片和玻璃基板的价格作为唯一变量,以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数据为基础进行敏感性测试,若偏光片采购价格上涨10%,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的单位成本将分别上升1.53%、1.41%和1.54%,毛利率将分别下降1.26 个百分点、1.15 个百分点和1.24 个百分点。若玻璃基板采购价格上涨10%,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的单位成本将分别上升1.44%、1.42%和1.57%,毛利率将分别下降1.19 个百分点、1.15 个百分点和1.26 个百分点。因此,若未来偏光片和玻璃基板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大幅上升,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基于2025 年度财务数据对原材料价格变动进行盈亏平衡测算,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若因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直接材料成本上涨21.20%时,公司将达到盈亏平衡点,营业利润将为零。
2、主要原材料和设备供应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偏光片和玻璃基板,公司采购的设备主要包括彩膜/阵列曝光机、彩膜/阵列/金属溅镀机、彩膜/阵列涂布机、干法/湿法刻蚀机等。
报告期内,公司偏光片主要向日本、中国台湾、韩国等地区的境外供应商(以供应商所属集团总部所在的境外国家或地区为统计口径,下同)采购,公司玻璃基板主要向美国、日本等地区的境外供应商采购,公司设备主要向日本、韩国和美国等地区的境外供应商采购,其中,部分境外供应商通过其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对公司销售。
公司曝光机等关键设备和玻璃基板等原材料原产地主要来源于境外,而全球范围内
的贸易摩擦、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均可能对公司的关键设备和原材料进口造成负面影响。若未来关键设备和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或国际贸易摩擦和地缘政治冲突等因素导致关键设备和原材料无法供应,公司的关键设备和原材料采购、业务经营情况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八)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58%、18.12%和18.81%,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主要受到主要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产能利用率变动等因素影响。为进一步量化上述风险对公司毛利率的影响,公司基于2025 年财务数据进行测算,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显示面板市场价格每下降1%,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幅度约为0.59 个百分点;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直接材料每上升1%,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幅度约为0.53 个百分点;产能利用率下降导致公司制造费用每上升1%,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幅度约为0.24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7.45%、18.53%和19.51%,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如果未来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出现下跌,或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上涨,且公司无法将原材料上涨的成本转移给下游客户,或市场竞争加剧、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可能下滑,且下滑幅度可能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九)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80,089.76 万元、618,353.83 万元和682,741.7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82%、14.22%和14.38%;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42,174.16 万元、26,516.41 万元和28,578.12 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5.84%、4.11%和4.02%,主要为对库存商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各期末占比分别为83.13%、65.34%和79.7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397,370.43 万元、333,171.21 万元和367,173.14 万元,库存商品账面价值整体保持在较高水平,主要系公司为保障订单交付的及时性和稳定性,综合考虑客户需求预测、市场发展前景、自身产线产能规划、自有品牌交付要求及产品策略等因素,进行的战略性提前备货所致。受显示面板行业市场供需等多重因素影响,若面板价格持续走低,公司可能面临较大的存货减值风险,进而对
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以公司2025 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2025 年末的存货跌价准备等进行模拟测算,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每增加1%,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影响幅度约为-0.10%。
(十)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通过美元等外币结算,汇率波动对公司净利润存在一定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因结算货币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损益分别为-5,495.42 万元、-13,344.60 万元和2,703.14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79%、-3.28%和0.59%。由于汇率受到全球政治、国际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因为汇率波动而出现汇兑损益,进而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以公司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2025 年末的美元银行存款、美元应收账款、美元其他应收款、美元应付账款、美元其他应付款及美元租赁负债等进行模拟测算,美元汇率每下降1%,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影响幅度约为1.01%。
(十一)政府补助及税收优惠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156,430.09 万元、90,627.72万元和85,062.09 万元,金额较大。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余额为165,381.43 万元,该递延收益余额在未来五年内每年摊销进入当期损益的金额预计在1.00-3.00 亿元之间。考虑到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可能发生变化,以及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可能发生变化,政府补助的可持续性、稳定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出现不利变化,导致公司未来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大幅减少或无法获得新增的政府补助,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将大幅降低,可能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此外,公司部分子公司还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以及其他税收优惠。未来若公司部分子公司经营发生不利变化或税收优惠政策出现不利变化,导致公司部分子公司无法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可能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二)技术人才流失和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显示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研发团队保持稳定以及关键技术人才的持续培养是公司保持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经过多年积累,公司组建了一支具备深厚专业技能和丰富行业经验的优秀研发团队。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对技术人才的需求将持续增加,需通过持续拓宽外部招聘渠道、强化内部培养机制积累技术人才,并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措施保障人才留存。若公司不能持续引进或者培养足够的优秀技术人才,或现有骨干技术人员出现流失,都将对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若由于技术人才流失而造成技术泄密等情况,亦可能造成竞争对手掌握公司部分核心技术,从而使公司陷入市场竞争中的不利局面。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显示行业受市场需求关系影响较大,行业景气度与宏观经济周期存在一定的关联性。该行业景气度通常与下游消费类电子产品的供需关系变化、价格波动、技术迭代频率、产品革新程度、产业政策出台等因素相关,厂商需要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产能和投资策略,表现出一定的周期性波动特征。产值方面,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2 年全球半导体显示面板产业产值回落至1,003 亿美元,同比下降26.45%;2023年产值进一步降至959 亿美元,同比下降4.37%;2024 年产值回升至1,092 亿美元,同比增长13.85%。出货面积方面,预计全球LCD 显示面板出货面积2025-2027 年增长率分别为5.01%、1.86%和0.32%。价格方面,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和2025 年LCD面板主流尺寸平均价格同比增长均值分别为-48.29%、11.45%、12.48%和-1.56%。
尽管近年来随着市场集中度提升、厂商动态规划“按需排产”成为新常态,显示面板行业周期性波动逐步减弱,但周期性特征依然存在。若未来出现因全球宏观经济衰退等因素导致下游需求减弱的情形,或因市场竞争加剧、企业经营策略重大调整等因素导致主要厂商显示面板供应策略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重新引发行业供需失衡与价格竞争,或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大幅下滑、固定成本分摊压力上升,从而可能对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环境和自身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861,429.34 万元、1,959,344.55 万元和2,042,745.5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49%、49.89%和51.48%,主要面向中国香港、新加坡、中国台湾、美国等国家或地区。
受中美贸易关系影响,美国政府对进口自中国的部分商品实施了一系列贸易措施。2020 年2 月14 日起美国根据301 中国法案(China Section 301)对涵盖在清单4A 和4B中的中国商品加征的关税从15%降低至7.5%,适用于公司对美国出口的彩色液晶电视产品,截至报告期末仍处于加征关税状态。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对美国客户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145,275.57 万元、161,130.75 万元和264,782.27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17%、4.10%和6.67%,整体占比较低。
自2025 年初以来,美国对中国的关税政策不稳定性有所上升,对中国加征关税情况发生多次调整,公司对美国出口的主要产品属于关税调整范围。2025 年10 月,中美双方达成经贸磋商成果,美国取消针对中国商品加征的10%“芬太尼关税”,并继续暂停执行24%的“对等关税”至2026 年11 月,中美贸易紧张态势出现阶段性缓和。但如果未来美国对中国相关产品进一步加征关税或贸易限制措施升级,可能对公司向美国出口产品产生不利影响。
除美国外,公司境外主要销售国家或地区对于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不存在限制性出口的贸易政策及产业政策。但国际贸易环境仍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地缘政治、宏观经济局势、各国产业政策、贸易保护主义倾向等均可能导致国际贸易摩擦增多,从而对公司外销业务带来潜在风险。
(三)市场竞争加剧及境外市场开拓风险
随着国内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产能不断扩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自主创新和技术研发,产品、技术和服务不能及时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或落后于同行业竞争对手,不能保持产品价格的稳定,或者成本控制不力,将会使得公司产品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毛利率下滑的风险,进而对公司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基于2025 年财务数据对产品销量变动进行盈亏平衡测算,在其他条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若因下游终端消费市场需求不足、显示面板行业竞争加剧等导致公司产品销量下降34.78%时,公司将达到盈亏平衡点,营业利润将为零。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861,429.34 万元、1,959,344.55 万元和2,042,745.5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49%、49.89%和51.48%,境外主营收入规模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尽管公司境外业务布局已具备规模基础,但进一步拓展境外市场仍可能面临技术升级迭代与产业化、品牌国际化与渠道建设不足、地缘政治与贸易环境不确定性等挑战。若公司在境外市场拓展中出现技术迭代与产业化滞后于需求、品牌与渠道建设不及预期、或主要目标市场因地缘冲突、贸易壁垒升级等导致准入与运营环境恶化,均可能使境外业务拓展受阻,从而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及整体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四)下游终端消费领域政策变化风险
显示终端作为半导体显示产业链下游应用领域,对促进信息消费、推动产业升级具有重要作用。国家相关部委持续出台包括《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 年)》《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关于2025 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 年稳增长行动方案》《关于2026 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 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等多项政策,从提振消费、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新型显示技术创新等方面,为半导体显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战略方向与制度基础,同时也为显示终端行业创造了以技术升级和消费升级为驱动的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终端消费领域补贴政策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覆盖补贴范围动态调整,但收窄范围不涉及公司主要受益产品。政策覆盖品类由2024 年的电视、电脑等8 类家电扩展至2025 年的12 类家电,并首次将手机、平板电脑等数码产品纳入全国性购新补贴范围。公司直接受益产品从电视和显示器,进一步扩展至新增的平板电脑。根据最新政策,自2026 年起,全国统一补贴的家电品类由12 类收窄至6 类,但收窄范围不涉及公司主要受益产品。第二,补贴政策力度总体稳定,能效标准动态趋严。针对家电类产品,2024 年和2025 年保持了对1 级能效产品约20%、2 级能效产品约15%的补贴比例,整体维持在15%-20%区间。根据最新政策,自2026 年起,家电产品补贴范围将收窄至仅对1 级能效产品提供15%的补贴。针对手机、平板等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上限为6,000 元,且不设置能效等级要求。同时,所有品类均执行每人每类产品限补贴1 件的
规定。第三,中央与地方政策协同实施,在中央统一政策框架下,地方政府可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例如结合实际增加或细化补贴品类、优化补贴资金审核拨付流程等。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刺激终端消费并提升公司相关产品销量,但随着政策进入常态化落实阶段,叠加补贴品类范围收窄与能效门槛进一步提升等因素,未来其对市场需求的边际拉动效应可能呈现出逐步递减趋势。
对于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业务,终端消费领域补贴政策涉及的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电视终端、显示器终端和平板终端。报告期内,公司上述产品的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358,615.00 万元、346,926.23 万元和378,950.5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0.31%、8.83%和9.55%;上述产品的境内毛利额分别为55,896.59 万元、69,111.75 万元和80,316.76 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额的比例分别为9.69%、9.71%和10.76%。对于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公司显示面板产品作为电视、显示器、平板、智能手机等终端产品的关键上游部件,其市场需求与终端销售景气度直接关联,因此亦会受到补贴政策传导效应的影响。若未来因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财政支出结构调整或具体实施细则变动等因素,导致上述支持政策发生调整、退坡或执行力度减弱,可能直接影响终端消费者的购买意愿与购买力,导致公司涉及补贴范围的下游终端产品需求释放受阻或销量下降,或者原由政策承担的部分成本可能向产业链上游传导,加剧行业竞争或挤压公司产品盈利空间,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增长带来一定不确定性。
三、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他项目收益不及预期、新增折旧摊销及产能消化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不及预期、新增折旧摊销风险及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除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外,拟主要投资于“长沙新型OLED 研发升级项目”“长沙Oxide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绵阳Mini-LED 智能制造项目”。基于当前正常的市场环境及公司充足的技术储备,拟投资项目已经过审慎且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其市场前景主要受未来产业政策、竞争环境、产品价格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技术迭代趋势等因素影响。若未来实际情况与所预期的市场前景偏离较大,公司将面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满产(T+4 年)后,新增折旧摊销费用金额为41,843.00 万元,占公司2025 年营业收入比例为1.02%,占公司2025 年净利润的比例为10.69%。T+1-T+4年,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费用金额分别为1,705.24 万元、33,452.64 万元、41,843.00万元和41,843.00 万元,从满产年至预测期结束,新增折旧摊销费用金额为41,843.00 万元/年。经测算,募投项目满产年新增净利润为121,008.58 万元,将超过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但如相关项目经济效益无法实现,折旧及摊销费用增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以公司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进行模拟测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的收益(净利润)每减少1%,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影响幅度约为-0.42%。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达产后,公司将新增Oxide 显示面板和Mini LED 智能显示终端产能。本次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实际业务的需要,且有较为广阔的下游市场空间,凭借公司深耕半导体显示行业多年积累的品牌基础、客户资源、技术储备,预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具备足够的市场消化能力,新增产能难以消化的风险较低。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方面发生不利变化,或募投项目相关的显示面板生产工艺与制造能力提升不达预期,或公司未能有效开拓市场,则可能面临新增产能难以消化或募投项目规模化量产能力受限的风险。
“长沙新型OLED 研发升级项目”为研发类项目,不涉及效益测算,主要目标是提升公司在OLED 领域的技术储备水平,为OLED 产品后续的规模化量产提供技术保障。在OLED 领域,公司自2021 年起已进行相关设备及材料调研、技术研发以及专利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已实现OLED 产线的全制程贯通,并完成了首款自主设计产品的全流程验证和成功点亮,目前正在加速推动商业化突破。但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在OLED 领域布局较早且已形成一定市场优势,公司作为后进入者,在技术产业化落地、客户验证与市场导入、实现规模效益等方面仍需要时间积累,相关业务未来的实际推进进度和经营成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公司在OLED 领域的研发进展不及预期,或产业化、商业化进程滞后,或为追赶新型显示技术差距而需持续大额投入,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其他投资项目实施不达预期风险
为进一步把握市场机遇、丰富产品结构、提升行业竞争力和中长期盈利能力,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亦将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及战略布局规划,围绕主营业务有序推
进其他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已基于现有业务基础、市场环境、产业技术水平及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对拟推进的其他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与论证。然而,在后续实施过程中,若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环境、行业竞争格局或技术路线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相关项目面临实施进度推迟或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如果公司未能按照计划实现预期效益,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得到增强,净资产大幅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潜在效益需要一定周期,效益实现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公司在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受股本摊薄影响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滑,从而导致公司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KC Corporation Limited
注册资本 656,805.1262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智勇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1年12月3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6年4月19日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1栋一层至三层、五至七层,6栋七层
邮政编码 518108
电话号码 0755-33687929
传真号码 0755-33687943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zhk.com.cn
电子信箱 hkc@szhk.com.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办公室,马静,0755-33687929
二、公司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
公司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情况
1、2001 年12 月3 日,惠科有限设立
2001 年9 月25 日,阳光国际签署《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章程》,阳光国际出资设立惠科有限,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为121 万美元。
2001 年11 月16 日,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设立外资企业“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通知》(深外经贸资复〔2001〕0596 号),同意阳光国际投资设立惠科有限,批准阳光国际于2001 年9 月25 日签署的《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章程》;同意企业投资总额为121 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21 万美元,经营期限为十年,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电脑显示器。
2001 年11 月16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粤深外资证字〔2001〕0751 号)。
2001 年12 月3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独粤深总字第308493 号),惠科有限设立时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号 企独粤深总字第308493 号
类型 独资经营(港资)
法定代表人 查浦
注册资本 121 万美元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村R3—B 栋719 室
经营范围 生产经营电脑显示器
成立日期 2001 年12 月3 日
惠科有限设立时,股东情况及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注册资本(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阳光国际 货币 121.00 100.00
合计 121.00 100.00
2、2003 年3 月7 日,变更实收资本
2002 年3 月11 日,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华鹏验字[2002]017号),经审验,截至2002 年3 月6 日,惠科有限已于2002 年2 月1 日收到阳光国际缴纳的第一期注册资本824,841.55 美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8.16%,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3 年2 月25 日,深圳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中喜(外)验字[2003]022 号),经审验,截至2002 年10 月7 日,惠科有限已于2002 年9 月16 日收到阳光国际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385,158.45 美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31.84%,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惠科有限两期累计共收到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21 万美元。
至此,阳光国际已按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及《章程》规定的期限,向惠科有限足额缴纳了121 万美元的注册资本。
2003 年3 月7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独粤深总字第308493 号),惠科有限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注册资本(万美元) 实收资本(万美元) 出资比例(%)
1 阳光国际 货币 121.00 121.00 100.00
合计 121.00 121.00 100.00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惠科有限按照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设立情况如下:
2015 年12 月10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众会字(2015)第5933 号),经审验,截至2015 年10 月31 日,惠科有限的账面净资产为60,366.50 万元。
2015 年12 月10 日,惠科有限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按原账面净资产值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设立惠科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5 年10 月31 日,惠科有限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60,366.50 万元,按1:0.3313 的折股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20,000.0000 万股,每股面值1 元,剩余40,366.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 年12 月10 日,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作为发起人签署《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投资者关于终止原合资合同、章程以及发起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及《关于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
2015 年12 月13 日,北方亚事评估公司出具《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5]第01-731 号),经评估,截至2015年10 月31 日,惠科有限的净资产价值为83,400.87 万元。
2015 年12 月26 日,惠科有限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以截至2015 年10 月31 日的经审计净资产60,366.50 万元为基础,按1:0.3313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总额20,00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其余40,366.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惠科股份,各发起人按照其所持有的惠科有限出资比例所对应的经审计净资产折为股份公司的股份。
2016 年4 月11 日,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出具《关于中外合资企业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深外资宝复〔2016〕183 号),批准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发起设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惠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0000 万元,经营期限为永久存续;批准发起人于2015 年12月10 日签署的《关于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和2015 年12 月26 日签署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6 年4 月12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深宝合资证字[2009]0017 号)。
2016 年4 月19 日,深圳市市监局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20583129)。
2016 年4 月21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众会字(2016)4237 号),经审验,截至2016 年4 月19 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以其持有的惠科有限净资产缴纳的实收资本20,00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00%。
2025 年6 月16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5〕3-32号),经审验,截至2017 年11 月5 日,惠科股份实收资本自1,000.0000 万美元增加到20,000.0000 万元,新增实收资本(股本)已到位。
公司设立时,股东情况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 出资方式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阳光国际 净资产折股 14,800.00 74.00
2 深圳金飞扬 净资产折股 5,200.00 26.00
合计 20,000.00 100.00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80,000.0000 万元,股东情况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惠科投控 292,581.8294 50.45
2 深圳金飞扬 105,840.9578 18.25
3 深圳惠同 45,231.1782 7.80
4 绵投集团 30,843.1704 5.32
5 重庆平安基金 27,801.2154 4.79
6 湖南金阳 23,968.4304 4.13
7 浏阳城建 11,968.1492 2.06
8 京东方创投 11,600.0000 2.00
9 前海朝恒 6,784.6776 1.17
10 金品创业 6,121.2852 1.06
11 新亚大中华 4,835.1062 0.83
12 13 深创投 DuoKan 4,778.5156 3,822.7336 0.82 0.66
14 沈臻宇 1,911.3668 0.33
15 东莞红土 955.7008 0.16
16 共青城美投 955.6834 0.16
合计 580,000.00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历次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如下:
1、2023 年12 月27 日,报告期内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
2023 年12 月2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滁州城投、滁州同创拟对本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修订<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豁免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的议案》,同意滁州城投以其持有滁州惠科5.74%股权(对应滁州惠科91,875.0000 万元注册资本)作价115,051.90 万元认购公司17,560.5536 万股;滁州同创以其持有滁州惠科1.76%股权(对应滁州惠科28,125.0000 万元注册资本)作价35,219.97万元认购公司5,375.6797 万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0,000.0000 万股变更为602,936.2333 万股。
同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023 年12 月26 日,公司与滁州城投、滁州同创共同签订《增资协议》,就本次增资事宜进行约定。
2023 年12 月27 日,深圳市市监局核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已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的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了投资信息。
2024 年2 月1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惠科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重组涉及的滁州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23 号),经评估,截至2023 年6 月30 日,滁州惠科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002,000.00 万元。
2024 年2 月2 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惠科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重组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31 号),经评估,截至2023 年6 月30 日,惠科股份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3,800,800.00 万
元。
2024年2月5日,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滁州惠科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变更登记。滁州同创、滁州城投以滁州惠科的股权作价出资完成了交割。
2024 年4 月9 日,滁州市国资委分别核准了坤元评报〔2024〕31 号评估报告及坤元评报〔2024〕23 号评估报告。
2025 年5 月26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3-33 号),经审验,截至2024 年3 月1 日,公司已收到滁州城投、滁州同创以持有的滁州惠科120,000.0000 万元注册资本对应持股比例7.50%认缴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22,936.233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7,335.6402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东情况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惠科投控 292,581.8294 48.53
2 深圳金飞扬 105,840.9578 17.55
3 深圳惠同 45,231.1782 7.50
4 绵投集团 30,843.1704 5.12
5 重庆平安基金 27,801.2154 4.61
6 湖南金阳 23,968.4304 3.98
7 滁州城投 17,560.5536 2.91
8 浏阳城建 11,968.1492 1.98
9 京东方创投 11,600.0000 1.92
10 前海朝恒 6,784.6776 1.13
11 金品创业 6,121.2852 1.02
12 滁州同创 5,375.6797 0.89
13 新亚大中华 4,835.1062 0.80
14 深创投 4,778.5156 0.79
15 DuoKan 3,822.7336 0.63
16 沈臻宇 1,911.3668 0.32
17 东莞红土 955.7008 0.16
18 共青城美投 955.6834 0.16
合计 602,936.2333 100.00
2、2024 年6 月26 日,报告期内第一次股份转让
2024 年6 月26 日,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对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沙惠科光电有限公司产权无偿划转的说明》,因湖南金阳国资内部调整原因,湖南金阳将其持有惠科股份3.98%股份,对应23,968.4304 万元股本无偿划转予汇远实业。
同日,湖南金阳与汇远实业共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湖南金阳将其持有惠科股份23,968.4304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3.98%无偿转让给汇远实业。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股东情况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惠科投控 292,581.8294 48.53
2 深圳金飞扬 105,840.9578 17.55
3 深圳惠同 45,231.1782 7.50
4 绵投集团 30,843.1704 5.12
5 重庆平安基金 27,801.2154 4.61
6 汇远实业 23,968.4304 3.98
7 滁州城投 17,560.5536 2.91
8 浏阳城建 11,968.1492 1.98
9 京东方创投 11,600.0000 1.92
10 前海朝恒 6,784.6776 1.13
11 金品创业 6,121.2852 1.02
12 滁州同创 5,375.6797 0.89
13 新亚大中华 4,835.1062 0.80
14 深创投 4,778.5156 0.79
15 DuoKan 3,822.7336 0.63
16 沈臻宇 1,911.3668 0.32
17 东莞红土 955.7008 0.16
18 共青城美投 955.6834 0.16
合计 602,936.2333 100.00
3、2024 年12 月23 日,报告期内第二次股份转让
2024 年12 月23 日,惠科投控与深创投、东莞红土共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深创投、东莞红土分别以32,500.00 万元、6,500.00 万元向惠科投控转让4,778.5156万股、955.7008 万股。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股东情况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惠科投控 298,316.0458 49.48
2 深圳金飞扬 105,840.9578 17.55
3 深圳惠同 45,231.1782 7.50
4 绵投集团 30,843.1704 5.12
5 重庆平安基金 27,801.2154 4.61
6 汇远实业 23,968.4304 3.98
7 滁州城投 17,560.5536 2.91
8 浏阳城建 11,968.1492 1.98
9 京东方创投 11,600.0000 1.92
10 前海朝恒 6,784.6776 1.13
11 金品创业 6,121.2852 1.02
12 滁州同创 5,375.6797 0.89
13 新亚大中华 4,835.1062 0.80
14 DuoKan 3,822.7336 0.63
15 沈臻宇 1,911.3668 0.32
16 共青城美投 955.6834 0.16
合计 602,936.2333 100.00
4、2024 年12 月27 日,报告期内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
2024 年10 月1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订<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新增29,652.6016 万股,公司股份由602,936.2333 万股变更为632,588.8349 万股。贵安产发公司以200,000.00 万元认购公司新增股份19,768.4011 万股;科创城产业基金以100,000.00 万元认购公司新增股份9,884.2005 万股,同时修改公司章程。
2024 年11 月3 日,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惠科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所涉及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4〕363 号),经评估,截至2024 年6 月30 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340,035.92 万元。
2024 年11 月4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本次增资相关议案。
2024 年11 月19 日,公司分别与贵安产发公司、科创城产业基金签署了《增资合同书》,就本次增资事宜进行约定。
2024 年12 月9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订<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新增24,216.2913 万股,公司股份由632,588.8349 万股变更为656,805.1262 万股。绵投集团以240,000.00 万元认购公司新增股份23,722.0813 万股;绵阳富诚以5,000.00 万元认购公司新增股份494.2100万股,同时修改公司章程。
2024 年12 月12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4486 号),经评估,截至2024 年6 月30 日,合并报表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全部权益评估值为6,106,900.00 万元。
2024 年12 月24 日,绵阳市国资委出具《绵阳市国资委关于核准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所涉及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的批复》(绵国资产〔2024〕33 号),核准中联评报字〔2024〕第4486 号评估报告。
2024 年12 月24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修订<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分别与绵投集团、绵阳富诚签署了《关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合同书》,就本次增资事宜进行约定。
2024 年12 月27 日,深圳市市监局核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已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的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了投资信息。
2025 年6 月3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3-34 号),经审验,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收到贵安产发公司、科创城产业基金、绵投集团、绵阳富诚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合计53,868.892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91,131.1071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东情况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惠科投控 298,316.0458 45.42
2 深圳金飞扬 105,840.9578 16.11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3 绵投集团 54,565.2517 8.31
4 深圳惠同 45,231.1782 6.89
5 重庆平安基金 27,801.2154 4.23
6 汇远实业 23,968.4304 3.65
7 贵安产发公司 19,768.4011 3.01
8 滁州城投 17,560.5536 2.67
9 浏阳城建 11,968.1492 1.82
10 京东方创投 11,600.0000 1.77
11 科创城产业基金 9,884.2005 1.50
12 前海朝恒 6,784.6776 1.03
13 金品创业 6,121.2852 0.93
14 滁州同创 5,375.6797 0.82
15 新亚大中华 4,835.1062 0.74
16 DuoKan 3,822.7336 0.58
17 沈臻宇 1,911.3668 0.29
18 共青城美投 955.6834 0.15
19 绵阳富诚 494.2100 0.08
合计 656,805.1262 100.00
5、2025 年4 月28 日,报告期内第三次股份转让
2025 年3 月27 日,绵投集团召开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绵投集团国资内部调整原因,绵投集团将其持有惠科股份3.61%股份,对应23,722.0813 万元股本无偿划转予绵投产业公司。
2025 年3 月28 日,绵投集团向绵阳市国资委报送了《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将惠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产投集团有关事宜的报告》(绵投控司〔2025〕35 号)。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已按照《关于印发<绵阳市企业国有资产流转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绵国资委发〔2018〕29 号)第八十二条履行了出资企业批准并抄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的国资监管程序。
2025 年4 月28 日,绵投集团与绵投产业公司共同签订《股权无偿划转协议》,约定绵投集团将其持有惠科股份23,722.0813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3.61%无偿转让给绵投产业公司。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股东情况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惠科投控 298,316.0458 45.42
2 深圳金飞扬 105,840.9578 16.11
3 深圳惠同 45,231.1782 6.89
4 绵投集团 30,843.1704 4.70
5 重庆平安基金 27,801.2154 4.23
6 汇远实业 23,968.4304 3.65
7 绵投产业公司 23,722.0813 3.61
8 贵安产发公司 19,768.4011 3.01
9 滁州城投 17,560.5536 2.67
10 浏阳城建 11,968.1492 1.82
11 京东方创投 11,600.0000 1.77
12 科创城产业基金 9,884.2005 1.50
13 前海朝恒 6,784.6776 1.03
14 金品创业 6,121.2852 0.93
15 滁州同创 5,375.6797 0.82
16 新亚大中华 4,835.1062 0.74
17 DuoKan 3,822.7336 0.58
18 沈臻宇 1,911.3668 0.29
19 共青城美投 955.6834 0.15
20 绵阳富诚 494.2100 0.08
合计 656,805.1262 100.00
(四)公司历次国有股权变动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程序的情况
1、公司历次增资涉及国有股权变动的情况
公司历次涉及国有股东对公司进行投资以及国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发生变化的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股权变动事项 涉及的国有股权变动事项
2020 年2 月25 日,惠科股份第三次增资 绵投集团对公司进行投资
2020 年12 月15 日,惠科股份第五次增资
2020 年12 月28 日,惠科股份第六次增资 (1)浏阳城建、湖南金阳对公司进行投资;(2)绵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发生变化
2021 年1 月13 日,惠科股份第七次增资 (1)湖南金阳对公司进行投资;(2)浏阳城建、绵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发生变化
2021 年3 月26 日,惠科股份第八次增资 (1)京东方创投对公司进行投资;(2)浏阳城建、湖南金阳、绵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发生变化
2023 年12 月27 日,惠科股份第十次增资 (1)滁州城投、滁州同创对公司进行投资;(2)浏阳城建、湖南金阳、绵投集团、京东方创投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发生变化
2024 年12 月27 日,惠科股份第十一次增资 (1)贵安产发公司、绵投集团、绵阳富诚对公司进行投资;(2)浏阳城建、汇远实业、绵投集团、滁州城投、滁州同创、京东方创投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发生变化
2、国有股东入股履行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程序
公司历次增资涉及国有股权变动的事项履行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程序和已取得的国资主管单位的确认文件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股权变动事项 涉及的国有股权变动事项 已取得的国资 批准文件 评估及评估核准/备案程序 增资方国资主管单位出具的确认文件
1 2020 年2 月25 日,惠科股份第三次增资 2020 年12月15 日,惠科股份第五次增资 绵投集团对公司进行投资 2 《绵阳市国资委关于同意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2 亿元增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绵国资委发〔2018〕31 号) (1)《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投资涉及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18〕第166号); (2)绵阳市国资委出具《绵阳市国资委关于核准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投资涉及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的函》,核准了(中锋评报字〔2018〕第166 号)评估报告 绵阳市国资委已出具书面确认
2 2020 年12月28 日,惠科股份第六次增资 2 浏阳城建对公司进行投资 (1)《中共浏阳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20年第45 次)》;(2)《浏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79 次)》 增资前未履行评估及评估核准/备案程序,已补办了评估和评估核准程序如下:(1)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浏阳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入股涉及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1〕211 号) 浏阳市国有资产有事务中心已出具科书面确认
湖南金阳对公司进行投资 增资前未履行评估及评估核准/备案程序,已补办了评估和评估
3 2021 年1 月13 日,惠科股份第七次增资 司进行投资 科湖南金阳对公次司进行投资 备案程序,已补办了评估和评估核准程序如下:(1)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入股涉及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浏阳市人民政府已出具书面确认
序号 公司股权变动事项 涉及的国有股权变动事项 已取得的国资 批准文件 评估及评估核准/备案程序 增资方国资主管单位出具的确认文件
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1〕212 号);(2)浏阳市人民政府出具《浏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入股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权益价值增资产评估报告的意见》,核准了(中林评字〔2021〕212 号)评估报告
4 2021 年3 月26 日,惠科股份第八次增资 科京东方创投对次公司进行投资 京东方《公司执行委员具会会议纪要》(公司办就〔2021〕04)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确认函》,确认由湖南金阳就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1〕212 号)履行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程序(注1)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书面确认
5 2023 年12月27 日,惠科股份第十次增资 滁州城投、滁州同创对公司进行投资 (1)《滁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6号)》;(2)《中共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2024年第5 次党工委会议纪要》 增资前未履行评估及评估核准/备案程序,已补办了评估程序如下:(1)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惠科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重组涉及的滁州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23 号);(2)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惠科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重组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4〕31 号); (3)滁州市国资委已对上述23、31 号评估报告予以备案 (1)滁州市人民政府国资委已出具书面确认;(2)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出具书面确认
6 2024 年12月27 日,惠科股份第十一次增资 贵安产发公司对公司进行 投资 《中共贵州贵安新区工作委员会2024 年第46 次会议纪要》 (黔贵安委纪〔2024〕46号) (1)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惠科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所涉及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4〕363 号);(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拟投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分析报告》(天健咨〔2024〕543 号)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工作局已出具书面确认
绵投集团、绵阳富诚对公司进行投资 (1)《绵阳市国资委关于同意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有关事宜的批复》(绵国资产〔2024〕32 字 (1)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 〔2024〕第4486 号); (1)绵阳市国资委已出具书面确认;(2)绵阳市涪城区企业培育发展中心已出具书面
序号 公司股权变动事项 涉及的国有股权变动事项 已取得的国资 批准文件 评估及评估核准/备案程序 增资方国资主管单位出具的确认文件
号);(2)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与惠科股份于2024 年10 月签署的《惠科高功率芯片散热封测项目投资协议》《惠科mini-LED 项目投资协议》 (2)绵阳市国资委出具《绵阳市国资委关于核准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向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所涉及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的批复》(绵国资产〔2024〕33 号),对4486 号评估报告予以核准 阳确认
注1: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系《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改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资发〔2019〕2 号)《资产评估管理改革授权企业名单(第一批)》的授权企业,负责除核准以外的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274 号)第三条规定,涉及多个国有产权主体的资产评估项目的管理方式有多个国有股东的企业发生资产评估事项,经协商一致可由国有股最大股东依照其产权关系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湖南金阳作为本轮增资中占股最大的国有股东,履行了评估及核准程序;
注2:根据深创投、重庆平安基金、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工作局出具的书面确认,根据相关国资监管规定,深创投、重庆平安基金、科创城产业基金属于市场化运作基金,无需就投资入股惠科股份相关事宜履行国有资产审批、评估及评估备案手续。
公司第六次至第八次、第十次、第十一次增资中均存在相关国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发生变化的情形。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相关规定,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时,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并向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公司第六次至第八次、第十次增资中存在一定的法律程序瑕疵,具体如下:
(1)浏阳城建、湖南金阳、京东方创投、滁州城投、滁州同创未于其投资公司前履行评估及评估核准/备案程序,存在一定的法律程序瑕疵,但上述国有股东已按照相关国资主管部门的要求补办了评估及评估核准/备案程序,且均取得了相关国资主管单位对其增资公司情况的确认文件,确认上述增资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2)绵投集团、浏阳城建、湖南金阳、京东方创投、滁州城投、滁州同创均存在作为公司股东后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情形,上述股东的国资主管单位已确认对相关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评估及评估核准/备案程序由其增资方股东履行,并确认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第六次至第八次、第十次增资所涉国有股权变动涉及的上述评估程序存在瑕疵,但均已取得相关国资主管单位的书面确认,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五)发行人成立以来重要事件
公司成立以来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一/(五)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六)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上的上市/挂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注:深圳惠同合伙人为王智勇、杭井强、何怀亮、马静、马兴海、沈涌、李国旗、蒋旭光。
四、发行人重要子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 家境内分支机构、42 家境内子公司、18 家境外子公司、
4 家境内参股公司、5 家境外参股公司、3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之“八、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公司将单体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任一指标超过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的15%的子公司认定为重要子公司;或虽不具有财务重大性,但在公司业务经营、战略规划中承担重要职能的子公司,亦认定为重要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重要子公司包括重庆金渝、滁州惠科、长沙惠科、绵阳惠科、广西智显、合肥金扬、重庆金扬、深圳光电、惠科海外共9 家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重庆金渝
截至报告期末,重庆金渝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重庆惠科金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3331527042W
成立时间 2015 年4 月16 日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00,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石景路1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研发、生产、销售:半导体显示器件、整机及相关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子产品分析测试及其他技术服务;房屋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研发、生产及销售半导体显示面板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定位 半导体显示面板生产基地之一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惠科股份 600,000.00 100.00
合计 600,000.00 100.0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 收入 净利润
2025.12.31/2025 年度 963,137.18 670,039.36 419 9,567.82 55,089.97
注: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申报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下同。
2、滁州惠科
截至报告期末,滁州惠科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滁州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100MA2P0QBE9T
成立时间 2017 年9 月11 日
注册资本 1,6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600,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安徽省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大道101 号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售:半导体显示器件及其相关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子显示产品分析测试及其他技术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代收水、电、燃气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研发、生产及销售半导体显示面板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定位 半导体显示面板生产基地之一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惠科股份 1,340,000.00 83.75
滁州城投 199,062.40 12.44
滁州同创 60,937.60 3.81
合计 1,600,000.00 100.0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 收入 净利润
2025.12.31/2025 年度 2,624,461.66 1,999,609.99 876 6,948.25 64,813.92
注:2024 年6 月26 日,公司将其持有滁州惠科16.25%股权(对应260,000 万元注册资本)出质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并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
3、绵阳惠科
截至报告期末,绵阳惠科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03MA66NKWFXC
成立时间 2018 年6 月15 日
注册资本 1,80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889,655.00 万元(注1)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惠科路1 号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售:半导体显示器件及其相关产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子显示产品分析测试及其他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研发、生产及销售半导体显示面板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定位 半导体显示面板生产基地之一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惠科股份 1,680,000.00 93.33
重庆金渝 120,000.00 6.67
合计 1,800,000.00 100.0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入 净利润
2025.12.31/2025 年度 3,172,027.32 2,023,981.88 972,99 94.66 116,006.11
注1:2025 年9 月28 日,川惠智显与公司、重庆金渝、绵阳惠科共同签署《增资协议》,约定川惠智显出资绵阳惠科800,000 万元认购绵阳惠科新增注册资本551,724.14 万元,公司出资200,000 万元认购绵阳惠科新增注册资本137,931.03 万元,本次投资款分三期出资到位,每期增资款实缴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绵阳惠科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办理工商登记。截至报告期末,绵阳惠科已收到增资方第一期部分投资款,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注2:2025 年2 月18 日,公司将其持有绵阳惠科10.00%股权(对应180,000 万元注册资本)出质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并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2025 年3 月26 日,公司将其持有绵阳惠科10.00%股权(对应180,000 万元注册资本)出质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并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
4、长沙惠科
截至报告期末,长沙惠科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长沙惠科光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81MA4QRUNH2D
成立时间 2019 年9 月20 日
注册资本 2,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200,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城大道路1211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视机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住房租赁;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专业设计服务;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研发、生产及销售半导体显示面板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定位 半导体显示面板生产基地之一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惠科股份 1,232,355.38 56.02
汇远实业 556,593.00 25.30
湖南金阳 313,990.30 14.27
浏阳城建 97,061.32 4.41
合计 2,200,000.00 100.0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5.12.31/2025 年度 3,112,597.23 2,241,669.66 908,964.09 100,617.17
5、重庆金扬
截至报告期末,重庆金扬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重庆惠科金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3075665584M
成立时间 2013 年8 月22 日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东城大道2388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生产、销售:平板电脑、液晶显示器、液晶电视、智能手机、液晶模组(含液晶面板切割、IC 邦定、LED 背光系统组装等核心工艺)、导光板、触控、闪存及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二级;代收水、电、气费。(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生产、销售液晶显示器、一体机等产品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定位 智能显示终端生产基地之一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惠科股份 30,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0 100.0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 入 净利润
2025.12.31/2025 年度 294,437.79 101,128.53 314,2 246.33 9,393.81
6、合肥金扬
截至报告期末,合肥金扬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合肥惠科金扬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395108939F
成立时间 2014 年8 月4 日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合肥市新站区奎河路15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视机制造;显示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电器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 生产、销售液晶电视、商显等产品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定位 智能显示终端生产基地之一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惠科股份 30,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0 100.0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5.12.31/2025 年度 409,664.42 42,570.32 209,653 3.63 236.71
7、广西智显
截至报告期末,广西智显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广西惠科智能显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500MA5NLJQ17K
成立时间 2019 年1 月25 日
注册资本 414,671.00 万元
实收资本 414,671.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大道1号A01 栋厂房
经营范围 电脑显示器及电脑设备、计算机、电视机、商业显示屏、液晶显示屏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电视机、计算器软件开发;经济信息咨询;电视机、液晶显示器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自有房屋、自有场地租赁;自有停车场服务;物业服务;代收水电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生产、销售液晶电视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定位 智能显示终端生产基地之一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吉城湾建 234,480.20 56.55
惠科股份 180,190.80 43.45
合计 414,671.00 100.0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5.12.31/2025 年度 759,090.51 466,126.42 246,605.80 10,741.80
8、深圳光电
截至报告期末,深圳光电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Q8EK76
成立时间 2021 年4 月21 日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0 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1 栋三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半导体显示器件、整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生产、销售半导体显示器件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定位 集中采购与销售平台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本(万元) 持股比例(%)
惠科股份 1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5.12.31/2025 年度 2,735,028.54 17,872.83 2,465,81 18.54 5,546.89
9、惠科海外
截至报告期末,惠科海外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HKC Overseas Limited
公司编号 1338174
成立时间 2009 年5 月15 日
注册资本 100 万港元
实收资本 100 万港元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Unit 8, 28/F., W50, No.50 Wong Chuk Hang Road, Hong Kong
主营业务 在公司业务板块中定位 半导体显示面板及智能显示终端的海外销售 集中采购与销售平台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港元) 持股比例(%)
惠科股份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5.12.31/2025 年度 856,109.44 52,775.86 2,348,93 36.93 22,130.35
(二)报告期末存在待收购股权安排子公司的情况
1、子公司待收购股权相关背景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显示行业具有重资产、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行业内通行做法为企业采用自有资金、自有资金与国有资本或市场化资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产运营。
近年来,基于对公司综合实力、技术优势、市场领先地位的认可,滁州、绵阳、长沙、北海、郑州、南充等地方国资与公司陆续签订了一系列项目合作协议,地方国资与公司合资成立半导体显示或智能终端等项目公司,约定地方国资持有项目公司待收购股权,在项目公司工商登记层面为显名股东,并约定了一致行动、表决权委托、一票否决权、收购退出、分红权、固定收益等一系列安排。其中,表决权委托和一致行动安排系为了明确和强化公司对项目公司的控制权,一票否决权系仅在国有股东利益受到损害时才能行使的权利,其设定系为了保护国有股东利益、保证国有资产安全,收购退出安排系为了保障国有股东保本退出,分红权和固定收益安排系投资者对投资收益分配方式的另行约定。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待收购股权安排的子公司为滁州惠科、绵阳惠科、长沙惠科、广西智显、绵阳惠显、郑州惠科、滁州惠显、长沙惠科科技、南充惠科等9 家,其中滁州惠科、绵阳惠科、长沙惠科、广西智显为公司重要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具体参见本节之“四/(一)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2、子公司待收购股权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待收购股权、已收购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和附有收购义务的少数股权余额合计为131.94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名称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是否为待收购股权 收购期限
1 滁州惠科 (注1) 惠科股份 1,340,000.00 83.75 否
滁州城投 199,062.40 12.44 否 -
滁州同创 60,937.60 3.81 否 -
合计 1,600,000.00 100.00
2 绵阳惠科 (注2) 惠科股份 1,680,000.00 93.33 否 -
重庆金渝 120,000.00 6.67 否 -
合计 1,800,000.00 100.00
3 长沙惠科 惠科股份 1,232,355.38 56.02 否 -
湖南金阳 313,990.30 14.27 是 2026 年12 月31 日之前分期完成收购
浏阳城建 30,394.32 1.38 是 2026 年12 月31 日之前分期完成收购
66,667.00 3.03 否 -
汇远实业 556,593.00 25.30 否 -
合计 2,200,000.00 100.00
4 广西智显 (注3) 惠科股份 180,190.80 43.45 否
吉城湾建 234,480.20 56.55 是 自2023 年1 月1 日起12年内完成收购,最多可有3 年宽限期
合计 414,671.00 100.00
5 绵阳惠显 惠科股份 111,000.00 52.86 否
绵投集团 99,000.00 47.14 是 2026-2027 年每年分别收购1,000 万元,2028 年收购9.7 亿元
合计 210,000.00 100.00
6 郑州惠科 惠科股份 24,000.00 10.00 否 -
郑州创投 144,000.00 60.00 是 各笔出资到位之日起10年内完成收购
72,000.00 30.00 否 (注4)
合计 240,000.00 100.00
7 滁州惠显 惠科股份 330,000.00 50.38 否
滁州鑫屏 325,000.00 49.62 是 各笔出资到位8 年届满日起半年内完成收购(注5)
合计 655,000.00 100.00
8 长沙惠科 科技 惠科股份 50,000.00 12.50 否
湖南金阳 250,000.00 62.50 是 各笔出资到位10 年届满日起6 个月内完成收购
序号 子公司名称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是否为待收购股权 收购期限
(注6)
汇远实业 20,000.00 5.00 是 各笔出资到位10 年届满日起6 个月内完成收购(注6)
80,000.00 20.00 否 -(注6)
合计 400,000.00 100.00
9 南充惠科 惠科股份 22,300.00 10.03 否
南充振庆 155,540.00 69.97 是 各笔出资到位10 年届满日起6 个月内完成收购
44,460.00 20.00 否
合计 222,300.00 100.00
注1:2023 年,公司已完成对皖鹏基金持有滁州惠科待收购股权的收购,截至报告期末,滁州惠科已不存在待收购股权;
注2:2025 年,公司已完成对绵投集团和绵阳富诚持有绵阳惠科待收购股权的收购,截至报告期末,绵阳惠科已不存在待收购股权;
注3:2025 年,惠科股份已收购广西智显待收购股权1.50 亿元并支付相应款项,截至报告期末,广西智显尚未办理工商信息变更登记;
注4:2025 年末,郑州创投持有郑州惠科的30%少数股权(对应7.20 亿元注册资本),郑州创投可选择由惠科股份在郑州创投各笔出资到位之日起10 年内原值免息进行收购或通过其他方式退出;注5:截至2025 年末,滁州鑫屏已完成18.50 亿元待收购股权相关出资的实缴,公司须按照收购期限约定完成该18.50 亿元待收购股权的收购;
注6:截至2025 年末,湖南金阳已完成10.00 亿元待收购股权相关出资的实缴,公司须按照收购期限约定完成该10.00 亿元待收购股权的收购;截至2025 年末,汇远实业已完成7.96 亿元少数股权相关出资的实缴,其待收购股权相关出资尚未实缴。
3、待收购股权安排对子公司控制权影响的分析
报告期内,存在待收购股权子公司的董事会决议过半数董事通过,公司控制相关子公司的董事会席位超过半数,能有效控制董事会;股东会方面,公司通过直接持股、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安排控制表决权比例可以单方面主导股东会关于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决议;经营管理方面,公司向相关子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单方面主导相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项。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能够单方面主导相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决策,拥有对相关子公司的控制权。
4、待收购股权相关安排的合法合规性
(1)滁州惠科
2021 年3 月30 日,滁州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对滁州惠科光电有限公司投资情况的说明》,确认滁州城投作为本单位实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其对本次投资
依法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皖鹏基金作为滁州城投出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属于市场化运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参与本次投资、本次转让及后续惠科股份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收购其对项目公司附收购安排的投资无需履行国资相关程序。滁州城投和皖鹏基金本次投资的出资来源合法合规,本次投资和本次转让系在各方公平友好协商基础上确定对价,不存在损害国有资产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所涉各方可按《投资协议》的约定执行收购与股权转让。
2021 年3 月26 日,安徽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对滁州惠科光电有限公司投资情况的说明》,确认滁州同创作为本单位实际控制的企业,滁州同创对本次投资依法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皖鹏基金作为滁州同创出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属于市场化运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参与本次投资、本次转让及后续惠科股份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收购其对项目公司附收购安排的投资无需履行国资相关程序。滁州同创和皖鹏基金本次投资的出资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国有资产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所涉各方可按《投资协议》的约定执行收购与股权转让。
(2)绵阳惠科
2021 年3 月30 日,绵阳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对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情况的说明》,确认绵投集团对绵阳惠科的出资来源合法合规;该项目及《投资协议》已经履行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所需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相关审批事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所涉各方可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执行待收购股权转让及收购安排。
2021 年3 月31 日,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对绵阳惠科光电有限公司投资情况的说明》,确认绵阳富诚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来源合法合规;该项目及《投资协议》已经履行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所需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相关审批事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所涉各方可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执行待收购股权转让及收购安排。
(3)长沙惠科
2020 年12 月18 日,浏阳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对长沙惠科光电有限公司投资情况的说明》,确认湖南金阳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来源合法合规;该项目及《合作协议》及其
所涉相关安排均已经履行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所需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所涉各方可按《合作协议》的约定执行收购与股权转让。
2020 年12 月18 日,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出具《关于对长沙惠科光电有限公司投资情况的说明》,确认浏阳城建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来源合法合规;该项目及《合作协议》及其所涉相关安排均已经履行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所需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所涉各方可按《合作协议》的约定执行收购与股权转让。
(4)广西智显
2020 年12 月11 日,广西北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对广西惠科智能显示有限公司投资情况的说明》,确认吉城湾建对项目公司的投资出资来源合法合规;该项目及《合作协议》已经履行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所需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所涉各方可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执行待收购股权及收购安排,不需要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程序,亦无需履行评估及评估备案、进场交易等国有资产监管程序。
(5)绵阳惠显
2021 年8 月23 日,绵阳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对绵阳惠科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情况的说明》,确认绵投集团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来源合法合规;该项目及《投资协议》已经履行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所需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相关审批事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所涉各方可按《投资协议》的约定执行待收购股权安排。
(6)郑州惠科
2025 年5 月18 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对郑州惠科光电有限公司投资情况的说明》,确认郑州创投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来源合法合规,郑州创投对项目公司的投资履行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所需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所涉各方可按《投资协议》的约定承担责任与义务并履行股权收购安排。
(7)滁州惠显
2025 年4 月24 日,滁州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对滁州惠科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情况的说明》,确认该项目及《投资协议》已经履行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所需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滁州鑫屏作为我委下属企业控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属于市场化运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其对该项目出资来源合法有效,惠科股份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收购滁州鑫屏对项目公司附收购安排的投资无需履行国资相关程序,所涉各方可按《投资协议》的约定执行收购安排。
2025 年4 月28 日,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对滁州惠科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情况的说明》,确认该项目及《投资协议》已经履行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所需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滁州鑫屏作为我委下属企业滁州同创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属于市场化运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滁州鑫屏对该项目出资来源合法有效,其参与该项目投资及惠科股份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收购滁州鑫屏对项目公司附收购安排的投资无需履行国资相关程序,所涉各方可按《投资协议》的约定执行收购安排。
(8)长沙惠科科技
2025 年4 月25 日,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对长沙惠科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情况说明》,确认该项目及《投资协议》已经履行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所需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所涉各方可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执行回购与股权转让。
2025 年12 月31 日,浏阳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长沙惠科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的情况说明》,确认该项目及《投资协议》已经履行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所需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待收购安排投资不存在违反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的情形。
(9)南充惠科
2026 年3 月4 日,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出具《确认函》,确认该项目及《投资协议》相关安排已经履行必要内外部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所涉各方可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执行待收购股权收购与股权转让。
五、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惠科投控持有公司298,316.0458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45.42%,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惠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T6B61E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王智勇
注册资本 33,295.00 万元
实收资本 25,99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1 月11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4一层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技术咨询;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电子产品的研发。(以上均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项目,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阳光国际 100.00
合计 100.0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025 年度/2025.12.31 186,960.17 141,119.70 - 18,068.4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王智勇通过惠科投控及深圳惠同合计控制公司52.31%股份的表决权,并通过担任惠科投控的执行董事、深圳惠同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实际控制惠科投控和深圳惠同的重大事项决策。报告期内王智勇始终控制公司51%以上的股份,且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并能够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决策和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的提名
及任免等拥有重大影响。因此,王智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王智勇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5102131970********。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形。
(三)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包括深圳金飞扬、深圳惠同、绵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绵投产业公司。
1、深圳金飞扬
公司名称 深圳市金飞扬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875869321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雷健
注册资本 1,001.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1.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9 年4 月16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4 五层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雷健 654.50 65.38
徐强 346.50 34.62
合计 1,001.00 100.00
2、深圳惠同
企业名称 深圳惠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PQD25F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智勇
注册资本 8,6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8,6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8 月29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4 三层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深圳惠同的合伙人入股时,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王智勇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4,757.50 55.00
2 杭井强 有限合伙人 1,297.50 15.00
3 何怀亮 有限合伙人 432.50 5.00
4 马静 有限合伙人 432.50 5.00
5 马兴海 有限合伙人 432.50 5.00
6 沈涌 有限合伙人 432.50 5.00
7 李国旗 有限合伙人 432.50 5.00
8 蒋旭光 有限合伙人 432.50 5.00
合计 8,650.00 100.00
截至报告期末,深圳惠同合伙人及其持有财产份额情况未发生变化。
3、绵投集团
公司名称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00709196960H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李桂炳
注册资本 85,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8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9 年5 月17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涪城路76 号建设大厦
经营范围 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的项目进行投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土地整理;旅游项目及文化创意项目开发;酒店管理服务及相关配套业务;机械设备租赁;新能源开发;养老服务;普通货运及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对医疗行业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及利用互联网从事货物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项目投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等业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76,500.00 90.00
四川省财政厅 8,500.00 10.00
合计 85,000.00 100.00
4、绵投产业公司
绵投产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之“八/(五)/1/(5)绵投产业公司”。
六、发行人特别表决权、协议控制架构等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协议控制架构等安排。
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八、发行人股本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56,805.1262 万股。公司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72,978.3474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0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29,783.4736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公司授予中金公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不超过10,946.7500 万股)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为83,925.0974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740,730.2236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发行前 发行后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发行后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持股数量 持股 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 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 比例
1 惠科投控 298,316.0458 45.42% 298,316.0458 40.88% 298,316.0458 40.27%
2 深圳金飞扬 105,840.9578 16.11% 105,840.9578 14.50% 105,840.9578 14.29%
3 深圳惠同 45,231.1782 6.89% 45,231.1782 6.20% 45,231.1782 6.11%
4 绵投集团(SS) 30,843.1704 4.70% 30,843.1704 4.23% 30,843.1704 4.16%
5 重庆平安基金 27,801.2154 4.23% 27,801.2154 3.81% 27,801.2154 3.75%
6 汇远实业(SS) 23,968.4304 3.65% 23,968.4304 3.28% 23,968.4304 3.24%
7 绵投产业公司(SS) 23,722.0813 3.61% 23,722.0813 3.25% 23,722.0813 3.20%
8 贵安产发公司(SS) 19,768.4011 3.01% 19,768.4011 2.71% 19,768.4011 2.67%
9 滁州城投(SS) 17,560.5536 2.67% 17,560.5536 2.41% 17,560.5536 2.37%
10 浏阳城建(SS) 11,968.1492 1.82% 11,968.1492 1.64% 11,968.1492 1.62%
11 京东方创投(CS) 11,600.0000 1.77% 11,600.0000 1.59% 11,600.0000 1.57%
12 科创城产业基金 9,884.2005 1.50% 9,884.2005 1.35% 9,884.2005 1.33%
13 前海朝恒 6,784.6776 1.03% 6,784.6776 0.93% 6,784.6776 0.92%
14 金品创业 6,121.2852 0.93% 6,121.2852 0.84% 6,121.2852 0.83%
15 滁州同创(SS) 5,375.6797 0.82% 5,375.6797 0.74% 5,375.6797 0.73%
16 新亚大中华 4,835.1062 0.74% 4,835.1062 0.66% 4,835.1062 0.65%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发行前 发行后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发行后 (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持股数量 持股 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 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 比例
17 DuoKan 3,822.7336 0.58% 3,822.7336 0.52% 3,822.7336 0.52%
18 沈臻宇 1,911.3668 0.29% 1,911.3668 0.26% 1,911.3668 0.26%
19 共青城美投 955.6834 0.15% 955.6834 0.13% 955.6834 0.13%
20 绵阳富诚(SS) 494.2100 0.08% 494.2100 0.07% 494.2100 0.07%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 - - 72,978.3474 10.00% 83,925.0974 11.33%
合计 656,805.1262 100.00% 729,783.4736 6 100.00% 740,730.2236 100.00%
注: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国有股东的证券账户应标注“SS”;不属于“SS”国有股东标准,但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行为的境内外企业,证券账户标注为“CS”。
(二)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惠科投控 298,316.0458 45.42
2 深圳金飞扬 105,840.9578 16.11
3 深圳惠同 45,231.1782 6.89
4 绵投集团(SS) 30,843.1704 4.70
5 重庆平安基金 27,801.2154 4.23
6 汇远实业(SS) 23,968.4304 3.65
7 绵投产业公司(SS) 23,722.0813 3.61
8 贵安产发公司(SS) 19,768.4011 3.01
9 滁州城投(SS) 17,560.5536 2.67
10 浏阳城建(SS) 11,968.1492 1.82
合计 605,020.1832 92.12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担任发行人职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存在一名自然人股东沈臻宇,未在公司担任职务。
(四)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1、国有股份情况
2025 年5 月28 日,绵阳市国资委出具《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惠科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绵国资产〔2025〕15 号),绵投集团、汇远实业、绵投产业公司、贵安产发公司、滁州城投、浏阳城建、滁州同创、绵阳富诚为公司国有股东,其证券账户应标注“SS”标识,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绵投集团(SS) 30,843.1704 4.70
2 汇远实业(SS) 23,968.4304 3.65
3 绵投产业公司(SS) 23,722.0813 3.61
4 贵安产发公司(SS) 19,768.4011 3.01
5 滁州城投(SS) 17,560.5536 2.67
6 浏阳城建(SS) 11,968.1492 1.82
7 滁州同创(SS) 5,375.6797 0.82
8 绵阳富诚(SS) 494.2100 0.08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国有股东标准,但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行为的境内外企业,证券账户标注为‘CS’,所持上市公司股权变动行为参照本办法管理”标识为“CS”的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京东方创投(CS) 11,600.0000 1.77
2、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外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注册地
1 新亚大中华 4,835.1062 0.74 中国香港
2 DuoKan 3,822.7336 0.58 中国香港
(五)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为汇远实业、贵安产发公司、科创城产业基金、绵阳富诚、绵投产业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1)汇远实业
截至报告期末,汇远实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浏阳汇远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81745927660J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姜思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1 年9 月27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09 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广告制作;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股权投资等业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湖南金阳 30,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0 100.00
(2)贵安产发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贵安产发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贵安新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900MACR8W8J02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杨轩
注册资本 65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444,811.56 万元
成立日期 2023 年8 月15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大数据科创城算力中心2 号楼020 号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平面设计;图文设计制作;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网络技术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大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企业管理等业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450,000.00 69.23
贵州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0 30.77
合计 650,000.00 100.00
(3)科创城产业基金
截至报告期末,科创城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贵州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900MAD764BQ3D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贵安新区鲲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1,50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931,065.87 万元
成立日期 2023 年12 月15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贵阳大数据科创城算力中心A1 栋16 楼1601 号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 私募股权投资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 499,900.00 33.33
限公司
贵州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 66.67
贵安新区鲲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0.01
合计 1,500,000.00 100.00
(4)绵阳富诚
截至报告期末,绵阳富诚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绵阳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037446536108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魏良浩
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2 年10 月30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绵阳市文庙街13 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工程监理;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监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住房租赁;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休闲观光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等业务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绵阳市涪城区企业培育发展中心 18,000.00 90.00
四川省财政厅 2,000.00 1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5)绵投产业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绵投产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绵阳绵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03754741809W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周瑾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15.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9 年9 月8 日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绵阳市高新区石桥铺东路6 号5 栋2 单元303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品牌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 企业管理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四川西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2、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入股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
序号 股东名称 入股方式 时间 原因 价格 (元/股) 定价依据
1 汇远实业 转让 2024.06.26 国资内部调整,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 -
2 贵安产发公司 增资 2024.12.27 看好公司长期发展,与公司开展项目合作 10.12 参考评估值协商确定
3 科创城产业基金 增资 2024.12.27 看好公司长期发展,与公司开展项目合作 10.12 参考评估值协商确定
4 绵阳富诚 增资 2024.12.27 看好公司长期发展,与公司开展项目合作 10.12 参考评估值协商确定
5 绵投产业公司 转让 2025.04.28 国资内部调整,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 -
3、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与相关主体的关联关系与代持情况说明
绵投集团、绵投产业公司构成法定一致行动关系,科创城产业基金持有贵安产发公
司30.77%股权,除以上情形外,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其所持公司的股份均为其真实持有,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说明
惠科投控 298,316.0458 45.42 实际控制人王智勇同一控制下企业
深圳惠同 45,231.1782 6.89
合计 343,547.2240 52.31
绵投集团 30,843.1704 4.70 法定一致行动关系
绵投产业公司 23,722.0813 3.61
合计 54,565.2517 8.31
贵安产发公司 19,768.4011 3.01 科创城产业基金持有贵安产发公司30.77%股权
科创城产业基金 9,884.2005 1.50
合计 29,652.6016 4.51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因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通过其他安排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情形。
(七)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不存在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八)本次发行前涉及的对赌协议及解除情况
1、涉及公司股份回购安排及其解除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涉及公司股份回购安排及其解除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签署时间 签署主体 协议名称 对赌回购安排 条款解除情况
解除对赌 安排约定 状态
1 2019.01.25 前海朝恒、公司、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深圳惠同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 (1)回购义务主体: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2)回购条件:2021 年12 月31日,公司未实现IPO;(3)回购定价:前海朝恒退出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净资产定价与其初始投资金额孰高计算 2021 年6 月25 日,各方签署了补充协议,终止回购条款 已终止
2 2018.04.02 金品创业、公司 《珠海经济特区金品电器有限公司投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之框架协议》 (1)回购义务主体:阳光国际;(2)回购条件:自增资扩股协议签署且金品创业实际支付2 亿元之日(即2019 年1 月25 日)起5年内,公司未实现IPO;(3)回购定价:金品创业退出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净资产定价与其初始投资金额孰高计算 2021 年6 月25 日,各方签署了补充协议,终止回购条款 已终止
3 2018.05.25 金品创业、公司、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深圳惠同 《惠科股份光圳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议》 (1)回购义务主体:阳光国际;(2)回购条件:自本协议签署且份金品创业实际支付2 亿元之日(即2019 年1 月25 日)起5 年内,公协司未实现IPO;(3)回购定价(3)回购定价:金品创业退出时,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净资产定价与其初始投资金额孰高计算 已终止
4 2018.10.17 绵投集团、公司、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王智勇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光团)有限公司关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1)回购义务主体:公司、王智勇、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2)回购条件:考核期内,即绵投集团全部出资到位(即2020 年科12 月11 日)起5 年内,公司未能合格上市;(3)回购定价:投资金额加上年化单利7%利率的利息,扣除已获得的分红 2020 年12 月31 日,各方签署了补充协议,终止前述回购条款 已终止
5 2018.10.17 绵投集团、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王智勇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1)回购义务主体: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2)回购条件:公司考核期内未完成发行上市,绵投集团退出取得的收益如低于初始投资本金及按7%年化利率单利计算的资金利息之和,由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补足差额;(3)回购定价:投资金额加上年化单利7%利率的利息,扣除股份全部出售所得及已获得的分红 已终止
6 2019.11.18 绵投集团、公司、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王智勇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1)回购义务主体:王智勇、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2)差额补偿条件:公司估值考核期,即2018 年1 月1 日至2022科年12 月31 日内,公司未能累计完成双方确认的盈利预测,绵投集团有权要求王智勇、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对差额进行补偿;(3)差额补偿定价:各方另行协 已终止
序号 签署时间 签署主体 协议名称 对赌回购安排 条款解除情况
解除对赌 安排约定 状态
商;(4)回购条件:如触发差额补偿条件,绵投集团提出业绩补偿请求后一年内各方未签署协议确认,绵投集团有权提出回购股份; (5)回购定价:投资金额加上年化单利7%利率的利息,扣除已获得的分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等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智勇与外部投资者历史上签署的前述对赌安排条款均全部终止履行,且不存在恢复条款,对赌条款已全部彻底清理,各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涉及股东特殊权利安排的相关协议及其解除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涉及股东特殊权利安排的相关协议及其解除情况如下:
协议名称 股东特殊权利安排 解除情况
序号 签署时间 签署主体 解除股东特殊权利约定 条款状态
1 金品创业、惠科股份、阳光飞扬、深圳 惠同 《惠科股份资扩股协议》 知情权、优先认购权 2021 年6 月25 日,各方签署了补充协议,终止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同时,约定当发行人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后未能获取批准或发行人主动撤回申请、发行人未能在证监会批文有效期完成公开认发行上市,知情权、优先认购权自动恢复效力。2025 年4 月24 日,金品创业出具《关于终止股东特殊权利的确认函》同意不可撤销地终止金品创业在惠科股份的知情权、优先认购权 已终止止
2 2018.05.25 金品创业、公司、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深圳惠同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 共同出售权 2021 年6 月25 日,各方签署了补充协议,终止共同出售权条款 已终止
3 2018.10.17 绵投集团、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王智勇、公司 《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优先认购权、最惠条款 2020 年12 月31 日,各方签署了补充协议,终止最惠条款;2021 年9 月1 日,各方签署了补充协议,终止优先认购权条款 已终止
4 序号 2020.12.21 签署时间 深创投、东莞红土、惠科股份、王智勇、阳光国际、惠科投控、深圳签署主体 《关于惠科股份之增资合同书》协议名称 知情权、优先认购权、优先受让权、共同出售权、反稀释权、平等待遇 股东特殊权利安排 2021 年9 月1 日,各方签署补充协议,终止知情权、优先认购权等股东特殊权利条款 解除情况 已终止
解除股东特殊权利约定 条款状态
金飞扬
5 2020.12.29 重庆平安基金、惠科股份、王智勇、惠科投控、深圳金飞扬 《关于惠科股份之增资合同书》 知情权、优先认购权、优先受让权、共同出售权、反稀释权、平等待遇 让2021 年9 月7 日,各方签署了补充协议,终止知情权、优先认购权等股东特殊权利条款 已终止
6 2024.12.24 惠科股份、绵投集团 《关于股权投资投后管理相关事宜的备忘录》 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重大诉讼等重大经营信息知情权 自惠科股份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材料之日起,惠科股份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管理规定向绵投集团披露相关信息 自提交上市申请之日起终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绵投集团拥有的重大经营信息知情权于发行人上市申请之日终止外,公司及其股东签署的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均已彻底终止,各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九)发行人历史上的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
2004 年1 月1 日,王智勇、雷健、卢集晖、徐强共同签署《合作合同》,约定自2004 年1 月1 日起上述四人分别按照65%、17%、9%、9%的比例实际享有权利并承担风险,因此,自2004 年1 月1 日至2010 年2 月11 日(阳光国际第二次股份转让完成)期间,公司存在股权代持情况,王智勇持有的惠科有限的股权中,代雷健、卢集晖、徐强分别持有惠科有限17%、8.99%、9%的股权(卢集晖同时通过阳光国际间接持有公司0.01%的股权)。
经王智勇与上述被代持人协商一致,同意将惠科有限的持股情况还原至真实持股状态,其主要的还原过程如下:
(1)2009 年4 月,雷健、徐强共同设立深圳金飞扬,双方持有深圳金飞扬的股权比例分别为65.38%与34.62%。
(2)2009年12月,惠科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阳光国际将其持有的惠科有限26.00%的股权转让予深圳金飞扬。本次转让完成后,阳光国际与深圳金飞扬分别持有惠科有限74.00%、26.00%的股权。
(3)2010 年2 月,王智勇与卢集晖签署《转让协议》,约定王智勇将其持有的阳光国际12.15%股份转让给卢集晖。本次转让完成后,双方在阳光国际中的持股比例分
别为87.84%与12.16%。
上述股权调整完成后,王智勇、卢集晖通过阳光国际分别间接持有惠科有限65%、9%的股权,雷健、徐强通过深圳金飞扬分别间接持有惠科有限17%、9%的股权;前述持股比例与该四人签署的《合作合同》约定的实际享有权益的比例一致。至此,惠科有限股东的股权代持关系已经解除完成。
上述股权代持还原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前后对比如下:
2022 年4 月24 日,王智勇、雷健、卢集晖和徐强共同签署《<合作合同>之补充协议》,各方一致确认惠科股份股权代持安排已于2010 年2 月彻底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同日,王智勇、雷健、卢集晖和徐强分别接受访谈并出具《关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访谈笔录》并由广东省深圳市先行公证处于2022 年4 月26 日就该等《访谈笔录》出具的《公证书》,经确认,截至2010 年2 月11 日,王智勇、雷健、卢集晖和徐强四人的股权代持关系已经全部解除,不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的情形,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
截至2010 年2 月11 日,王智勇、雷健、卢集晖和徐强四人关于公司的股权代持关系已经全部解除,该四人目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权属清晰、稳定,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的情况,该四人就股权代持及解除、股权代持期间公司的历次股权变动、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等事宜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十)发行人股东的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股东中的2 名私募基金股东重庆平安基金、科创城产业基金,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完
成私募投资基金的备案手续,前述私募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均已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基金编号 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 登记编号
1 重庆平安基金 SE9356 重庆渝富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P1004104
2 科创城产业基金 SAFD67 贵安新区鲲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P1071903
除以上股东外,发行人股东惠科投控、深圳金飞扬、绵投集团、深圳惠同、汇远实业、绵投产业公司、贵安产发公司、滁州城投、浏阳城建、京东方创投、前海朝恒、金品创业、滁州同创、新亚大中华、DuoKan、共青城美投、绵阳富诚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行为,其资产未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因此,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二条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所定义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产品的登记和备案。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1、董事
公司董事会现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除职工代表董事外,其他董事均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会成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位 任期 提名人
王智勇 董事长 2022 年12 月-2028 年11 月 董事会
雷健 董事 2022 年12 月-2028 年11 月 董事会
卢集晖 董事 2022 年12 月-2028 年11 月 董事会
杭井强 职工代表董事 2022 年12 月-2028 年11 月 -
马静 董事 2022 年12 月-2028 年11 月 董事会
王鑫莹 董事 2022 年12 月-2028 年11 月 董事会
李煦 独立董事 2025 年11 月-2028 年11 月 董事会
冯志伟 独立董事 2025 年11 月-2028 年11 月 董事会
杨楚罗 独立董事 2025 年11 月-2028 年11 月 董事会
注:杭井强为职工代表董事,2025 年11 月,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的简历如下:
(1)王智勇
王智勇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EMBA 学历。2002 年7 月毕业于中山大学在职经理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取得EMBA 学历。1992 年6 月至1997 年6 月,任重庆四有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 年6 月至2001 年12 月,任广州市番禺惠浦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 年12 月至2002 年6 月,任惠科有限董事;2002 年7 月至2016 年4 月,任惠科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雷健
雷健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 年7 月毕业于南京大学大气物理专业,取得本科学历。1986 年7 月至1992 年8 月,任国家气象局南昌气象学校教师;1992 年8 月至1999 年7 月,任深圳市罗湖区布心中学教师;1999 年8 月至2001 年12 月,为华强电子世界个体经营者;2001 年12 月至2016 年4月,任惠科有限副总裁;2004 年12 月至2016 年4 月,任惠科有限董事;2016 年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3)卢集晖
卢集晖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大专学历。1991 年7 月毕业于汕头大学电子电器专业,取得大专学历。1991 年9 月至1998 年7 月,任潮州金霸电子有限公司车间主任;1998 年10 月至2002 年5 月,任广州番禺惠浦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6 月至2016 年4 月,任惠科有限董事、副总经理;2005 年10 月至2016 年12 月,任北海惠科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杭井强
杭井强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23年9 月毕业于香港财经学院金融专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 年8 月至2000 年9月,任重庆市广阳坝园艺有限公司职员;2000 年10 月至2010 年5 月,任深圳赛格电子市场清华同创电子展销柜总经理;2010 年5 月至2013 年3 月,任惠建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8 月至2018 年7 月,任重庆金扬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4 月至今,任重庆金渝董事、经理;2016 年4 月至2019 年12 月,任公司监事;2019 年12 月
至2025 年11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5 年11 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5)马静
马静女士,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2001年7 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取得本科学历;2014 年7 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投资学专业,取得在职研究生学历,2025 年11 月毕业于香港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学专业,取得在职研究生学历。2001 年9 月至2005 年12 月,任确雄(中国)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 年12 月至2016年1 月,任广东太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6 年2 月至2020 年9 月,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0 年9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总裁办。2020 年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
(6)王鑫莹
王鑫莹女士,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2013年6 月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取得本科学历。2019年1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世界经济专业,取得在职研究生学历。2014 年4 月至2016年4 月,任惠科有限投资副总监;2016 年4 月至今,任公司投资副总监;2020 年2 月至2020 年11 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 年1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7)李煦
李煦先生,1974 年生,中国香港居民,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6 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企业管理专业,取得本科学历;1998 年12 月毕业于波士顿学院金融学专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 年6 月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管理学(会计方向)专业,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 年7 月至2010 年8 月,任德克萨斯大学助理教授;2010 年8 月至2012 年6 月,任里海大学助理教授;2012 年7 月至今任香港大学副教授。2020 年8 月至2023 年7 月任中国康大食品有限公司(0834.HK)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5 月至今出任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1668.HK)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 年4 月至今任比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8053.HK)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 年11 月至今出任中国天保集团发展有限公司(1427.HK)独立非执行董事。
(8)冯志伟
冯志伟先生,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6
年6 月毕业于南京大学环境化学专业,取得本科学历;2000 年6 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专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 年7 月至2003 年6 月任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 年10 月至2008 年1 月任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8年2 月至2014 年12 月任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 年1 月至2018年1 月任深圳市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8 年2 月至2019 年3 月任深圳市红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2019 年4 月至2025 年6 月任深圳力合英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5 年7 月至今任深圳市力合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9)杨楚罗
杨楚罗先生,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6 月毕业于湖南理工学院化学专业,取得大专学历;1994 年6 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有机化学专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6 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有机化学专业,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 年7 月至1991 年8 月任中石化岳阳石油化工总厂教师;1997 年7月至1999年6月任武汉大学讲师;1999年6月至2000年8月任香港科技大学访问学者;2000 年9 月至2001 年8 月任美国新奥尔良大学博士后;2001 年9 月至2002 年9 月任美国罗彻斯特大学博士后;2002 年10 月至2016 年12 月历任武汉大学副教授、教授;2017年1 月至今任深圳大学教授。
2、监事
根据公司于2025 年11 月30 日召开的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2024 年7 月1 日起实施的《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决定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并对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李煦、冯志伟、雷健组成,李煦担任召集人。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6 名,由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王智勇 总经理
卢集晖 副总经理
杭井强 副总经理
马静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徐强 副总经理
李国旗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王智勇
王智勇先生,简历具体参见本节之“九/(一)/1、董事”。
(2)卢集晖
卢集晖先生,简历具体参见本节之“九/(一)/1、董事”。
(3)杭井强
杭井强先生,简历具体参见本节之“九/(一)/1、董事”。
(4)马静
马静女士,简历具体参见本节之“九/(一)/1、董事”。
(5)徐强
徐强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 年7 月毕业于南开大学外贸英语专业,取得本科学历。1996 年7 月至2001 年12 月,在中国电子进出口北京公司任销售经理;2001 年12 月至2016 年4 月,任惠科有限海外销售总经理;2009 年12 月至2016 年4 月,任惠科有限监事;2016 年4 月至今,任公司海外销售总经理;2016 年4 月至2020 年11 月,任公司董事;2020 年1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6)李国旗
李国旗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莱佛士大学MBA。2024年6 月毕业于莱佛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取得MBA 学历。1987 年7 月至2000 年8 月,任巢湖化肥厂职员;2000 年9 月至2001 年11 月,任广州市番禺惠浦电子有限公司职员;2001 年12 月至2005 年7 月,任惠科有限财务部职员;2005 年8月至2016 年4 月,任惠科有限财务经理;2016 年4 月至2017 年8 月,任公司财务总监。
2017 年9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0 年1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公司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在公司担任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王智勇 董事长、总经理 惠智阳光 执行董事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阳光国际 董事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阳光投资 董事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HKC Worldwide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惠科投资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深圳精密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深圳市兆兴博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惠科投控 执行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
东莞投资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惠科新材料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云南惠红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青岛惠科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九州阳光 副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深圳市世纪优歌电子有限公司 (注1) 董事 参股公司
深圳惠芯微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西智能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西科技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云南惠投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惠科存储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深圳惠科久旺数码有限公司 (注2) 监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深圳市金扬电子有限公司 (注3) 总经理 关联自然人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深圳惠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深圳惠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雷健 董事 深圳金飞扬 执行董事 公司主要股东
HKC Worldwide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惠科投资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姓名 在公司担任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精密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九州阳光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东莞投资 监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西科技 监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唯晶电脑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深圳市金扬电子有限公司 (注3) 监事 其他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 企业
卢集晖 董事、副总经理 九州阳光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阳光国际 董事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阳光投资 董事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HKC Worldwide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惠科投控 监事 公司控股股东
惠科投资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西科技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唯晶电脑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马静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深圳市惠南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深圳市建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惠科投资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王鑫莹 董事 惠科投资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深圳市宝安区惠新嘉服务经营部 经营者 关联自然人担任经营者的企业
云南惠红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青岛惠科 监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红河惠嘉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广西精密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云南惠投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海超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李煦 独立董事 香港大学 副教授 -
华南城控股有限公司(1668.HK) 独立非执行董事 -
比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8053.HK) 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中国天保集团发展有限公司(1427.HK)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冯志伟 独立董事 深圳市力合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 关联自然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峰清扬(深圳)人工智能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姓名 在公司担任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邦奇膜材料有限公司 监事 -
深圳云峰创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
海南力合清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董事长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深圳市清源创新有限公司 董事兼经理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深圳市同泰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深圳力合英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深圳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
上海嘉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企业
深圳市德厚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
杨楚罗 独立董事 深圳大学 教授 -
深圳市励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深圳智材有机光电有限公司 监事 -
武汉海图特先导材料有限公司 (注4) 监事 -
武汉爱德沃先导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注5) 监事 -
徐强 副总经理 深圳金飞扬 监事 公司主要股东
HKC Worldwide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深圳精密 监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九州阳光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深圳市瑞福临珠宝有限公司 监事 关联自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
唯晶电脑 董事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注1:深圳市世纪优歌电子有限公司已于2026.01.10 注销;
注2:深圳惠科久旺数码有限公司于2008.01.31 吊销;
注3:深圳市金扬电子有限公司已完成税务注销程序,并已申请办理工商注销程序;
注4:武汉海图特先导材料有限公司于2017.06.20 吊销;
注5:武汉爱德沃先导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已吊销;
注6:截至报告期末,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杭井强、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李国旗不存在兼职情况。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董事王鑫莹系实际控制人王智勇之叔侄女。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签订的重要协议及其履行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协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与公司已签订聘任合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就保密事项进行约定,受有关合同的保护和约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已签订聘任合同、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独立董事与公司已签订独立董事聘任合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职责,遵守相关承诺。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间接持股主体 在间接持股主体所占股权比例(%)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王智勇 董事长、总经理 惠科投控(阳光国际) 87.84 39.90
深圳惠同 55.00 3.79
雷健 董事 深圳金飞扬 65.38 10.54
卢集晖 董事、副总经理 惠科投控(阳光国际) 12.16 5.52
杭井强 董事、副总经理 深圳惠同 15.00 1.03
马静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深圳惠同 5.00 0.34
徐强 副总经理 深圳金飞扬 34.62 5.58
李国旗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深圳惠同 5.00 0.3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的变动情况
1、董事的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董事的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 董事会构成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2025 年11 月30 日(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王智勇、雷健、卢集晖、杭次井强、王鑫莹、李煦、冯志伟、杨楚罗 (1)独立董事曾江虹、张盛东、翟玉娟任期届满未连任;(2)选举李煦冯志伟(2)选举李煦、冯志伟、杨楚罗为独立董事 董事会正常换届,独立董事曾江虹、张盛东、翟玉娟任期届满,不再连任
2、监事的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监事的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 监事会构成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2022 年12 月1 日(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黄北洲(职工代表监事)、邱全智(监事)、蒋艾芮(监事)、瞿伦胜(监事会主席)、徐顺君(职工代表监事) (1)刘洪波换届未连任;(2)选举蒋艾芮为监事 正常换届,刘洪波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连任
2025 年11 月30 日,公司召开的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2024 年7 月1 日起实施的《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决定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李煦、冯志伟、雷健组成,李煦担任召集人。
3、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综上所述,最近三年,除独立董事任期届满,选举李煦、冯志伟、杨楚罗为独立董事及公司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决定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审计委员会委员由李煦、冯志伟、雷健组成外,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述变动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投资企业 投资金额 (万元) 持股比例/份额(%)
姓名 职务 投资企业 投资金额 (万元) 持股比例/份额(%)
王智勇 董事长、总经理 深圳惠同 4,757.50 55.00
惠科投资 1,568.80 74.00
深圳市兆兴博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61.60 14.00
深圳科秩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00 10.33
深圳精密 815.94 60.44
深圳科晞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00 12.34
深圳科昱芯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85.00 99.00
深圳科灏鑫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42.50 99.00
深圳市金扬电子有限公司 (注1) 30.87 30.87
深圳惠科久旺数码有限公司 (注2) 42.50 85.00
深圳科睿芯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49.50 27.67
深圳科昭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2.92 80.58
HKC Worldwide 605.00万美元 65.00
惠智阳光 100.00 100.00
深圳惠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50.00 91.67
深圳市惠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 20.00
深圳市惠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20.00
深圳市惠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 1.00
雷健 董事 深圳金飞扬 654.50 65.38
惠科投资 360.40 17.00
深圳精密 128.52 9.52
HKC Worldwide 102.85万美元 17.00
深圳市金扬电子有限公司 (注1) 32.61 32.61
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0.00 5.00
卢集晖 董事、副总 经理 深圳科昱芯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 1.00
深圳科灏鑫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50 1.00
阳光国际 1,216.00港元 12.16
HKC Worldwide 54.45万美元 9.00
深圳市惠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 80.00
深圳市惠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9.00 99.00
杭井强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 经理 深圳惠同 重庆市慕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297.50 330.00 15.00 33.00
马静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深圳惠同 432.50 5.00
广西科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2.00 8.00
广西科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0.00 8.00
深圳惠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00 100.00
广西科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7.51 8.00
广西科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4.00 4.00
广西科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5.47 4.00
广西科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44 4.00
广西科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50 2.13
深圳惠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0 10.00
深圳惠盈西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0 10.00
重庆新显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 0.49
王鑫莹 董事 杭州环东置业有限公司 8,000.00 80.00
广西科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3.00 2.00
广西科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0 1.50
广西科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53 0.75
广西科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50 0.50
广西科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88 2.00
深圳怡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00 11.75
广西科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36 1.00
广西科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50 1.38
冯志伟 独立董事 深圳市力合信创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5.00 52.24
珠海市力合英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00 11.99
深圳市邦奇膜材料有限公司 170.00 34.00
海南力合清瞳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2.49
深圳市力合方德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6.67
深圳市力合清瞳天使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4.95
四川幸福风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40.00 20.00
深圳云峰创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3.50 33.50
深圳劲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0.82 0.27
杨楚罗 独立董事 深圳市励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90.00 90.00
姓名 职务 投资企业 投资金额 (万元) 持股比例/份额(%)
深圳智材有机光电有限公司 150.00 30.00
武汉海图特先导材料有限公司(注3) 30.00 30.00
武汉爱德沃先导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注4) 15.00 30.00
徐强 副总经理 深圳金飞扬 346.50 34.62
惠科投资 190.80 9.00
HKC Worldwide 54.45万美元 9.00
深圳精密 68.04 5.04
李国旗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深圳惠同 432.50 5.00
注1:深圳市金扬电子有限公司已完成税务注销程序,并已申请办理工商注销程序;
注2:深圳惠科久旺数码有限公司于2008.01.31 吊销;
注3:武汉海图特先导材料有限公司于2017.06.20 吊销;
注4:武汉爱德沃先导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已吊销;
注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独立董事李煦不存在对外投资情况。
上述企业不存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情形,且不存在与公司利益冲突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直接的、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确定依据、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曾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曾任外部监事邱全智、蒋艾芮及独立董事外,其他人员均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该等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等组成,其中,基本工资根据岗位要求、工作职责、工作经验、贡献、个人学历等因素综合确定,岗位工资根据任职者工作年限、资历等确定,绩效奖金根据考核情况和公司经营情况确定。公司独立董事仅向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董事、曾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管理手册》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无其他特殊安排。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曾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2025 年度薪酬(万元) 2025 年度是否从关联企业领取薪酬
王智勇 董事长、总经理 210.00 否
雷健 董事 59.54 否
卢集晖 董事、副总经理 317.80 否
杭井强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200.80 否
马静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43.10 否
王鑫莹 董事 85.23 否
李煦 独立董事 -(注3) 否
冯志伟 独立董事 -(注3) 否
杨楚罗 独立董事 -(注3) 否
徐强 副总经理 34.66 否
李国旗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36.67 否
曾江虹 曾任独立董事 15.00 否
张盛东 曾任独立董事 15.00 否
翟玉娟 曾任独立董事 15.00 否
瞿伦胜 曾任监事会主席 62.17 否
邱全智 曾任监事 -(注2) 是(注2)
蒋艾芮 曾任监事 -(注2) 是(注2)
黄北洲 曾任职工代表监事 92.41 否
徐顺君 曾任职工代表监事 52.01 否
合计 1,439.39 -
注1:上述领取的薪酬为实际发放薪酬对应的应发金额;
注2:邱全智、蒋艾芮为曾任外部监事,公司未向其发放薪酬;邱全智在关联企业重庆渝富康颐投资有限公司及重庆渝富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薪酬;蒋艾芮在关联企业四川嘉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领取薪酬;
注3:李煦、冯志伟、杨楚罗自2025 年11 月起任职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尚未向公司领取薪酬。
3、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曾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薪酬总额 1,439.39 1,538.98 1,351.65
利润总额 459,758.02 407,462.85 307,076.89
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0.31 0.38 0.44
注:上述薪酬总额为实际发放薪酬对应的应发金额。
十、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除了通过深圳惠同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之外,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一)已实施股权激励情况
1、股权激励计划的设立背景
为激励骨干员工,进一步增强公司骨干员工的凝聚力和稳定性,与员工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股东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分别将其持有发行人的激励股份转让给员工持股平台深圳惠同,实施股权激励。
2、员工持股平台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员工通过深圳惠同持有发行人45,231.1782 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6.89%。深圳惠同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惠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PQD25F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智勇
注册资本 8,6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8,6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8 月29 日
住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4 三层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 股权投资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截至报告期末,深圳惠同出资人及出资比例具体如下:
序号 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 职务 获取激励股权时是否为发行人员工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智勇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董事长、总经理 - 4,757.50 55.00
2 3 杭井强 有限合伙人 董事、副总经理 是 1,297.50 15.00
3 何怀亮 有限合伙人 IOT-A(BU)负责人 是 432.50 5.00
4 马静 有限合伙人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否 432.50 5.00
5 马兴海 有限合伙人 IOT-C(BU)负责人 是 432.50 5.00
6 沈涌 有限合伙人 曾任公司区域负责人 是 432.50 5.00
7 李国旗 有限合伙人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是 432.50 5.00
8 蒋旭光 有限合伙人 IOT-A BU-显示生态事业副总裁 是 432.50 5.00
合计 8,650.00 100.00
注1:沈涌自2016 年起在公司任职,因人事关系调整,2021 年6 月离职,截至报告期末,沈涌在关联企业广西智能任职。注2:授予激励股权时,马静系发行人的外部顾问,非发行人员工。
截至报告期末,深圳惠同合伙人出资均已按照《深圳惠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约定完成实缴出资。
3、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权履行的程序
2017 年10 月31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以惠科股份201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值为股份转让的作价依据向深圳惠科分别转让7.40%、2.60%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4.325 元。
同日,阳光国际、深圳惠同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阳光国际将其持有发行人7.4%的股份(对应注册资本1,480 万元)以6,401 万元转让至深圳惠同。同日,深圳金飞扬、深圳惠同共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深圳金飞扬将其持有发行人2.60%的股份(对应注册资本520 万元)以2,249 万元转让至深圳惠同。
4、股权激励计划员工离职股份处理
《深圳惠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在惠科股份A 股上市前,如合伙人因合同期满、辞职等原因(但不包括退休、失去民事行为能力、失去劳动能力等情形)离开惠科股份(含惠科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或惠科股份关联公司(惠科股份实际控制人王智勇控制的企业)的,合伙人同意当然退伙,不再持有合伙企业的任何财产份额。此情况下按照退伙人退出时合伙企业投资的惠科股份的上一年度年(或者半年度)末合并财务报表的每股净资产额乘以退伙人间接持有的惠科股份的股份数量计得退伙人应得的财产份额(如退伙人的出资额未缴齐的,应
相应先扣减其应缴付的出资额),如该数额低于退伙人的实缴出资额的,以二者金额高者为准退还退伙人。”
《深圳惠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三条约定:“合伙人因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经营和技术秘密等违法违规行为损害惠科股份或者惠科股份关联公司的利益,或者违反惠科股份或者惠科股份关联公司的规章制度而辞退的,合伙人同意当然退伙,不再持有合伙企业的任何财产份额,同时退伙人应向惠科股份或者惠科股份关联公司支付违约金。此情况下,如惠科股份未上市,则按照退伙人退出时合伙企业投资的惠科股份的上一年度年(或者半年度)末合并财务报表的每股净资产额乘以退伙人间接持有的惠科股份的股份数量,计得退伙人应得的财产份额;如惠科股份已上市,则按退伙人退出时其间接持有惠科股份的股东权益计得退伙人应得的财产份额;同时,退伙人应在退出时向惠科股份或者惠科股份关联公司支付相当于其前述应得的财产份额的2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在办理该退伙人退伙结算时直接在前述应得的财产份额中相应扣减。如退伙人的出资额未缴齐的,则在前述应得的财产份额中相应先扣减退伙人未缴付的出资额。”
5、损益分配方法
根据现行有效《深圳惠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利润、亏损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因此,激励对象有权按照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比例享有深圳惠同所产生的分红、红利。
6、股权激励计划锁定期
根据《深圳惠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自深圳惠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并持有惠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日(以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为准)起两年内以及惠科股份在A 股上市之日起三年内,除原协议、本协议或者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惠科股份的股份,也不由惠科股份回购合伙企业所持有的股份,且合伙人不得退伙或者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深圳惠同及全体激励对象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相关的承诺,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之“四/(一)/3/(2)深圳惠同”和“四/(一)/7、股权激励对象承诺”。
7、股权激励计划的规范运行情况及备案情况
深圳惠同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主体,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亦未聘请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因此,不适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基金备案。
(二)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上述股权激励是基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考虑,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和技术骨干形成有效激励,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凝聚力与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对公司经营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7 年10 月31 日。阳光国际、深圳金飞扬以发行人2016 年12 月31 日的净资产值为股份转让的作价依据合计向深圳惠同转让发行人2,000万股,每股转让价格为4.325 元/股。发行人2016 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57 亿元,参考授予日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市盈率确定发行人授予日股权公允价值为23.27 元/股,因此,本次股权激励涉及股份支付。
其中,实际控制人王智勇持有1,100 万股,因本次股权激励涉及的股权变动未增加王智勇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所以不构成股份支付。剔除王智勇持有的深圳惠同股份,股份支付涉及杭井强、何怀亮、马静、马兴海、沈涌、李国旗、蒋旭光7 人通过深圳惠同持有的发行人900 万股股份。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员工离职的股份处理约定,股权授予时点至上市时点的期间可视为服务期。本次股权激励授予时,公司以2023 年10 月为预估上市时间,因此将股份支付费用在6 年内(2017 年10 月至2023 年10 月)进行分摊,计入当期经常性损益。2023 年,公司预估成功上市时点发生变化,以2026 年9 月作为预估上市时点,根据财政部《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 —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的规定,公司根据重估时点确定等待期(2017 年10 月至2026 年9 月),将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扣减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份支付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股份支付费用 1,684.00 1,684.00 -2,736.50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股份支付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其他影响。
3、股权激励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股权激励不影响公司的控制权。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公司员工人数及构成
1、员工人数及其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员工总人数 19,036 17,033 16,683
2、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按专业结构划分情况如下:
专业类别 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的比例(%)
研发人员 2,212 11.62
管理人员 2,461 12.93
销售人员 909 4.78
生产人员 13,454 70.68
合计 19,036 100.00
(二)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报告期内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员工总人数 19,036 17,033 16,683
已缴纳人数 18,175 16,405 16,296
已缴纳人数占比 95.48% 96.31% 97.68%
未缴纳人数 861 628 387
未缴纳人数占比 4.52% 3.69% 2.32%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主要原因为:(1)部分新入职的员工,入职后次月才能缴纳社会保险;(2)部分员工社会保险关系未转移至发行人;(3)部分员工(包括外籍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4)境外子公司员工无需缴纳社会保险。
2、报告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员工总人数 19,036 17,033 16,683
已缴纳人数 18,117 16,416 16,313
已缴纳人数占比 95.17% 96.38% 97.78%
未缴纳人数 919 617 370
未缴纳人数占比 4.83% 3.62% 2.22%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为:(1)部分新入职的员工,入职后次月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外籍员工无需缴纳住房公积金;(3)部分员工住房公积金关系未转移至发行人;(4)个别员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缴纳住房公积金;(5)境外子公司员工无需缴纳住房公积金。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书面承诺:“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在任何时候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本人/企业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补缴的
全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相关罚款或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
(三)劳务派遣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形。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主要分布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正式员工人数 19,036 17,033 16,683
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321 485 413
用工总人数 19,357 17,518 17,096
劳务派遣用工占比 1.66% 2.77% 2.4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劳务派遣比例占用工总数10%以下,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相关规定。
(四)劳务外包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存在劳务外包情况,主要将部分偶发性、临时性劳务工作(如安保、保洁、装卸等)外包给劳务公司,外包工作岗位既不涉及关键工序的设定、监督和管理,亦不涉及关键技术研发等。发行人子公司与劳务外包单位均签订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的情况。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演变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惠科股份是一家专注于半导体显示领域的中国领先、世界知名的科技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显示面板等核心显示器件以及智能显示终端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多种尺寸和类型的TV 面板、IT 面板、TV 终端、IT 终端以及各类智慧物联终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商用显示、汽车电子、工业控制、智慧物联等显示场景。公司深耕显示领域二十余年,已成为享誉全球的显示方案综合服务提供商,是全球领先的三家大尺寸液晶面板厂商之一、国内显示产业链垂直整合度最高的企业之一。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度,公司电视面板出货面积、显示器面板出货面积、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面积分别位列全球第三名、第四名、第三名;2024 年度,公司85 英寸LCD 电视面板出货面积排名全球第一,在85 英寸及以上超大尺寸显示面板领域具备显著的领先优势。公司深入践行制造强国战略,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全面打造全球显示行业的中国名片,致力于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不断“丰富人类的视觉享受”,为巩固中国显示产业的全球领先地位和提升中国显示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做出了重大贡献。
在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方面,依托四条技术特点各有侧重的G8.6 高世代线,公司持续丰富显示面板产品类型,已实现电视、显示器、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多种显示面板的大规模量产,并不断拓展商业显示、车载显示、工控显示等新应用领域。公司始终坚持多技术路线并存的发展思路,在布局主流a-Si TFT-LCD 技术的同时,在国内率先完成G8.6 高世代线Oxide 背板技术的突破,已实现Oxide LCD 显示器面板、笔记本电脑面板的量产销售。依托Oxide 背板技术,公司有序推进OLED 技术的研发创新及显示面板产品的量产销售,已实现自主研发OLED 手机显示面板的小批量出货。同时,不断深化Mini LED 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进程,已实现Mini LED 显示终端产品的量产销售。此外,公司亦前瞻性预研Micro LED 技术,不断完善新型半导体显示领域多技术路线的全面布局。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形成了涵盖显示面板性能提升、显示面板制程工艺升级及改良和新型半导体显示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在产品性能、生产效率、良率提升和成本优化等方面构筑了显著的核心竞争优势。
在智能显示终端业务方面,公司拥有合肥金扬、宜昌惠科、重庆金扬、广西智显、东莞惠智和越南惠科等多座显示终端生产基地,主要产品包括电视、显示器、电子纸、一体机、广告机、智能会议机、智慧健身镜、智能穿戴设备等显示终端。依托在半导体显示面板与显示终端领域的核心资源和技术积累,公司持续深化IT 及智慧物联显示终端领域布局,进一步丰富产品线,为智慧教育、智慧办公、智慧交通、智慧安防和智慧医疗等各应用场景提供各类显示终端产品及服务,有力推动业务的持续增长。
公司以客户体验为中心,通过持续的科技创新,满足人们生活、工作、商务、娱乐等各类活动对信息交互品质与效率的不断追求,目前已与众多全球知名品牌客户建立了深度的合作关系,包括三星、LG、小米、海信、TCL、海尔、联想、惠普、戴尔、宏碁、VESTEL、创维、长虹、冠捷、微星科技等极具影响力的全球知名品牌。公司近年来曾获得“LCD 电视面板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中国制造业500 强”“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中国驰名商标HKC”“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5G 工厂”“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绿色工厂”等荣誉,相关科技创新成果曾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安徽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德国红点奖”“德国iF 奖”“日本G-Mark 设计奖”等奖项。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促进全产业链资源垂直整合,充分发挥在技术研发、客户资源、产品矩阵、全球化布局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强化科学管理,发挥规模效应,引领质效提升,进一步构筑强大的核心竞争力,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同时,公司将依托“5G+AI+IoT”技术融合带来的场景革命,持续打造丰富的智慧物联产品生态,实现“万物皆显示”。
(二)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为导向,致力于以全面的技术布局和高效精细的生产工艺满足下游客户的各类显示需求。公司主要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产品示意图 产品介绍
半导体显示面板产品
TV 面板 公司TV 面板采用FSA 和HIS 技术,具有高透过率、高分辨率、高对比度、高色彩饱和度和低反射率等特点。公司TV 面板利用先进工艺制程,外加MMG 套切技术,以提高玻璃基板利用率。公司TV 面板覆盖23.6-116 英寸等主流尺寸,分辨率覆盖HD、FHD、UHD、4K、5K、6K、8K 等。公司TV 面板主要客户包括三星、海信、LG、TCL、创维、小米、VESTEL、索尼、康佳、长虹等。
IT 面板 M 公司显示器面板采用FSA 和HIS 技术,可用于高分辨率、高刷新率、超宽屏、曲面屏等应用场景,具有色彩艳丽、可视角宽广等特点。显示器面板涵盖19.5-36.5 英寸等主流尺寸,产品刷新率最高已达750Hz,分辨率覆盖FHD、QHD、WQHD 和UHD 等。除显示器面板外,公司已实现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屏、工控显示屏、医疗显示屏、电子纸等多种IT 面板产品的量产销售。同时,公司已实现Oxide LCD 显示器面板、笔记本电脑面板的量产销售,产品具有超宽频、超高刷新率、超高分辨率、超低功耗、高透过率、高色域等特点。公司IT 面板主要客户包括惠普、联想、戴尔、冠捷、小米、宏碁、三星、华硕等。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
TV 终端 公司TV 终端产品已建立了全尺寸覆盖的产品体系,可提供无边框、曲面、量子点、超高清以及Linux 系统到安卓系统等不同方案的标准产品,同时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产品的设计与开发。2024 年,公司海外自有品牌Hikers TV 终端产品已实现量产销售。公司TV 终端主要客户包括小米、海信、TCL、海尔、创维、VIZIO、INSIGNIA、Bestbuy 等。
IT 及智慧物联终端 .P 在IT 终端产品方面,公司拥有显示器品牌包括HKC、ANTGAMER(蚂蚁电竞)、KOORUI(科睿),应用领域涵盖电竞、家用、办公、商用等,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相结合的方式布局境内外市场。此外,公司为知名品牌商生产显示器、电子纸、广告机、智能会议机、一体机等IT 终端产品,主要客户包括三星、微星科技、宏碁、紫光、清华同方、浪潮、海信、TCL 等。
产品类别 产品示意图 产品介绍
SambadM 在智慧物联显示终端产品方面,公司为智慧教育、智慧办公、智慧交通、智慧安防和智慧医疗等各应用场景提供智慧物联显示终端产品,目前已成功导入至海康威视、大华股份、阿里云计算、科大讯飞等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安
4 防显示器、智慧健身镜、智能教育屏等产品已实现量产销售。公司拥有智慧商显终端自有品牌SAMBADA,产品包括电子会议桌牌、智能办公本等。此外,公司已量产基于COB 集成封装技术的Mini LED 超高清显示产品。
公司拥有四条技术特点各有侧重的G8.6 高世代线及多座智能显示终端生产基地,同时配置有显示模组生产基地和显示终端配件生产工厂。公司拥有的主要制造资源情况如下:
制造资源 基本情况及技术特点
半导体显示面板生产基地 重庆金渝 投产时间:2017 年 技术路线:采用a-Si TFT-LCD 背板技术、全铝制程 终端应用:电视、显示器、商用显示屏、电子纸等
滁州惠科 投产时间:2019 年 技术路线:采用a-Si TFT-LCD 背板技术、铜铝制程 终端应用:电视、显示器、商用显示屏等
绵阳惠科 投产时间:2020 年 技术路线:采用a-Si 和Oxide TFT-LCD 背板技术、双铜制程,同时布局OLED 技术开发平台 终端应用:电视、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商用显示屏、手机、工控显示屏、车载显示屏等
长沙惠科 投产时间:2021 年 技术路线:采用a-Si TFT-LCD 背板技术、双铜制程 终端应用:大尺寸电视、商用显示屏等
惠科半导体显示 投产时间:2025 年 技术路线:采用Oxide TFT 背板技术搭配OLED 技术 终端应用:智能手机等
智能显示终端生产基地 合肥金扬 合肥金扬于2016 年投产,产品尺寸主要涵盖24-116 英寸,产品类别包括电视及智慧物联显示终端产品,产品技术涵盖超高清、高分辨率、高色域、局部调光、Mini LED 背光等
宜昌惠科 宜昌惠科于2016 年投产,产品类别包括电子纸和少量智能显示终端,具有Mini LED 直显生产线
重庆金扬 重庆金扬于2017 年投产,产品尺寸主要涵盖15.6-49 英寸,产品类别包括显示器、一体机等,产品技术涵盖高刷新率、高分辨率、高色域、Mini LED 背光等
广西智显 广西智显于2019 年投产,产品尺寸主要涵盖21.5-116 英寸,产品技术涵盖智能、超薄、高清等,产品类别主要为电视
制造资源 基本情况及技术特点
东莞惠智 东莞惠智于2022 年投产,产品尺寸涵盖19.5-27 英寸,产品类别主要为显示器,产品技术涵盖高刷新率、高分辨率、高色域等
越南惠科 越南惠科于2023 年投产,产品类别主要为电视、显示器、电子纸等
贵州金扬 贵州金扬于2025 年投产,产品类别主要为电子价签
郑州惠科 郑州惠科于2025 年投产,产品尺寸主要涵盖24-116 英寸,产品类别包括电视及智慧物联显示终端产品,产品技术涵盖智能、超薄、高清、Mini LED 背光等
显示模组生产基地 公司拥有重庆渝惠、北海惠显、长沙金扬、绵阳惠显、滁州惠显和贵州惠显显示模组生产基地
显示终端配件生产工厂 公司拥有显示终端配件生产工厂,包括北海五金、北海塑胶、重庆五金、合肥五金等,可生产显示终端制造所需的五金、塑胶等物料,实现物料的就近供给
(三)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半导体显示面板 2,963,749.49 74.69 2,899,255.19 73.83 2,515,326.29 72.28
TV 面板 1,935,859.54 48.79 2,050,088.78 52.20 1,909,534.09 54.87
IT 面板 1,027,889.95 25.90 849,166.41 21.62 605,792.20 17.41
智能显示终端 1,004,243.78 25.31 1,027,835.43 26.17 964,503.79 27.72
TV 终端 456,148.62 11.50 524,307.09 13.35 483,936.89 13.91
IT 及智慧物联终端 548,095.16 13.81 503,528.34 12.82 480,566.90 13.81
合计 3,967,993.27 100.00 3,927,090.63 100.00 3,479,830.08 100.00
(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报告期内,公司直销收入分别为3,390,745.28 万元、3,827,029.70 万元、3,847,998.6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44%、97.45%和96.98%。
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采用直销模式,将半导体显示面板直接销售给显示终端生产厂商和品牌厂商。
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业务采用OEM/ODM 和OBM 的业务模式,其中OEM/ODM 业
务采用直销模式,主要服务于国内外知名显示终端品牌厂商,为相关客户设计、生产智能显示终端;OBM 业务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主要从事自有品牌智能显示终端的生产和销售。同时,OBM 业务中部分智能显示终端产品通过京东、亚马逊等线上渠道销售。
2、采购模式
公司各业务板块设立了专职的供应链部门负责采购工作,按照产品销售订单及生产计划确定需采购的原材料及用量,通过招标、议价等方式进行采购。公司对供应商的准入标准、考核机制、绩效评估等制定了明确要求,并建立了合格供应商体系。针对潜在供应商,公司将安排调研确认其技术能力、产品品质、商务条件等,并在初步验证通过的前提下安排后续产品验证及量产供货计划,同时在后续合作中对量产供货的供应商进行持续考核。
公司通过保持供应商多元化、与重点供应商加强合作、积极推动重要原材料国产替代等方式应对原材料供应波动的影响。其中,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与玻璃基板、偏光片、集成电路板与芯片等原材料的主要供应商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公司采购定价主要以市场供求状况为基础、与供应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3、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主要生产流程为由销售部门进行产品规划与需求预测,并向经管处提出产品需求,经管处结合生产基地生产能力制定生产计划后向制造部传达生产任务,制造部再将生产任务分解为每日生产目标并落实执行。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优化生产流程并控制成本,通过推行产线设备自动化、软件系统流程化的方式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并使用MES、SAP、CRM、SRM、WMS、PLM 等多个辅助系统实现精益生产,利用实时的信息交互进行产能监控、生产工序监控、产品质量检测、数据采集与不良回追、智能维护等,有效、及时地监控生产环节,提升精益化生产水平。
此外,为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将制造流程中部分非核心生产工序委托给外部公司进行。同时,为应对销售旺季阶段性订单需求上涨,并综合考虑生产经济性,公司将少量自有品牌的智能显示终端产品以OEM 模式委托给外部厂商完成生产。
4、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的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的经营模式是基于产业链上下游发展情况、市场供需情况、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特点等因素并经过长期的生产经营实践不断完善所形成的,符合公司自身发展需要及行业特点,与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相适应。
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产业链上下游发展情况、市场供需情况、行业竞争格局、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特点、公司发展战略等。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和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预计在未来的一定期间内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不断根据市场与客户的需求变化对自身经营模式进行优化调整。
(五)公司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2015 年之前,公司专注于显示终端制造业务,逐步形成了全面的显示终端制造能力,主要从事显示器、TV 等显示终端的设计、组装生产和销售。
2015 年以来,公司精准把握产业发展趋势,积极向显示产业链上游的核心部件拓展,推进半导体显示面板产线的建设,陆续建成重庆金渝、滁州惠科、绵阳惠科和长沙惠科G8.6 高世代线,形成了“半导体显示面板+智能显示终端”的经营模式,有效地推动了产业链垂直一体化整合。
2020 年下半年起,依托在半导体显示面板和智能显示终端业务的资源积累和技术优势,公司不断丰富产品应用场景,积极布局智慧物联领域,持续推动产品创新。
(六)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显示面板等核心显示器件以及智能显示终端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收入分别为2,515,326.29 万元、2,899,255.19万元和2,963,749.49 万元,智能显示终端业务收入分别为964,503.79 万元、1,027,835.43万元和1,004,243.7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14%、97.49%和97.02%。
公司深耕显示领域二十余年,在半导体显示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基于对市场需求的理解,持续加大对半导体显示领域关键工艺的研发投入力度,在主流a-Si
TFT-LCD 领域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同时,公司积极推进Oxide、OLED、Mini LED、Micro LED 等新型半导体显示技术的研发,并凭借四条技术特点各有侧重的G8.6 高世代线实现核心技术的产业化。公司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具体参见本节之“七/(一)核心技术情况”和“七/(二)核心技术特点、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七)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显示面板等核心显示器件以及智能显示终端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分为五个制程,即阵列制程、彩膜制程、成盒制程、模组制程与显示终端组装制程,其中:
1、阵列制程包含玻璃洗净、镀膜、光阻涂布、曝光、显影、蚀刻、去光阻、检测等循环工艺,最终形成带有各膜层堆叠结构的阵列基板;
2、彩膜制程包含玻璃洗净、光阻涂布、预烘烤、曝光、显影、烘烤、镀膜等循环工艺,最终形成带有三原色膜层结构的彩膜基板;
3、成盒制程在阵列基板与彩膜基板之间滴入液晶后贴合,最终形成液晶盒;
4、模组制程对液晶盒进行偏贴、绑定、背光等进一步加工组装,最终形成LCD 显示模组;
5、显示终端组装制程将LCD 显示模组与其他部件进行组装,最终形成电视、显示器等显示终端。
具体工艺流程图如下:
公司核心技术主要集中在半导体显示面板整体架构及驱动设计、阵列制程、彩膜制程、成盒制程等核心工艺制程。公司核心技术的具体使用情况和效果具体参见本节之“七/(一)核心技术情况”和“七/(二)核心技术特点、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八)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情况
在半导体显示行业中,行业内企业的产能、产量、销量等指标系衡量企业生产规模、行业竞争地位及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因此,公司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主要为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和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等指标,具体参见本节之“三/(一)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
(九)公司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情况
半导体显示产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具体参见本节之“二/(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和“二/(二)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市场竞争状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显示面板等核心显示器件以及智能显示终端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新型显示面板(器件)中的“高性能非晶硅(a-Si)/氧化物(Oxide)液晶显示器(TFT-LCD)面板产品等”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显示器件制造”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电子核心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二)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宏观管理职能主要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等部门承担,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产业规划、指导技术改造等,上述政府主管部门主要职能具体如下:
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
国家发改委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国家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国家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等
工信部 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
商务部 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及制定部门规章,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中国作为全球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大国,“缺芯少屏”一度是制约国内相关产业发展的一大瓶颈。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以支持半导体显示行业的发展,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 单位 政策 发布时间 主要相关内容
1 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 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2025 年 12 月 提出“2026 年,中央继续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各地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全国统一明确6 类家电以旧换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4 类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四个领域补贴标准。
2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2026 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2025 年 12 月 提出继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2026 年,支持家电以旧换新,个人消费者购买电视、电脑等6 类家电中1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 元。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 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 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 元。
3 工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 年稳增长行动方案》 2025 年 8 月 提出“电子信息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是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维护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的关键领域”,强调“打造新型显示、智能安防、车载计算、智能可穿戴、智慧健康养老、智慧家庭等新兴产品”“有序推动先进计算、新型显示、服务器、通信设备、智能硬件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布局”“持续支持集成电路、先进计算、未来显示、新型工业控制系统等领域科技创新”。
4 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 《电子信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2025 年 5 月 提出“电子信息制造业是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领域”。对于新型显示行业,强调“促进TFT-LCD、AMOLED、Micro-LED、3D 显示、激光显示等显示技术在相关行业领域规模化应用”,提出“研发推广面板生产主计划、光电设计仿真一体化平台、面板实时排程管理系统、设备综合效率管理平台、工艺设备参数自动调优系统、制造执行系统、高效良率管理系统、品质管理系统、基于人工智能的视觉外观缺陷检测、智能仓储和精准配送等解决方案”。
5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 2025 年 3 月 提出“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以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以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推动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耐用消费品绿色化、智能化升级,实施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3 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
6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2025 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2025 年 1 月 提出2025 年将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包括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继续支持冰箱、洗衣机、电视、电脑等8 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实施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 类数码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
7 国务院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2024 年 3 月 提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其中重点包括“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等。
8 工信部、教育部、科技部等七部门 《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4 年 1 月 提出大力发展未来产业,是引领科技进步、带动产业升级、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选择。新型显示作为创新标志性产品之一,要加快量子点显示、全息显示等研究,突破Micro-LED、激光、印刷等显示技术并实现规模化应用,实现无障碍、全柔性、3D 立体等显示。
9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 2023 年 12 月 提出“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将“薄膜场效应晶体管LCD(TFT-LCD)、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Mini-LED/Micro-LED显示、电子纸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列入鼓励类。
10 工信部、教育部、商务部等七部门 《关于加快推进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3 年 12 月 提出“进一步推动视听电子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数字竞技发展新空间”。面向智慧场景显示需求,推动智慧屏、交互屏、电子白板、电子标牌、商用平板、LED 大屏、广告机、数字艺术显示屏及医用显示器等产品创新;提升电视机、音响、手机、平板电脑、LED 大屏等优势产品国际竞争力。
11 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 《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 2023 年 12 月 提出“以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现产品高质量、企业现代化、产业高端化,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推动生产制造数字化,“支持企业应用数字化技术,实现制造过程的数字化控制、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管理”。
12 工信部、财政部 《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 年稳增长行动方案》 2023 年 8 月 强调“电子信息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将“新型显示”列入“培育壮大新增长点”,提出“面向新型智能终端、文化、旅游、景观、商显等领域,推动AMOLED、Micro-LED、3D 显示、激光显示等扩大应用,
支持液晶面板、电子纸等加快无纸化替代应用”以及“加快培育OLED TV、Mini LED、8K、75英寸及以上高端显示整机产品消费需求”。
13 中共中央、国务院 《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 年)》 2022 年 12 月 提出“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产品、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强调“全面提升信息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以及“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人工智能、新型显示、先进计算等技术创新和应用。
14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 年版)》 2022 年 10 月 将“TFT-LCD、OLED、AMOLED、激光显示、量子点、3D 显示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电子书材料(电子墨水屏等)的研发、制造”列入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15 深圳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 2022 年 6 月 提出“大力发展先进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提升现代产业体系竞争力,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源”。将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智能终端产业集群列入发展重点,提出要推动新型显示器件、面板生产、终端制造和应用等领域协同发展,着力突破显示面板工艺与技术,努力建设全球领先的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
16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工信局等4 部门 《深圳市培育发展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 2022 年 6 月 提出“抢抓超高清视频显示发展机遇,加快发展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迈向价值链高端”,将“大尺寸面板和超高清视频显示终端的出货量和市占率全球领先”、“新型显示等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列入工作目标,将“支持开展Micro LED、Mini LED 等新一代显示技术和产品研发”“推动新一代显示典型行业规模化应用”列入重点工程。
1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2021 年 3 月 提出“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18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2021 年 3 月 自2021 年1 月1 日至2030 年12 月31 日,国家对新型显示产业实施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从事新型显示器件(即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Micro-LED显示器件)生产的企业,该类企业进口国内无法生产或性能无法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和净化室配套系统、生产设备零配件时可被免征进口关税;对于从事新型显示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生产的企业,该类企业进口国内无法生产或性能无法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时,亦同等适用免税政策。
19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 《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 2020 年 9 月 提出“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质增效”,并将新型显示器件等行业列入聚焦重点产业投资领域。
上述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发布和落实,为半导体显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持续带动国内半导体显示产业链的不断完善。我国半导体显示行业进入技术升级、应用创新、市场份额提升的快速发展时期,以公司、京东方、TCL 科技等为代表的中国厂商的行业地位不断提升,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我国半导体显示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半导体显示产业链上游原材料的国产化率不断提升,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配套环境。同时,国家相关政策引导半导体显示产业链下游显示终端向大尺寸、超高清、智能化等方向发展,支持拓展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不同领域应用,将为公司所处的半导体显示面板和智能显示终端行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对公司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行业竞争格局方面无重大影响。
(三)所属行业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所处行业概况
(1)公司所处产业链概况
半导体显示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其工艺复杂、生产工序及流程关键技术点多、难度高,是一个多学科交叉复合、技术导向性强的高科技行业,因此具有较长的产业链,包括半导体设备、原材料、光电子器件等众多子行业,具有辐射范围广、上下游产业带动性强等特点。
从产业链结构来看,半导体显示行业上游主要为设备制造、原材料等;中游主要为半导体显示面板及模组制造;下游主要为电视、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各类显示终端应用。半导体显示行业的产业链示意图如下:
P 设备制造 原材料
物理气相沉积(PVD)设备 曝光设备 液晶滴入设备 偏光片 玻璃基板 正负性光刻胶 液晶
化学气相沉积(CVD)设备 蚀刻设备 涂布设备 --. 芯片 特 集成电路板 ..
P 导体制吉 半导体显示面板及模组
阵列制程 - 彩膜制程 - 成盒制利 P - P 模组 制程
中大尺寸 小尺寸
电视、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屏、商业显示屏等 手机、可穿戴设备、电子标牌、智能家居设备、AR/VR设备等
消费电子、商业显示、汽车电子、工业控制、智慧物联、医疗等领域
从产业链位置来看,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主要涉及产业链中游半导体显示面板及模组制造和下游显示终端应用。公司所属的半导体显示面板及模组制造产业是整个半导体显示产业链的核心纽带,一方面通过需求拉动上游设备制造、原材料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供给推动下游显示终端产业的发展。公司所属显示终端应用产业是整个半导体显示产业链的终端,是技术成果转化与市场价值实现的关键出口,其核心作用在于将中游显示面板技术转化为消费级产品,直接触达品牌商及终端用户。半导体显示面板作为人机交互的核心载体,是推动消费电子升级、智慧物联应用及数字经济转型的重要基础。公司所属行业通过持续技术创新推动产线迭代及多元化应用场景拓展,对加速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类消费体验、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上游:核心设备及关键原材料国产化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半导体显示产业链上游主要包括制程设备、原材料等。由于我国半导体显示产业整体起步较晚,在上游关键设备和关键材料领域产业能力相对较弱,目前欧美、日韩企业在产业链上游占据主导地位,国产化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上游制程设备方面,溅镀设备、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设备、曝光机等半导体显示面板生产环节的关键核心设备,目前主要由欧美、日韩企业生产提供。上游原材料方面,国产化程度持续提升。群智咨询数据显示,玻璃基板领域,2024 年美国康宁、日本旭硝子和日本电气硝子三家企业占据全球90%以上的市场份额;偏光片领域,预计
2025 年国内偏光片厂商将占据全球50%以上的市场份额,国产化程度较高,但其中聚乙烯醇薄膜(PVA 膜)、三醋酸纤维薄膜(TAC 膜)等偏光片所需原材料仍高度被日本厂商垄断。
近年来,在围绕重点制造领域关键环节着力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加快壮大显示器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大浪潮下,我国大陆半导体显示产业链的国产化配套率不断提高,供应链体系的自主可控程度逐步增强。上游原材料偏光片、液晶等国产化效果显著,且随着下游显示产能持续向中国大陆聚集,玻璃基板新线产能投资主要集中在中国厂商,其国产化也有望迎来加速推进。整体来看,半导体显示产业上游的核心设备和关键原材料国产化率在未来依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行业中游:全球形成“三国四地”的竞争格局
半导体显示产业链中游主要为半导体显示面板和模组的生产制造。目前,产业链中游主要以中国大陆、中国台湾、韩国和日本的厂商为主,全球已形成“三国四地”的市场竞争格局。近年来,随着我国半导体显示面板产业不断崛起和产业链上下游配套的不断完善,我国企业在半导体显示领域技术不断成熟、全球地位不断提升,“中国制造”的技术、规模和成本优势对境外其他厂商的各类产品发起了强有力的挑战,全球显示面板产业高度向中国大陆地区聚集。
从地区分布来看,全球显示面板行业经历了“日本发展—韩国超越—中国台湾崛起—中国大陆转移”的格局变迁。中国大陆厂商产能扩张迅速且规模优势显著,在LCD显示面板领域占据主导地位,2024 年全球产能占比超过70%;中国台湾厂商拥有从上游材料到下游制造的完整产业链优势,产品应用和业务布局灵活多元,在LCD 显示面板领域具备竞争力;韩国厂商主要聚焦于OLED 显示面板领域,具备领先技术优势;日本厂商近年来产能收缩明显,主要聚焦于中小尺寸应用,在上游核心设备制造和关键原材料领域处于领先水平。
3)行业下游:终端显示产业主要聚集在中国
半导体显示产业链下游为各类显示面板的终端应用,主要包括电视、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以及商用显示、汽车电子、工业控制、智慧物联等专用显示产品。目前,中国在全球下游终端显示产业占据重要位置。受益于近年来中国大陆厂商在产业链中游的高速发展,下游显示终端产业发展更加成熟。随着
我国品牌商大力向“5G+AI+IoT”生态链全方位布局,将诞生更多的个性化、智能化的新兴应用场景,我国消费电子产品创新迭代速度将持续引领全球,从“中国制造”到“中国智造”,中国将在全球显示终端产业中持续占据重要位置。
(3)公司所处行业技术特点
1)半导体显示技术类别
全球半导体显示技术主要包括LCD、OLED、Mini LED、Micro LED 等技术路线。LCD 由于技术成熟及工艺的持续改良,在显示性能、生产成本等方面均展现出较强的综合竞争力,广泛应用于电视、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商用显示等几乎各类显示领域;OLED 具有自发光、厚度薄,可实现柔性显示等特性,但由于其自发光材料的不稳定性、较高的生产成本和更复杂的生产工艺,目前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穿戴设备等中小尺寸产品领域;Mini LED、Micro LED 等新型显示技术具有高亮度、高对比度、低功耗、长寿命等特点,预计未来随着技术的突破将拥有一定市场空间。此外,由于不同应用场景对显示面板的分辨率、厚度、弯曲性、对比度及色域等显示性能要求各异,LCD、OLED、Mini LED 和Micro LED 等技术预计将在不同的应用场景长期并存。
①液晶显示技术(LCD)
液晶显示技术(LCD)是利用电场改变液晶分子排列状态而调制外界背光源的一种非自发光性显示技术。根据驱动方式划分,LCD 显示技术可分为光寻址驱动、热寻址驱动和电场驱动,其中应用最普遍的是电场驱动方式。电场驱动方式又可划分为无源矩阵(Passive Matrix,PM)驱动方式、有源矩阵(Active Matrix,AM)驱动方式和静态驱动方式。最早的LCD 为PM 型LCD,而后PM 型LCD 与AM 型LCD 相互竞争,最后以TFT-LCD技术为代表的AM 型LCD凭借显示性能和响应速度的优势成为了现阶段半导体显示技术的主流。
在TFT 背板技术的实现上,TFT-LCD 技术主要包括非晶硅技术(a-Si TFT)、低温多晶硅技术(LTPS TFT)和金属氧化物技术(Metal Oxide TFT),三种主流TFT 背板技术的核心参数与特性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非晶硅(a-Si TFT) 低温多晶硅 (LTPS TFT) 金属氧化物 (Oxide TFT)
薄膜结构 非晶 多晶 非晶/多晶
迁移率/[cm2/(V·s)] 0.5~1 50~100 10~25
沉积温度/℃ 200~300 350~650 室温~350
大面积能力 高 低 高
均匀性 好 稍差 好
导电类型 N 型 N 型或P 型 N 型
透明度 不透明 不透明 透明度大于80%
像素密度(PPI) 约350 约600 约450
可见光敏感性 光敏感性强 光敏感性差 光敏感性差
良品率 高 中高 高
屏幕成本 低 中高 中高
资料来源:《光电显示技术及应用》及公开资料整理。
三种技术路线均具有自身的技术特点及优劣势,广泛应用于各类显示领域,具体如下:
A、a-Si TFT-LCD
1979 年,非晶硅(amorphous Silicon, a-Si)技术被开发出来并且成为AM 型LCD的主流。a-Si 技术由于其性能成熟稳定、可在所有尺寸显示产品实现较高的良率并达到主流显示效果,广泛应用于电视、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车载显示、平板电脑等各类显示产品。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a-Si 显示面板产值达530 亿美元,较2023 年度同比上升8.78%,占LCD 面板整体产值达78.56%,作为LCD 的主流技术路线,a-Si 稳居主力地位。
B、LTPS TFT-LCD
1980 年,美国IBM 公司发明多晶硅(polycrystalline Silicon,p-Si)薄膜晶体管技术,通过准分子激光退火获得的低温多晶硅(Low Temperature Polycrystalline Silicon, LTPS)使电子迁移率可以达到a-Si 的数十倍乃至数百倍以上。LTPS 技术因更高的电子迁移率,在高分辨率、窄边框、低功耗等方面具有优势,但是因其制程复杂、成本较高、均一性较差等缺点,较难生产中大尺寸显示面板,因此目前LTPS 产线主要集中在G6代线以下,主要应用在中小尺寸显示面板领域,如车载显示、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LTPS 显示面板产值为104 亿美元,较2023年度同比上升18.73%,占LCD 面板整体产值为15.36%。
C、Oxide TFT-LCD
进入21 世纪,氧化物薄膜晶体管(Oxide Thin Film Transistor,Oxide TFT)被发明并投入使用。2004 年,日本东京理工大学的Hosono 研究小组发明了非晶铟镓锌氧(amorphous InGaZnO,a-IGZO)薄膜。夏普和日本半导体能源研究所首先将铟镓锌氧化物技术(IGZO)商业化,后续经研究发现其他一系列金属氧化物具备类似性能,因此统称为Oxide TFT。Oxide 技术具有高场效应迁移率、良好均一性和可低温制备等优点,可应用于高世代线生产中大尺寸显示面板,但由于Oxide 技术对水和氧的敏感性较高,导致其在生产过程中成膜工艺难度较大,制约了量产良率,目前该技术主要应用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电视等产品。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Oxide 显示面板产值为41 亿美元,占LCD 面板整体产值为6.08%。
整体来看,三种LCD 背板技术的主要特点总结如下:
技术参数 非晶硅 (a-Si TFT) 低温多晶硅 (LTPS TFT) 金属氧化物 (Oxide TFT)
技术定义 以氢化非晶硅薄膜晶体管作为开关和驱动元件的液晶显示器 体使用低温多晶硅薄膜晶件体管作为驱动元件的液晶显示器 晶采用金属氧化物半导体液作为有源层的薄膜晶体管来驱动的液晶显示器
核心优势 性能成熟稳定、生产良率高、成本较低 因更高的电子迁移率,在高分辨率、窄边框、低功耗等方面具有优势 高电子迁移率、良好均一性和可低温制备等优点,可应用于高世代线生产中大尺寸显示面板
技术难度 电子迁移率相较于LTPS、Oxide 技术较低,存在难以驱动更高分辨率(a-Si LCD 面板主流像素密度为350,而LTPSLCD 面板可实现 600 甚至更高像素密度)的液晶显示以及高功耗等难点,在显示性能突破上存在一定的上限 S 制程复杂、成本较高、大尺寸均一性较差 Oxide 技术对水和氧的敏大感性较高,导致其在生产过程中成膜工艺难度较大
主要应用尺寸和应用领域 全尺寸覆盖,主要应用领域包括电视、显示器、笔记本电脑等 主要集中于中小尺寸,主笔要应用领域包括汽车电子笔记本电脑智能手子、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 主要集中于中大尺寸,主电手要应用领域包括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电视等
2024 年各应用领域产值占比 电视46%、显示器14%、笔记本电脑12%、智能手机11%、汽车电子8%、平板电脑7% 汽车电子52%、笔记本电脑22%、智能手机18%、平板电脑8% 笔记本电脑49%、平板电脑23%、电视21%、汽车电子3%、智能手机2%、显示器1%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
②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技术(OLED)
1987 年,美国柯达公司首次发表有机发光二极管(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
OLED)的研究;1997 年,日本Pioneer 公司率先推出搭载OLED 显示屏的车载显示器,标志着OLED 技术正式实现商业化的应用。与LCD 技术不同,OLED 技术是一种自发光显示技术,在结构上采用非常薄的有机材料涂层,电流通过时有机材料可以自行发光,因此相较于LCD 技术不同的是无需背光模组、液晶等,结构简单,可以让产品更轻薄、反应速度更快、显示画质更优异,但生产工艺更为复杂、成本更高。
根据驱动方式划分,OLED 技术可划分为无源矩阵式(PMOLED)和有源矩阵式(AMOLED),其中AMOLED 在显示性能上相较PMOLED 具有明显的优势并成为了OLED 的主流。近年来,OLED 技术在中小尺寸应用的渗透率持续提升,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小尺寸应用趋于成熟;但在大尺寸应用方面,仍面临着上游材料配套不完善、制程技术成熟度不足、相对生产成本较高等考验,以电视为代表的大尺寸应用市场渗透进程相对缓慢。
③Mini LED 和Micro LED 显示技术
Mini LED 和Micro LED 都是基于LED(发光二极管)的新型显示技术,系传统大型户外显示屏LED 显示技术的升级。Mini LED 显示技术是指芯片尺寸介于100-200 微米范围内的微型LED 显示技术,其基本结构与传统LED 相似但更加微型化。目前MiniLED 显示技术主要有两个发展方向:一种是直接使用Mini RGB 显示屏的自发光方案,另一种是使用Mini LED 芯片搭配LCD 显示面板的背光方案。Micro LED 显示技术是指芯片尺寸通常小于50 微米的超微型LED 显示技术,该技术通过巨量转移技术将数百万甚至千万颗微米级LED 芯片高精度地键合到驱动背板上,以实现LED 像素化的自发光显示。该技术理论上能达到最优显示效果,但目前仍存在较多的技术瓶颈和产业链协同问题,量产可行性及商用进程仍待进一步验证。Mini LED 和Micro LED 显示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A、Mini LED 背光技术
Mini LED 背光技术因可实现超高对比度及更精细的HDR 分区控制,逐渐成为显示行业广为关注的新技术方向,在高性能显示产品中逐步扩大应用规模,在电视、显示器、笔记本电脑、车载显示屏等应用领域上均有较大的发展空间。Mini LED 背光技术搭配LCD 面板在实现优良显示性能的同时拥有较OLED 技术更低的成本,系LCD 显示技术重要的创新升级。
从结构上来看,Mini LED 背光拥有精细化分区,在LCD 面板上通过更小的LED尺寸、点间距实现更加精细的区域控光。从画质表现来看,Mini LED 背光技术可以极大提高LCD面板的显示画质,在超高对比度、广色域、高动态范围显示方面可以与OLED媲美,且成本更低,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从生产成本来看,虽然当前Mini LED 背光相较传统LCD 背光成本更为高昂,但预计随着产业化进程加速、制程工艺提升,MiniLED 背光生产成本在未来有望进一步下降。
B、Mini LED、Micro LED 直显技术
Mini LED 直显技术通过将Mini LED 芯片直接作为显示像素点构建显示单元,实现高密度集成显示。相较于LCD 面板因产能和技术限制导致超大尺寸显示生产成本昂贵且运输安装受限,Mini LED 采用模块化拼接技术,在显示尺寸灵活性和单位面积成本效率上展现显著优势。
Micro LED 概念最初于2000 年被提出,2012 年索尼推出第一代Crystal LED Display产品,Micro LED 技术首次引起市场关注。目前,Micro LED 直显技术还处于研发阶段,距离大规模应用仍存在包括芯片、背板、巨量转移、全彩化、接合、驱动和检测维修等技术瓶颈以及成本较高的问题。
2)行业技术水平特点
①高世代线有效提升中大尺寸显示面板生产效率,具有较强的经济效益
半导体显示面板世代线是按照生产线所应用的玻璃基板尺寸划分而来的。一般业界通常将G8 代及以上适宜切割大尺寸电视面板的产线称为高世代线。在生产过程中,显示面板厂商通过对固定尺寸的玻璃基板进行切割和电路加工,形成各种尺寸的半导体显示面板,其在兼顾生产良率的同时,努力寻求最优的生产方案,使切割效率及原材料利用率更高,从而实现更低的产品成本。
市场常见的高世代线包括G8.5、G8.6 及G10.5。受切割效率的限制,不同高世代线的经济切割产品不同。G8.5 高世代线主要经济切割的产品有32 英寸、32 英寸(套切)、43 英寸、43 英寸(套切)、55 英寸、65 英寸(套切)、85 英寸(套切)和98 英寸。G8.6 高世代线主要经济切割的产品有23.6 英寸(套切)、32 英寸、32 英寸(套切)、43 英寸(套切)、50 英寸、50 英寸(套切)、55 英寸(套切)、58 英寸、65 英寸(套切)、70 英寸(套切)、85 英寸(套切)、86 英寸(套切)、98 英寸、100 英寸和116
英寸(套切),属于目前最灵活的产线,可通过套切搭配实现几乎全尺寸段的经济裁切,尤其在85 英寸及以上的超大尺寸上具备显著优势。随着套切设备及技术的成熟,G8.6高世代线的产品结构更加丰富,并具有较强的经济效益和灵活性,逐步承接来自G8.5高世代线的产品转移。G10.5 主要经济切割的产品有32 英寸、40 英寸(套切)、43 英寸、60 英寸(套切)、65 英寸和75 英寸,尤其在65 英寸、75 英寸单切切割效率高达95%及以上。高世代线的创新突破有效提升了中大尺寸显示面板生产效率,具有较强的经济效益。
②OLED 技术在小尺寸柔性显示领域具备优势,中国大陆发展积极
OLED 在小尺寸柔性显示领域具有一定优势,一方面,OLED 构造相对简单,其在重量、厚度上相较TFT-LCD 更轻薄,同时由于驱动电压较低,因此能耗相对较低,更加符合下游电子产品节能、环保的发展趋势;另一方面,OLED 技术的高对比度特性使得其在户外强烈阳光的照射下仍能清晰地显示,且可以实现柔性显示和透明显示等性能,因此近年来OLED 技术在中小尺寸应用的渗透率持续提升,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小尺寸应用趋于成熟。但在大尺寸应用方面,仍面临着上游材料配套不完善、制程技术成熟度不足、相对生产成本较高等考验,以电视为代表的大尺寸应用市场渗透进程相对缓慢。
韩国厂商三星显示和乐金显示是全球OLED 产业化、市场化的主要推动者和参与者。三星显示2001 年起即开始投产OLED 显示面板,前期主要通过改造升级旧的低世代LCD 生产线实现排产,2011 年及以后开始陆续投产全新的G5.5 产线并陆续建设了G6、G8.5 产线。乐金显示则于2014 年实现首条G8.5 产线的投产。近年来,中国大陆显示面板厂商积极发展OLED 技术,和辉光电、维信诺、京东方、华星光电、深天马等诸多厂商纷纷加大投资力度,中小尺寸OLED 显示面板新增产能不断释放,技术不断成熟。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2 年至2024 年中国大陆显示面板厂商OLED 产能占比分别为44%、46%和54%,预计2025 年将达56%。
③大尺寸显示面板市场依然以LCD 技术为主导,OLED 技术有待提升
OLED 技术在大尺寸显示面板的应用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来自于其有机自发光层材料的不稳定性。目前OLED 电视面板由韩国显示面板厂商所主导,乐金显示采用WOLED 技术,通过白光蒸镀工艺结合彩色滤光片实现显示,受有机材料的不稳定性以及蒸镀技术对材料损耗较高等因素影响,产品生产成本较高;三星显示采用QD-OLED
技术,通过蓝色OLED 激发量子点色转换层实现显示,使得产品性能更加优化,但技术成熟度仍需持续提升。
2024 年,OLED 电视面板出货量有所回升,但是在全球电视面板市场中的渗透率依然较低。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2 年至2024 年OLED 在电视显示面板领域的出货量占比仅为3%、2%和3%。OLED 电视面板受制于上游材料配套不足、制程技术成熟度不够、生产成本较高等因素的影响,出货量依然有限,短期内市场规模无法迅速扩大,预计未来较长时间电视面板将依然以LCD 电视面板为主导。
④Oxide、LTPS 等LCD 背板技术的优化和Mini LED 背光技术的发展利好TFT-LCD面板发展
a-Si 为最早用于TFT-LCD 的半导体基底材料,Oxide 和LTPS 具有更高的电子迁移率,可以满足更高解析度以及更高刷新率等显示需求。随着我国厂商在Oxide 及LTPS技术的不断突破,Oxide 及LTPS 满足了LCD 产品技术升级的需求,同时相较于OLED、Mini LED 等技术兼具成本优势,利好TFT-LCD 的未来发展。此外,新型半导体显示技术Mini LED 实现初步突破,Mini LED 背光可以实现高亮度、高对比度,被认为是MiniLED 技术最成熟且规模化的应用市场。Mini LED 背光技术为LCD 面板带来了更好的效果,缩小了TFT-LCD 与OLED 之间的画质表现差异,且在寿命、亮度、成本等方面比OLED 更具有优势,有利于TFT-LCD 面板的发展。
2、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1)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
1)显示面板行业市场发展概况
近年来,受益于下游终端产品多元化需求的推动,全球半导体显示面板产业呈现平稳增长态势。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2 年至2024 年全球半导体显示面板产业产值分别为1,003 亿美元、959 亿美元和1,092 亿美元,预计2025-2027 年将持续保持增长,分别将达到1,141 亿美元、1,161 亿美元和1,202 亿美元,市场前景广阔。
全球半导体显示面板产业产值情况(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
作为人机交互的核心载体,半导体显示面板已广泛应用于下游电视、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类电子产品以及商业显示、汽车电子、工业控制、智慧物联等专业显示产品。随着5G、物联网、人工智能行业发展及新兴应用场景涌现对半导体显示面板产业的推动,预计全球半导体显示面板产业产值仍将持续稳步上升。
2)LCD 显示面板行业市场发展概况
①LCD 显示面板行业成为全球显示面板行业主导力量
在近二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后,LCD 显示面板已成为当前半导体显示产业的主导力量。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2-2024 年,全球LCD 显示面板产值分别为651 亿美元、616亿美元和675 亿美元,占全球显示面板整体产值比例分别为65%、64%和62%,长期占比超过60%。
全球半导体显示面板产业产值分布情况(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
LCD 显示技术作为半导体显示技术中发展最成熟、应用最广泛的主流显示技术,
由于显示性能和生产成本的综合竞争力、在大尺寸面板中的绝对优势和背板技术材料、背光技术的优化,预计未来将持续维持其市场主导地位,同时,未来显示行业将呈现多种技术并存发展的局面,LCD 领域市场萎缩的风险较小。
②a-Si TFT 占据LCD 显示面板主流地位
在TFT 背板技术的实现上,TFT-LCD 技术主要包括非晶硅技术(a-Si TFT)、低温多晶硅技术(LTPS TFT)、金属氧化物技术(Metal Oxide TFT),其中a-Si TFT 面板长期占据LCD 显示面板主流地位。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a-Si 显示面板产值达530 亿美元,较2023 年度同比上升8.78%,占全球LCD 显示面板产值比例达79%,长期占比超过75%。
全球LCD 显示面板产业产值按技术路线划分(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
③LCD 显示面板下游应用广泛
LCD 显示面板主要应用于电视、笔记本电脑、汽车电子、显示器等领域。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LCD 显示面板产值中34%来自于电视面板、17%来自于智能手机面板、15%来自于笔记本电脑面板、15%来自于汽车电子面板、11%来自于显示器面板。TFT-LCD 三大技术a-Si TFT、LTPS TFT、Oxide TFT 显示面板主要应用领域又各有不同,全球a-Si TFT 显示面板产值46%来自电视面板,全球LTPS TFT 显示面板产值52%来自汽车电子面板,全球Oxide TFT 显示面板产值49%来自笔记本电脑面板。
2024 年全球LCD 显示面板产值下游应用分布图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
3)OLED 显示面板行业市场发展概况
①OLED 显示面板产值持续增长
随着中小尺寸OLED 显示技术量产成熟度提升,叠加下游终端产品迭代需求,全球OLED 显示面板产值保持增长趋势,现已成为显示面板产业重要细分领域之一。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2-2024 年全球OLED 显示面板产值分别为352 亿美元、343 亿美元和417 亿美元,占全球半导体显示面板整体产值比例分别为35%、36%和38%,复合年均增长率达到8.91%。
②OLED 在小尺寸显示面板领域发展成熟,在中尺寸显示面板领域渗透持续提升,在大尺寸显示面板领域渗透相对缓慢
OLED 显示面板主要应用领域包括智能手机、电视、平板电脑以及笔记本电脑等。其中,OLED 在小尺寸显示面板的发展应用成熟。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OLED显示面板产值中81%来自于智能手机,系OLED 最大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原因是OLED 显示面板具有可视角度大、对比度高、可柔性显示等特点,与智能手机向全面屏、窄边框及曲面屏等发展方向相契合。
2024 年全球OLED 显示面板产值下游应用分布图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
近年来,OLED 在中尺寸面板领域渗透持续提升,预计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显示器等中尺寸产品的OLED 渗透率将迎来加速提升。在大尺寸电视面板领域,OLED 技术仍面临着上游材料配套不足、制程技术成熟度不够、生产成本相对较高及终端需求不足等严峻考验,市场渗透进程相对缓慢。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OLED 在电视显示面板领域的出货量占比仅为3%,目前全球大尺寸OLED 电视面板市场主要被乐金显示、三星显示占据。
4)Mini LED 和Micro LED 显示行业市场发展概况
①Mini LED 背光行业
近年来,随着Mini LED 背光技术不断成熟以及消费者对高分辨率、高对比度显示需求逐渐增加,叠加中国电视品牌厂商积极推进Mini LED 背光技术商业化进程,全球Mini LED 背光产品产值快速增长。群智咨询数据显示,全球Mini LED 背光产品产值由2020 年2 亿美元快速增长至2024 年的25 亿美元,预计2027 年将达到45 亿美元,2024年至2027 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21.64%。
全球Mini LED 背光产品产值情况(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
②Mini LED、Micro LED 直显行业
近年来,随着Mini LED 产品成本的不断优化以及性价比优势逐步突显,同时Micro LED 在商用显示领域渗透率持续提升,全球Mini LED 及Micro LED 直显产品产值保持增长趋势。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Mini LED 直显产品和Micro LED 直显产品产值分别为52 亿美元和4 亿美元,预计2027 年将分别达到76 亿美元和12 亿美元,2024年至2027 年复合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3.65%和47.27%。
全球Mini LED 及Micro LED 直显产业产值情况(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
(2)显示终端行业发展概况
1)电视终端行业
电视终端是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下游的主要应用领域之一。近年来,电视终端市场技术革新整体围绕“外观的改善”和“画质的提升”为主轴,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
其中,“外观的改善”主要朝着大、轻、薄三个方向发展,特别是大尺寸化趋势是电视市场的主旋律,一方面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感官体验,另一方面带动电视面板需求持续增长;而“画质的提升”则呈现多样化趋势,主要表现在分辨率、刷新率的提升和背光显示技术的改进等。
2022 年以来,全球电视终端出货量有所回落,但随着大尺寸化趋势加速推进,全球电视终端出货面积及金额仍然维持增长态势。2024 年,在中国市场“以旧换新”能效补贴以及北美市场渠道补贴等政策支撑下,全球电视终端出货规模恢复增长。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电视终端出货量为21,906 万台,同比增长2.46%,出货面积达16,620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64%。预计2027 年全球电视出货量将达21,520 万台,出货面积将达17,770 万平方米。
全球电视终端出货量、出货面积及金额(单位:万台,万平方米,亿美元)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
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电视终端OEM/ODM 品牌厂商出货规模为8,705万台,同比增长8.34%。随着上游显示面板供应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相较于不具备显示面板资源的独立OEM/ODM 品牌厂商,未来具备显示面板资源的OEM/ODM 品牌厂商将在市场竞争中更具优势。
全球电视终端OEM/ODM 品牌厂商出货量(单位:万台)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
注:出货量占比指全球电视终端OEM/ODM 厂商出货量占全球电视终端出货量比例。
2)显示器终端行业
显示器终端是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下游的主要应用领域之一,作为应用更为广泛的显示产品,其功能涵盖办公、影视、娱乐等各类型显示需求,产品种类呈现出更加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近年来,受显示面板技术的革新,全球显示器逐渐向大尺寸、高刷新率、轻薄化、超高清等方向发展。
2022 年以来,全球显示器终端出货量有所回落,受益于大尺寸化趋势加速推进、曲面及电竞显示器等新品创新迭代的推动,出货面积仍然维持增长态势。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显示器终端市场需求逐步恢复,出货量达12,723 万台,同比增长3.38%,出货面积达2,705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46%。
全球显示器终端出货量、出货面积及金额(单位:万台、万平方米,亿美元)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
近年来,全球电竞及曲面显示器渗透率进一步提高,产品性能迭代提升趋势明显。
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曲面显示器和电竞显示器出货量分别为1,450 万台和2,900 万台,占全球显示器终端出货量比例达11%和23%。随着高刷新率机型在办公领域渗透率的逐渐提升以及娱乐需求的驱动,曲面显示器及电竞显示器等高刷新率细分市场的产品性能迭代将持续带动显示器终端换机需求的增长。
全球电竞及曲面显示器出货量走势(单位:万台)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
注:电竞显示器出货占比指全球电竞显示器出货量占全球显示器终端出货量比例,曲面显示器出货占比指全球曲面显示器出货量占全球显示器终端出货量比例。
3、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
1)LCD 面板产能集中度持续提升,预计行业格局将保持稳定
近年来,随着中国大陆半导体显示面板厂商的崛起和综合竞争力的增强,韩国和日本厂商逐步退出LCD 面板领域,半导体显示产业加速向中国大陆转移,产能集中度进一步提升。群智咨询数据显示,中国大陆显示面板厂商LCD 面板产能全球占比由2022年69%快速提升至2024 年74%,预计2025 年仍将达76%的高位水平。2023 年以来,全球仅新增三条LCD 面板产线并投产,分别为TCL 科技的G6 LCD 产线(t5)、深天马的G8.6 LCD 产线(TM19)、京东方的G6 LCD 产线(B20)。目前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通过对现有LCD 产线进行技改、优化等方式实现产能提升的情形,但并无新增LCD产线的建设计划,预计LCD 面板行业格局将保持稳定。
2)未来显示行业将呈现多种技术并存发展的局面
TFT-LCD 是当前半导体显示产业的主导力量,在TFT 背板技术的实现上,主要包括a-Si、LTPS 和Oxide,三种技术路线均具有自身的技术特点及优劣势,广泛应用于各类显示领域。OLED 具有自发光、厚度薄,可实现柔性显示等特性,但由于其自发光材料的不稳定性、较高的生产成本和更复杂的生产工艺,目前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穿戴设备等中小尺寸产品领域。Mini LED、Micro LED 等新型显示技术具有高亮度、高对比度、低功耗、长寿命等特点,预计未来随着技术的突破将拥有一定市场空间。随着“5G+AI+IoT”一体化的普及,将诞生更多的个性化、智能化的新兴应用场景,不同应用场景对显示面板的分辨率、厚度、弯曲性、对比度及色域等显示性能要求各异。未来,显示行业发展将呈现多种技术长期并存的发展局面,包括LCD、OLED、MiniLED、MicroLED 等,各类显示技术将在不同的细分市场、不同的应用场景中扮演主角。
(2)显示终端行业
1)全球电视、显示器大尺寸化趋势明显,有效消化显示面板产能
近年来,受到消费升级及品牌商技术革新的推动,全球电视大尺寸趋势显著,50英寸及以上电视需求保持强势增长。群智咨询数据显示,全球电视的平均尺寸由2017年的44 英寸增长到2024 年的53 英寸,预计2025 年仍将维持同比增长的趋势,电视平均尺寸的增长可以有效消化高世代半导体显示面板产能。
全球电视市场出货平均尺寸走势(单位:英寸)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
另一方面,全球显示器大尺寸占比亦在加速提升。24 英寸以上大尺寸显示器受娱乐和办公需求增长的推动,规模和占比均呈现增长趋势。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4 英寸
以上大尺寸显示器占全球显示器出货量比例由2017 年的15%增长到2024 年的36%,预计2025 年仍将维持增长趋势。
全球显示器市场出货量尺寸段结构走势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
2)5G、物联网及人工智能等发展有效拉动多领域智能终端的需求
近年来我国5G、物联网和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不断推动半导体显示技术向软硬融合的智慧端口转变。显示屏作为人机交互的工具,在5G 网络逐步规模化应用及AI 技术创新发展的驱动下,正加速向智能汽车“一芯多屏”交互、工业互联网超高清可视化界面、AI PC 及AR/VR 等新兴应用场景渗透,持续推动显示应用场景从消费电子向智能驾驶、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能医疗等新兴应用领域延伸,未来将进一步拉动显示终端的规模化需求增长与产业革新,为半导体显示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四)所属行业周期性特征及进入壁垒
1、行业周期性特征
公司所处的显示面板行业受市场供需关系波动影响,行业景气度与宏观经济周期存在一定的关联性。该行业景气度通常与下游消费类电子产品的供需关系变化、价格波动、技术迭代频率、产品革新程度、产业政策出台等因素相关,厂商需要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产能和投资策略,表现出一定的周期性波动特征。
2、行业进入壁垒
(1)工艺技术与运营经验壁垒
半导体显示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涉及复杂的生产工艺,包括薄膜沉积工艺、蚀刻工艺、切割工艺、贴合工艺、半导体工艺等;同时结合了多学科科研成果,包括液
晶、半导体、微电子、光电子等,是学科交叉的复合型高科技行业。其技术集成度高、开发难度大,企业需要经过长期的积累和培育,才能深入理解和掌握半导体显示工艺技术。此外,每条产线的建立,从设备的移入、试产、爬坡到满产,每一个环节均需要细致的调试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还需要不断提高产品的良率,注重成本管控,才能形成良好的经济效益。只有拥有丰富产业运营经验的企业才能做到系统规划、有效管理,并获得材料及设备供应商的支持。因此,半导体显示行业具有较高的工艺技术与运营经验壁垒。
(2)资金壁垒
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产线建设及技术升级需投入巨额资金。从全球半导体显示产业发展历程来看,无论是日本、韩国、中国台湾还是中国大陆,在行业的发展初期均需要政府资金及政策的大力支持。中国大陆半导体显示面板产业近年来的高速发展,离不开中央及各地方政府的长期资本投入和政策扶持。因此,半导体显示行业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
(3)人才壁垒
从技术角度来看,半导体显示行业涵盖了光学、半导体、电机、化工、材料等多学科领域的尖端技术,对行业人才提出了较高的跨学科专业能力、前沿技术积累和综合素质要求。同时半导体显示产业技术不断革新,需要企业跟随市场发展的脚步不断研发创新,只有行业经验丰富且创新能力强的专业人士才有能力带领企业完成技术创新及升级因此,半导体显示行业具有较高的人才壁垒。
(4)规模壁垒
半导体显示面板下游客户需求多元化十分明显,并且对交货时效性有较高的要求。半导体显示面板厂商必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和持续稳定的供货能力,以快速响应众多客户对不同型号产品的订单需求。同时,规模化生产的企业,在与上游供应商合作中具备更强的议价能力,能够降低设备、原材料的采购成本,并凭借稳定产能吸引优质客户,形成“产能-成本-客户”的正向循环。因此,规模效应是重要的竞争手段,构成进入半导体显示行业的隐性壁垒。
(5)客户资源壁垒
稳定的客户资源是企业良性发展的基础与保障,同时优质的客户资源也是企业的核
心竞争力之一。由于半导体显示面板的终端应用场景不同,不同领域客户对产品规格、性能指标及供应链可靠性存在差异化需求。从初期技术验证、产品推广测试到量产导入以及最终顺利量产交付产品,是一个复杂且耗时的过程,也是供需双方建立信任与合作的过程。因此,获取并保持长期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对半导体显示面板厂商至关重要。
(五)所属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面临机遇
(1)国家产业政策的积极支持,为显示终端创造新增长动能
2010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首次将新型显示列为战略新兴产业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基础产业”。2014 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发布《关于印发2014-2016 年新型显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布局前沿显示技术,完善现有产业集聚区布局和配套产业链建设,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新型显示产业集群。
2017 年,国家发改委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将“新型显示面板(器件)”列入目录;2018 年,国家统计局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将“显示器件制造”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2019 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将“薄膜场效应晶体管LCD(TFT-LCD)、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等显示领域关键部件及关键材料列入鼓励类。
2020 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发布《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将新型显示器件列入聚焦的重点产业投资领域。2023 年,工信部、财政部发布《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 年稳增长行动方案》,将新型显示列入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并提出加快培育高端显示整机产品消费需求。2025年,工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电子信息制造业2025—2026 年稳增长行动方案》,持续鼓励新型显示行业发展,要求打造新型显示新兴产品,有序推动该领域重大项目布局并持续支持科技创新。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强有力的引导与支持下,我国半导体显示产业快速发展。同时,随着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聚焦提振消费等相关政策的深化落实,显示终端的更新迭代将持续加速,行业供需格局持续优化,预计显示面板的市场规模将保持量价齐升的良好态势,进一步推动行业提质扩容。未来,受益于国家在战略定位、技术创新、市
场培育、财税优惠等多维度的政策支持,半导体显示产业将持续提升技术领先性与规模化水平,增强高性能产品供给能力,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发展机遇。
(2)中国大陆显示行业上下游产业链不断完善,综合竞争力持续增强
近年来,全球半导体显示产业格局深度重构,呈现向中国大陆加速集聚的显著趋势。随着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升,中国大陆显示面板厂商的全球地位和议价能力显著提高,行业竞争模式逐步从之前的价格驱动向技术差异化、产能优化和产品创新方向转型升级,市场供需关系更趋理性,未来价格波动有望趋于平缓。
从产业链视角来看,我国半导体显示产业已形成高度协同的生态体系,上中下游产业间的支撑性、带动性与依存性强。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半导体显示面板企业关键原材料与核心设备的国产化程度总体呈现稳步攀升趋势,有利于降低原材料成本与设备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为扩大市场份额起到积极作用。另外,中国大陆下游显示终端应用如手机、电脑、电视的市场规模与品牌影响力也在逐渐提高,为显示面板产能提供了稳定的消化渠道。总体来看,关键原材料和核心设备国产化比例的提高与下游市场产能消化能力的提高,将是我国显示行业未来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3)5G、物联网及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丰富显示智能终端应用场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物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和5G 网络的规模商用,持续推动半导体显示技术向软硬融合的智慧端口转变。显示屏作为人机交互的核心载体,在5G、物联网及AI 等技术创新发展的驱动下,正加速向智能汽车“一芯多屏”交互、工业互联网超高清可视化界面、AI PC 及AR/VR 等新兴应用场景渗透,持续推动显示应用场景从消费电子向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能医疗等市场延伸,未来将进一步拉动显示终端的规模化需求增长与产业革新。
2、面临挑战
(1)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导致消费者购买力下降
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长持续放缓,主要经济体失业率普遍攀升。宏观经济环境影响下,消费者的购买力也在下降,直接影响消费电子产品的终端需求。短期来看,部分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终端消费市场的短期需求;长期来看,随着政策红利消退,叠加通胀压力持续,消费电子市场的长期需求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未来的需求风险也随之放大。
(2)终端市场需求快速变化,技术及产品创新至关重要
随着下游显示终端市场对于显示性能需求的不断升级迭代,半导体显示面板产业更加依赖于技术革新和产品性能的提升,未来显示终端产品将向高分辨率、轻薄化、高对比度和广色域等高性能方向发展。显示面板厂商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及产品创新,及时调整产线规划,并加快新技术的产业化进程以更好地匹配下游细分市场不断升级迭代的需求。
(六)行业主要企业、竞争格局和公司市场地位
1、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1)显示面板行业主要企业
目前全球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主要企业集中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韩国和日本,形成了“三国四地”的竞争格局。中国大陆半导体显示面板企业主要包括京东方、华星光电、惠科股份、深天马、彩虹股份、龙腾光电等。中国大陆以外的主要企业包括群创光电(中国台湾)、友达光电(中国台湾)、乐金显示(韩国)、三星显示(韩国)、日本显示公司(日本)、夏普(日本)等。除惠科股份外,其他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大陆主要企业
序号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 京东方 (000725.SZ) BOE,1993 年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为设计整合制造显示器件、物联网创新、传感、MLED、智慧医工等,显示器件产品主要包括应用TFT-LCD、AMOLED 等技术的端口器件,下游主要覆盖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电视、车载、IoT、健康医疗、智慧车联、智慧能源、工业互联、超高清显示等领域
2 华星光电 CSOT,2009 年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TCL 科技(000100.SZ)子公司 主营业务为研发及生产半导体、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新型光电液晶显示器件主要产品包括设备、新型光电、液晶显示器件,主要产品包括大中小尺寸半导体显示面板,下游主要覆盖电视、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手机、车载、商业显示等领域
3 深天马 (000050.SZ) TIANMA,1983 年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 主营业务为显示器件及相关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主要产品为中小尺寸显示屏及显示模组,下游主要覆盖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车载显示、IT 显示、医疗显示、工业仪表、智能穿戴等领域
4 5 彩虹股份 (600707.SH)龙腾光电 (688055.SH) 1992 年成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IVO,2005 年成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为基板玻璃和显示面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多种a-Si 基板玻璃以及多种主流尺寸的电视显示屏等,下游主要覆盖电视及其他显示新应用领域 主营业务为液晶显示面板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中小尺寸TFT-LCD 面板,下游主要覆盖笔记本电脑、车载、工控、手机、智慧互联等领域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公开资料整理。
2)中国台湾主要企业
序号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 群创光电 (3481.TW) InnoLux,2003 年成立,中国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为TFT-LCD、液晶面板模组及触控模组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大尺寸与中小尺寸TFT LCD 面板下游主包括大尺寸与中小尺寸TFT-LCD 面板,下游主公要覆盖电视、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工业显示、智慧医疗、车用显示、平板显示、手机、消费性电子、智能制造等领域
2 友达光电(2409.TW) AUO,1996 年成立,中国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为提供显示科技、智慧移动、垂直场域相关的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主要产品包括Micro LED、TFT-LCD、LTPS 面板以及整合式触控解决方案、车用显示整合方案,下游主要覆盖电视、显示器、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车载、智能制造、医疗等领域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公开资料整理。
3)韩国主要企业
序号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 乐金显示 (034220.KS/LPL.N) LGD,1985 年成立,韩国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显示业务,主要产品包括交OLED 与LCD 显示面板,下游主要覆盖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及电视等领域
2 三星显示 SDC,2012 年成立,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三星电子的子公司 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显示面板,主要产品包括星OLED 显示面板,下游主要覆盖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及电视等领域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公开资料整理。
4)日本主要企业
序号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 日本显示公司 JDI,2012 年成立,由东芝、索尼、日立显示器部门整合成立 主营业务为中小尺寸显示器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手机显示屏,下游主要覆盖手机、车载和VR 等领域
2 夏普 (6753.T) Sharp,1912 年成立,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包括智能商务解决方案、电子产品和家京电产品等,主要产品包括LTPS 及TFT-LCD 面板,下游主要覆盖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及电视等领域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公开资料整理。
(2)显示终端行业主要企业
1)主要电视、显示器OEM/ODM 品牌厂商
序号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 冠捷科技 (000727.SZ) TPV,1990 年成立,中国香港联交所和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21 年,冠捷科技与华东科技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华东科技正式更名为冠捷科技 主营业务为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显示器电视影音等 主营业务为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其拥有AOC、Envision 等知名品牌,并长期获得其拥有AOC、Envision 等知名品牌,并长期获得飞利浦(Philips)独家授权运营其显示及影音产品业务
2 鸿海精密 (2317.TW) Foxconn,1974 年成立,中国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为电子代工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消费性电子产品、云端网络产品、电脑终端产品、元件及其他等
3 京东方视讯 BOE VT,2010 年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京东方(000725.SZ)子公司 主营业务为显示终端ODM/OEM 业务,主要产品包括电视等,其生产基地位于北京、合肥
4 茂佳国际 Moka,2013 年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TCL科技(000100.SZ)子公司 主营业务为智能显示终端产品加工业务,通过ODM 模式与众多国内外一线品牌客户共同开发制造智能显示终端产品主要产品包括电视 ODM 模式与众多国内外一线品牌客户共同开显示器以及商用显示等智能显示终端
5 兆驰股份 (002429.SZ) AMTC,2005 年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为电视OEM 业务、LED 全产业链、光通信垂直产业链、视频网络板块等,主要显示产品包括Mini LED 显示产品、Mini COB 显示模组等
6 康冠科技 (001308.SZ) KTC,1995 年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为智能显示产品领域研发、设计、 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商用领域的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家用领域的智能电视、创新类显示产品等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公开资料整理。
2)主要显示器品牌厂商
序号 公司名称 基本情况 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 戴尔 DELL,1984 年成立 主营业务为生产、设计、销售家用以及办公室电脑以及生产与销售服务器、数据储存设备或网络设备等,主要显示器产品包括UltraSharp 高端系列、P 系列、S 系列等
2 惠普 (HPQ.N) HP,1939 年成立,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为提供个人电脑及其他接入设备、成像和打印产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解决方案主要显示 主营业务为提供个人电脑及其他接入设备、成像器产品包括Z 显示器、精英系列等
3 联想 (0992.HK) Lenovo,1984 年成立,中国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为智能设备业务集团、基础设施方案业务集团和方案服务业务集团,其智能设备领域主要提供笔记本、台式机/显示器、平板电脑、智能手机及其他智能设备产品,主要显示器品牌包括Lenovo、ThinkVision 等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公开资料整理。
2、市场竞争格局及发行人市场地位
全球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呈现高技术壁垒、高集中度市场竞争格局,公司作为国内率先实现产业链纵向延伸与技术横向突破的领军企业之一,在多个细分领域稳居全球前列。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度,公司电视面板出货面积、显示器面板出货面积、
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面积分别位列全球第三名、第四名、第三名,全球市场占有率均超过10%;2024 年度,公司85 英寸LCD 电视面板出货面积排名全球第一,在85 英寸及以上超大尺寸显示面板领域具备显著的领先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在全球半导体显示面板领域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主要排名情况如下:
电视面板出货面积全球 市场占有率 显示器面板出货面积市场 占有率 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面积全球市场占有率
排名 公司名称 市场占有率(%) 排名 公司名称 市场占有率(%) 排名 公司名称 市场占有率(%)
1 京东方 25.5 1 京东方 28.8 1 京东方 27.3
2 华星光电 22.2 2 华星光电 19.5 2 三星显示 13.4
3 惠科股份 13.0 3 乐金显示 18.4 3 惠科股份 11.1
4 群创光电 9.2 4 惠科股份 13.9 4 华星光电 10.1
5 乐金显示 8.5 5 友达光电 13.1 5 深天马 7.7
6 夏普 8.2 6 群创光电 4.9 6 群创光电 5.7
7 友达光电 6.8 7 三星显示 1.3 7 其他 24.7
8 彩虹股份 5.7 8 彩虹股份 0.1 - - -
9 其他 0.8 - - - - - -
数据来源:群智咨询。
3、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选择标准
根据同行业各公司的业务类型、产品构成、经营规模并考虑数据可得性,公司选取京东方、TCL 科技、深天马、龙腾光电、彩虹股份、冠捷科技、康冠科技、兆驰股份作为公司的同行业可比公司。
(2)经营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具体参见本节之“二/(六)/1、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期间费用率、资产周转能力、偿债能力等经营情况指标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京东方A 2,045.90 1,983.81 1,745.43 42.30 38.37 -6.33
TCL 科技 1,840.63 1,648.23 1,743.67 28.97 2.98 10.21
深天马A 362.27 334.94 322.71 -5.74 -22.24 -38.31
彩虹股份 112.93 116.64 114.65 2.32 10.37 3.61
龙腾光电 24.99 34.13 37.83 -2.11 -2.47 -2.99
冠捷科技 542.59 552.30 545.97 -6.75 0.33 3.25
兆驰股份 178.07 203.26 171.67 11.30 15.85 15.29
康冠科技 144.73 155.87 134.47 4.24 7.11 12.29
发行人 408.97 402.82 358.24 29.02 25.70 14.48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
(3)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
在半导体显示业务领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对比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 高世代线 数量 高世代线对应 技术 半导体显示相关业务收入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京东方A 8 a-Si、Oxide 1,664.17 1,650.04 1,466.03
TCL 科技 7 a-Si、Oxide 1,207.20 1,042.54 836.55
深天马A 1 a-Si、Oxide 358.33 331.92 319.97
彩虹股份 1 a-Si 98.37 102.05 101.68
龙腾光电 0 不适用 23.36 32.31 35.71
冠捷科技 不适用 不适用 539.26 549.43 543.09
兆驰股份 不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康冠科技 不适用 不适用 137.38 147.82 125.20
发行人 4 a-Si、Oxide 396.80 392.71 347.98
注1:数据来源于群智咨询、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公司公告;
注2:高世代线指G8 代及以上适宜切割大尺寸电视面板的产线;
注3:京东方半导体显示相关业务系“显示器件业务”,TCL 科技半导体显示相关业务系“半导体显示器件”,深天马半导体显示相关业务系“显示屏及显示模组”,彩虹股份半导体显示相关业务系“液晶面板”,龙腾光电半导体显示相关业务系“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冠捷科技半导体显示相关业务系“新型显示制造”,康冠科技2024 年半导体显示相关业务系“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创新类显示产品”“智能电视”,康冠科技2023 年半导体显示相关业务系“智能交互显示产品”“创2023新类显示产品”“智能电视”“设计加工业务”,兆驰股份未单独披露半导体显示相关业务数据。
公司拥有四条技术特点各有侧重的G8.6 高世代产线,G8.6 高世代产线在85 英寸及以上的超大尺寸上具备显著优势,同时G8.6 高世代产线可高效覆盖32 英寸、50 英寸、58 英寸、98 英寸、100 英寸等产品单切需求,同时可通过套切灵活布局43 英寸、55 英寸、65 英寸、70 英寸、75 英寸、85 英寸、86 英寸和116 英寸等产品。公司凭借G8.6高世代产线,可通过套切搭配实现几乎全尺寸段的经济裁切,聚焦主流经济切割的产品,实现主流产品全覆盖,同时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大尺寸领域的竞争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率先实现产业链纵向延伸与技术横向突破的领军企业之一,在多个细分领域稳居全球前列,公司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情况具体参见本节之“二/(六)/2、市场竞争格局及发行人市场地位”。
(七)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1)坚持技术引领,拥有创新性强、实用性高的半导体显示核心技术体系
公司以掌握半导体显示核心技术为根基,打造出兼具创新性与实用性的核心技术体系。公司始终重视半导体显示领域的技术与工艺创新,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形成了高效量产的FSA 和HIS 两大主流液晶显示技术,凭借其高效量产特性和先进工艺技术,广泛适用于各种半导体显示应用细分领域,有力推动了显示产业的技术革新与应用拓展。
公司核心技术涵盖TFT-LCD 半导体显示面板显示性能提升技术、TFT-LCD 半导体显示面板制程工艺升级及改良技术和新型半导体显示技术,深度应用于半导体显示面板的产品设计、性能提升、工艺升级改良等方面。在技术储备方面,公司积极投身于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前沿显示技术的研究与布局,不断开拓创新。公司在布局主流a-SiTFT-LCD 显示技术的基础上,大力推进Oxide、OLED、Mini LED、Micro LED 等新型显示技术的研发和储备。在OLED 领域,公司已实现自主研发OLED 手机显示面板的小批量出货,进一步巩固并完善在新型半导体显示领域的多技术路线生态体系。公司在显示领域多技术路线的全面布局,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超大尺寸、高刷新率、高分辨率等高性能显示面板产品领域的市场地位。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公司高刷新率LCD电视面板出货量和显示器面板出货量分别位列全球第三和全球第四。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拥有专利共计8,510 项(包括5,929 项发明专利),其中境内专利6,986 项,境外专利1,524 项,通过全球化的专利布局进一步构筑技术壁
垒,为公司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近年来相继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等,相关科技创新成果曾获得“广东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安徽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2)深度合作全球顶尖品牌,构建国际化客户生态
公司深耕显示行业二十余年,持续服务业内优质客户,与众多全球知名品牌客户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客户数量超过3,000 家。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与下游客户保持密切沟通,经过多年稳健的经营,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具有较为广泛且优质的客户基础,导入包括三星、LG、小米、海信、TCL、海尔、联想、惠普、戴尔、宏碁、VESTEL、创维、长虹、冠捷、微星科技等极具影响力的全球知名品牌,布局全球市场。公司通过与全球优质品牌客户的深度密切合作,以其技术需求作为导向,对自身产品结构不断优化,高性能产品布局稳健提升。
(3)深入贯彻全球化布局,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和服务能力
公司树立了全球化竞争意识,并持续推进全球化的产业布局和供应链布局。目前,公司在韩国、日本、越南、美国、英国、新加坡、荷兰、印尼、南非、肯尼亚、加纳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产业布局,产品行销全球100 多个国家,其服务体系覆盖欧洲、美洲、亚洲、非洲等全球主要地区。公司的全球化布局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扩大市场份额,有效提高了订单响应及交付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服务网络体系、提高公司技术服务能力。
(4)构建丰富且具有差异化的产品矩阵,全方位满足不同下游客户需求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半导体显示领域产品的研发和制造,将核心技术等科研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产品迭代创新,不断丰富产品系列和市场细分领域,成为行业内少数具备“全尺寸覆盖、全链条贯通、全场景渗透”能力的企业,形成了一条“高效、丰富、协同、多组合”的差异化产品路线,产品满足消费、商用及专业显示领域C端、B 端全场景适配需求。
在TV 面板方面,公司聚焦“大尺寸化+高性能化”双轮驱动策略,推出广视角、低色偏、超高分辨率、高色域、窄边框等特色产品,产品覆盖23.6 英寸至116 英寸,2025 年初实现全球首款116 英寸LCD 电视面板的出货。在IT 面板方面,公司不断进行产品迭代,实现1.8 英寸至36.5 英寸全覆盖,推出高分辨率、高刷新率、曲面、电竞等
高性能显示器面板产品,并持续丰富产品应用场景,已实现显示器、手机、笔记本电脑、车载显示屏、工控显示屏、平板电脑、电子纸、医疗显示屏、电子标牌、电子白板等多种应用场景IT 面板的量产出货,并不断拓展穿戴设备、家居显示等新应用领域,实现了极致的玻璃基板利用率及差异化的产品组合。在智能显示终端领域,公司拥有全面的显示终端研发设计及制造能力,顺应市场需求不断创新,分辨率、刷新率等指标不断提升,在超高清电视、高刷新率显示器等高性能产品的市场竞争中优势逐步凸显,受到市场高度认可。
(5)全面推行智能制造,智能化与柔性化生产大幅提升经营效率
近年来,公司积极向先进半导体智能制造企业转型,通过推行产线设备自动化、软件系统流程化和内部工业互联网平台搭建等方式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实现了先进的自动化生产及运营,同时积极推进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生产环节的应用,为智能制造持续赋能。近年来,公司曾获得“国家5G 工厂”“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绿色工厂”等荣誉,下属子公司滁州惠科“智能在线检测、精益生产管理”、长沙惠科“质量精准追溯、智能仓储”、绵阳惠科“在线运行监测”、重庆惠科“数字孪生工厂建设”入选国家工信部智能制造优秀场景,长沙惠科“5G+工业互联网智能工厂”入选国家工信部2023 年5G 工厂名录。
公司产品结构多元、产线工序繁多、客户资源丰富,对公司产能调配灵活性、产品交付及时性提出了严峻考验,为及时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并满足客户多元化的产品需求,公司形成了柔性化的生产及管理体系,结合不同的产品特性需求,通过多产品光配向工艺、PLC 自动化控制设备的部署等对产线进行设计优化,并全面应用高效玻璃基板掩膜套切技术等核心技术,实现了多类型产品的快速转换和高效覆盖,能够迅速响应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同时有效提升材料利用率,推动生产环节的成本结构优化。
(6)垂直一体化双擎驱动,产业链协同加速产品创新
公司采用“半导体显示面板+智能显示终端”产业链垂直一体化的经营模式,是国内显示产业链垂直整合度最高的企业之一。一方面,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资源与显示终端制造资源优势互补;另一方面,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业务可以作为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强有力的出货渠道。此外,公司垂直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可使公司形成高效串联的新产品
开发体系,相较于不具备显示面板资源或显示终端制造资源的厂商而言能够有效缩短新产品的研发周期、快速匹配下游客户需求。
其中,公司在智能显示终端领域拥有覆盖多场景的自有品牌业务,实现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在显示器终端领域,公司拥有自有品牌HKC、ANTGAMER(蚂蚁电竞)以及KOORUI(科睿)。在TV 终端领域,公司拥有自有品牌Hikers。在智慧显示终端领域,公司拥有自有品牌SAMBADA,产品覆盖智慧教育、智慧办公等场景。群智咨询数据显示,公司2024 年中国显示器品牌出货量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三。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业务兼顾OEM/ODM 和自有品牌业务,通过灵活调节OEM/ODM 和自有品牌之间的资源分配,优化公司经营利润。
2、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相对有限
半导体显示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目前行业内京东方、TCL 科技、深天马等主要企业均为上市企业,具备良好的融资渠道。相比之下,公司目前主要依赖债务融资渠道,亟待通过上市拓宽现有融资渠道,满足未来技术创新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2)资产负债率较高
公司所处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在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产线建设、设备购置以及技术研发,在后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生产设施维护、持续研发投入从而稳固市场地位。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采用债务融资方式筹措资金,但债务融资亦提高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公司亟待通过股权融资偿还债务,降低有息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缓解偿债压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
1、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产能利用率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显示面板等核心显示器件及智能显示终端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大板、万台、%
产品类型 指标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半导体显示面板 产能 753.60 755.80 750.50
产量 637.87 611.30 599.46
产能利用率 84.64 80.88 79.87
智能显示 终端 产能 2,509.68 2,433.00 2,223.00
产量 1,640.45 1,499.21 1,384.83
产能利用率 65.36 61.62 62.30
注1:半导体显示面板的产能和产量数据均为大板数量;
注2:智能显示终端产量为公司自产产量,不包含委托加工及外采成品;
注3:功能手机、电子纸相关产品面积小、数量大,易影响整体产能利用率,因此上述统计中未包含此类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9.87%、80.88%和84.64%。2023年以来,随着下游需求稳步增长及行业竞争格局趋于有序,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产能利用率保持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2.30%、61.62%和65.36%,产能利用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为智能显示终端产线建设成本相对较低,公司一般根据年内生产销售旺季的峰值订单量制定生产计划并预留一定的产能空间。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公司采用柔性生产方式,灵活调整生产线体数和工作时间,以实现效益最大化。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产能利用率整体有所提升。
2、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和产销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和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片、万台、%
产品类型 指标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半导体显示面板 产量(A) 39,003.55 35,200.54 29,097.40
对外销售的自产面板(B) 38,088.26 33,945.91 26,861.34
生产自用的自产面板(C) 946.37 963.74 847.77
产销率((B+C)/A) 100.08 99.17 95.23
智能显示 终端 产量(D) 1,640.45 1,499.21 1,384.83
委托加工及外采成品(E) 97.78 91.68 145.35
销量(F) 1,613.54 1,596.41 1,465.51
产销率(F/(D+E)) 92.83 100.35 95.77
注1:上表中半导体显示面板的产量和销量为切割后的小片和中片(Q-panel)数量。其中小片为切割成最终应用尺寸的显示面板,既对外销售也用于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业务的生产使用;中片主要为
手机、平板电脑等小尺寸显示面板的一种出货形态,每片中片包含数片小片,中片的产量和销量以其包含的小片数量计数及列示;注2:功能手机、电子纸相关产品面积小、数量大,易影响整体产销率,因此上述统计中未包含此类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产销率分别为95.23%、99.17%和100.08%。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产销协同效率不断提升,半导体显示面板产销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产销率分别为95.77%、100.35%和92.83%。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庞大的销售网络和长期稳定的大客户基础,智能显示终端业务产销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二)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情况
1、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半导体显示面板 2,963,749.49 74.69 2,899,255.19 73.83 2,515,326.29 72.28
TV 面板 1,935,859.54 48.79 2,050,088.78 52.20 1,909,534.09 54.87
IT 面板 1,027,889.95 25.90 849,166.41 21.62 605,792.20 17.41
智能显示终端 1,004,243.78 25.31 1,027,835.43 26.17 964,503.79 27.72
TV 终端 456,148.62 11.50 524,307.09 13.35 483,936.89 13.91
IT 及智慧物联终端 548,095.16 13.81 503,528.34 12.82 480,566.90 13.81
合计 3,967,993.27 100.00 3,927,090.63 100.00 3,479,830.08 100.00
2、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之“十/(二)/2、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情况”。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直销、经销和代理三种销售模式,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的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之“十/(二)/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的情况”。
(三)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内容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2025 年度 1 海信集团 TV 面板 406,409.83 9.94
2 TCL 集团 TV 面板、TV 终端 396,676.88 9.70
3 三星集团 TV 面板、显示器面板 374,838.30 9.17
4 LG 集团 TV 面板 218,186.36 5.33
5 欣泰亚洲 TV 面板、显示器面板 133,765.14 3.27
合计 1,529,876.51 37.41
2024 年度 1 TCL 集团 TV 面板、TV 终端 501,026.75 12.44
2 海信集团 TV 面板 419,507.86 10.41
3 LG 集团 TV 面板 269,649.28 6.69
4 三星集团 TV 面板、显示器面板、显示器终端 262,015.40 6.50
5 小米集团 TV 面板、显示器面板 175,761.73 4.36
合计 1,627,961.03 40.41
2023 年度 1 三星集团 TV 面板、显示器面板、显示器终端 422,424.21 11.79
2 TCL 集团 TV 面板、TV 终端 360,447.40 10.06
3 海信集团 TV 面板 313,410.96 8.75
4 LG 集团 TV 面板 284,206.04 7.93
5 创维集团 TV 面板、显示器面板 154,830.34 4.32
合计 1,535,318.95 42.86
注1: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合并计算销售收入;
注2:小米集团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DuoKan 持有公司0.58%股份。
2025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新增欣泰亚洲,主要系欣泰亚洲向公司采购的TV 面板增加所致。2024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新增小米集团,主要系小米集团向公司采购的大尺寸TV 面板及显示器面板增加所致。欣泰亚洲、小米集团均为公司之前年度已有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客户销售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累计销售收入超过当期营业收入50%的情形,也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各年度前五大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原材料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
偏光片 368,209.79 17.86 356,921.61 17.59 380,982.56 18.36
玻璃基板 373,496.62 18.11 345,210.33 17.01 332,264.03 16.01
芯片 183,023.66 8.88 187,251.45 9.23 216,256.38 10.42
正负性光刻胶 123,730.39 6.00 118,780.52 5.85 116,879.74 5.63
集成电路板 103,053.23 5.00 125,578.67 6.19 150,782.07 7.27
特气特化 83,453.78 4.05 97,966.30 4.83 111,519.84 5.37
液晶 59,292.12 2.88 60,193.49 2.97 63,445.60 3.06
小计 1,294,259.59 62.76 1,291,902.37 63.67 1,372,130.22 66.12
智能显示终端业务
电子元器件 203,046.75 9.85 198,192.17 9.77 192,814.97 9.29
显示面板 153,722.75 7.45 150,163.59 7.40 181,315.86 8.74
结构件 47,278.95 2.29 64,800.54 3.19 74,427.92 3.59
光学件 66,561.98 3.23 50,336.69 2.48 48,121.15 2.32
包辅件 51,430.84 2.49 48,193.38 2.38 43,999.89 2.12
显示终端成品 16,920.85 0.82 14,546.85 0.72 18,124.24 0.87
小计 538,962.12 26.14 526,233.22 25.93 558,804.04 26.93
合计 1,833,221.71 88.90 1,818,135.59 89.60 1,930,934.26 93.04
注:占比为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金额的比例。
2、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
报告期内,偏光片、玻璃基板、芯片、集成电路板、显示面板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片
主要原材料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偏光片 玻璃基板 18.10 20.47 29.31
玻璃基板 287.93 273.44 266.77
芯片 4.19 4.42 4.97
集成电路板 8.39 11.19 14.77
显示面板 343.81 380.04 412.72
注:显示面板的采购单价为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业务对外采购显示面板的采购单价。
(二)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具体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元/度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电费单价 0.54 0.55 0.54
电费 190,621.69 186,670.98 182,427.08
(三)委托加工及劳务外包情况
报告期内,基于公司自身产能、生产效率和经济性考虑,公司将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中的减薄、切割、偏贴、绑定、贴合、组装、镀膜等模组工序、集成电路板加工工序以及智能显示终端业务中的注塑成型、SMT、自动插件、背板加工、组装等非核心生产工序部分委托给外部公司进行加工。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业务包括两类模式,第一类以购销合同方式进行,已按净额法列示,第二类以工序外协方式进行,公司按净额计算加工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购销合同形式 41,863.22 36,650.55 24,643.77
工序外协形式 12,280.01 20,357.08 13,935.80
加工费合计 54,143.23 57,007.63 38,579.57
占营业成本比例 1.64 1.74 1.30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费用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劳务外包的情况,主要将部分偶发性、临时性劳务工作(如安保、保洁、装卸等)外包给劳务公司,外包工作岗位既不涉及关键工序的设定、监督和管理,亦不涉及关键技术研发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劳务外包 5,286.96 3,653.45 3,530.65
占营业成本比例 0.16 0.11 0.12
报告期内,公司劳务外包费用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小。
(四)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占比
2025 年度 1 康宁集团 玻璃基板 328,781.76 15.94
2 恒美光电 偏光片 100,587.76 4.88
3 TCL 集团 显示面板 64,092.41 3.11
4 杉杉股份 偏光片 57,734.09 2.80
5 三利谱集团 偏光片 54,311.59 2.63
合计 605,507.60 29.36
2024 年度 1 康宁集团 玻璃基板 255,618.90 12.60
2 恒美光电 偏光片 86,636.87 4.27
3 杉杉股份 偏光片 82,860.35 4.08
4 大联大集团 偏光片、芯片 69,421.47 3.42
5 TCL 集团 显示面板 59,652.82 2.94
合计 554,190.42 27.31
2023 年度 1 康宁集团 玻璃基板 244,595.16 11.79
2 杉杉股份 偏光片 91,889.09 4.43
3 恒美光电 偏光片 84,982.22 4.09
4 电气硝子集团 玻璃基板 75,379.62 3.63
5 大联大集团 偏光片、芯片 69,401.05 3.34
合计 566,247.15 27.28
注1: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已合并计算采购金额;
注2:占比为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金额的比例。
2025 年,公司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新增三利谱集团,主要系公司积极推进偏光片国产化替代战略,向三利谱集团采购的偏光片增加所致。2024 年,公司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新增TCL 集团,主要系公司向TCL 集团采购的IT 面板和TV 面板增加所致。三利谱集团、TCL 集团均为公司之前年度已有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原材料供应商采购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原材料供应商累计采购金额超过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金额50%的情形,也不存在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各年度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源要素的情况
(一)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和房屋及建筑物。其中,房屋建筑物主要为生产厂房及办公、研发场所,机器设备主要为公司生产、研发及日常经营所需的相关设备。
2024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增长较多,主要系绵阳惠科第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等在建工程逐步建设完工转入固定资产。2025 年以来,公司主要生产线建设基本完成,公司2025 年末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整体保持稳定,账面价值减少主要系计提折旧所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额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机器设备 6,243,491.06 2,698,255.64 3,545,235.42 56.78%
房屋及建筑物 1,468,525.05 236,716.39 1,231,808.66 83.88%
办公设备及其他 157,354.65 120,555.39 36,799.26 23.39%
运输工具 6,936.00 4,636.29 2,299.71 33.16%
合计 7,876,306.76 3,060,163.71 4,816,143.05 61.15%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账面原值*10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整体成新率为61.15%,保持较好的使用状态。
2、不动产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有房屋共163 项。上述房屋权属清晰,不存在争
议纠纷,不存在抵押等设置权利负担的情形,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之“十二/(一)报告期末公司取得房屋情况”。
3、公司租赁房屋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向第三方主体租赁且用于生产、仓储的租赁物业共有6 项,具体如下: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位置 用途 面积(㎡) 租赁期限 租赁备案
1 汇远实业 长沙金扬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 号长沙e 中心三期 生产 19,224.54 2025.12.01-2028.11.30 否
2 东莞市晟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东莞惠智 东莞市清溪镇罗裙埔一路7 号1 栋1 楼东边7 格 生产、仓储 3,267 2024.10.01-2026.09.16 否
3 东莞市晟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东莞惠智 东莞市清溪镇罗裙埔一路7 号1 栋2-6 楼及1 楼中西侧、3 栋1 楼 生产、仓储 34,550 2024.06.01-2026.09.16 否
4 绵阳富诚 绵阳惠科科技 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龙惠路27 号 生产、科研办公 20,000 2025.09.01 -2030.08.30 否
5 贵安产发 公司 贵州惠显 马场镇川心村产业大道中段交富康东路1号贵安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 生产 115,035.94 2025.05.01-2035.05.01 否
6 合肥杰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惠科股份 合肥市新站区奎河路15 号惠科产业园的5栋厂房一层西部分 办公、研发及 生产 1,600 2025.11.01-2026.03.31 否
(1)部分租赁物业尚未取得产权证明文件
上述第4 项租赁物业的产权人绵阳富诚尚未取得产权证明文件,第5 项租赁物业产权人贵安产控公司(委托贵安产发公司出租)尚未取得全部产权证明。但鉴于:1)绵阳富诚已就第4 项租赁物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根据绵阳富诚出具的书面确认,上述厂房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存在被要求拆除的风险,绵阳富诚正在就上述物业办理竣工验收,待竣工验收完成后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 修正)》的相关规定,绵阳富诚就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与绵阳惠科科技订立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相关租赁合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导致无效的风险;2)贵安产控公司第5 项租赁物业所涉的主体厂房(面积约85,380.39 平方米)已取得产权证,污水处理站、餐厅、仓库、危化库等非主体厂房部分尚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建
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面积约29,655.55 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的,其责任承担主体为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贵州惠显仅为瑕疵房产的承租方,非瑕疵房产的建设方或所有权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承担主体;3)绵阳惠科科技、贵州惠显已取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证明,确认绵阳惠科科技、贵州惠显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4)该等尚未取得产权证的租赁物业面积合计约49,656.55 平方米,占发行人现有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面积的1.28%;最近一年,绵阳惠科科技、贵州惠显租赁相关厂房所产生的合计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占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的0.14%、0.67%,相关面积、收入、利润总体占比较小。综上所述,上述第4 项、第5 项部分租赁物业尚未取得产权证事宜,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未办理租赁合同所涉租赁备案登记手续
报告期内,子公司租赁用于生产、仓储的房屋涉及的租赁合同存在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的情形。
但鉴于:1)部分子公司租赁房屋均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并不以登记备案作为生效要件,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继续承租该房屋;2)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违反上述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根据公司的书面确认,如主管机关要求公司办理租赁备案登记的,公司将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相应办理备案手续。因此,公司及其子公司受到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较小;3)根据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上述相关规定而受
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且该行为并未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重要领域,同时可能面临的罚款数额较小,该等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上述租赁房屋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4、未取得产权权属证书的建筑
截至报告期末,绵阳惠显存在3 处无法办理权属证书的建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主体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m2) 房屋用途
1 绵阳惠显 绵阳市涪城区石塘街道龙渊路8 号15#1~7 层1 号 108.00 门卫室
2 绵阳市涪城区石塘街道龙渊路8 号15#1~7 层1 号 35.03 门卫室
3 绵阳市涪城区石塘街道龙渊路8 号15#1~7 层1 号 358.83 门卫室、非机动车停车区
绵阳惠显的门卫室/非机动车停车区属于配套用房,以上3 处房屋已取得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盖章确认的建筑平面图及绵阳市涪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根据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的书面说明,其确认该等建筑因绵阳市当地政策原因客观上无法单独办理产权证,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及自然资源规划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形。
截至报告期末,广西智显搭建有2 处临时建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主体 类型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m2) 房屋用途
1 广西智显 临时建筑 北海市北海大道以东、台湾路以北惠科电子(北海)科技产业园 329.00 彩钢板配套 用房
2 北海市北海大道以东、台湾路以北惠科电子(北海)科技产业园 308.00 废料库
广西智显的两处临时建筑属于临时性办公、生产辅助用房或集装箱。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向广西智显出具了《证明》,报告期内,广西智显不存在违反土地管理、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绵阳惠显、广西智显的以上建筑并非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用房,不涉及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环节。该建筑面积合计约1,138.86 平方米,占发行人现有取
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面积的0.03%,占比较低。如公司不能继续使用该等建筑物,其生产经营不会因此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若公司因临时建筑事宜发生纠纷、规划拆除、行政处罚或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导致公司无法继续正常使用及出租该等临时建筑,则本企业/本人同意及时、无条件、全额补偿公司及子公司因此所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进行诉讼或仲裁、因被处罚所造成的所有损失,以确保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所述,绵阳惠显、广西智显以上建筑物并非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用途,建筑面积占发行人房产比例较小,报告期内绵阳惠显、广西智显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承担发行人及子公司可能面临的一切经济损失,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性障碍。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有19 宗土地的使用权,上述土地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纠纷,不存在抵押等设置权利负担的情形,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之“十二/(二)报告期末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惠科股份将少量厂房出租用作餐饮、办公等用途,重庆金扬将少量工业项目配套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租赁给惠金酒店用作酒店经营。公司将上述工业用地上的部分自建房屋对外出租用作餐饮、办公、酒店经营等用途,存在可能被认定为未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的风险。
但鉴于:(1)根据重庆金扬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经走访深圳市宝安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经检索相关主管部门网站的公示信息查询,截至报告期末,惠科股份、重庆金扬未因此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的情形;(2)公司已出具书面承诺,如政府主管部门提出上述房屋出租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要求整改的,公司将及时采取终止租赁、收回房屋等措施予以整改规范,以降低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书面承诺,如存在公司因利用土地、出租房屋不符合土地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公司受到有关行政主管机关行政处罚及产生其他经济损失的,其将全额补偿公司由此所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上述对外出租事宜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商标
(1)境内注册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共计137 项,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之“九、附录A”。
(2)境外注册商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外注册商标共计327 项,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之“九、附录A”。
上述商标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疵或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和法律风险。
3、专利
(1)公司所获专利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共计8,510项(包括5,929项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如下:公司拥有境内专利共6,986 项,包括境内核心专利1,024 项,该等境内核心专利合法有效,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疵或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公司拥有境外专利共1,524 项,包括境外核心专利183 项。公司境内及境外核心专利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之“十、附录B”。
(2)专利许可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许可使用的专利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之“一/(五)技术类合同”。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计334 项,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之“十一、附录C”。
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均处于正常状态,不存在抵押、质押或优先权等权利瑕疵或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
5、与他人共享资源要素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与他人共享资源要素情况。
(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与公司业务的内在联系、以及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上述固定资产为公司开展半导体显示面板和智能显示终端业务提供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场所和工具,是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
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公司土地使用权主要为各半导体显示面板生产基地、智能显示终端生产基地的工业用地;商标是公司与同行业中的其它公司产品进行区分的标志;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公司多年研发的成果,大部分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已应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对公司技术创新具有促进和保护作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所拥有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瑕疵、纠纷及潜在纠纷。
六、公司的业务许可资质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一)公司的业务许可资质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拥有的业务许可和资质如下:
1、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取得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之“十四/(一)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
2、辐射安全许可证
序号 企业名称 证照名称 编号 证明/许可内容 颁发单位 有效期
1 重庆金渝 辐射安全许可证 渝环(辐)证[18043] 使用III 类射线装置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2027.11.20
2 绵阳惠科 辐射安全许可证 川环辐证[08425] 使用III 类射线装置 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30.09.03
3 绵阳惠显 辐射安全许可证 川环辐证[08597] 使用III 类射线装置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8.07.30
4 长沙惠科 辐射安全许可证 湘环辐证[A1055] 使用III 类射线装置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 2027.01.26
3、排污许可证
序号 企业名称 证照名称 编号 有效期
1 重庆金渝 排污许可证 91500113331527042W001V 2027.04.19
2 滁州惠科 排污许可证 91341100MA2P0QBE9T001V 2027.05.11
3 长沙惠科 排污许可证 91430181MA40RUNH2D0010 2028.03.30
4 绵阳惠科 排污许可证 91510703MA66NKWFXC001Q 2030.12.09
5 惠科半导体显示 排污许可证 91440300MAEAKG7Q1C001V 2030.03.06
6 郑州惠科 排污许可证 91410100MACHR9XW8X001P 2030.06.05
7 重庆金扬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 91500113075665584M001Y 2030.04.24
8 重庆颖扬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 91500113336462030W001Y 2030.06.03
9 重庆渝惠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 91500113345982708J001Z 2030.11.17
10 重庆五金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 91500113MA5U5R7Q1U001W 2030.05.04
11 合肥五金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 91340100MA2MW40KX6001Z 2030.06.04
12 广西智显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 91450500MA5NLJQ17K001W 2028.02.15
13 北海惠显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 91450500MA5P1GBF0K001Y 2030.08.09
14 北海五金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 91450500MA5P6Y9G2B001Y 2031.04.08
15 北海塑胶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 91450500MA5P588Q14001W 2028.02.15
16 北海惠昌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 91450500MAA7G0EU3G001X 2029.05.26
17 长沙金扬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 91430181MA4QTCWD9C001X 2028.07.03
18 绵阳惠显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 91510703MA68JC7B6D001W 2030.12.14
19 夷丰光电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 91420500MA487JTQ9H001Y 2030.07.16
20 东莞惠智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 91441900MABMC69L80001W 2027.08.26
21 合肥金扬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 91340100395108939F001Q 2030.10.23
22 贵州金扬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 91520900MAE8547M2H001X 2030.04.26
23 滁州惠显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 91341100MADNLEQU5R001Y 2030.10.28
24 贵州惠显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备案回执 91520900MAE8547M2H002W 2030.09.27
(二)公司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业务不涉及特许经营内容,无特许经营权。
七、核心技术与科研实力
(一)核心技术情况
公司深耕显示领域二十余年,基于对显示终端市场需求的深刻理解与敏捷把握,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活动与技术创新,形成了一系列与公司经营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相匹配的核心技术。公司核心技术涵盖TFT-LCD 半导体显示面板显示性能提升技术、TFT-LCD 半导体显示面板制程工艺升级及改良技术和Oxide、OLED、Mini LED 等新型半导体显示技术,深度应用于半导体显示面板的产品设计、性能提升、工艺升级改良等方面,并凭借四条技术特点各有侧重的G8.6 高世代产线将核心技术充分产业化。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技术类别 技术名称 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 技术来源 所处阶段 技术保护措施
1 TFT-LCD 半导体显示面板显示性能提升技术 超精细高穿透广视角液晶技术 用于所有FSA 液晶模式的液晶光配向工艺,具有高反应速度、高对比度、高穿透率、适合曲面应用等特征,系公司中、大尺寸面板产品的基础液晶模式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75 项
广视角低色偏液晶显示技术 用于所有HIS 液晶模式的画素设计及液晶配向工艺,具有高反应速度、低色偏、高穿透率、适合高解析度应用等特征,应用于公司各尺寸面板产品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79 项
广视角低色偏驱动显示技术 用于广视角产品的驱动显示技术,应用于公司中、大尺寸电视面板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108 项
超高清高分辨率驱动显示技术 用于高分辨率电视面板产品的驱动显示技术 自主研发 基础研究阶段 已授权专利47 项
高频率显示面板驱动技术 用于高频率显示器产品画质改善的驱动技术,可实现优异的可变刷新率,应用于公司显示器面板 自主研发 小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90 项
Motion Clear 液晶驱动显示技术 用于改善LCD 动态画面清晰度和流畅度的驱动显示技术,缩小LCD 与OLED 间的画质差距,用于高刷新率、高分辨率中、大尺寸面板产品 自主研发 试生产 阶段 已授权专利12 项
曲面显示技术 用于曲面显示产品显示效果提振的制造工艺,应用于公司显示器面板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49 项
LCD 屏内集成触控技术 将触摸功能集成至显示面板中,具备轻薄化、低成本等优势,目前已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29 项
序号 技术类别 技术名称 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 技术来源 所处阶段 技术保护措施
应用于中小尺寸面板,并同步向大尺寸面板拓展
VRR 补偿技术 用于改善VRR 或Free Sync(自适应同步显示技术)变频时漏电差异导致的闪烁问题,应用于有变频显示需求的显示面板产品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11 项
高画质高刷新面板驱动技术 用于改善DRD 高刷新率显示产品充电率不足造成的画质问题,同时可解决倍频驱动颜色错配问题,用于高刷新率、中大尺寸显示面板产品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21 项
2 TFT-LCD 半导体显示面板制程工艺升级及改良 技术 高效玻璃基板掩膜套切技术 用于提高玻璃基板利用率和生产效率的工艺,应用于公司各类显示面板产品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22 项
栅极IC 集成阵列显示基板技术 用于低成本实现超窄边框显示要求的工艺,应用于公司各类显示面板产品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101 项
低成本窄边框源极驱动IC 缩减 技术 用于降低驱动IC 数量的驱动技术,应用于公司各类显示面板产品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32 项
四道掩膜版工艺技术 用于所有产品提升产能降低成本的阵列工艺,缩短阵列基板的制程 时间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42 项
色阻及阵列同基板工艺技术 用于简化阵列与彩膜对组的工艺,防止对组精度不足而引起的显示混色、漏光等问题,应用于公司各类显示面板产品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34 项
有机绝缘膜工艺技术 将有机绝缘膜用于公司COA 架构中做平坦层,可提升产能降低成本,提升面内均一性,应用于公司各类显示面板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10 项
铜金属工艺技术 用于阵列制程中降低金属阻抗的工艺,应用于公司各高刷新率、高分辨率及曲面产品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12 项
CBM 工艺技术 利用多层有机复合材料协作使其具有传统遮光层功能,提升彩膜基板产能和降低生产成本,应用于公司各类显示面板产品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12 项
CPS 工艺技术 利用多层光学材料的物理特性协同效应,将传统的彩膜基板5 道掩膜版工艺制程缩减成4 道掩膜版工艺制程,提升产能降低生产成本,应用于公司各类显示面板产品 自主研发 小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3 项
3 新型高迁新型半氧化物半导体显导体显示示技术 技术 高迁移率氧化物半导体晶体管 技术 用于高性能(高刷新、高分辨率、高开口率)LCD/OLED 及Mini LED产品的晶体管技术 自主研发 试生产 阶段 已授权专利23 项
基于氧化物器件的自补偿技术 用于OLED/Mini LED/Micro LED 产品的新型氧化物器件的自补偿电路,应用可涵盖穿戴、手机、平板 自主研发 试生产 阶段 已授权专利46 项
序号 技术 术类别 术类别 新型OLED 半导体显示技术 其他新型半导体显示技术 技术名称 新型氧化物TFT工艺技术 超宽频金属氧化物GDL 技术 8K超高清双模显示器面板技术 超高刷新率双模显示技术 1Hz 超低刷新率低功耗显示技术 四倍频双模显示 高迁移率氧化物OLED 背板技术 高性能OLED RGB 发光器件 技术 新型超低频OLED 驱动显示技术 高效率长波宽波单色OLED 光源技术 OLED 高品味成像视效盲孔技术 新型氧化物玻璃基Mini LED直显技术 高精细电子纸 技术 技术名称 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 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 电脑、笔记本电脑和显示器等多种终端,目前已应用于中尺寸显示面板开发 可应用于宽频刷新、高分辨率、高开口率、低功耗LCD 产品,目前已应用于宽频低功耗笔记本电脑及4K专业电竞显示面板产品 可用于金属氧化物背板技术所制作的低功耗面板产品,目前已应用于笔记本电脑显示面板、电竞显示器面板 具备像素密度高,像素充电时间短,高均一性等特点,可满足市场“一机多用”的需求,实现超高刷电竞与超清观影、办公的多场景应用 应用于1080Hz及以上超高刷新率专业竞技显示,支持高清与高刷双模自由切换功能 应用于对硬件功耗极度敏感的办公笔记本电脑,尤其是AI PC 应用于“一机多用”的双模场景,四倍频跨度可大幅改善普通双模产品的分辨率和刷新率 可用于笔记本电脑、显示器、车载显示屏、手机及穿戴设备等中小尺寸OLED 显示产品 具备高亮度、高对比度和低功耗的特点,可应用于穿戴设备、手机、笔记本电脑、显示器和车载显示屏等多种应用场景 应用于多种工作环境低频低功耗显示技术,可适配穿戴设备、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中小尺寸OLED 显示产品 具备能量密度高、发光峰位大、半波宽大及深层渗透的特点,为医疗光疗设备提供关键技术支撑,可应用于医疗、美容、理疗等人体健康仪器产品 具有无通孔高透的特点,可应用于全面屏技术的高性能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显示器等中小尺寸OLED 显示产品 利用氧化物背板制作的玻璃基Mini LED 直显技术,应用于公司大尺寸商显产品 应用于公司大尺寸、高生产效率、低成本、高像素密度、高开口率、 技术来源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技术来源 所处阶段 大批量生产阶段 大批量生产阶段 试生产 阶段 试生产 阶段 基础研究阶段 基础研究阶段 小批量生产阶段 小批量生产阶段 试生产 阶段 试生产 阶段 基础研究阶段 试生产 阶段 小批量生产阶段 所处阶段 技术保护措施 已授权专利9 项 已授权专利10 项 已授权专利19 项 已授权专利15 项 已授权专利7 项 已授权专利8 项 已授权专利26 项 已授权专利116 项 已授权专利30 项 已授权专利6 项 已授权专利3 项 已授权专利39 项 已授权专利61 项 技术保护措施
电脑、笔记本电脑和显示器等多种终端,目前已应用于中尺寸显示面板开发
新型氧化物TFT工艺技术 可应用于宽频刷新、高分辨率、高开口率、低功耗LCD 产品,目前已应用于宽频低功耗笔记本电脑及4K专业电竞显示面板产品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9 项
超宽频金属氧化物GDL 技术 可用于金属氧化物背板技术所制作的低功耗面板产品,目前已应用于笔记本电脑显示面板、电竞显示器面板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10 项
8K超高清双模显示器面板技术 具备像素密度高,像素充电时间短,高均一性等特点,可满足市场“一机多用”的需求,实现超高刷电竞与超清观影、办公的多场景应用 自主研发 试生产 阶段 已授权专利19 项
超高刷新率双模显示技术 应用于1080Hz及以上超高刷新率专业竞技显示,支持高清与高刷双模自由切换功能 自主研发 试生产 阶段 已授权专利15 项
1Hz 超低刷新率低功耗显示技术 应用于对硬件功耗极度敏感的办公笔记本电脑,尤其是AI PC 自主研发 基础研究阶段 已授权专利7 项
四倍频双模显示 应用于“一机多用”的双模场景,四倍频跨度可大幅改善普通双模产品的分辨率和刷新率 自主研发 基础研究阶段 已授权专利8 项
新型OLED 半导体显示技术 高迁移率氧化物OLED 背板技术 可用于笔记本电脑、显示器、车载显示屏、手机及穿戴设备等中小尺寸OLED 显示产品 自主研发 小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26 项
高性能OLED RGB 发光器件 技术 具备高亮度、高对比度和低功耗的特点,可应用于穿戴设备、手机、笔记本电脑、显示器和车载显示屏等多种应用场景 自主研发 小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116 项
新型超低频OLED 驱动显示技术 应用于多种工作环境低频低功耗显示技术,可适配穿戴设备、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中小尺寸OLED 显示产品 自主研发 试生产 阶段 已授权专利30 项
高效率长波宽波单色OLED 光源技术 具备能量密度高、发光峰位大、半波宽大及深层渗透的特点,为医疗光疗设备提供关键技术支撑,可应用于医疗、美容、理疗等人体健康仪器产品 自主研发 试生产 阶段 已授权专利6 项
OLED 高品味成像视效盲孔技术 具有无通孔高透的特点,可应用于全面屏技术的高性能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显示器等中小尺寸OLED 显示产品 自主研发 基础研究阶段 已授权专利3 项
其他新型半导体显示技术 新型氧化物玻璃基Mini LED直显技术 利用氧化物背板制作的玻璃基Mini LED 直显技术,应用于公司大尺寸商显产品 自主研发 试生产 阶段 已授权专利39 项
高精细电子纸 技术 应用于公司大尺寸、高生产效率、低成本、高像素密度、高开口率、 自主研发 小批量生产阶段 已授权专利61 项
序号 技术类别 技术名称 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 技术来源 所处阶段 技术保护措施
高刷新率的电子纸面板生产
(二)核心技术特点、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1、超精细高穿透广视角液晶技术
公司的超精细高穿透广视角液晶技术在制程端对基板加压,使液晶分子产生偏转形成预倾角,经过一段时间稳定后利用两道紫外线照射,对液晶中的液晶单体进行固化,以达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的效果。公司在该项技术的开发过程中,融合了如液晶单体等材料的选择、制程中的电压和照射使用的紫外线光强度的控制、像素电极设计等技术创新,实现了高反应速度、高对比度、高穿透率、适合曲面应用的显示性能。该项技术工艺系重庆金渝、滁州惠科以及长沙惠科中尺寸和大尺寸面板产品的基础液晶模式,已实现规模化量产,并可全面应用在商用显示面板、中小尺寸显示面板等产品。目前公司中尺寸和大尺寸面板产品穿透率为行业一流水平。
2、广视角低色偏液晶显示技术
公司采用HIS 技术的架构设计使显示面板开口率得到一定提升,并搭配铜制程使得TFT 的性能得到提升。同时,HIS 技术搭配COA 架构设计可以降低因组立造成穿透率降低的风险。在材料端,公司参与开发的负型液晶使LCD 的穿透率得到较大提升,有效增强了产品竞争力。此外,公司在配向上采用光配向工艺并采用紫外线光照代替原来的摩擦配向,提升配向均一性,降低预倾角,有效降低暗态漏光,提升可视角。通过HIS 架构、负型液晶、COA 及光配向工艺的创新,公司显示面板产品具有高对比度、高穿透率、适合曲面应用等显示性能。
3、广视角低色偏驱动显示技术
公司的广视角低色偏驱动显示技术基于4/8 象限像素架构,通过创新驱动电路设计搭配驱动显示算法优化T-CON 中的H/L Table(亮暗区参数设定表),新增亮暗子像素切换算法优化功能,对奇/偶子像素分段明暗控制,结合画面分析动态设定调整阈值,可消除广视角下的色偏与颗粒感缺陷。通过独立调控R、G、B 像素的H/L Table 设定,在不额外增加成本的情况下可将色偏视角提升30%,并应用超高清双栅像素设计,视角效果优于同类产品。该技术全面适配各种分辨率的显示面板。
4、超高清高分辨率驱动显示技术
公司的超高清高分辨率驱动显示技术通过联动T-CON 动态调控栅极驱动时序,并应用栅线开启时间补偿算法动态校准充电时序,有效消除高分辨率面板因信号传输延迟导致的“边缘发暗”缺陷,释放真实画质潜力。该技术可智能识别显示不均区域,针对性延长基板远端信号充电时长,补偿延时衰减,显著提升显示均匀性。该技术以零硬件成本实现全域亮度均匀化,突破传统驱动对远端像素充电率的限制,大幅提升超大尺寸高分辨率屏幕边缘与中心的画质一致性。该技术已应用于公司量产的显示面板产品中,可为超高清大尺寸高分辨率面板提供先进的驱动解决方案。
5、高频率显示面板驱动技术
公司的高频率显示面板驱动技术利用多组白平衡调整参数表以调整在不同频率状态下的亮度,确保在使用750Hz 刷新率改善动态显示效果的同时,使频率切换时亮度差异最小化。同时,通过利用驱动IC 的性能极限,配以高动态显示技术,以确保在使用750Hz 刷新率改善动态显示效果的同时,画面流畅度也可达到最优。目前公司成功开发出行业领先750Hz 高刷新率驱动半导体显示面板,每秒可呈现高达750 帧画面,且支持动态变频功能,解决了切换频率下画面拖影、滞后、延迟及卡顿不流畅等问题。
6、Motion Clear 液晶驱动显示技术
公司采用新型Motion Clear 液晶驱动显示技术,基于双GDL 架构将传统面板纵向驱动升级为纵向信号扫描,可显著提升面内动态画质均一性。该技术同步触发液晶分子快速驱动和复位动作,可有效规避传统背光分区插黑导致的漏光与光晕问题。该技术通过像素级时序控制器,以实现信号与插黑动作的微秒级同步,彻底消除传统方案中3-5ms 时序延迟,确保插黑与画面刷新同步,避免因时序错位引发的动态撕裂与亮度波动。同时,面板端无需与背光区进行信号同步及分区调光控制,可大幅简化驱动电路,减少时序控制组件,降低综合成本。该技术在高刷新率与快响应的基础上,通过消除动态模糊、提升动态清晰度、优化动态响应特性,持续突破LCD 性能边界,缩小与OLED画质差距,适用于高刷新率、高分辨率的中大尺寸面板产品。
7、曲面显示技术
公司的曲面显示技术采用双侧不同配向膜技术,通过不同配向膜与液晶相互搭配,在阵列基板侧和彩膜基板侧形成不同的预倾角,调整单侧预倾角于特定角度且保持在±
0.3 度之间,以消除显示面板在曲面状态下的暗团,解决不同曲率下的暗团问题。同时,公司该技术工艺在面内采用取消数据线位置对应的黑色矩阵设计,通过公共电极金属来屏蔽数据信号,防止弯曲时漏光,搭配侧边抛光制程以去除切割后玻璃边缘的微小裂痕,避免显示面板弯曲后产生裂片。
8、LCD 屏内集成触控技术
公司的LCD 屏内集成触控技术具备窄边框、轻薄化、高可靠度等优势,系公司技术重要发展方向之一,主要包括In Cell 和On Cell 两种路线。其中In Cell 成本较低,已广泛用于小尺寸产品。公司正积极推动In Cell 技术在中大尺寸的应用,已完成多款16英寸以下笔记本In Cell 面板开发并小批量交付客户,正在突破27 英寸In Cell 桌面显示器面板技术的验证。TV 面板方面,公司计划将In Cell 触控与自有HIS 广视角技术结合,利用HIS 超低寄生电容优势突破大尺寸瓶颈。On Cell 技术主要应用于笔记本面板,公司开发的单层透明电极方案已完成验证并小批量生产。公司未来将开发新一代多层金属网格On Cell 技术,以实现更高触控响应速度和更精准的输入体验。
9、VRR 补偿技术
公司的VRR 补偿技术采用纯算法实现方案,通过动态匹配不同刷新率下的驱动补偿参数,精准修正低刷新率时因漏电时间延长导致的亮度衰减,实现全刷新率范围内的亮度一致性。该技术有效消除了VRR 或Free Sync(自适应同步显示技术)变频过程中因亮度差异引发的闪烁问题,显著提升自适应同步显示的视觉体验。该技术采用自启动侦测机制,实时跟踪前端刷新率变化并自动匹配补偿参数,无需外部交互。目前该技术已在27 英寸、34 英寸等多款高刷新率显示面板产品中实现大批量交付。
10、高画质高刷新面板驱动技术
公司的高画质高刷新面板驱动技术采用新型像素驱动架构,通过将两列数据线首尾相连,并搭配新型的扫描线驱动方向,确保DRD 产品在120Hz 高刷新率下维持卓越的显示品质。同时,结合T-CON IC 的相位交换输出功能,与该像素驱动架构协同工作,有效避免了传统DRD 产品在开启倍频驱动时出现的颜色错配问题。依托该项技术,公司成功开发出21.45/55 英寸120Hz DRD 显示面板产品,攻克了高刷新率面板的充电率不足难题,实现了静态/动态画面零粗糙度的高画质表现。该技术可与源极IC 缩减技术配合使用,广泛适配于公司各类中大尺寸显示面板产品。
11、高效玻璃基板掩膜套切技术
公司的高效玻璃基板掩膜套切技术通过基板排版算法与曝光制程创新,开创“一玻多品”高效制造范式,实现单基板多尺寸、多分辨率面板混切。该技术智能规划不同尺寸产品在基板上的排布位置与方向,结合阵列曝光及光罩优化设计,显著缩短单基板曝光时间,提升生产效率。同时,可同步融合阵列与彩色滤光片黄光曝光工艺,并通过制程端的转向技术,以克服不同方向摩擦配向的工艺难题,实现在同一基板上进行多角度配向。其中“双头龙曝光设备+大小光罩拼接”工艺可应用于75/50/43 英寸三套切产品,基板利用率提升至95%。该技术可突破跨领域套切限制(如32 英寸电视面板与3.5 英寸电子纸混切),兼容FSA、HIS 等主流液晶技术,以实现跨领域面板混切量产。
12、栅极IC 集成阵列显示基板技术
公司的栅极IC集成阵列显示基板技术可将栅极驱动IC利用既有的面板制程集成在阵列基板上。此技术在舍弃栅极驱动IC 后,可降低生产成本,并实现超窄边框的效果。目前公司将GDL 技术广泛应用于显示面板的生产,包括手机、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屏、笔记本电脑、显示器、电视、商业显示屏等产品领域,已开发并量产的尺寸包括从5.9英寸到116 英寸的各类产品,分辨率覆盖HD/FHD/2K/4K/6K/8K,刷新频率兼容48Hz至750Hz 全系列产品。
13、低成本窄边框源极驱动IC 缩减技术
公司的低成本窄边框源极驱动IC 缩减技术基于创新像素架构,通过优化栅极/源极驱动电路与扇出布局,实现同步减少栅极驱动线条与源极数据线条数量的双效突破,从而大幅降低显示面板所需源极驱动IC 数量,有效节省IC 成本。该技术已实现全场景应用,覆盖23.6 英寸HD DRD 至55 英寸UD DRD 中大尺寸面板。该技术结合TED IC 技术,不仅将多颗PCB IC 集成,更进一步缩减IC 总量,成功开发出14/15.6 英寸FHD 移动终端面板。通过融合阵列基板有机膜工艺,该技术实现了超高开口率与超低信号延迟的效果,面板透过率达9%,逻辑功耗低于0.35W,在显著节约零部件的同时达成超低能耗效果,其低碳性能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14、四道掩膜版工艺技术
公司的四道掩膜版工艺技术通过工艺创新将硅岛图层和数据线相关图层使用一道掩膜版制作,使FSA 产品阵列基板只需要四道掩膜版即可完成,较行业技术减少一道
掩膜版曝光时间,大幅提升生产效率。此外,公司将公共电极图层和扫描线相关图层使用一道掩膜版制作,能够将平行于玻璃基板的平面电极间进行转动的显示模式产品阵列基板从六道掩膜版缩减为HIS 技术的四道掩膜版。该技术已全面应用于显示面板产线,有效缩短了阵列基板的制程时间、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能,起到降本增效的作用。
15、色阻及阵列同基板工艺技术
公司的色阻及阵列同基板工艺技术将彩色光阻涂布于已完成的阵列基板上形成彩色滤光层,以实现彩色光阻与阵列基板集成在同一片玻璃上,可简化对组工艺,防止对组精度不足而引起的显示混色、漏光等问题。该技术可将黑色矩阵的线宽显著降低,大幅减少显示面板寄生电容、提升开口率,显著提高面板穿透率及显示质量,目前已成功应用于公司FSA 和HIS 显示面板产品。
16、有机绝缘膜工艺技术
公司的有机绝缘膜工艺技术创新应用于COA 结构显示面板。COA 技术虽可减少寄生电容、提升开口率,但因增加RGB 色阻层导致平坦性变差、电场非平行,需额外增加平坦层。采用有机绝缘膜替代传统无机层作为平坦层,不仅可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能,还可改善面内均一性,在保障电场正常工作、保护彩膜层的同时,进一步减少寄生电容、提升充电率、增加显示面板透过率并降低能耗。此外,正负型有机绝缘膜各有优势,正型具备高解析度、良率佳;负型则曝光能耗低、生产周期短。该技术可应用于公司各尺寸显示面板产品以及电子纸产品,通过降低侧向电容,增大充电率,解决反馈电压问题,显著提升显示品质。
17、铜金属工艺技术
公司的铜金属工艺技术在阵列制程中将导线材料用铜制作,利用铜膜的高度均匀性、低电阻率等特性,在降低扫描线和数据线电阻电容延迟的同时,可提高扫描线和数据线电压信号传递的准确性,并缩短金属线宽,有利于实现窄边框、增加开口率,提升产品的有效透光区域,增强产品的显示性能,以满足大尺寸、高分辨率和高刷新率等高性能产品的设计需求。同时,由于铜膜具有易腐蚀、氧化等特性,在开发过程中面临工序复杂、流程众多等问题。公司从金属靶材和蚀刻酸的选择、基板洁净度的提升、制程管控以及蚀刻工艺的优化等多方面进行改良创新,并搭配铜成膜工艺改良等降低面阻抗及应力,从而克服阵列制程中铜工艺容易受环境、制程的影响而导致生产良率下降的问题。
公司该项技术工艺已经在各高刷新率、高分辨率及曲面产品中广泛应用。
18、CBM 工艺技术
公司的CBM 工艺技术可省略一道光刻工艺制程,将传统的彩膜基板5 道光罩工艺制程缩减成4 道光罩工艺制程。CBM 技术通过利用多层有机复合材料协作使其具有传统遮光层功能,BPS 技术则是将BM 及PS 两道工艺合并为一,不仅缩减一道光罩工艺制程提升产能,同时可节省光阻材料。此外,可搭配COA、GDL、POA 等技术广泛应用于高性能产品的开发。其中POA 技术可在COA 技术基础上将原本做在彩膜基板侧的隔垫物亦集成在阵列基板侧,可提高像素开口率及显示品质。公司该技术无彩膜基板与阵列基板的对位问题,可进一步降低对组难度。
19、CPS 工艺技术
公司的CPS 工艺技术利用多层光学材料的物理特性协同效应,通过精密的结构设计替代传统隔垫物独立支撑组件,实现关键功能层复合化构建,在确保器件机械稳定性与光学性能的前提下,省略传统隔垫物工艺制程,将传统的彩膜基板5 道光罩工艺制程缩减成4 道光罩工艺制程。相较于行业通用技术架构,该技术通过突破性功能集成设计,使关键工艺掩膜板数量减少20%,实现提升产能、降低能耗的效果。该技术在精密结构成型环节,采用复合膜层协同替代多工序堆叠方案,既维持了面板结构的可靠性,又规避了传统工艺中的对位误差累积风险。结合自主开发的FSA 精密取向控制技术,该技术成功实现全球首例复合工艺产品量产,在良率、光学性能及可靠性等关键指标上表现优异。
20、高迁移率氧化物半导体晶体管技术
公司的高迁移率氧化物半导体晶体管技术采用氧化物保护材料、氧化物缓冲材料及高迁移率氧化物材料等多叠层结构无刻蚀阻挡层半导体器件,大幅提升了器件的迁移率和稳定性。同时,为提升氧化物半导体器件耐压性,公司同步开发铜工艺及相匹配的新型金属刻蚀药液,有效降低湿刻工艺对半导体层的影响,并搭配改进后的溅射技术,有效提升氧化物半导体的膜质。此外,公司采用自主研发的绝缘膜质优化工艺,并通过合理规避电极走线的设计,有效隔绝后续工艺过程中水汽的影响,避免器件特性偏移及失效。通过对以上工艺、材料及设计的优化,公司新型氧化物高可靠性叠层器件的电子迁移率达到8-20cm2/V·s 及以上,可大幅度减小器件尺寸,降低半导体器件热效应,极
大提高背板电路的稳定性,有利于开发超高刷新率、高分辨率(8K/10K)、低功耗、透明显示器等高性能LCD 显示产品与新型OLED、Mini LED 显示产品。
21、基于氧化物器件的自补偿技术
公司的氧化物器件的自补偿技术是OLED 应用中的核心技术之一。因OLED 器件为电流驱动发光,对电流敏感性高,对为其提供电流的背板具有较高的均一性要求。目前行业内常见且成熟的技术是采用LTPS 器件作为OLED 器件驱动源的自补偿技术,而基于金属氧化物器件作为驱动元件的自补偿技术仍处于开发阶段。氧化物背板因其器件性能均一性天然优于LTPS 背板,且有更宽的迁移率范围,可以根据产品特性设计不同的电路功能以应对不同的应用场景。该技术以金属TFT 氧化物器件作为驱动元件,充分发挥金属氧化物良好的均一性优势,已开发出高品质样品,同时利用低漏电流的性能优势,使样品具有较低的黑态亮度和低灰阶显示能力,满足终端客户对高性能产品的需求。
22、新型氧化物TFT 工艺技术
公司的新型氧化物TFT 工艺技术具备较高的电子迁移率和较低的漏电流特性,可满足高分辨率、高刷新率、高透过率和超低功耗等高性能LCD 显示技术要求。目前行业内金属氧化物IT 类(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手机等)中小尺寸产品,各绝缘保护层通常采用单独的干刻工艺技术,导致工艺复杂度较高,生产设备投资较大,产品良率提升速度缓慢,量产爬坡周期较长,整体制造成本高昂。行业内均在开发金属氧化物工艺技术,以降低干刻工艺次数,减少工艺光罩数量,从而大幅度提升背板生产效益。公司该项技术在背板制作中将绝缘保护层进行一体刻蚀,减少了干刻设备需求数量和制造成本,提升了产品良率及综合竞争力。同时攻克了复合膜干刻技术瓶颈,减少了阵列背板工艺光罩次数,大幅提升了生产效率,有效降低了生产制造成本。目前该技术已应用于多款笔记本电脑及显示器面板产品中,宽频刷新率、低功耗、高穿透率、全面屏等各项性能指标已得到国内主流笔记本电脑品牌厂商认可。
23、超宽频金属氧化物GDL 技术
在半导体显示产品领域,待机时间的长短是产品性能的重要指标,通常要求显示面板产品需具有较为优良的功耗表现。行业内通常通过降低刷新率来降低功耗,目前传统技术的低刷新率范围为30-60Hz。GDL 技术是一种将栅极IC 集成在面板上的技术,该
技术可以有效减小IC 数量,降低显示面板成本。金属氧化物GDL 技术因其独特的结构特点,器件特性容易受到自身发热、外界水汽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特性飘移、亚阈值摆幅异常等,从而造成显示异常的问题。目前行业内都在积极开发具有更高稳定性的金属氧化物GDL 技术。公司的该项技术可充分发挥金属氧化物低漏电流的性能优势,使产品最低刷新率可以达到10Hz,同时,利用金属氧化物高迁移率的性能优势,已完成10Hz-240Hz 自适应超宽变频技术的开发,能够满足客户对于高可靠性、低功耗、高刷新率的产品需求。
24、8K 超高清双模显示器面板技术
公司8K 超高清双模显示器面板技术凭借高电子迁移率(>15 cm2/V·s)与大尺寸均一性优势(波动<5%),实现对8K 显示器市场因高像素密度(PPI>200)导致像素充电时间缩短、面板负载激增及信号延迟超标等核心技术瓶颈的突破。基于该技术,公司开发了36.5 英寸8K 显示器面板产品,像素密度高达241,相较于当前主流27 英寸4K显示器面板的主流像素密度提升了近一半,进一步提升用户视觉享受。此外,为满足市场“一机多用”的需求,公司36.5 英寸8K 显示器面板产品率先实现了8K 120Hz 与4K240Hz 的双模动态切换,相较于当前市场上主流的4K 与2K 的双模切换有突破性进展,实现超高刷电竞与超清观影、办公的多场景应用。
25、超高刷新率双模显示技术
公司依托金属氧化物高电子迁移率(>15 cm2/V·s)的特性,开发出超高刷新率双模显示技术,该产品支持QHD 540Hz与HD 1080Hz两种显示模式切换。其中QHD 540Hz模式兼顾高分辨率与高刷新率,HD 1080Hz 模式可实现较高的极限刷新率,适用于电竞领域的显示需求。
26、1Hz 超低刷新率低功耗显示技术
随着AI 技术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应用,笔记本电脑算力持续提升,但电池技术发展相对缓慢,续航能力成为移动设备用户体验的关键因素之一。公司基于金属氧化物漏电流较低的材料特性,开发出1Hz 超低刷新率模式,笔记本面板产品可实现1~60Hz 全刷新率范围覆盖。该产品在60Hz 模式下逻辑功耗为0.27~0.29W,在1Hz 静态显示模式下逻辑功耗可降至0.13W,且符合-60dB 无闪烁规范。该技术有助于提升移动设备的续航能力。
27、四倍频双模显示
传统双模显示产品通常在分辨率与刷新率上进行两倍切换,存在高分辨率与高刷新率难以兼顾的局限。公司基于金属氧化物技术平台,开发出四倍频双模显示技术,实现UHD 200Hz 与FHD 800Hz 两种模式的切换。UHD 200Hz 模式适用于高分辨率显示场景,FHD 800Hz 模式适用于高刷新率显示场景。该技术可在单一面板上实现两种显示模式的切换,满足不同使用场景的需求。
28、高迁移率氧化物OLED 背板技术
公司基于现有的G8.6 产线已开发高迁移率氧化物OLED 背板技术,采用高世代线高精度、高稳定性磁悬浮真空溅射镀膜设备,得到优质的高迁移率金属氧化物半导体膜层,并基于现有的金属氧化物半导体量产工艺,通过引入铜工艺及相匹配的新型金属刻蚀药液,有效控制金属配线刻蚀精度管控。同时,搭配公司自主研发的绝缘膜质优化工艺,有效隔绝后续工艺过程中杂质元素对于半导体器件的侵入影响,避免器件特性偏移及失效。在设计上,针对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器件高迁移率、低漏电流的特点,采用最优化的驱动与补偿电路设计。通过对以上工艺、材料及设计的优化,目前公司已完成G8.6大尺寸HMO 工艺和器件基础开发,器件电子迁移率达到20cm2/V·s 以上,可与LTPO相媲美,解决了LTPS/LTPO 无法大尺寸化的技术难题,产品应用和覆盖面更广。
29、高性能OLED RGB 发光器件技术
目前行业内OLED 产品普遍存在低灰阶串扰、寿命较低等问题,需要通过开发具有长寿命、高亮度、低功耗等特性的高性能OLED RGB 发光结构器件技术以解决影响OLED 产品应用拓展的性能问题,从而提升OLED 产品的渗透率。公司的高性能OLED RGB 发光器件技术,通过结合面板新型优化设计工艺,对RGB 器件结构和材料进行优化,可大幅提升OLED 器件的发光效率和寿命,不仅可发挥OLED 器件高对比度、高色域的优点,还可进一步提高产品的亮度和寿命、降低功耗,并解决产品低灰阶串扰的问题,为开发高亮度、长寿命、高画质的新一代OLED 产品提供可行的方案,有效拓展了OLED 产品的应用领域。
30、新型超低频OLED 驱动显示技术
在半导体显示产品领域,OLED 显示产品性能不断提升的同时,为适应多种应用环境,对功耗提出了严苛要求,以保证在低频刷新状态下仍保持良好的显示品质。公司新
型超低频OLED 驱动显示技术搭载的金属氧化物器件具有超低漏电流的特性,通过对电路驱动架构的持续开发和优化,搭载适用金属氧化物的驱动IC,以达成低刷新率1Hz显示技术性能指标。未来在器件和电路的持续优化下,还可进一步降低刷新频率,可适用于穿戴设备、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中小尺寸OLED 产品。
31、高效率长波宽波单色OLED 光源技术
长波红光能够有效渗透深层皮下组织,通过刺激细胞色素c 氧化酶提升细胞能量输出从而增强细胞活性,使其成为医疗光源。柔性OLED 长波光源凭借半波宽大、二维可弯曲及可穿戴特性,有望逐步替代LED 成为主流医疗美容光源。公司高效率长波宽波单色OLED 光源技术采用新型磷光材料和新型器件结构,实现长波长下的高效率发光,具备能量密度高、发光峰位大、半波宽大及深层渗透的特点,为医疗光疗设备提供关键技术支撑,可应用于医疗、美容、理疗等人体健康仪器产品,有效拓展了OLED产品的应用领域。
32、OLED 高品味成像视效盲孔技术
公司OLED 高品味成像视效盲孔技术通过阵列基板与OLED 器件结构优化,实现屏体不挖孔情况下的光学高透过率性能。在阵列制程方面,公司通过对电路设计、膜层结构及工艺的优化,改善透光盲孔区域背板制程中的薄膜厚度均一性与刻蚀均匀性,提升摄像头成像精准度;同时通过优化盲孔区域膜层形貌,改善摄像头成像清晰度。在OLED 器件结构方面,公司引入新型光学材料,使盲孔区域的透过率达到80%以上。该技术可应用于屏下红外感应、屏下摄像头等对屏体透光率有较高要求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发。
33、新型氧化物玻璃基Mini LED 直显技术
行业内现有大尺寸显示产品主要以PCB 基Mini LED 直显拼接为主,玻璃基直显仍在技术开发阶段。玻璃基由于成本低、小间距下一致性佳等优势,将成为未来小间距显示的主力技术方向之一。公司该技术为利用氧化物背板制作的玻璃基Mini LED 直显技术,包括Mini LED 显示面板稳压驱动技术、Mini LED 高色表现力显示技术、侧边引线技术、背面绑定技术、高精度转移技术等,通过突破Mini LED 技术瓶颈,结合超高迁移率氧化物半导体材料性能,实现高解析度、高驱动频率、高亮度均匀度的Mini LED 产品开发。
34、高精细电子纸技术
公司的高精细电子纸技术利用有机绝缘工艺技术和铜金属工艺技术,减小了背板的寄生电容和电阻,显著提高了充电率,该技术已成功开发并量产涵盖2.13 英寸至10.3英寸的各尺寸电子纸产品,未来将进一步推动50 英寸以上的高精细电子纸产品实现量产。此外,公司在该技术中结合了高效玻璃基板掩膜套切技术,在一块玻璃基板上同时进行多尺寸、多像素密度、多显示技术的背板切割,有效降低了电子纸的开发和生产成本,成功开发并量产了包括2.13 英寸、2.66 英寸、2.9 英寸、3.5 英寸、6 英寸、10.3 英寸等多个尺寸的套切产品。公司进一步结合高迁移率氧化物半导体晶体管技术,利用其相较于非晶硅背板技术更高迁移率、更低漏电流的特点,实现更具竞争力的电子纸背板设计。公司在高精细电子纸技术领域也同步进行了双稳态电子墨水和胆固醇液晶的基础研究,未来将进一步突破实现彩色电子纸的高效率、低成本生产。
(三)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
1、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
近年来,公司曾获得“LCD 电视面板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中国制造业500 强”“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荣誉。研发创新方面,公司曾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重庆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奖银奖”“重庆市技术创新中心”等奖项;工业设计方面,公司显示器产品曾获得“德国红点奖”“德国iF 奖”“日本G-Mark 设计奖”等奖项;智能制造方面,公司曾获得“国家5G 工厂”“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绿色工厂”“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重庆市数字化车间”“重庆市卓越级智能工厂”“安徽省先进级智能工厂”“湖南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等荣誉。
2、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或奖项
近年来,公司及子公司获取的主要荣誉或奖项情况如下:
时间 序号 荣誉或奖项名称 批准/授予单位
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
2025 年度 1 国家5G工厂 工信部
2 国家卓越级智能工厂 工信部
时间 序号 荣誉或奖项名称 批准/授予单位
3 安徽省先进级智能工厂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 湖南省先进级智能工厂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 长沙市经济质效突出贡献企业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6 重庆市技术创新中心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7 重庆市优秀民营企业 重庆市人民政府
8 重庆市绿色工厂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9 安徽省通用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标杆 安徽省科技厅
10 四川省5G工厂名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11 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 湖南省发改委
2024 年度 12 LCD TV面板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工信部
13 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工信部
14 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 工信部
15 LCD TV面板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6 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四川省科技厅
17 重庆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8 重庆市数字化车间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9 重庆市卓越级智能工厂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 重庆市企业100强 重庆市企业联合会
2023 年度 21 国家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领航应用案例 工信部
22 国家绿色工厂 工信部
23 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工信部
24 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优秀场景 工信部
25 国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 工信部
26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国家知识产权局
27 中国专利优秀奖 国家知识产权局
28 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安徽省科技厅
29 重庆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重庆市科技局
30 重庆市企业100强 重庆市企业联合会
31 安徽省工业设计中心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32 重庆市企业创新奖 重庆市人民政府
33 四川省科技创新领军企业 四川省人民政府
34 湖南省制造业质量标杆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5 湖南省“5G+工业互联网”示范工厂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 序号 荣誉或奖项名称 批准/授予单位
智能显示终端业务
2025 年度 1 中国制造业500 强、中国大企业创新100 强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2 德国iF 奖 iF International Forum Design GmbH
3 德国红点奖 德国红点奖委员会
4 广东省企业500 强、广东省制造业企业100 强、广东省创新企业100 强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
5 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2024 年度 6 中国制造业500 强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7 德国iF 奖 iF International Forum Design GmbH
8 德国红点奖 德国红点奖委员会
9 广东省企业500 强、广东省制造业企业100 强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
10 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 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
2023 年度 11 中国制造业500 强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12 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3 德国红点奖 德国红点奖委员会
14 广东省企业500 强、广东省制造业企业100 强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
3、公司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周期 立项单位 项目类型 项目进展
1 大尺寸超高清显示屏技术 2022.01-2023.12 湖南省 科技厅 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 已完成
2 曲面高刷新率电竞显示屏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2021.02-2023.09 滁州市 科学技术局 滁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八大产业链强链补链攻坚项目 已完成
3 USM(Ultra Slim Mark)拼接曝光技术及显示面板 2025.01-2026.12 湖南省 工信厅 湖南省先进制造业“揭榜挂帅”项目 进行中
(四)研发投入情况
1、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在半导体显示面板领域研发项目中,公司基于LCD 面板产业化应用和多年运营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多元化显示技术布局,聚焦前沿技术研究方向谨慎探索Oxide、MiniLED、OLED 等显示技术生产应用的可行性,旨在加强对重大疑难问题的技术攻关,从
而克服该等技术在产品良率和使用寿命方面亟待提升的技术壁垒。依托于在TFT-LCD面板领域多年的突破创新和成功的产业化运营经验,公司在新型半导体显示技术的发展战略上更加注重技术储备和创新,紧密跟踪市场需求并将自身技术储备与全球化市场技术革新紧密对接,致力于在布局主流a-Si TFT-LCD 显示技术的基础上,针对Oxide、OLED、Mini LED、Micro LED 等新型显示技术持续进行研发和突破,不断完善公司新型半导体显示领域多技术路线的全面布局。此外,公司在进行新型半导体显示技术研发储备的同时,也布局了一系列新型显示产品研发项目,旨在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超大尺寸、高刷新率、高分辨率等高性能面板产品领域的市场地位,并不断拓展商业显示、车载显示、工控显示、医疗显示、穿戴显示等细分应用领域。
在智能显示终端领域研发项目中,公司深入开展设计创新、性能创新的显示产品的研发工作,如大尺寸红外会议一体机、大尺寸红外及电容黑板、大尺寸Mini LED 量子点会议一体机、超高清高刷新率专业电竞显示器等产品,与现有产品结构形成了良性互补。公司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储备为公司及时跟进市场需求变化,持续推出个性化、智能化的产品提供了有力保障。
截至2026 年2 月末,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半导体显示面板领域在研项目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处阶段 技术水平及拟达到目标
半导体显示技术研发项目 1 金属氧化物OLED 技术开发项目 新技术开发验证阶段 本项目重点开展应用于高性能金属氧化物的OLED 技术。项目采用高迁移率氧化物半导体材料,开发高稳定性的顶栅驱动和底栅调制的TFT驱动器件,导入内部补偿的像素电路解决方案、栅极信号及发光信号采用阵列驱动集成电路设计方案,通过持续优化和验证核心工艺条件,完成背板、蒸镀等量产工艺路线的打通,已开发出高对比度、高可靠度、高精细度的OLED 样品,技术成果可应用于各种尺寸的OLED 显示产品。
2 高频率显示面板驱动技术研发项目 部分子项目处于方案评估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新技术开发验证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新技术量产化可行性评估阶段 本项目重点开展高频率显示面板驱动技术在750Hz 高刷新率显示产品的应用。本项目在技术实现上计划利用多组白平衡调整参数表调整在不同频率(48Hz~750Hz)状态下的亮度稳定性,以确保在使用750Hz 改善动态显示效果的同时使频率切换时亮度差异最小化。
3 RPD 平板探测器技术研发项目 新技术开发验证阶段 本项目重点开展G8.6 高世代线数字RPD(Radiography Photonic Detector,光子传感器)平板探测器技术。公司研发RPD 技术可跨入非LCD 的光传感领域,为公司拓展新的应用市场,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处阶段 技术水平及拟达到目标
提高产品多样性。公司RPD 平板探测器技术采用G8.6 生产工艺,可套切不同尺寸的RPD 产品,大板利用率更高,成本上低于其他小世代线,可应用于工业无损检测、医疗检测、安防检测等领域。
4 Mini LED技术研发项目 新技术开发验证阶段 本项目重点开展以a-Si 背板技术为基础的Mini LED 背光技术的研发。本项目在技术实现上计划采用Mini LED 芯片作为蓝色光源轰击量子膜中的量子点,产生纯白光源,搭配分区调光(Local Dimming)技术将20,736 颗灯珠实现2,304 区分区控制,使LCD 显示面板实现更高亮度、更广色域、高动态范围、更高对比度的显示效果。
5 画素级高对比驱动显示技术研发 项目 新技术量产化可行性评估阶段 本项目重点开展画素级高对比显示驱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本项目在技术实现上计划采用叠屏(Dual Cell)技术,透过第二屏子像素级的分区调光技术促使LCD 显示面板呈现动态对比度和高色彩饱和度。同时本项目着重解决两大挑战:一是叠屏技术因为等距画素的干涉而形成的摩尔纹现象;二是开发先进实时补偿算法以有效消除,使得画质的呈现更加清晰。
6 显示面板稳压驱动技术研发项目 新技术开发验证阶段 本项目重点开展显示面板稳压驱动技术的研发。随着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式电子产品逐渐内置AI 语言程序,对面板的低功耗性能要求更高。本项目在技术上通过改善时序控制芯片和源极驱动芯片的电压输入能力以降低模拟电压、漏极电压和CPU 工作电压所需能耗。
7 器件性能与可靠性提升项目 新技术开发验证阶段 本项目重点开展高性能金属氧化物技术开发与应用,致力于开发Half Tone(半色调掩膜技术)新制程,结合高性能金属氧化物材料,开发光罩缩减技术,降低TFT 背板工艺复杂性,从而节省成本、提升产能,技术成果可应用于Oxide LCD产品等。
8 OLED 工艺技术和器件材料体系开发项目 部分子项目处于新技术开发验证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新技术量产化可行性评估 阶段 本项目重点在于开发自研OLED 器件体系以及OLED 相关新技术/工艺专项,并快速导入支持OLED 产品项目的量产,核心研发方向是满足客户高色域、低功耗、高视效性能等OLED 产品性能的要求,为专业显示、医疗显示等不同类型OLED 产品的量产出货储备技术能力。
9 新型氧化物工艺和技术开发项目 部分子项目处于设计验证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生产验证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量产阶段等 本项目重点开展金属氧化物背板工艺与技术的开发,并持续提升生产稳定性及成品可靠性。金属氧化物技术凭借其高电子迁移率和低漏电流特性,主要应用于高分辨率、高刷新率、高穿透特性,主要应用于高分辨率、高刷新率、高穿透率低功耗窄边框等产品可覆盖电视显示器、笔记本、平板、车载、手机等显示产品。
新型显示产品研发项目 10 高刷新率4K 大尺寸面板研发项目 部分子项目处于设计验证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生产验证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量产阶段等 本项目重点开展4K 解析度的高端电视面板的研发,画面刷新率由60Hz提升至144/165Hz/180Hz,可应用于中大尺寸电视及电竞型电视。同时本项目开发搭配VRR(可变刷新率)、DLG(高频双栅极驱动)的动态显像技术及8 维度视角补偿技术,能够提供高达330Hz的超频极速响应,使显示性能达到无撕裂感的动态画质。
11 高刷、高分辨率中小尺寸面板产品研发项目 部分子项目处于设计验证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生产验证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量产阶段等 本项目基于公司现有产品结构重点开拓手机面板(包含屏内集成功能)、商显安防领域面板产品的研发,并拓展笔记本电脑面板、显示器面板、平板电脑面板、穿戴显示面板等产品的性能升处级。本项目核心研发方向包括窄边框、高曲率、高分辨率、高刷新率、高亮色域、低功耗、宽频、护眼、防窥功能、平面及立体显示切换等性能实现与提升。
12 8K 与超大尺寸系列LCD 电视面板研发项目 部分子项目处于生产验证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量产阶段 本项目重点开展超大尺寸及8K 高端电视面板的研发。本项目在技术实现上计划采用高效玻璃基板掩膜套切技术、高穿透高频显示铜金属工艺技术等实现8K 超高精细度显示,产品覆盖85 英寸8K/UHD、86 英寸UHD、100 英寸8K/UHD、107英寸WUHD 等产品。
13 车载显示产品研发项目 部分子项目处于产品设计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设计验证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生产验证阶段 本项目重点开展应用于车载显示产品的研发,涵盖车载仪表、中控显示、广告显示、电子后视镜子等车用场景产品。本项目在产品设计和技术实现上计划通过搭载触控与显示驱动器集成、列反转处等技术以及定制化的液晶和配向液等材料,使产品具有抗震动、抗冲击、高可靠、防静电等性能特点。
14 新型4K 电视面板研发 项目 部分子项目处于产品设计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设计验证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生产验证阶段 本项目结合客户的未来产品规划在原有产品布局的基础上开展4K 解析度电视面板的研发,项目在技术实现上融合了高效玻璃基板掩膜套切处技术、高穿透高频显示铜金属工艺技术、栅极IC处技术、高穿透高频显示铜金属工艺技术、栅极IC集成阵列显示基板技术等核心技术推动公司在客户未来中高端产品上的渗透率提升。
15 新型商用显示产品研发项目 部分子项目处于产品设计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设计验证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生产验证阶段 本项目重点开展工业控制和医疗显示等领域产品的研发,主要应用于新零售、人脸识别、办公子设备、智能家电、工业设备、安防系统、医疗监护、ATM 机等多种影像显示领域,通过高性能处材料的研发与生产,实现产品耐高温高湿、高使用寿命等可靠性要求,达到各类工业级环境使用标准。
16 商显与工控系列面板研发项目 部分子项目处于设计验证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生产验证阶段 本项目为LED/Mini LED 模组设计开发,采用商显与工控信赖性设计标准,应用于户外显示等商显与工控市场。
17 电子纸技术研发项目 部分子项目处于产品设计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设计验证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生产验证阶段等 电子纸因具有超低功耗、可折叠弯曲、画面显示细腻、可视角度宽、对眼睛伤害极小和强光下可视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零售、教育、医疗、办公等诸多领域。当前电子纸材料技术已在低功耗处公等诸多领域。当前电子纸材料技术已在低功耗和视觉舒适性上取得显著成果但仍面临色彩响应速度与成本的挑战。
项目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处阶段 技术水平及拟达到目标
本项目重点开展新型电浆技术与挡墙结构的研发,通过在阵列基板上制作精密的挡墙结构,能有效防止电泳粒子的无序运动。这有效保障上下电极之间电场的方向性和垂直度,从而使粒子排布更精准,有望实现更高的对比度和更细腻的画质。此外,该技术路径为实现更快的响应速度和更丰富的彩色显示提供了新的可能性,是推动电子纸从静态显示走向动态、高清视频应用的关键探索。项目计划利用现有设备和材料进行研发,致力于通过简化制造过程(如避免复杂的多层结构)来促进量产,有助于控制成本并推动技术产业化。
18 超高清Borderless显示产品研发 部分子项目处于产品设计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设计验证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生产验证阶段 本项目基于公司现有产品结构重点开发中大尺寸TV 面板和显示器面板新技术创新。核心研发方向包括超高清、更宽可视角度、并兼容低功耗、处更高亮度和色域,提供给消费者更好视觉体验。
19 高穿透、高对比液晶中小尺寸面板产品研发项目 部分子项目处于产品设计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设计验证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生产验证阶段等 本项目基于公司现有产品结构重点开拓中小尺寸显示器面板、笔记本电脑面板、平板电脑面板等产品的性能创新。核心研发方向包括高穿透和高对比度创新,同步兼容低功耗性,更符合消费实际需求。
20 高性能RGB OLED 产品开发项目 部分子项目处于产品设计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设计验证阶段 本项目重点开展高性能RGB OLED 面板的产品研发,拟应用于智能穿戴、智能手机、显示器等领域。该项目核心开发方向包含新型Oxide OLED 电路、Hybrid OLED 封装结构、超高色域、高对比度以及高可靠性技术,同时包含以上技术的量产落地。
21 低成本高穿透面板产品研发项目 设计验证阶段 本项目通过集成非晶硅源极驱动IC 缩减技术、超精细高穿透广视角液晶技术及栅极IC 集成阵列显示基板技术等核心技术,致力于打造一套高性价比的显示解决方案。该方案将有效降低多种尺寸与分辨率产品的成本与能耗,积极践行低碳发展理念。
注:研发项目披露口径为一级研发项目,根据具体研发产品或技术的不同,二级研发项目截至目前处于不同研发阶段。
(2)智能显示终端领域在研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处阶段 拟达到目标及技术水平
1 智慧物联显示产品研发项目 部分子项目处于设计验证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生产验证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量产阶段 本项目重点开展大尺寸红外会议一体机、大尺寸红外及电容黑板、大尺寸Mini LED 量子点会议一体机、电子书、电子价签等新型智能显示产品的研发,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响应“5G+AI+IOT”一体化的趋势,开拓创新在办公、教育、生活、直播等新兴应用领域的显示需求。
2 Mini LED 专业显示器研发项目 设计验证阶段 本项目重点开展新一代Mini LED 背光显示器技术开发,通过自主开发的多分区调光算法与量子点技术结合,提升3-5倍显示器峰值亮度,实现HDR 高动态对比,明暗层次更分明。通过精密背光控制,将光晕扩散范围缩减20%,画面更纯净。同时色彩丰富度、画质细腻程度等均有进一步提升。
3 专业电竞显示器研发项目 部分子项目处于产品设计阶段、部分子项目处于设计验证阶段 本项目重点开展专业电竞显示器开发设计,通过创新研发新一代背光控制技术和Scaler 驱动算法(缩放控制器驱动算部法),有效解决高速运动画面下的视觉延迟与图像模糊问题,显著提升超高清高刷新率显示解决方案的技术优势。产品具备高刷新率、高分辨率、高色域、极速响应时间、HDR 高动态对比、色彩精准、低蓝光、不闪屏等技术特点。产品尺寸涵盖24 至49 英寸。
4 商务办公显示器研发项目 设计验证阶段 本项目重点开展主流尺寸显示器终端开发,产品采用高品质OLED 屏,具备像素级精准控光、极致色彩表现、更佳可视角度以及0.03ms 疾速响应、多设备简化互联的特点。产品涵盖主流尺寸显示器终端,通过产品性能与功能的提升为用户带来更好的办公体验。
5 Micro LED 封装研究及全制程工艺开发项目 设计验证阶段 本项目在Micro LED 封装技术基础上,重点开发基板黑化技术以提升对比度及墨色一致性,并结合像素独立化处理,减少像素发光光晕面积,改善发光串扰等新型封装工艺,使Micro LED 直显产品具备超高对比度、超高亮度及画面纯净等特点,推动Micro LED 直显产品在家庭影院领域的应用。
6 显示终端智能交互系统研发项目 设计验证阶段 本项目依托Mini LED 显示的高性能与低功耗优势,结合公司在整机IDM 领域的开发及量产能力,开发30 分钟快装结构,解决Mini LED 显示在B 端与C 端的安装难题。通过优化设计实现4K/120Hz、P3 色域等高质量显示效果,并借助相关平台及强大算力,推进具备端侧AI 智能显示与交互能力的终端产品开发。
7 COB 产品研发项目 生产验证阶段 本项目基于Mini LED 与Micro MiP 产品及技术,开发出功耗低至200W/平方米、对比度高达20000:1 以上的超高对比度显示面板,实现四拼与两拼显示面板开发。相较传统八拼方案,拼缝缩减40%以上,显著提升显示产品的整体平整度,大幅增强COB 产品的场景适应性与产品覆盖率。
注:研发项目披露口径为一级研发项目,根据具体研发产品或技术的不同,二级研发项目截至目前处于不同研发阶段。
2、研发投入的构成、占收入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研发费用 146,416.49 141,507.50 132,398.56
营业收入 4,089,731.78 4,028,182.77 3,582,448.53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3.58% 3.51% 3.70%
3、研发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认定依据
公司根据员工所属部门及具体工作职责将研发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中直接从事研
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认定为研发人员。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均为专职研发人员,主要从事技术工艺研发、产品开发、研发管理等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工作。
(2)研发人员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2,212 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11.62%,公司研发人员学历构成如下:
单位:人、%
项目 数量 比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27 19.30
大学本科 1,291 58.36
大学专科及以下 494 22.33
合计 2,212 100.00
4、合作研发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开展的主要合作研发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合作方 项目内容 知识产权归属 保密措施
1 IDM 开发协议书 烟台三月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IDM 聚酰亚胺材料开发,进一步降本增效 双方共同开发之样品相关知识产权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若需转让至第三方使用,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双方均须负保密责任,不得泄露任何第三人
2 开发、评估、扩大规模并生产使用E Ink 供应的电泳前板层压板的显示屏 E Ink Holdings Inc 共同开发、评估、扩大规模并生产使用E Ink 供应的电泳前板层压板的显示屏 双方将平等、不可分割地共同享有所有联合前景知识产权 接收方仅可为允许使用的目的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机密信息。接收方应以保护其自身专有和机密信息的相同方式保护披露方的机密信息(且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采取不低于合理的保护措施)
3 IDM 项目合作协议 烟台显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IDM 液晶材料开发,进一步降本增益 该项目合作产品,惠科股份可申报并持有制程等相关专利,烟台显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配方相关部份有限公司就配方相关部分撰写申报并持有该配方专利;若惠科股份在项目配方开发过程中参与配方单体选择、单体规格的制定或配方比例的调配并被采纳使用的情况下,此配方专利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合作各方应对合作项目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等各类信息进行保密,承担保类信息进行保密,承担保密义务任何方因合作需要将相关信息需要透露给第三方的,应当事先经过对方书面许可。因违反保密约定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保密责任
4 显示屏的健康护眼显示技术开发 四川大学 开发满足人眼健康舒适型显示器的蓝光调节技术方案和环精光自适应技术方案 由绵阳惠科独立完成的该产品的结构设计和性能设计产生的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归绵阳惠科所有,获得的利益由绵阳惠科享有;由四川大学独立完成的该产品的制造工艺和技术产生的技术成果,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归四川大学所有,所获得的利益由四川大学享有。双方同意授权对方对因行该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享有永久、免费、非排他的使用权 如果绵阳惠科有外资背景,四川大学项目负责人保证不向其提供任何涉及人类遗传资源信息的标本及数据;双方均有义务对对方未公开的技术以及涉及合同履行的详情保守秘密,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在任何宣传、新闻稿、广告、公告或推销中使用对方或其关联方、或他们各自的员工、管理人员的名称、商号或标志
5 RAY-27 新型显示器开发 型广州弥德型科技有限公司 开发27 英寸2.5K 裸眼3D 显示器产品 合同下包含的所有前景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共同享有知识产权的使用权 接收方同意,只为实现合同下合作的目的在必要程度内接收和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除披露给根据合作目的必须知晓该保密信息的雇员、顾问或代理之外,接收方不得将任何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接收方应给任何第三方。接收方应保证,上述人员在接收保密信息之前已签署不低于本合同保密要求的保密合同,且在接收之后遵从相应保密义务。接收方亦同意采取保护已方同类保密信息且不低于合理程度的保密措施来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公司基于技术发展前瞻性判断和自身研发计划与上述企业、高校开展合作研究,通过合作可以资源共享、扬长避短,快速高效地明确研发方向、达成研发目标。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为自主研发取得,不存在对合作研发的依赖。
(五)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研发机构设置
公司以研发中心为核心研发机构,根据市场竞争及核心技术研发与储备需求建立了专业分工、协同发展的研发机构体系。研发中心是公司技术进步的重要依托力量,也是公司组织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下设面板研发中心、IoT 研发中心和产业研究院,各机构分工明确且合作高效。其中,面板研发中心和IoT 研发中心分别下设三个技术研发、
产品创新方向各有侧重的研发中心。同时,依托研发中心,公司投入研发资金构建了滁州惠科CNAS 实验室、绵阳惠科CNAS 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并设有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公司研发中心图示如下:
2、研发模式
公司基于客户需求、技术调研与市场机会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以产品为主轴进行项目管理,力求以合理的研发费用及较高的研发效率,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根据《新技术开发控制程序》《新工艺开发控制程序》和《新产品开发控制程序》等制度性文件规定研发流程,以定义及规范各开发阶段作业内容、依据、职责及文件输出,从而提升新技术开发流程作业的效率、缩短新工艺的导入时长以及确保新产品品质并顺利量产及上市。公司简要研发流程图示如下:
3、研发制度建设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制度,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行业发展趋势
与公司发展战略开展研发活动,不断推动技术创新、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性能,持续强化公司在半导体显示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1)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力资源招聘、使用与培养体系,通过多渠道积极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建设一流的研发团队,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同时,公司建立了规范的绩效考评体系、合理的薪酬体系与晋升机制,营造和谐平等的工作文化环境,为研发人员提供可发挥才能的空间与平台,充分调动研发人员主观能动性,保障技术创新的持续性与高效性。公司建立了联合培养机制,通过与国内外科研院所、专业院校、学术机构等的技术合作,加强企业技术人才培养的力度,推进人才的联合培养机制实施,最大程度上优化研发团队及组织结构。
(2)人才激励机制
公司采用以考核与奖励相结合的双向管理机制保持研发人员的研发积极性。考核机制方面,公司以研发进程计划为依据,每季度对研发人员的工作态度、能力、业绩等进行评估分析,及时进行反馈和沟通,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潜能。奖励机制方面,实行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并将创新成果作为研发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针对绩效优秀的研发人员提供绩效考评奖金和专项项目奖金,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
(3)技术研发项目机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同时根据行业发展趋势与自身发展战略开展研发活动,洞察市场需求动向,积极把握发展机遇,开展对Oxide、OLED、Mini LED、Micro LED 等新型半导体显示技术的研究,加强研发布局与技术储备,不断提升产品性能,持续强化公司在半导体显示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4)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公司知识产权团队主要负责制定与实施公司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构建集知识产权储备与布局、知识产权风险预防与控制以及知识产权资产管理与运作于一体的知识产权战略体系,覆盖商标、版权和专利等多类型的知识产权需求。公司围绕技术研发情况制定严密的专利布局策略和规划,以加强对公司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同时为内部人员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业务培训计划,以不断增强其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
八、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
(一)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显示面板等核心显示器件以及智能显示终端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主要的生产主体中,半导体显示面板生产基地和显示模组生产基地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环境污染物,显示终端生产基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物主要为固体废物和噪声,并产生少量废水。
公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环保法律法规,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采取的主要处理设施或方式、处理能力具体如下:
1、废气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半导体显示面板生产基地,具体包括酸性废气、碱性废气、剥离废气、有机废气和CVD 废气(化学沉积废气)。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废气、主要处理设施或方式及处理能力具体如下:
生产基地 主要废气 主要处理设施或方式 处理能力(m3/h)
重庆金渝 酸性废气 POU 预处理+碱液喷淋吸收处理 180,000.00
碱性废气 酸液喷淋吸收处理 105,000.00
剥离废气 冷凝+酸液喷淋吸收处理 60,000.00
有机废气 沸石转轮+RTO 焚烧 180,000.00
CVD 废气 POU 燃烧分解+除尘+碱液喷淋吸收处理 108,000.00
滁州惠科 酸性废气 POU 预处理+碱液喷淋吸收处理 300,000.00
碱性废气 酸液喷淋吸收处理 150,000.00
剥离废气 冷凝+酸液喷淋吸收处理 120,000.00
有机废气 沸石转轮+RTO 焚烧 300,000.00
CVD 废气 POU 燃烧分解+除尘+碱液喷淋吸收处理 250,000.00
绵阳惠科 酸性废气 POU 预处理+碱液喷淋吸收处理 300,000.00
碱性废气 酸液喷淋吸收处理 150,000.00
剥离废气 冷凝+酸液喷淋吸收处理 108,000.00
有机废气 沸石转轮+RTO 焚烧 546,000.00
CVD 废气 POU 燃烧分解+除尘+碱液喷淋吸收处理 180,000.00
生产基地 主要废气 主要处理设施或方式 处理能力(m3/h)
长沙惠科 酸性废气 POU 预处理+碱液喷淋吸收处理 240,000.00
碱性废气 酸液喷淋吸收处理 120,000.00
剥离废气 冷凝+酸液喷淋吸收处理 80,000.00
有机废气 沸石转轮+RTO 焚烧 390,000.00
CVD 废气 POU 燃烧分解+除尘+碱液喷淋吸收处理 200,000.00
此外,显示模组生产基地产生少量废气,根据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要求,可直接排放或经简单处理后排放。报告期内,公司废气排放量处于公司环保处理设施的处理范围内。
2、废水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来自半导体显示面板生产基地,具体包括酸碱废水、蚀刻废水和有机废水。显示模组生产基地中,由于生产工艺的不同,北海惠显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酸碱废水,采用两级pH 调节中和工艺进行处理;重庆渝惠和长沙金扬主要产生少量生活污水及清洗污水,根据相关排放标准及要求直接排放至园区处理池。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废水、主要处理设施或方式及处理能力具体如下:
生产基地 主要废水 主要处理设施或方式 处理能力(m3/h)
重庆金渝 酸碱废水 两级pH 调节中和工艺、UF+RO 296.42
蚀刻废水 两级pH 调节、化学絮凝沉淀 89.17
有机废水 两级pH 调节+两级(缺氧+好氧)工艺、MBR+RO 227.50
滁州惠科 酸碱废水 两级pH 调节中和工艺、UF+RO 809.00
蚀刻废水 两级pH 调节、化学絮凝沉淀、双氧水去除 192.75
有机废水 两级pH 调节+两级(缺氧+好氧)工艺、MBR+RO 1,182.50
绵阳惠科 酸碱废水 两级pH 调节中和工艺 960.00
蚀刻废水 两级pH 调节、化学絮凝沉淀、双氧水去除、生化处理、树脂吸附 260.00
有机废水 两级pH 调节+两级(缺氧+好氧)工艺、MBR+RO 1,050.00
长沙惠科 酸碱废水 两级pH 调节中和工艺 1,000.00
蚀刻废水 两级pH 调节、化学絮凝沉淀、双氧水去除、生化处理、树脂吸附、蒸发结晶 200.00
有机废水 两级pH 调节+两级(缺氧+好氧)工艺、MBR+RO 1,440.00
北海惠显 酸碱废水 两级pH 调节中和工艺 40.00
此外,显示终端生产基地产生少量生活污水及少量冷却废水、清洗废水,经过厂区
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报告期内,公司废水排放量处于公司环保处理设施的处理范围内。
3、固体废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与危险废物。对于一般固体废物,公司主要采用分类收集、外运处置的方法进行处理;对于危险废物,公司主要采用分类收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的方法进行处理。
4、噪声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噪声主要来自动力设备和运行风机。对于工业噪声的处理方式,公司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为设备配备有效的减震、降噪装置以进行隔声、基础减震,经车间屏蔽房和厂房围墙隔声,在厂区内种植树木以降低厂界噪声强度,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
(二)环保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包括环保设备投资及环保相关的危废处理等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分别为9,980.41 万元、10,728.51 万元和9,383.52 万元,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公司将继续保持环保投入,保证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与地方的环保标准。
九、境外经营情况
(一)境外销售情况
公司境外销售产品包括半导体显示面板、电视及显示器等智能显示终端。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861,429.34 万元、1,959,344.55 万元和2,042,745.5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49%、49.89%和51.48%,境外客户主要包括三星、LG、TCL、VESTEL、海尔、微星科技等国际知名企业。公司境外销售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之“十/(二)/3、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情况”。
(二)境外主要资产情况
公司境外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资产规模、所在地、经营管理及盈利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之“八/(二)发行人境外子公司”。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披露或引用的财务会计信息,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3-34 号),或根据其中相关数据计算得出。投资者如需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请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所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非经特殊说明,本节所列示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83,075.43 2,695,542.60 2,144,637.83
交易性金融资产 63,176.21 98,861.71 192,255.65
衍生金融资产 119.01 9,801.51 182.34
应收票据 3,382.70 15,292.44 13,424.80
应收账款 626,439.22 601,572.13 512,894.96
应收款项融资 10,378.33 22,646.80 5,716.65
预付款项 19,881.63 50,334.73 61,908.15
其他应收款 6,502.88 14,765.77 14,287.11
存货 682,741.74 618,353.83 680,089.7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467.07 - 55.86
其他流动资产 348,392.53 222,082.80 191,572.17
流动资产合计 4,746,556.76 4,349,254.32 3,817,025.29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5,163.70 - -
长期股权投资 1,194.75 1,187.14 1,019.4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475.00 1,044.00 120.00
投资性房地产 43,182.45 37,265.72 38,736.81
固定资产 4,822,649.17 5,262,814.91 5,191,315.23
在建工程 122,851.70 64,716.15 616,583.80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使用权资产 9,248.65 8,625.61 6,365.79
无形资产 146,429.88 159,892.75 161,726.30
长期待摊费用 4,546.51 5,595.61 4,998.4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7,006.12 180,228.30 210,786.8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5,898.58 1,955.39 4,082.13
非流动资产合计 5,349,646.50 5,723,325.58 6,235,734.78
资产总计 10,096,203.26 10,072,579.89 10,052,760.0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05,949.92 2,188,149.02 2,453,228.21
衍生金融负债 8,207.33 12,503.78 342.64
应付票据 102,125.17 106,395.56 100,685.73
应付账款 804,593.79 837,552.90 913,768.36
预收款项 143.21 238.41 4.21
合同负债 30,710.32 36,274.01 32,474.88
应付职工薪酬 57,646.01 56,418.03 47,887.46
应交税费 25,663.17 26,296.58 24,750.02
其他应付款 88,117.12 86,009.13 80,230.3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58,839.41 986,957.70 814,996.41
其他流动负债 43,036.58 45,941.36 46,227.42
流动负债合计 3,925,032.03 4,382,736.49 4,514,595.7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60,603.00 1,127,108.28 855,962.73
应付债券 - 56,250.00 112,500.00
租赁负债 5,882.93 5,111.83 4,212.73
长期应付款 985,584.83 1,171,683.66 1,144,103.36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 165,381.43 - 185,186.90 13.47 196,545.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319.80 706.0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154,666.6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17,772.00 2,546,046.71 2,468,004.40
负债合计 6,342,804.03 6,928,783.19 6,982,600.11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656,805.13 656,805.13 602,936.23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资本公积 658,385.51 616,356.68 259,963.76
其他综合收益 6,500.96 2,531.94 1,430.19
专项储备 3,467.64 4,454.56 2,681.93
盈余公积 114,535.38 75,790.46 72,839.89
未分配利润 1,078,919.14 777,543.12 468,491.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518,613.75 2,133,481.89 1,408,343.16
少数股东权益 1,234,785.48 1,010,314.81 1,661,816.8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53,399.23 3,143,796.70 3,070,159.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096,203.26 10,072,579.89 10,052,760.07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089,731.78 4,028,182.77 3,582,448.53
减:营业成本 3,303,942.08 3,281,266.16 2,973,851.99
税金及附加 30,929.03 29,337.05 29,726.24
销售费用 74,528.84 71,470.17 68,203.62
管理费用 102,384.36 88,517.17 84,898.43
研发费用 146,416.49 141,507.50 132,398.56
财务费用 7,027.33 27,925.38 46,425.79
其中:利息费用 83,449.68 104,007.42 98,617.02
利息收入 82,872.90 66,924.65 48,722.22
加:其他收益 49,082.46 53,020.90 93,045.4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6,660.53 -8,697.68 -6,836.5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17.29 702.63 2,739.2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52.73 -2,536.40 -2,321.9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6,165.28 -24,834.96 -22,926.6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3.06 69.25 99.4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63,073.74 405,883.08 310,742.81
加:营业外收入 2,080.80 1,956.97 1,132.53
减:营业外支出 5,396.53 377.20 4,798.4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59,758.02 407,462.85 307,076.89
减:所得税费用 68,856.87 42,417.45 22,568.9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90,901.15 365,045.40 284,507.9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90,901.15 365,045.40 284,507.9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80,120.37 332,001.94 258,161.8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0,780.78 33,043.46 26,346.1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969.02 1,101.75 650.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969.02 1,101.75 650.72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23.25 618.00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645.77 483.75 650.72
六、综合收益总额 394,870.17 366,147.14 285,158.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84,089.39 333,103.68 258,812.5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780.78 33,043.46 26,346.1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0.58 0.55 0.4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0.58 0.55 0.4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139,458.95 3,993,917.37 3,479,749.5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49,402.55 201,220.26 189,490.8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7,234.04 387,691.44 395,302.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36,095.54 4,582,829.08 4,064,542.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38,328.67 2,609,443.16 2,671,361.8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21,472.84 286,811.70 267,761.8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1,232.61 200,686.17 162,772.6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7,814.66 386,277.48 405,128.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98,848.78 3,483,218.51 3,507,024.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7,246.75 1,099,610.56 557,518.2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529.67 6,464.86 4,566.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948.99 2,696.62 2,256.5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58,591.22 592,864.51 558,721.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75,069.88 602,025.98 565,545.3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68,214.80 248,851.61 356,934.84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6.00 184.6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58,089.79 730,606.16 532,044.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26,304.60 979,683.77 889,164.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1,234.72 -377,657.78 -323,618.9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54,083.00 545,064.8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62,745.40 1,015,920.68 1,253,554.8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56,110.51 5,791,777.42 3,874,298.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72,938.91 7,352,762.90 5,127,853.6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81,046.53 1,021,386.12 1,174,922.3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1,974.28 86,257.09 103,402.5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95,251.87 6,781,216.53 4,200,337.7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68,272.69 7,888,859.74 5,478,662.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66.22 -536,096.84 -350,809.1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9,020.23 23,213.02 8,776.8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9,698.48 209,068.96 -108,132.9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21,663.90 812,594.94 920,727.8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41,362.37 1,021,663.90 812,594.94
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天健会计师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 年12 月31 日、2024 年12 月31 日、
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天健会计师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 年12 月31 日、2024 年12 月31 日、202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天健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3 年、2024 年和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天健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天健会计师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年度: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半导体显示面板、智能显示终端等产品的销售。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582,448.53 万元、4,028,182.77 万元和4,089,731.78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公司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天健会计师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对于内销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发货单、签收单及对账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签收单、销售发票等;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额;
6)对客户期后回款进行检查,以评价相关交易的真实性;
7)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8)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9)对主要客户进行视频询问或实地走访,形成走访记录;
10)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期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入资金建设面板生产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5,807,899.03 万元、5,327,531.06 万元和4,945,500.8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7.77%、52.89%和48.98%。管理层对以下事项作出的判断,会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造成重要影响:1)确定哪些支出符合资本化的条件;2)确定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时点;3)估计相应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残值。
由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金额重大,且评价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天健会计师将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固定资产权属证书,关注固定资产是否存在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形;
3)获取报告期内新增的资产清单,抽查大额资产的采购合同、付款单据、发票以及验收单等资料;获取报告期内新增的工程完工确认单,在抽样的基础上,将大额资本
支出与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采购协议/订单、验收单、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报告等)进行核对,检查入账金额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4)在抽样的基础上,通过检查在建工程转固支持性文件,评价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时点是否准确;
5)对重要资产实施监盘,实地检查在建工程进度及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关注是否存在闲置、报废等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
6)获取公司资产实际运行状况记录,对比其同行业折旧政策,评价管理层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残值的估计是否合理;
7)获取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表,重新计算折旧计提是否准确;
8)检查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3、待收购股权的会计处理
(1)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年度: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公司分别与滁州、绵阳、长沙、北海、郑州、南充地方政府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根据公司与各地方政府或其平台公司签订的相关投资协议,约定各地方政府平台公司的出资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由公司进行收购,各地方政府平台公司不参与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只收取固定投资收益、不承担项目公司的经营风险。管理层在综合考虑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将子公司的待收购股权在合并报表层面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对项目公司拥有控制权,将项目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待收购股权相关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1,372,448.14 万元、1,292,656.48 万元和1,319,404.82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66%、18.66%和20.80%。
由于上述待收购股权金额重大,相关会计处理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因此天健会计师将待收购股权的会计处理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与管理层讨论交易的目的、背景及方案;
2)了解管理层在评估是否控制项目公司时所考虑的相关事实和情况,检查投资协
议及相关的补充协议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席位的相关约定;查阅项目公司的工商档案,核查自项目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成员变化情况;
3)取得并审阅各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书面确认函;
4)取得并审阅各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向项目公司实际出资的银行转账凭证及记账凭证;
5)了解并复核公司对待收购股权的会计处理,评价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6)复核待收购股权利息计算是否正确;
7)检查与待收购股权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备注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1 惠科股份 是 是 是 -
2 惠科海外 是 是 是 -
3 重庆金渝 是 是 是 -
4 重庆光电显示研究院 是 是 是 -
5 重庆金扬 是 是 是 -
6 重庆渝惠 是 是 是 -
序号 公司名称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备注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7 重庆颖扬 是 是 是 -
8 重庆五金 是 是 是 -
9 滁州惠科 是 是 是 -
10 滁州惠本 是 是 是 2025 年9 月2 日注销
11 绵阳惠科 是 是 是 -
12 绵阳嘉科 否 否 是 2023 年10 月20 日注销
13 合肥金扬 是 是 是 -
14 金扬商贸 是 是 是 -
15 合肥五金 是 是 是 -
16 宜昌惠科 是 是 是 -
17 夷丰光电 是 是 是 -
18 长沙惠科 是 是 是 -
19 长沙金扬 是 是 是 -
20 北海光电 是 是 是 -
21 重庆惠颖 否 是 是 2024 年5 月6 日注销
22 广西智显 是 是 是 -
23 北海惠显 是 是 是 -
24 北海五金 是 是 是 -
25 北海塑胶 是 是 是 -
26 北海惠金 是 是 是 -
27 深圳惠金 是 是 是 -
28 慧智物联 是 是 是 -
29 惠科视联 是 是 是 -
30 绵阳惠显 是 是 是 -
31 深圳光电 是 是 是 -
32 科睿耐思 是 是 是 -
33 重庆惠显 是 是 是 -
34 上海金扬 是 是 是 -
35 创新英国 是 是 是 -
36 创新美国 是 是 是 -
37 深圳光电显示研究院 是 是 是 -
38 39 东莞惠智 是 是 是
39 重庆慧睿 是 是 是
40 北海惠昌 是 是 是
41 英诺触控 是 是 是
42 创新技术 是 是 是 2025年9月24日注销
43 英诺控股 是 是 是
44 英诺科技 是 是 是
45 惠科加纳 是 是 是 2025 年12 月26 日注销
46 惠科日本 是 是 是
47 科睿美国 是 是 是
48 惠科新加坡 是 是 是
49 郑州惠科 是 是 是 2023年5月24日成立
50 惠科智行 是 是 是 2023年10月24日成立
51 惠科印尼 是 是 是 2023年3月20日成立
52 日本HKO 是 是 是 2023年3月14日成立
53 惠科越南 是 是 是 2023年6月29日成立
54 科睿欧洲 是 是 是 2023年3月23日成立
55 英诺电子(迪拜) 是 是 是 2023年8月8日成立
56 科睿韩国 是 是 是 2023年8月3日成立
57 惠科电子(韩国) 是 是 是 2023年12月12日成立
58 英诺智利 是 是 否 2024年10月10日成立
59 滁州惠显 是 是 否 2024年6月14日成立
60 智行软件 是 是 否 2024年10月24日成立
61 贵州金扬 是 是 否 2024年12月23日成立
62 贵州惠显 是 是 否 2024年12月20日成立
63 绵阳惠科电子 是 是 否 2024年12月30日成立
64 绵阳惠科科技 是 是 否 2024年12月31日成立
65 长沙惠科科技 是 否 否 2025年1月23日成立
66 HKC科技 是 否 否 2025年5月12日成立
67 南充惠科 是 否 否 2025年9月18日成立
68 惠科智算 是 否 否 2025年10月13日成立
四、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露事项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收款认定为重要其他应收款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 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长期应收款认定为重要长期应收款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重要的账龄超过1 年的预付款项 公司将账龄1 年以上且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预付款项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 年的预付款项
重要的账龄超过1 年的应付账款 公司将账龄1 年以上且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 年的应付账款
重大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公司将单笔交易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0%的投资或筹资活动认定为重大的投资或筹资活动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公司将单笔交易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0%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 公司将境外子公司单体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三个指标中任一指标分别超过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的15%的境外子公司确定为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公司将单体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任一指标超过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的15%的子公司认定为重要子公司;或虽不具有财务重大性,但在公司业务经营、战略规划中承担重要职能的子公司,亦认定为重要子公司
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共同经营 公司将单体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任一指标超过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的15%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共同经营确定为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共同经营
重要的承诺事项 公司将已签订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且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0%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认定为重要的承诺事项
重要的或有事项 公司将极大可能产生或有义务的事项认定为重要的或有事项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0%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认定为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计期间为2023 年1 月1 日起至2025 年12 月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惠科海外等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九)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2)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
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十)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关联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关联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账龄 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 —分期收款组合 款项性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率(%)
0-6 月(含,下同) 1.00 5.00 1.00
7-12 月 3.00 5.00 3.00
1-2 年 10.00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0.00
3 年以上 100.00 50.00 100.00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
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②合并财务报表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个别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合并财务报表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三)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十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30 10.00 3.00-30.0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2-10 0.00-10.00 9.00-50.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5 0.00-10.00 18.00-25.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2-5 0.00-10.00 18.00-50.00
(十五)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类别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房屋及建筑物 满足建筑完工验收标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机器设备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十六)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
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七)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目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 直线法
专利权及专利技术 3-10 年,按照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期限或利用该专利生产产品的销售量摊销确定 直线法
非专利技术 3-5 年,按照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期限确定 直线法
软件 3-10 年,按照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期限确定 直线法
商标权 3 年,按照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期限确定 直线法
3、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1)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2)折旧与摊销
折旧与摊销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3)物料消耗
物料消耗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①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②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等物料消耗费用。
(4)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设计费用、技术服务费、软件服务及集团服务费、专家咨询费、试验检验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认证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八)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
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一)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二)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二十三)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
(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销售模式 销售区域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直销 内销 根据合同条款,满足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条件的产品及其他产品销售,公司根据发货后取得客户签收,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外销 对于FOB、CIF 等交付方式的,在货物报关,取得提单后确认收入
对于EXW 等交付方式的,在客户提货时确认收入
对于DAP 等约定公司需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地点的交付方式,将货物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移交客户后确认收入
对于VMI销售模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的仓库,客户根据其生产需求自VMI 仓库领用产品,公司按客户实际领用产品时点作为控制权发生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经销 根据合同条款,满足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条件的产品及其他产品销售,公司根据发货后取得客户签收,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代理 公司根据发货后取得终端客户签收,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线上销售 公司取得平台出具的结算清单时或终端用户在平台确认收货时确认收入
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服务 公司为客户提供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服务,按照客户对技术服务成果 进行验收,以获取验收单据的时点确认收入
(二十四)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
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五)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二十六)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
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二十八)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
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 —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 —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 —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九)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 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三十)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
绩;
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三十一)会计差错更正
1、财务报表调整情况
公司针对2023-2024 年财务报表的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调整事项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应收账款 601,549.46 22.66 601,572.13 512,882.57 12.39 512,894.96 6 调整事项5
预付款项 50,332.18 2.55 50,334.73 61,908.15 - 61,908.15 5 调整事项6
存货 636,948.34 -18,594.51 618,353.83 698,840.88 -18,751.11 680,089.76 6 调整事项2、5
其他流动资产 202,715.20 19,367.59 222,082.80 172,567.33 19,004.84 191,572.17 调整事项2、4、综合影响
固定资产 5,264,121.99 -1,307.08 5,262,814.91 5,192,589.01 -1,273.78 5,191,315.23 调整事项1
长期待摊费用 5,508.87 86.74 5,595.61 4,988.21 10.28 4,998.49 9 调整事项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0,058.51 169.78 180,228.30 210,721.50 65.32 210,786.82 2 综合影响
应付账款 837,530.31 22.60 837,552.90 913,708.03 60.33 913,768.36 6 调整事项6
合同负债 39,032.64 -2,758.63 36,274.01 35,313.26 -2,838.38 32,474.88 8 调整事项3、4
应交税费 25,371.43 925.15 26,296.58 23,544.93 1,205.09 24,750.02 2 调整事项4、5、综合影响
其他应付款 83,250.50 2,758.63 86,009.13 80,230.37 - 80,230.37 调整事项3
其他流动负债 45,941.36 - 45,941.36 46,596.41 -368.99 46,227.42 2 调整事项4
资本公积 615,831.59 525.09 616,356.68 259,873.08 90.68 259,963.76 6 综合影响
盈余公积 75,785.00 5.46 75,790.46 72,836.73 3.16 72,839.89 9 综合影响
未分配利润 779,125.99 -1,582.87 777,543.12 468,137.93 353.22 468,491.15 5 综合影响
少数股东权益 1,010,462.48 -147.67 1,010,314.81 1,661,253.97 562.83 1,661,816.80 0 综合影响
营业收入 4,031,011.97 -2,829.20 4,028,182.77 3,579,711.39 2,737.14 3,582,448.53 调整事项4、5
营业成本 3,281,918.17 -652.00 3,281,266.16 2,974,805.18 -953.20 2,973,851.99 9 调整事项1、2、5、6、7
销售费用 71,515.86 -45.70 71,470.17 68,168.41 35.21 68,203.62 2 调整事项1、6、7
管理费用 87,956.07 561.11 88,517.17 83,560.96 1,337.48 84,898.43 调整事项1、6、7
研发费用 141,149.98 357.52 141,507.50 132,124.66 273.90 132,398.56 6 调整事项1、6
信用减值损失 -2,536.30 -0.10 -2,536.40 -2,323.07 1.14 -2,321.92 2 调整事项5
资产减值损失 -25,477.23 642.27 -24,834.96 -23,233.26 306.60 -22,926.66 6 调整事项2、5
所得税费用 42,615.54 -198.08 42,417.45 22,142.06 426.84 22,568.90 0 综合影响
注1: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损失以“-”号填列;
注2:综合影响指,因上述调整影响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损益,故同步对所得税费用、所有者权益等科目进行调整。
2、调整事项的原因
调整事项1:2023-2024 年,公司存在因产线建设共同发生的待摊费用、利息资本化、汇兑损益未分摊至具体的单个固定资产、个别固定资产提前转固、少量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统一等情形,导致固定资产初始确认及后续折旧计量存在金额差异,公司针对该事项调整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等。
调整事项2:2023-2024 年,公司将购销模式下受托加工业务的物料作为存货而未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列报,公司针对该事项进行了重分类,调整了存货、其他流动资产等。
调整事项3:2024 年,公司某客户同时与公司多家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该客户将应向公司子公司支付的货款支付给公司另一子公司,该笔货款须原路退回后通过正确的法人主体结算,公司认定其不属于预收货款,因此应将其从合同负债重分类至其他应付款,公司针对该事项进行了重分类,调整了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
调整事项4:2023-2024 年,公司对个别客户的销售收入存在跨期,公司针对该事项调整了营业收入、合同负债等。
调整事项5:2023 年末和2024 年末,公司少量发出商品存在未及时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情形,公司针对该事项调整了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营业成本、存货等。
调整事项6:2023-2024 年,公司存在少量成本费用跨期的情形,公司针对该事项调整了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应付账款等。
调整事项7:2023-2024 年,公司存在少量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属性划分错误的情形,公司针对该事项调整了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3、调整事项的影响
2023 年末和2024 年末,资产科目合计调整金额占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3%和-0.01%,负债科目合计调整金额占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6%和0.03%,所有者权益科目合计调整金额占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3%和-0.04%;2023-2024 年,利润表科目合计调整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68%和-0.61%,利润表科目合计调整金额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33%和-0.86%,相关会计差错更正金额占净资产、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较小,对公司2023-2024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属于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系基于谨慎性考虑进行的会计差错更正,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相关会计差错更正不属于因公司会计基础薄弱、内控重大缺陷、盈余操纵的重大会计核算疏漏,也不属于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以及恶意隐瞒或舞弊行为,不存在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或内控缺失的情形。
六、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区域列示情况具体参见本节之“十/(二)/2、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情况”和“十/(二)/3、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情况”。
七、经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和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296.72 -240.70 45.6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76,677.68 82,949.01 149,198.3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31,019.12 10,550.34 6,603.1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5,089.99 1,231.38 4,458.5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2.3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88.95 1,889.72 -3,612.16
小计 108,813.44 96,379.75 156,693.48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17,745.58 17,153.14 24,722.80
少数股东损益 1,127.09 4,186.11 18,639.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89,940.78 75,040.49 113,331.38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报告期内,公司与滁州、绵阳、
长沙、北海、郑州、南充等地方国资陆续合资成立半导体显示或智能终端等项目公司,获得的财政贴息、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进口设备补贴、项目建设补贴等政府补助较多。
八、主要税种及税收政策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27%、21.9%、21%、20%、19%、13%、12.5%、11%、10.5%、10%、9%、8%、6%、5%、4%、3%
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2%
城镇土地使用税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5 元/m2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销售数量(受托加工数量) 13 元/台、10 元/台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7%、25.59%、25%、22%、21%、20%、19%、17%、16.5%、15%、9%
注:根据《关于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 年第74 号),自2024 年1 月1 日起停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具体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惠科股份 15% 25% 25%
惠科海外 200 万港元以内适用8.25%;超过200 万港元适用16.5% 200 万港元以内适用8.25%;超过200 万港元适用16.5% 200 万港元以内适用8.25%;超过200 万港元适用16.5%
重庆金渝 15% 15% 15%
重庆金扬 15% 15% 15%
滁州惠科 15% 15% 15%
滁州惠显 25% 25% 未成立
绵阳惠科 15% 15% 15%
合肥五金 20% 20% 25%
长沙惠科 15% 15% 15%
纳税主体名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北海光电 15% 15% 15%
广西智显 15% 15% 9%
创新英国 25% 25% 25%
惠科新加坡 17% 17% 17%
创新美国 州所得税:适用各州的所得税率;联邦所得税:21% 州所得税:适用各州的所得税率;联邦所得税:21% 州所得税:适用各州的所得税率;联邦所得税:21%
科睿美国 州所得税:适用各州的所得税率;联邦所得税:21% 州所得税:适用各州的所得税率;联邦所得税:21% 州所得税:适用各州的所得税率;联邦所得税:21%
英诺触控 25% 25% 25%
创新技术 已注销 20% 20%
英诺控股 20 万欧元以内适用19%;超过20 万欧元适用25.8% 20 万欧元以内适用19%;超过20 万欧元适用25.8% 20 万欧元以内适用19%;超过20 万欧元适用25.8%
英诺科技 20 万欧元以内适用19%;超过20 万欧元适用25.8% 20 万欧元以内适用19%;超过20 万欧元适用25.8% 20 万欧元以内适用19%;超过20 万欧元适用25.8%
惠科日本 国税:800 万日元以内适用15%,超过800 万日元适用23.2%;地税:国税*10.3% 国税:800 万日元以内适元用15%,超过800 万日元适用23.2%;地税:国税*10.3% 国税:800 万日元以内适用15%,超过800 万日元适用23.2%;地税:国税*10.3%
惠科越南 20% 20% 20%
日本HKO 国税:800 万日元以内适用15%,超过800 万日元适用23.2%;地税:国税*10.3% 国税:800 万日元以内适元用15%,超过800 万日元适用23.2%;地税:国税*10.3% 国税:800 万日元以内适用15%,超过800 万日元适用23.2%;地税:国税*10.3%
惠科印尼 一般税率22%,但年收入≤500 亿印尼盾的情况下:应税所得中≤48亿印尼盾的部分按11%,超出部分按22% 一般税率22%,但年收入≤500 亿印尼盾的情况下:应税所得中≤48亿印尼盾的部分按11%,超出部分按22% 一般税率22%,但年收入≤500 亿印尼盾的情况下:应税所得中≤48亿印尼盾的部分按11%,超出部分按22%
科睿欧洲 20 万欧元以内适用19%;超过20 万欧元适用25.8% 20 万欧元以内适用19%;超过20 万欧元适用25.8% 20 万欧元以内适用19%;超过20 万欧元适用25.8%
英诺电子(迪拜) 应税利润不超过375,000AED,免税;超过则按9%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税利润不超过375,000AED,免税;超过则按9%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税利润不超过375,000AED,免税;超过则按9%征收企业所得税
科睿韩国 税前利润在2 亿以下是9%法人税+0.9%地方法人税 税前利润在2 亿以下是9%法人税+0.9%地方法人税 税前利润在2 亿以下是9%法人税+0.9%地方法人税
惠科电子(韩国) 税前利润在2 亿以下是9%法人税+0.9%地方法人税 税前利润在2 亿以下是9%法人税+0.9%地方法人税 税前利润在2 亿以下是9%法人税+0.9%地方法人税
HKC 科技 9% 未成立 未成立
英诺智利 27% 27% 未成立
重庆光电显示研究院 20% 20% 20%
重庆渝惠 15% 15% 15%
北海惠显 15% 9% 9%
北海惠金 15% 15% 9%
北海惠昌 9% 9% 9%
重庆慧睿 25% 25% 20%
郑州惠科 25% 25% 25%
重庆惠颖 已注销 已注销 20%
重庆五金 20% 20% 20%
北海塑胶 20% 20% 25%
惠科视联 20% 20% 20%
深圳光电显示研究院 20% 20% 20%
惠科智行 20% 20% 20%
智行软件 20% 20% 未成立
贵州金扬 25% 25% 未成立
贵州惠显 25% 25% 未成立
绵阳惠科电子 25% 25% 未成立
绵阳惠科科技 25% 25% 未成立
长沙惠科科技 25% 未成立 未成立
南充芯晶 25% 未成立 未成立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25% 25% 25%
(二)报告期内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情况
(1)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截至报告期末,惠科股份、重庆金渝、滁州惠科、绵阳惠科及长沙惠科等5 家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惠科股份于2025 年12 月25 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544206623),有效期三年。2025 年,惠科股份按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重庆金渝于2021 年11 月12 日取得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51100732),有效期三年。重庆金渝2024 年10 月28 日通过高新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51101605),有效期三年。2023-2025 年,重庆金渝同时享有高新技术企业和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重庆金渝选按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滁州惠科于2020 年8 月17 日取得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34002426),有效期三年。滁州惠科于2023 年11 月30 日通过高新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334005784),有效期三年。2023-2025 年,滁州惠科按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绵阳惠科于2021 年12 月15 日取得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51002500),有效期三年。绵阳惠科于2024 年12 月6 日通过高新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451004592),有效期三年。2023-2025 年,绵阳惠科同时享有高新技术企业和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绵阳惠科选按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长沙惠科于2022 年10 月18 日取得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43000289),有效期三年。长沙惠科于2025 年12 月8 日通过高新复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543002234),有效期三年。2023-2025 年,长沙惠科按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
根据《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 年第23 号),自2021 年1 月1 日至2030 年12 月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庆金渝、重庆金扬、广西
智显(2024-2025 年)、重庆渝惠、北海光电、北海惠显(2025 年)、北海惠金(2024-2025年)、绵阳惠科符合上述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报告期内减按15%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此外,广西智显(2023 年)、北海惠显(2023-2024 年)、北海惠昌和北海惠金(2023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0 年12 月19 日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桂政发〔2020〕42 号)》规定,对于新办的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免征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其企业所得税减按9%税率计缴。
(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庆光电显示研究院、重庆五金、北海塑胶(2024年)、惠科视联、深圳光电显示研究院、惠科智行、重庆慧睿(2023 年)、重庆惠颖(2023 年)、合肥五金(2024 年-2025 年)、智行软件(2024-2025 年)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报告期内按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其他税收优惠
根据中国香港特区政府于2018 年3 月29 日刊宪的《2018 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法团首200 万港元的利得税税率降至8.25%,其后的利润则继续按16.5%征税,以上规定适用于2018 年4 月1 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且两个或以上的有关联实体当中,只有一个可选择两级制利得税率。惠科海外适用该优惠政策。
2024 年4 月30 日,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向慧智物联颁发《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证书》(证书编号:深ERQ-2024-0103),有效期一年。慧智物联自2024 年起符合条件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其中2023-2024 年享受免征优惠,2025-2027 年享受减半征收优惠。慧智物联2023-2024 年免征所得税,2025 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根据越南财政部第96/2015/TT-BTC 号通知第10 条第3 款、第12 条第2 款的规定,以及第151/2014/TT-BTC 号通知第6 条的规定:对于来自新投资项目的所得以及在工业区(位于社会经济条件便利地区的工业区除外)内实施新投资项目的企业所得,免征2年税款,并在后续4 年内减征50%应纳税额。报告期内,惠科越南适用该优惠政策。
2、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属于行业惯例或政府推行的长期性税收优惠安排,对公司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九、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25.12.31/ 2025 年度 2024.12.31/ 2024 年度 2023.12.31/ 2023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1 0.99 0.85
速动比率(倍) 1.04 0.85 0.69
资产负债率(合并) 62.82% 68.79% 69.4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3.83 3.25 2.3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59 7.15 8.10
存货周转率(次) 4.87 4.80 4.3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95,212.24 1,126,955.30 953,503.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380,120.37 332,001.94 258,161.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290,179.59 256,961.44 144,830.42
研发投入金额(万元) 146,416.49 141,507.50 132,398.5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58% 3.51% 3.7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43 1.67 0.9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64 0.32 -0.18
利息保障倍数(倍) 14.29 10.84 9.64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报表总负债÷合并报表总资产;
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总股本;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期初期末平均值;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余额期初期末平均值;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折旧+摊销+费用化的利息支出;
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税后非经常性损益;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12、利息保障倍数(倍)=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资本化利息支出+费用化利息支出)。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具体如下:
报告期 项目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5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58% 0.58 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66% 0.44 0.44
2024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73% 0.55 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82% 0.43 0.43
2023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57% 0.45 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66% 0.25 0.25
注:以上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3、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经营成果分析
(一)报告期内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成果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4,089,731.78 4,028,182.77 3,582,448.53
营业毛利 785,789.69 746,916.61 608,596.54
营业利润 463,073.74 405,883.08 310,742.81
利润总额 459,758.02 407,462.85 307,076.89
净利润 390,901.15 365,045.40 284,507.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0,120.37 332,001.94 258,161.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0,179.59 256,961.44 144,830.42
毛利率 19.21% 18.54% 16.99%
净利率 9.56% 9.06% 7.94%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582,448.53 万元、4,028,182.77 万元和4,089,731.7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8,161.80 万元、332,001.94万元和380,120.37 万元。
2023-2025 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582,448.53 万元、4,028,182.77 万元和4,089,731.78 万元,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8,161.80 万元、332,001.94万元和380,120.37 万元,分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4,830.42 万元、256,961.44 万元和290,179.59 万元,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主要原因系:2023 年以来,随着外部特定事件等导致需求错配的偶发性因素逐步消除、产能结构优化和下游需求逐渐回升,同时显示面板行业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主要厂商动态规划“按需排产”使得行业竞争格局趋于有序,显示面板行业周期性波动逐步减弱,显示面板价格稳步回升;此外,公司不断丰富产品类型,顺应大尺寸化的行业趋势,聚焦“大尺寸化+高性能化”双轮驱动策略,持续服务全球知名品牌客户,驱动公司经营业绩进一步提升。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3,967,993.27 97.02 3,927,090.63 97.49 3,479,830.08 97.14
其他业务收入 121,738.51 2.98 101,092.14 2.51 102,618.45 2.86
合计 4,089,731.78 100.00 4,028,182.77 100.00 3,582,448.5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582,448.53 万元、4,028,182.77 万元和4,089,731.78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479,830.08 万元、3,927,090.63 万元和3,967,993.2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14%、97.49%和97.0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5%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102,618.45 万元、101,092.14 万元和121,738.5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6%、2.51%和2.98%,主要系材料销售收入、厂房租金收入、物业管理收入等。
2、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半导体显示面板 2,963,749.49 74.69 2,899,255.19 73.83 2,515,326.29 72.28
TV 面板 1,935,859.54 48.79 2,050,088.78 52.20 1,909,534.09 54.87
IT 面板 1,027,889.95 25.90 849,166.41 21.62 605,792.20 17.41
智能显示终端 1,004,243.78 25.31 1,027,835.43 26.17 964,503.79 27.72
TV 终端 456,148.62 11.50 524,307.09 13.35 483,936.89 13.91
IT 及智慧物联终端 548,095.16 13.81 503,528.34 12.82 480,566.90 13.81
合计 3,967,993.27 100.00 3,927,090.63 100.00 3,479,830.0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479,830.08 万元、3,927,090.63 万元和3,967,993.27 万元,主要由半导体显示面板和智能显示终端销售收入构成。
(1)半导体显示面板销量、单价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收入分别为2,515,326.29 万元、2,899,255.19万元和2,963,749.4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28%、73.83%和74.69%。
1)半导体显示面板销量变动分析
单位:万片、%
产品类别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量 销量变动率 销量 销量变动率 销量
TV 面板 3,492.83 -1.21 3,535.69 -1.19 3,578.28
IT 面板 49,811.11 22.19 40,766.00 37.77 29,590.46
合计 53,303.94 20.32 44,301.69 33.56 33,168.74
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销量分别为33,168.74 万片、44,301.69 万片和53,303.94 万片,呈快速增长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①TV 面板
报告期内,公司TV 面板销量分别为3,578.28 万片、3,535.69 万片和3,492.83 万片,总体保持稳定。
②IT 面板
报告期内,公司对IT 面板不断进行产品迭代升级,实现了1.8 英寸至36.5 英寸IT面板的全覆盖,并推出了高分辨率、高刷新率、曲面、电竞等高性能显示器面板产品,同时,公司持续丰富IT 面板应用场景,在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电子纸、车载、工控、医疗、户外显示屏、拼接屏、电子标牌、电子白板等主流应用场景,公司IT 面板已实现量产出货。得益于手机、电子纸等IT 面板销量平稳增长,报告期内,公司IT 面板销量分别为29,590.46 万片、40,766.00 万片和49,811.11 万片。
2)半导体显示面板单价变动分析
单位:元/片、%
产品类别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单价 单价变动率 单价 单价变动率 单价
TV 面板 554.24 -4.41 579.83 8.65 533.65
IT 面板 20.64 -0.93 20.83 1.75 20.47
合计 55.60 -15.04 65.44 -13.70 75.83
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单价分别为75.83 元/片、65.44 元/片和55.60 元/片,呈持续下降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①TV 面板
2024 年,公司TV 面板单价为579.83 元/片,较上年同期上升8.65%,主要系公司单价较高的65 英寸及以上大尺寸产品的销量占比进一步提升。2025 年,公司TV 面板单价为554.24 元/片,总体保持稳定。
②IT 面板
2024 年,公司IT 面板单价为20.83 元/片,与2023 年相比基本持平。2025 年,公司IT 面板单价为20.64 元/片,总体保持稳定。
(2)智能显示终端销量、单价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收入分别为964,503.79 万元、1,027,835.43 万元和1,004,243.7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72%、26.17%和25.31%。
1)智能显示终端销量变动分析
单位:万台、%
产品类别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量 销量变动率 销量 销量变动率 销量
TV 终端 702.33 -0.79 707.90 23.90 571.35
IT 及智慧物联终端 4,523.38 3.64 4,364.72 59.63 2,734.32
其中:IT 及智慧物联终端(剔除电子纸终端) 911.21 2.55 888.51 -0.63 894.16
电子纸终端 3,612.17 3.91 3,476.21 88.91 1,840.16
合计 5,225.71 3.02 5,072.63 53.45 3,305.68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显示终端销量分别为3,305.68 万台、5,072.63 万台和5,225.71万台,呈增长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①TV 终端
2023-2024 年,公司TV 终端销量分别为571.35 万台和707.90 万台,呈持续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持续推动全球化战略,积极布局海外市场,境外TV 终端销量持续增长。2025 年,公司TV 终端销量为702.33 万台,总体保持稳定。
②IT 及智慧物联终端
2024 年,公司IT 及智慧物联终端(剔除电子纸终端)销量较为稳定。2025 年,公司IT 及智慧物联终端(剔除电子纸终端)销量为911.21 万台,较上年同期上升2.55%,
总体保持稳定。
2024 年,公司电子纸终端销量为3,476.21 万台,较上年同期上升88.91%,主要系电子纸终端产品类型进一步丰富,订单数量增加。2025 年,公司电子纸终端销量为3,612.17 万台,总体保持稳定。
2)智能显示终端单价变动分析
单位:元/台、%
产品类别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单价 单价变动率 单价 单价变动率 单价
TV 终端 649.48 -12.31 740.65 -12.56 847.00
IT 及智慧物联终端 121.17 5.03 115.36 -34.36 175.75
其中:IT 及智慧物联终端(剔除电子纸终端) 575.97 3.87 554.50 3.76 534.42
电子纸终端 6.44 106.34 3.12 111.88 1.47
合计 192.17 -5.16 202.62 -30.55 291.77
报告期内,公司终端产品单价分别为291.77 元/台、202.62 元/台和192.17 元/台,呈持续下降趋势,具体分析如下:
①TV 终端
2024 年,公司TV 终端单价为740.65 元/台,较上年同期下降12.56%,主要系公司持续推动全球化战略,积极布局海外市场,海外市场中小尺寸TV 终端销量快速增长,中小尺寸TV 终端单价较低,带动TV 终端单价有所下降。2025 年,公司TV 终端单价为649.48 元/台,较上年同期下降12.31%,主要系公司海外市场43 英寸中小尺寸TV 终端销量持续增长,中小尺寸TV 终端单价较低,带动TV 终端单价有所下降。
②IT 及智慧物联终端
2023-2024 年,公司IT 及智慧物联终端单价分别为175.75 元/台、115.36 元/台,呈下降趋势,主要系2023 年公司成功开发电子纸终端产品并成功导入客户,单价较低的电子纸终端产品报告期内销量快速增长,带动IT 及智慧物联终端产品单价下降。2025年,公司IT 及智慧物联终端单价为121.17 元/台,较上年同期上涨5.03%,整体较为稳定。
3、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1,925,247.68 48.52 1,967,746.08 50.11 1,618,400.74 46.51
华南地区 885,513.50 22.32 972,641.26 24.77 760,656.43 21.86
华东地区 637,490.15 16.07 558,537.92 14.22 503,754.73 14.48
华北地区 226,965.51 5.72 273,501.99 6.96 214,775.11 6.17
华中地区 118,375.15 2.98 109,712.74 2.79 82,089.65 2.36
西南地区 43,674.30 1.10 42,840.92 1.09 44,900.53 1.29
东北地区 6,988.31 0.18 5,523.03 0.14 5,073.00 0.15
西北地区 6,240.76 0.16 4,988.22 0.13 7,151.29 0.21
境外 2,042,745.58 51.48 1,959,344.55 49.89 1,861,429.34 53.49
亚洲地区 1,564,091.52 39.42 1,542,130.83 39.27 1,377,118.59 39.57
其中:中国香港地区 1,022,869.22 25.78 928,692.51 23.65 855,483.14 24.58
其他境外地区 478,654.06 12.06 417,213.72 10.62 484,310.75 13.92
合计 3,967,993.27 100.00 3,927,090.63 100.00 3,479,830.08 100.00
注:境外区域系根据客户注册地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境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618,400.74 万元、1,967,746.08 万元和1,925,247.6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51%、50.11%和48.52%。公司境内客户主要分布地区为华南、华东、华北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861,429.34 万元、1,959,344.55 万元和2,042,745.58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49%、49.89%和51.48%,公司境外收入规模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主要系公司持续推动全球化战略,积极布局海外市场,境外市场收入是公司重要收入来源。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境外销售地区为中国香港等亚洲地区。
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 类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半导体显示面板 直销 2,963,749.49 74.69 2,899,255.19 73.83 2,515,326.29 72.28
智能显示终端 直销 884,249.15 22.28 927,774.50 23.62 875,419.00 25.16
经销 119,994.62 3.02 100,060.93 2.55 89,084.79 2.56
小计 1,004,243.78 25.31 1,027,835.43 26.17 964,503.79 27.72
合计 3,967,993.27 100.00 3,927,090.63 100.00 3,479,830.08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采用直销模式开展市场销售。
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业务采用OEM/ODM 和OBM 的业务模式,其中OEM/ODM 业务采用直销模式,主要服务于国内外知名显示终端品牌厂商,为相关客户设计、生产智能显示终端;OBM 业务采用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主要从事自有品牌智能显示终端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业务经销模式销售收入分别为89,084.79万元、100,060.93万元和119,994.6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6%、2.55%和3.02%,占比较低。
5、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半导体显示面板 季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一季度 732,008.36 24.70 678,970.86 23.42 505,678.85 20.10
第二季度 648,385.10 21.88 699,331.96 24.12 650,304.64 25.85
第三季度 768,370.57 25.93 722,370.67 24.92 733,712.00 29.17
第四季度 814,985.47 27.50 798,581.70 27.54 625,630.80 24.87
合计 2,963,749.49 100.00 2,899,255.19 100.00 2,515,326.29 100.00
智能显示终端 季度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一季度 216,773.85 21.59 211,214.15 20.55 186,965.06 19.38
第二季度 249,742.41 24.87 250,605.08 24.38 247,169.62 25.63
第三季度 257,265.80 25.62 286,668.60 27.89 259,001.24 26.85
第四季度 280,461.72 27.93 279,347.60 27.18 271,367.87 28.14
合计 1,004,243.78 100.00 1,027,835.43 100.00 964,503.79 100.00
公司所在行业并无明显季节性波动,受消费者习惯、节假日、促销季等因素影响,
公司销售收入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特征,第三、四季度通常销售收入略高,主要系国内客户为“双十一”备货、境外客户进行圣诞节促销。
6、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存在第三方回款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金额 占主营业务收入 比例
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保理户回款 137,057.18 3.45 172,150.07 4.38 115,276.18 3.31
客户指定付款 52,447.73 1.32 67,314.39 1.71 29,634.71 0.85
合计 189,504.91 4.78 239,464.46 6.10 144,910.90 4.16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的金额分别为144,910.90 万元、239,464.46 万元和189,504.91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6%、6.10%和4.78%,主要由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保理户回款、客户指定付款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第三方回款的原因主要系:第一,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通过法国巴黎银行、玉山银行等银行办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银行向公司划转或支付相应款项,以及部分客户因历史交易习惯,仍将款项支付至原保理账户;第二,部分客户由于资金周转效率考虑、所在国家或地区存在外汇管制或限制、集团管理要求等原因,委托指定第三方代为支付货款。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第三方回款建立健全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出现客户指定第三方回款的情形,如客户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需要指定第三方回款的,公司要求客户提供付款委托书,且须销售人员说明具体情况,经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入账。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不存在虚构交易或调节账龄的情形,相关销售收入具有真实性。
(三)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3,221,470.45 97.50 3,215,366.86 97.99 2,902,933.63 97.62
其他业务成本 82,471.64 2.50 65,899.30 2.01 70,918.35 2.38
合计 3,303,942.08 100.00 3,281,266.16 100.00 2,973,851.9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2,973,851.99 万元、3,281,266.16 万元和3,303,942.08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902,933.63 万元、3,215,366.86 万元和3,221,470.45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7.62%、97.99%和97.50%,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同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成本分别为70,918.35 万元、65,899.30 万元和82,471.64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38%、2.01%和2.50%,主要为出租厂房的折旧、材料成本等,金额较小。
2、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照成本性质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2,108,057.77 65.44 2,148,209.56 66.81 2,031,839.66 69.99
直接人工 140,492.79 4.36 128,544.58 4.00 107,889.53 3.72
制造费用 972,919.89 30.20 938,612.73 29.19 763,204.44 26.29
合计 3,221,470.45 100.00 3,215,366.86 100.00 2,902,933.6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构成,生产成本结构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的直接材料分别为2,031,839.66 万元、2,148,209.56万元和2,108,057.77 万元,占比分别为69.99%、66.81%和65.44%,主要系玻璃基板、偏光片、芯片、集成电路板、电子元器件、结构件等材料成本。报告期内,公司玻璃基板、偏光片、芯片、集成电路板等原材料价格有所下降,导致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直接人工分别为107,889.53 万元、128,544.58 万元和140,492.79 万元,占比分别为3.72%、4.00%和4.36%,主要系生产相关员工的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制造费用金额分别为763,204.44 万元、938,612.73 万元和972,919.89 万元,占比分别为26.29%、29.19%和30.20%,主要系生产过程中的间接材料、折旧费用、能耗费用、维修费用等。报告期内,公司显示面板产线陆续转固,产品分摊的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成本较大,导致制造费用金额有所增加。
(四)毛利和毛利率变动分析
1、综合毛利和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个百分点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毛利率 变动率/ 变动数 金额/毛利率 变动率/ 变动数 金额/毛利率
营业收入 4,089,731.78 1.53 4,028,182.77 12.44 3,582,448.53
营业成本 3,303,942.08 0.69 3,281,266.16 10.34 2,973,851.99
综合毛利 785,789.69 5.20 746,916.61 22.73 608,596.54
综合毛利率 19.21 0.67 18.54 1.55 16.99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分别为608,596.54 万元、746,916.61 万元和785,789.69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6.99%、18.54%和19.21%,毛利率变动主要受市场供需关系、主营产品结构变动等因素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综合毛利608,596.54 万元、746,916.61 万元和785,789.69万元,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6.99%、18.54%和19.21%,公司综合毛利与毛利率均实现稳步增长,主要系:2023 年以来,随着外部特定事件等导致需求错配的偶发性因素逐步消除、产能结构优化和下游需求逐渐回升,同时显示面板行业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主要厂商动态规划“按需排产”使得行业竞争格局趋于有序,显示面板行业周期性波动逐步减弱,显示面板价格稳步回升;此外,公司不断丰富产品类型,顺应大尺寸化的行业趋势,聚焦“大尺寸化+高性能化”双轮驱动策略,持续服务全球知名品牌客户,驱动公司综合毛利与综合毛利率稳步提升。
2、主营业务毛利的产品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产品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半导体显示面板 578,330.14 77.47 537,225.02 75.48 438,972.89 76.09
TV 面板 366,956.20 49.16 387,111.74 54.39 314,571.91 54.53
IT 面板 211,373.93 28.31 150,113.27 21.09 124,400.98 21.56
智能显示终端 168,192.68 22.53 174,498.75 24.52 137,923.56 23.91
TV 终端 69,951.78 9.37 70,748.93 9.94 69,025.47 11.96
IT 及智慧物联终端 98,240.90 13.16 103,749.82 14.58 68,898.09 11.94
合计 746,522.82 100.00 711,723.77 100.00 576,896.4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576,896.44 万元、711,723.77 万元和746,522.82万元,其中,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的毛利分别为438,972.89 万元、537,225.02 万元和578,330.14 万元,占比分别为76.09%、75.48%和77.47%,系主营业务毛利的主要来源。
3、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具体如下:
单位:%
产品类别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半导体显示面板 74.69 19.51 73.83 18.53 72.28 17.45
TV 面板 48.79 18.96 52.20 18.88 54.87 16.47
IT 面板 25.90 20.56 21.62 17.68 17.41 20.54
智能显示终端 25.31 16.75 26.17 16.98 27.72 14.30
TV 终端 11.50 15.34 13.35 13.49 13.91 14.26
IT 及智慧物联终端 13.81 17.92 12.82 20.60 13.81 14.34
合计 100.00 18.81 100.00 18.12 100.00 16.5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58%、18.12%和18.81%,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波动,主要受各类产品毛利率变动和产品结构变动的影响,各因素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个百分点
产品 2025 年度相比2024 年度 2024 年度相比2023 年度
毛利率变动 产品结构变动 小计 毛利率变动 产品结构变动 小计
半导体显示面板 0.73 0.17 0.89 0.78 0.29 1.07
TV 面板 0.04 -0.65 -0.61 1.32 -0.50 0.82
IT 面板 0.62 0.88 1.50 -0.50 0.75 0.25
智能显示终端 -0.06 -0.14 -0.21 0.74 -0.26 0.48
TV 终端 0.24 -0.28 -0.04 -0.11 -0.08 -0.18
IT 及智慧物联终端 -0.34 0.18 -0.17 0.87 -0.20 0.66
合计 0.66 0.02 0.69 1.52 0.02 1.55
注1:产品毛利率变动影响=(本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上期收入占比;注2:产品结构变动影响=(本期收入占比-上期收入占比)×本期毛利率。
(1)2024 年度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2023 年和2024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6.58%和18.12%,2024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3 年上升1.55 个百分点,其中产品毛利率变动、产品结构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增加1.52 个百分点、增加0.02 个百分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为平稳。
(2)2025 年度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2024 年和2025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12%和18.81%,2025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24 年上升0.69 个百分点,其中产品毛利率变动、产品结构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增加0.66 个百分点、增加0.02 个百分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为平稳。
4、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
项目 公司名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半导体显示面板 京东方 12.92% 12.76% 9.17%
TCL 科技 20.10% 19.15% 13.82%
深天马 16.18% 13.13% 6.66%
龙腾光电 5.90% 7.17% 6.79%
彩虹股份 15.03% 19.17% 14.28%
平均值 14.03% 14.28% 10.14%
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 19.51% 18.53% 17.45%
智能显示终端 冠捷科技 9.97% 12.06% 12.89%
兆驰股份 18.10% 17.17% 18.83%
项目 公司名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康冠科技 13.94% 12.77% 17.83%
平均值 14.00% 14.00% 16.52%
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业务 16.75% 16.98% 14.30%
注:京东方毛利率系其“显示器件业务”毛利率;TCL 科技毛利率系其“半导体显示业务”毛利率;TCL深天马毛利率系其“电子元器件行业”毛利率;龙腾光电毛利率系其“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设备”毛利率;彩虹股份毛利率系其“液晶面板”毛利率;冠捷科技毛利率系其“新型显示制造”毛利率;康冠科技毛利率系其“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毛利率;兆驰股份毛利率系其“电子制造及运营服务”毛利率。
(1)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7.45%、18.53%和19.51%,与半导体显示面板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变动趋势、数值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
第一,公司与半导体显示面板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的尺寸结构和产品类型有所差异。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以中大尺寸和超大尺寸为主,主要为TV 面板,部分半导体显示面板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产品以中小尺寸为主,主要为应用于笔记本电脑、车载、工控、手机、智慧互联等领域的显示面板。自2022 年四季度开始,显示面板市场价格企稳回升,并在2023 年一季度正式步入上涨周期,其中,大尺寸、超大尺寸显示面板市场价格回升更为显著,故2023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半导体显示面板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第二,公司与半导体显示面板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类型有所差异。部分半导体显示面板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OLED 业务,OLED 业务普遍处于亏损状态,一定程度上拖累了该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
第三,公司与部分半导体显示面板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口径有所差异。TCL 科技半导体显示业务即包括半导体显示面板及半导体显示模组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也包括显示器整机加工,因此TCL 科技半导体显示业务毛利率与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毛利率不可比,与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更为接近。
综上,公司与半导体显示面板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尺寸结构、产品类型、应用领域、披露口径等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毛利率与半导体显示面板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2)智能显示终端业务毛利率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4.30%、16.98%和16.75%,与智能显示终端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存在差异,且变动趋势有所不同,主要系:智能显示终端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为不具备显示面板资源的独立OEM/ODM 品牌厂商,与其相比,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毛利率受显示面板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其盈利水平与显示面板毛利率的波动呈现正相关关系。2024 年,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业务毛利率较2023 年有所提升,2025 年公司智能显示终端业务毛利率保持稳定,与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毛利率变动趋势基本相同。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营业收 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 入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 74,528.84 1.82 71,470.17 1.77 68,203.62 1.90
管理费用 102,384.36 2.50 88,517.17 2.20 84,898.43 2.37
研发费用 146,416.49 3.58 141,507.50 3.51 132,398.56 3.70
财务费用 7,027.33 0.17 27,925.38 0.69 46,425.79 1.30
合计 330,357.02 8.08 329,420.23 8.18 331,926.41 9.27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分别为331,926.41 万元、329,420.23 万元和330,357.0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7%、8.18%和8.08%。
1、销售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明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5,985.63 34.87 26,047.51 36.45 23,844.04 34.96
市场推广费 16,000.81 21.47 15,243.78 21.33 12,242.38 17.95
广告费 15,218.18 20.42 9,423.84 13.19 12,369.69 18.14
业务费 5,483.71 7.36 5,923.12 8.29 6,452.22 9.46
差旅费 3,611.70 4.85 4,032.49 5.64 3,549.24 5.20
财产保险费 2,556.38 3.43 3,838.49 5.37 3,929.96 5.76
运营费 1,607.76 2.16 3,394.59 4.75 3,262.05 4.78
其他 4,064.68 5.45 3,566.35 4.99 2,554.05 3.74
合计 74,528.84 100.00 71,470.17 100.00 68,203.6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68,203.62 万元、71,470.17 万元和74,528.8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0%、1.77%和1.82%。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市场推广费和广告费等构成。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23,844.04 万元、26,047.51 万元和25,985.63 万元,整体呈增长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绩持续增长,销售人员数量和销售人员奖金增加所致。
2)市场推广费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销售费用的市场推广费金额分别为12,242.38 万元、15,243.78万元和16,000.81 万元,逐年增加,主要系:第一,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力度拓展亚马逊等电商平台销售渠道,公司线上销售业务规模快速增长,线上销售产生的电商平台费用等市场推广费用增加;第二,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为巩固并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品牌推广及销售渠道建设投入,市场推广费用相应增加。
3)广告费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销售费用的广告费金额分别为12,369.69 万元、9,423.84 万元和15,218.18 万元。2024 年,公司计入销售费用中的广告费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为优化线上销售平台布局,电商平台广告投放节奏放缓,广告投放数量减少。2025 年,公司计入销售费用中的广告费较2024 年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当期增加了京东电商平台的广告投入。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 公司名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半导体显 示面板 京东方 1.06% 1.01% 1.09%
TCL 科技 1.30% 1.25% 0.97%
深天马 1.18% 1.17% 1.18%
龙腾光电 1.48% 1.25% 1.25%
彩虹股份 0.18% 0.19% 0.25%
智能显示终端 冠捷科技 5.41% 5.02% 4.92%
康冠科技 3.20% 2.53% 2.03%
兆驰股份 1.16% 1.26% 1.77%
平均值 1.87% 1.71% 1.68%
发行人 1.82% 1.77% 1.90%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2023-2025 年,公司销售费用率高于半导体显示面板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拓展智能显示终端板块电商业务,相关销售费用较高;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智能显示终端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销售费用率较高的智能显示终端业务收入占比相对较低。
2、管理费用分析
(1)管理费用明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57,334.30 56.00 52,593.29 59.42 52,501.72 61.84
折旧及摊销 14,309.47 13.98 13,712.84 15.49 14,577.62 17.17
咨询费 5,588.25 5.46 3,580.17 4.04 4,165.60 4.91
办公费 4,961.11 4.85 4,034.38 4.56 4,268.22 5.03
招待费 4,685.84 4.58 3,744.83 4.23 3,013.78 3.55
差旅费 3,796.52 3.71 3,291.10 3.72 2,910.29 3.43
财产保险费 3,622.05 3.54 3,218.28 3.64 3,328.09 3.92
股份支付 1,684.00 1.64 1,684.00 1.90 -2,736.50 -3.22
其他 6,402.81 6.25 2,658.29 3.00 2,869.62 3.38
合计 102,384.36 100.00 88,517.17 100.00 84,898.43 100.00
注:2023 年,公司在股权激励等待期内估计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募股的时点发生变化,从而根据重估时点确定等待期,将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扣减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
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产生负值-2,736.5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84,898.43 万元、88,517.17 万元和102,384.3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37%、2.20%和2.5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和办公费等构成。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52,501.72 万元、52,593.29 万元和57,334.30 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管理人员数量和工资增加所致。
2)折旧及摊销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折旧及摊销金额分别为14,577.62 万元、13,712.84万元和14,309.47 万元,整体较为稳定,主要系用于管理的办公建筑及资产产生的折旧及摊销费用。
3)咨询费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咨询费金额分别为4,165.60 万元、3,580.17 万元和5,588.25 万元,主要系专业机构咨询服务费用。2025 年,公司管理费用中的咨询费较2024 年有所增长,主要系当期公司推进IPO 申报及审核,公司根据相关服务协议向IPO中介机构支付的IPO 中介服务费有所增加。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 公司名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半导体显示 面板 京东方 2.88% 3.13% 3.41%
TCL 科技 2.50% 2.70% 2.74%
深天马 2.34% 2.57% 2.62%
龙腾光电 4.42% 3.19% 2.86%
彩虹股份 6.09% 3.10% 2.82%
智能显示 终端 冠捷科技 2.38% 2.26% 2.14%
康冠科技 2.01% 2.17% 2.43%
兆驰股份 1.68% 1.35% 1.27%
平均值 3.04% 2.56% 2.54%
发行人 2.50% 2.20% 2.37%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较为接近,不存在重大差异。
3、研发费用分析
(1)研发费用明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56,386.11 38.51 53,754.71 37.99 44,364.84 33.51
物料消耗 67,052.93 45.80 64,995.29 45.93 68,743.37 51.92
折旧及摊销 8,539.56 5.83 9,018.14 6.37 7,545.84 5.70
其他 14,437.89 9.86 13,739.36 9.71 11,744.50 8.87
合计 146,416.49 100.00 141,507.50 100.00 132,398.5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32,398.56 万元、141,507.50 万元和146,416.4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0%、3.51%和3.58%。最近三年内,公司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为420,322.56 万元,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59%,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为5.16%。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和物料消耗等构成,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形。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研发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44,364.84 万元、53,754.71 万元和56,386.11 万元,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人才团队建设,研发人员数量及工资增加所致。
2)物料消耗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研发费用的物料消耗金额分别为68,743.37 万元、64,995.29 万元和67,052.93 万元,整体较为稳定,主要系用于研发试制活动的各类物料投入消耗。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 公司名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半导体显示 面板 京东方 6.76% 6.62% 6.49%
TCL 科技 6.05% 5.72% 5.46%
深天马 9.21% 9.69% 9.49%
龙腾光电 7.35% 6.71% 5.82%
彩虹股份 3.97% 4.24% 4.12%
智能显示 终端 冠捷科技 2.37% 2.38% 2.42%
康冠科技 4.18% 4.15% 4.59%
兆驰股份 5.70% 4.49% 4.10%
平均值 5.70% 5.50% 5.31%
发行人 3.58% 3.51% 3.70%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第一,公司2023年和2024 年营业收入规模快速增长,但基于公司研发规划和产品布局,研发投入总额保持相对稳定;第二,京东方、TCL 科技、深天马等同行业可比公司拥有多条OLED产线,在OLED 显示领域研发投入较大;第三,公司结合业务布局、市场发展和盈利情况持续加大Oxide、OLED 等新型显示技术的研发投入,并通过优化研发人员结构、加强研发管理等措施持续提升研发效率;第四,京东方、TCL 科技、深天马等同行业可比公司已上市多年,相比公司而言,融资渠道更多,也更为灵活便捷,具备高强度研发投入的基础,公司研发投入规模与公司当前所处发展阶段相匹配。
(3)研发项目的整体预算、费用支出金额、实施进度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超过5,000 万元的研发项目的整体预算、实际投入金额、实施进度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研发领域 项目名称 预算投入 研发投入 实施进度
报告期内合计投入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半导体显示面板 高刷、高分辨率中小尺寸面板产品研发项目 221,308.39 133,082.40 47,472.42 41,549.21 44,060.77 在研阶段
高刷新率4K 大尺寸面板研发项目 184,465.22 111,044.66 43,567.62 44,328.00 23,149.04 在研阶段
高刷、高分辨率异形小尺寸面板研发项目 32,854.67 20,651.88 3,598.36 7,790.77 9,262.75 在研阶段
新型4K 电视面板研发项目 57,174.31 19,945.78 4,480.14 4,285.40 11,180.23 在研阶段
车载显示产品研发项目 23,586.71 15,886.91 5,750.54 5,513.36 4,623.00 在研阶段
高效玻璃基板掩膜套切技术 16,170.51 15,609.23 550.13 4,133.05 10,926.05 在研阶段
高频率显示面板驱动技术研发项目 14,976.87 10,625.15 6,450.15 2,903.24 1,271.77 在研阶段
电子纸技术研发项目 17,648.48 10,427.94 1,520.40 4,012.15 4,895.39 在研阶段
商显与工控系列面板研发项目 13,012.94 6,108.87 1,450.50 1,877.82 2,780.55 在研阶段
8K 与超大尺寸系列LCD 电视面板研发项目 27,718.30 6,038.24 805.75 1,508.73 3,723.77 在研阶段
高刷、高分辨率小尺寸移动终端面板研发项目 9,933.73 5,782.39 2,662.66 2,125.14 994.59 在研阶段
金属氧化物OLED 技术开发项目 9,587.68 5,475.23 1,139.13 2,638.01 1,698.10 在研阶段
智能显示 终端 显示终端智能交互系统研发项目 26,908.00 21,673.64 7,858.70 6,640.77 7,174.17 在研阶段
全面屏智慧显示研发项目 19,174.00 16,319.13 1,077.50 5,161.46 10,080.17 在研阶段
智慧物联显示产品研发项目 18,394.00 14,227.48 3,505.17 7,422.43 3,299.88 在研阶段
高端电竞显示器 11,350.00 10,797.27 2,772.61 6,889.64 1,135.02 在研阶段
研发领域 项目名称 预算投入 研发投入 实施进度
报告期内合计投入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整机终端产品设计性能提升研发项目 6,565.00 6,224.72 2,621.35 3,416.06 187.31 在研阶段
无边框TV 产品开发项目 8,400.00 5,824.32 752.65 873.35 4,198.32 在研阶段
注:以上研发项目口径为小项目归集后口径,预算投入及实际投入包含已完结项目及未完结项目,未包含报告期后新立项项目。
4、财务费用分析
(1)财务费用明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利息支出 83,449.68 104,007.42 98,617.02
减:利息收入 82,872.90 66,924.65 48,722.22
汇兑损益 2,703.14 -13,344.60 -5,495.42
手续费及其他 3,747.41 4,187.22 2,026.40
合计 7,027.33 27,925.38 46,425.79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46,425.79 万元、27,925.38 万元和7,027.3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0%、0.69%和0.17%。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和利息收入等构成。
1)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金额分别为98,617.02 万元、104,007.42 万元和83,449.68万元,主要系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产生的利息支出、票据贴现利息支出和融资租赁利息支出等。2025 年,公司利息支出较2024 年有所减少,主要系当期宏观贷款利率下行,公司积极优化债务结构、合理控制融资节奏,使得平均融资成本有所降低,进而减少了当期利息支出。
2)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金额分别为48,722.22 万元、66,924.65 万元和82,872.90万元,主要系公司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收入金额呈持续增长趋势,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不断扩大,公司货币资金规模相应增加,其产生的利息收入随之增加。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 公司名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半导体显示 面板 京东方 0.90% 0.62% 0.66%
面板 TCL 科技 2.59% 2.53% 2.28%
深天马 2.02% 2.51% 2.58%
龙腾光电 1.78% 0.39% -0.41%
彩虹股份 2.27% 1.95% 3.04%
智能显示终端 冠捷科技 0.80% 1.21% 1.07%
康冠科技 -0.99% -0.86% -0.56%
兆驰股份 0.72% 0.13% 0.37%
平均值 1.26% 1.06% 1.13%
发行人 0.17% 0.69% 1.30%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
2023 年,公司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差异较小;2024 年和2025 年,公司财务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系公司持续优化资金管理体系,通过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债务结构等方式,有效强化了财务成本管控。
(六)影响经营成果的其他项目分析
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坏账损失 552.73 -2,536.40 -2,321.92
合计 552.73 -2,536.40 -2,321.92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2,321.92 万元、-2,536.40 万元和552.7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6%、-0.06%和0.01%,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均为坏账损失计提与转回。
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26,165.28 -24,834.96 -22,926.66
合计 -26,165.28 -24,834.96 -22,926.66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22,926.66 万元、-24,834.96 万元和-26,165.2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64%、-0.62%和-0.64%,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为存货跌价损失。
3、投资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 31,936.41 9,799.00 3,863.93
理财收益 5,089.99 1,231.38 4,458.51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7.47 36.65 33.27
处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8.71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20,356.44 -19,813.42 -15,192.25
其他 -26.89 - -
合计 16,660.53 -8,697.68 -6,836.54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6,836.54 万元、-8,697.68 万元和16,660.5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9%、-0.22%和0.41%,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主要系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和理财收益。2025 年,公司投资收益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进一步加强外汇管理,增加衍生金融工具业务规模,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相应增加。
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3,391.50 3,167.95 2,251.72
衍生金融资产 65.81 9,801.51 842.93
衍生金融负债 -4,374.60 -12,266.82 -355.46
合计 -917.29 702.63 2,739.20
报告期内,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分别为2,739.20 万元、702.63 万元和-917.2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8%、0.02%和-0.02%,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主要系以结构性存款为主的理财产品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及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2,552.34 21,875.05 21,149.97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1,295.95 17,089.00 65,190.62
增值税及附加税加计抵减 4,688.04 13,419.13 5,834.88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323.64 255.48 744.59
增值税减免 222.49 382.25 125.35
合计 49,082.46 53,020.90 93,045.42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93,045.42 万元、53,020.90 万元和49,082.4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60%、1.32%和1.20%,主要来源于公司收到的各类政府补助和增值税加计抵减。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为21,149.97 万元、21,875.05万元和22,552.34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89%、5.37%和4.91%,总体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为65,190.62 万元、17,089.00 万元和21,295.95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23%、4.19%和4.63%,总体呈下降趋势。
6、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289.28 12.56 93.40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58.80 5.57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991.14 - -
其他 - 51.12 6.02
合计 -643.06 69.25 99.42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99.42 万元、69.25 万元和-643.0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0%、0.00%和-0.02%,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很低,主要系无形资产处置收益、固定资产和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2025 年,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为-643.06万元,主要系子公司绵阳惠显转让一宗土地形成无形资产处置损失994.34 万元。
7、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无需支付款项 1,257.59 1,049.76 291.09
罚款收入 275.43 368.00 425.88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5.05 1.27 -
其他 542.73 537.94 415.57
合计 2,080.80 1,956.97 1,132.5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132.53 万元、1,956.97 万元和2,080.8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3%、0.05%和0.05%,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主要系罚款收入和无需支付款项。
8、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2,631.83 311.22 53.76
滞纳金及罚款支出 2,444.58 190.97 1,907.71
赔款及和解支出 128.59 93.79 104.48
对外捐赠 1.07 4.42 35.48
货物损失 - -321.30 2,628.56
其他支出 190.47 98.11 68.47
合计 5,396.53 377.20 4,798.4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4,798.45 万元、377.20 万元和5,396.5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3%、0.01%和0.13%,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2023 年,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大,主要系:第一,公司对历史年度纳税申报进行自查并补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相关纳税义务已履行完毕;第二,公司当期确认货物损失2,628.56 万元,主要系个别员工职务侵占违法行为所致。公司已针对上述事项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税务管理及存货风险管控机制。2025 年,营业外支出较2024 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系:第一,公司对历史年度纳税申报进行了补充自查并完成了相应税款及滞纳金的补缴,相关纳税义务已履行完毕;第二,公司2025 年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为2,631.83 万元,主要系子公司绵阳惠显当期拆除部分已有建筑及配套设施后续用于新建厂房,产生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2,533.93 万元。
9、少数股东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分别为26,346.18 万元、33,043.46 万元和10,780.78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9.26%、9.05%和2.76%,主要来源于滁州惠科和绵阳惠科。2024 年,滁州惠科净利润有所增长,公司少数股东损益有所增加。2025 年,公司少数股东损益大幅减少,主要系公司2024 年下半年收购子公司滁州惠科和绵阳惠科少数股东的部分股权,导致公司2025 年少数股东损益相应减少。
(七)主要税项缴纳情况及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1、主要税项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的计缴情况如下:
(1)增值税
单位:万元
期间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期初未交数 -168,866.68 -137,158.75 -56,049.70
本期已交数 168,724.64 163,332.60 97,267.80
期末未交数 -299,442.60 -168,866.68 -137,158.75
(2)企业所得税
单位:万元
期间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期初未交数 6,945.96 -71.96 797.58
本期已交数 22,396.39 7,132.67 35,002.00
期末未交数 14,498.12 6,945.96 -71.96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利润总额 459,758.02 407,462.85 307,076.89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68,963.70 101,865.71 76,769.2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4,538.93 -39,979.51 -32,832.1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2,090.22 24.75 777.25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537.79 -132.10 -105.3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3,426.14 2,856.92 2,385.5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482.58 -312.71 -867.03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2,917.93 2,511.50 935.48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 -21,450.90 -23,338.63 -23,173.85
所得税税率变动的影响 8,960.76 -993.65 2.94
环保设备抵减 - -32.02 -683.85
其他 430.45 -52.79 -639.35
所得税费用 68,856.87 42,417.45 22,568.90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结构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4,746,556.76 47.01 4,349,254.32 43.18 3,817,025.29 37.97
非流动资产 5,349,646.50 52.99 5,723,325.58 56.82 6,235,734.78 62.03
合计 10,096,203.26 100.00 10,072,579.89 100.00 10,052,760.0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0,052,760.07 万元、10,072,579.89 万元和10,096,203.26 万元,总体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以非流动资产为主,非流动资产分别为6,235,734.78万元、5,723,325.58 万元和5,349,646.5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2.03%、56.82%和52.99%。公司所处的半导体显示行业属于重资产行业,公司的生产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相对较高,因此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
(二)主要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983,075.43 62.85 2,695,542.60 61.98 2,144,637.83 56.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63,176.21 1.33 98,861.71 2.27 192,255.65 5.04
衍生金融资产 119.01 0.00 9,801.51 0.23 182.34 0.00
应收票据 3,382.70 0.07 15,292.44 0.35 13,424.80 0.35
应收账款 626,439.22 13.20 601,572.13 13.83 512,894.96 13.44
应收款项融资 10,378.33 0.22 22,646.80 0.52 5,716.65 0.15
预付款项 19,881.63 0.42 50,334.73 1.16 61,908.15 1.62
其他应收款 6,502.88 0.14 14,765.77 0.34 14,287.11 0.37
存货 682,741.74 14.38 618,353.83 14.22 680,089.76 17.8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467.07 0.05 - - 55.86 0.00
其他流动资产 348,392.53 7.34 222,082.80 5.11 191,572.17 5.02
合计 4,746,556.76 100.00 4,349,254.32 100.00 3,817,025.2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3,817,025.29 万元、4,349,254.32 万元和4,746,556.76 万元,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构成,上述四项流动资产合计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2.46%、95.13%和97.77%。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银行存款 2,535,508.30 1,862,290.62 1,842,063.27
其他货币资金 447,567.13 833,251.98 302,574.56
合计 2,983,075.43 2,695,542.60 2,144,637.8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53,036.12 38,891.91 39,847.4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2,144,637.83 万元、2,695,542.60 万元和2,983,075.4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6.19%、61.98%和62.85%,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持续增长,主要系:(1)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净流入;(2)公司通过应收票据贴现等方式加强了应收款项管理,加快了资金回笼;(3)2024 年,公司引进外部投资者取得增资款545,000.0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支付保证金和向银行质押部分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等方式开具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使得部分货币资金使用受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受限货币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用于质押开具汇票、信用证的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 1,052,794.95 805,593.68 1,022,712.60
汇票保证金 418,093.86 799,411.67 260,345.62
冻结资金 41,926.84 24,657.00 8,694.32
信用证保证金 27,838.17 33,204.29 38,378.56
保函保证金 1,059.23 150.79 751.43
在途资金 - 10,861.28 300.00
其他(注) 0.00 - 860.36
合计 1,541,713.05 1,673,878.71 1,332,042.89
注:其他主要为外汇衍生品对应的外汇交割保证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受限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1,332,042.89 万元、1,673,878.71万元和1,541,713.05 万元,主要系用于质押开具票据、信用证的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汇票保证金。2024 年末和2025 年末,公司使用受限货币资金金额相比于2023 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增加,经营周转资金需求相应增加,综合考虑供应商付款要求、资金使用效率、资金收益率等方面因素,公司开具的汇票、信用证等不断增加,由此导致支付保证金和向银行质押的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的金额持续大幅增加,从而使得公司2024 年末和2025 年末使用受限货币资金金额大幅增加。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受限货币资金金额持续大幅增加与公司不断增加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周转资金需求相匹配,且公司货币资金总量充裕,能够快速有效地应对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支付及债务偿付需求。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虽存在较大规模的使用受限货币资金,但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3,176.21 98,861.71 192,255.65
其中:
理财产品 41,078.97 98,860.43 192,253.51
债权投资 14,144.80 - -
权益工具投资 7,952.44 1.28 2.15
合计 63,176.21 98,861.71 192,255.6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192,255.65 万元、98,861.71 万元和63,176.2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04%、2.27%和1.33%,主要为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2024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有所下降,主要系受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利率下行影响,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下降,公司审慎调整资产配置策略,相应缩减银行理财产品购买规模。2025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2024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当期公司将部分结构性存款质押用于开具票据、信用证,用于质押的结构性存款和开具的票据、信用证金额抵销净额列报减少了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所致。2025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权益工具投资增加,主要系公司于2025 年上半年参与汉朔科技及天有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战略配售获配相关股票;2025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债权投资增加,主要系公司适度优化投资组合结构、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子公司惠科海外购买了一笔2,000 万美元的债权投资产品。
3、衍生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资产分别为182.34万元、9,801.51万元和119.0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0.23%和0.00%,主要为管理外币汇率波动风险而购买的外汇衍生品。
4、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构成情况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包括6 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交通银行;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和浙商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应收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 2,585.11 10,705.17 2,038.64
商业承兑汇票 - 4,614.17 11,376.00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805.65 19.44 135.49
账面余额 3,390.76 15,338.78 13,550.13
减:坏账准备 8.06 46.34 125.33
账面价值 3,382.70 15,292.44 13,424.80
应收款项融资 银行承兑汇票 10,378.33 22,646.80 5,716.65
账面价值合计 13,761.03 37,939.24 19,141.4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19,141.45 万元、37,939.24 万元和13,761.03 万元,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0%、0.87%和0.29%,金额变动主要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票据到期承兑时间以及对外背书转让或贴现情况、客户付款习惯等因素相关。
(2)已背书或贴现且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针对上述6 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承兑的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将该类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针对其他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承兑的汇票,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待票据到期后终止确认。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终止确 认金额 未终止确认金额 终止确认金额 未终止确认金额 终止确认 金额 未终止确认金额
应收票据 - 1,932.25 - 1,172.39 - 4,491.29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1,932.25 - 1,153.14 - 1,833.14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2,524.02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 - 19.25 - 134.13
应收款项融资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111,271.09 - 123,643.64 - 100,682.54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111,271.09 123,643.64 - 100,682.54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总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633,152.58 608,024.18 518,378.55
坏账准备 6,713.35 6,452.05 5,483.5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626,439.22 601,572.13 512,894.96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 15.48 15.09 14.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518,378.55 万元、608,024.18 万元和633,152.58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4.47%、15.09%和15.48%。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规模相应增长,但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整体保持稳定。
(2)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0-6 个月(含,下同) 631,573.53 99.75 606,272.18 99.71 512,927.77 98.95
7-12 个月 516.65 0.08 1,230.70 0.20 4,580.93 0.88
1-2 年 866.55 0.14 435.95 0.07 632.75 0.12
2-3 年 133.92 0.02 81.93 0.01 237.09 0.05
3 年以上 61.93 0.01 3.43 0.00 0.01 0.00
小计 633,152.58 100.00 608,024.18 100.00 518,378.55 100.00
减:坏账准备 6,713.35 1.06 6,452.05 1.06 5,483.59 1.06
账面价值 626,439.22 98.94 601,572.13 98.94 512,894.96 98.9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99.83%、99.91%
和99.83%,其中6 个月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均保持在98%以上。公司结合行业交易习惯和客户资信情况综合制定信用政策,整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主要客户信用及回款情况较好,回款风险较低。
(3)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按类别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06.53 0.05 306.53 100.00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32,846.04 99.95 6,406.82 1.01 626,439.22
合计 633,152.58 100.00 6,713.35 1.06 626,439.22
2024.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18.86 0.05 318.86 100.00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07,705.31 99.95 6,133.19 1.01 601,572.13
合计 608,024.18 100.00 6,452.05 1.06 601,572.13
2023.12.31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88.93 0.02 88.93 100.00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18,289.62 99.98 5,394.65 1.04 512,894.96
合计 518,378.55 100.00 5,483.59 1.06 512,894.9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0-6 个月 631,573.53 99.80 6,315.74 1.00
7-12 个月 516.65 0.08 15.50 3.00
1-2 年 755.86 0.12 75.59 10.00
2-3 年 - - - -
3 年以上 - - - -
合计 632,846.04 100.00 6,406.82 1.01
2024.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0-6个月 606,272.18 99.76 6,062.72 1.00
7-12个月 1,141.89 0.19 34.26 3.00
1-2年 267.82 0.04 26.78 10.00
2-3年 20.00 0.00 6.00 30.00
3年以上 3.43 0.00 3.43 100.00
合计 607,705.31 100.00 6,133.19 1.01
2023.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0-6个月 512,900.76 98.96 5,129.01 1.00
7-12个月 4,580.93 0.88 137.43 3.00
1-2年 570.82 0.11 57.08 10.00
2-3年 237.09 0.05 71.13 30.00
3年以上 0.01 0.00 0.01 100.00
合计 518,289.62 100.00 5,394.65 1.04
(4)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0-6 个月 7-12 个月 1 至2 年 2 至3 年 3 至4 年 4 至5 年 5 年以上
深天马(逾期账龄) 2025 年:逾期0-3个月:3%;逾期3-6 个月:5% 2024 年:逾期0-3个月:3%;逾期3-6 个月:/ 2023 年:逾期0-3个月:3%;逾期3-6 个月:5% 10% 2025 年:/ 2023-2024年:20% 2025 年:/ 2023-2024年:30% 2025 年:/ 2023-2024 年:100%
龙腾光电 1.50% 2024-2025年:10% 2023 年:/ 2024-2025年:30% 2023 年:/ 2024-2025 年:100% 2023 年:/
彩虹股份 0.01% 2024-2025年:1.01% 2023 年:/ 5.05% 2024-2025年:10.10% 2023 年:/ / / 100%
冠捷科技 2025 年:国内地区2024 年:国内地区2023 年:国内地区 区:信用期内区:信用期内区:信用期内 内:0.08%;逾内:0.04%;逾期内:0.02%; 逾期1-90 日:期1-90 日:2逾期1-90 日: 7.72%;逾25.34%;逾1.95%; 逾 期超过90逾期超过90期超过90 0 日:99.96% 0 日:99.86% 0 日:99.96%
2025 年: 国外地区2024 年: 国外地区: 区: 信用期内信用期内 内:0.04%; 逾内:0.05%;逾 逾期1-90 日:逾期1-90 日: 1.38%;逾1.32%;逾 期超过90期超过90 0 日:81.38% 0 日:78.81%
公司名称 0-6 个月 7-12 个月 1 至2 年 2 至3 年 3 至4 年 4 至5 年 5 年以上
2023 年:国外地区:信用期内:0.08%;逾期1-90 日:1.92%;逾期超过90 日:91.12%
康冠科技 5.00% 10.00% 30.00% 2025 年:50.00% 2023-2024年:100.00% 2025 年:80.00% 2023-2024年:100.00% 100.00%
兆驰股份 2.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惠科股份 1.00% 3.00% 10.00% 30.00% 100.00%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
注2:上表为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其中,深天马、龙腾光电、彩虹股份、冠捷科技、康冠科技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存在变化,其余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不存在变化;
注3:京东方将客户分为三类:信用风险较高的客户、信用风险较低的客户和信用风险中等的客户,不同细分客户群体适用不同的损失模型,未披露具体的坏账计提比例;TCL 科技亦未披露应收账款坏账按账龄的计提比例。
如上表所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谨慎、合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5)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12.31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TCL 集团 107,870.01 17.04 1,078.70
海信集团 49,768.27 7.86 500.30
LG 集团 39,038.72 6.17 390.39
三星集团 37,839.65 5.98 378.40
创维集团 30,096.96 4.75 301.42
合计 264,613.61 41.80 2,649.21
2024.12.31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TCL 集团 126,616.22 20.82 1,266.56
海信集团 59,253.66 9.75 592.54
海尔集团 40,957.68 6.74 409.58
小米集团 31,939.77 5.25 319.40
龙旗科技集团 28,679.61 4.72 286.80
合计 287,446.94 47.28 2,874.87
2023.12.31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TCL 集团 100,980.30 19.48 1,075.33
LG 集团 43,586.21 8.41 435.86
海尔集团 43,577.56 8.41 435.78
海信集团 37,771.86 7.29 377.72
三星集团 26,909.21 5.19 319.77
合计 252,825.15 48.78 2,644.46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已合并计算应收账款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余额合计分别为252,825.15 万元、287,446.94 万元和264,613.61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48.78%、47.28%和41.8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为行业知名度较高、业务规模大、信誉较好的客户,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
(6)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6 年2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633,152.58 608,024.18 518,378.55
回款金额 562,891.60 607,411.46 518,184.41
回款比例 88.90 99.90 99.96
由上表可知,截至2026 年2 月末,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分别达到99.96%、99.90%和88.90%,由于期后回款情况统计截止日为2026 年2 月末,2025年末未回款金额主要是信用期超过2 个月的客户对应的应收账款,公司应收账款回款状况良好。
(7)公司重要客户以现金、银行转账以外方式回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单体口径)存在以现金、银行转账以外方式回款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5.12.31
公司名称 本期票据/数字化债权凭证收款金额 本期销售金额 票据/数字化债权凭证收款占比
Samsung Electronics Hong Kong - 353,575.93
Co.,Ltd.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3,224.39 -
TCL Electronics (HK) Limited - 201,999.78 -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172,293.91 172,749.10 99.74
LX_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 - 137,871.78 -
合计 172,293.91 1,129,420.98 15.26
2024.12.31
公司名称 本期票据/数字化债权凭证收款金额 本期销售金额 票据/数字化债权凭证收款占比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7,714.55 -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163,068.27 261,341.93 62.40
Samsung Electronics Hong Kong Co.,Ltd. - 228,981.76 -
TCL Electronics (HK) Limited - 221,046.13 -
LX_International (Singapore)Pte. Ltd. - 187,560.53 -
合计 163,068.27 1,186,644.90 13.74
2023.12.31
公司名称 本期票据/数字化债权凭证收款金额 本期销售金额 票据/数字化债权凭
本期销售金额 证收款占比
Samsung Electronics Hong Kong Co.,Ltd. - 360,743.44 -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4,299.31 -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120,625.77 216,229.21 55.79
LX_International (Singapore)Pte. Ltd. - 165,223.50 -
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 - 144,787.92 -
合计 120,625.77 1,141,283.38 10.57
6、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年以内 19,772.39 99.45 50,225.03 99.78 61,773.05 99.78
1 至2 年 98.09 0.49 57.90 0.12 7.69 0.01
2 至3 年 11.16 0.06 - - 110.00 0.18
3 年以上 - - 51.80 0.10 17.41 0.03
合计 19,881.63 100.00 50,334.73 100.00 61,908.1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61,908.15 万元、50,334.73 万元和19,881.6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2%、1.16%和0.42%,其中账龄在1 年以内的预付账款各期占比均超过99%,主要为预付供应商货款、电费等。
7、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保证金押金 3,657.72 46.60 12,968.11 74.84 11,798.82 73.41
应收赔偿款 55.71 0.71 890.45 5.14 2,262.85 14.08
代扣代缴项目 1,385.05 17.65 1,168.31 6.74 902.30 5.61
备用金 73.60 0.94 87.09 0.50 192.44 1.20
其他 2,676.89 34.10 2,213.40 12.77 916.05 5.70
账面余额 7,848.97 100.00 17,327.35 100.00 16,072.46 100.00
减:坏账准备 1,346.09 - 2,561.72 - 1,785.35 -
账面价值 6,502.88 - 14,765.64 - 14,287.11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14,287.11 万元、14,765.64 万元和6,502.8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7%、0.34%和0.14%,主要由保证金押金、应收赔偿款、代扣代缴项目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保证金押金分别为11,798.82 万元、12,968.11 万元和3,657.72万元,主要系融资租赁保证金、房租押金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赔偿款分别为2,262.85 万元、890.45 万元和55.71 万元,主要系应收供应商的质量赔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代扣代缴项目分别为902.30 万元、1,168.31 万元和1,385.05万元,主要系为员工代扣代缴的社保费用。
8、存货
(1)存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80,156.78 26.39 180,655.07 29.22 181,791.41 26.73
在产品 43,609.51 6.39 39,730.22 6.43 39,301.49 5.78
库存商品 367,173.14 53.78 333,171.21 53.88 397,370.43 58.43
发出商品 81,141.68 11.88 62,366.98 10.09 59,686.88 8.78
低值易耗品 3.74 0.00 15.51 0.00 224.11 0.03
委托加工物资 10,656.90 1.56 2,414.84 0.39 1,715.44 0.25
合计 682,741.74 100.00 618,353.83 100.00 680,089.7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80,089.76 万元、618,353.83 万元和682,741.74 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82%、14.22%和14.38%;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合计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93.94%、93.18%和92.05%。
1)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181,791.41 万元、180,655.07 万元和180,156.78 万元,主要为生产所需要的玻璃基板、偏光片等物料,整体金额较为稳定。
2)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397,370.43 万元、333,171.21 万元和367,173.14 万元,主要为公司仓库中尚未对外出售的成品。
2024 年末,公司期末库存商品账面价值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不断提升交付能力和交付效率,持续消耗前期库存。
2025 年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有所增长,主要系:第一,2025 年,公司部分半导体显示面板产线处于产能全面稳定性提升阶段,月均产出不断增加;在此基础上,结合公司对客户需求及市场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公司增加了半导体显示面板的备货;第二,2025 年,随着公司部分智能显示终端新产线陆续完成产能爬坡、IT 面板业务规
模扩大、下游需求持续增长,公司相应增加了备货。
3)发出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59,686.88 万元、62,366.98 万元和81,141.68 万元,整体金额较为稳定,主要为公司已发货但客户尚未签收的产品。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84,105.69 3,948.92 180,156.78
在产品 44,554.85 945.33 43,609.51
库存商品 389,968.30 22,795.16 367,173.14
发出商品 82,027.43 885.75 81,141.68
低值易耗品 3.74 - 3.74
委托加工物资 10,659.85 2.96 10,656.90
合计 711,319.86 28,578.12 682,741.74
项目 2024.12.31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85,933.23 5,278.16 180,655.07
在产品 41,386.22 1,656.00 39,730.22
库存商品 350,495.98 17,324.77 333,171.21
发出商品 64,591.58 2,224.60 62,366.98
低值易耗品 15.51 - 15.51
委托加工物资 2,447.73 32.89 2,414.84
合计 644,870.25 26,516.41 618,353.83
项目 2023.12.31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85,996.81 4,205.40 181,791.41
在产品 40,929.30 1,627.81 39,301.49
库存商品 432,430.45 35,060.02 397,370.43
发出商品 60,700.75 1,013.88 59,686.88
低值易耗品 224.11 - 224.11
委托加工物资 1,982.49 267.05 1,715.44
合计 722,263.92 42,174.16 680,089.7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42,174.16 万元、26,516.41 万元和28,578.12 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5.84%、4.11%和4.0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持续下降,主要系自2022年四季度开始,显示面板市场价格企稳回升,并在2023 年一季度正式步入上涨周期,公司相应产品基于预计售价确定的可变现净值回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主营业务 公司名称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半导体显示面板 京东方 17.77% 22.64% 23.46%
TCL 科技 14.86% 18.96% 13.29%
深天马 6.88% 7.08% 8.95%
龙腾光电 18.29% 20.42% 17.60%
彩虹股份 5.92% 7.96% 4.71%
智能显示终端 冠捷科技 3.68% 3.09% 3.96%
康冠科技 3.00% 4.82% 3.91%
兆驰股份 12.01% 11.69% 14.46%
平均值 10.30% 12.08% 11.29%
惠科股份 4.02% 4.11% 5.84%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的平均值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尺寸结构、产品类型、应用领域、业务类型等方面存在差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第一,自2022 年四季度开始,显示面板市场价格企稳回升,并在2023 年一季度正式步入上涨周期,其中,大尺寸、超大尺寸显示面板市场价格回升更为显著;第二,部分半导体显示面板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OLED 业务,OLED 业务普遍处于亏损状态,从而导致该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较高;第三,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类型存在一定差异,TCL 科技包含新能源光伏及其他硅材料业务和分销业务,彩虹股份包含液晶
玻璃基板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等。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待抵扣增值税 316,380.36 187,685.42 146,330.88
受托加工物资 19,312.67 19,227.69 19,046.41
待摊项目 9,723.06 7,926.90 8,821.83
预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2,709.07 6,789.76 15,488.64
海关保证金 46.50 160.48 329.90
预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 - 44.66
其他 220.88 292.55 1,509.85
合计 348,392.53 222,082.80 191,572.1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191,572.17 万元、222,082.80 万元和348,392.5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02%、5.11%和7.34%,主要由待抵扣增值税、受托加工物资、待摊项目、预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待抵扣增值税分别为146,330.88 万元、187,685.42 万元和316,380.36 万元,主要系子公司绵阳惠科、长沙惠科、郑州惠科为项目建设采购工程、设备,产生大额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尚未认证的待抵扣进项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受托加工物资分别为19,046.41 万元、19,227.69 万元和19,312.67 万元,主要系公司购销模式下受托加工业务的客户物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待摊项目分别为8,821.83 万元、7,926.90 万元和9,723.06 万元,主要系一年内摊销的应收票据贴息费用。公司为补充经营活动现金流、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主要选择信用较好的承兑机构将未到期的票据贴现,将贴现费用计入待摊项目并在贴现日与到期日期间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缴增值税及预缴企业所得税合计分别为15,488.64 万元、6,789.76 万元和2,709.07 万元,主要系公司预缴的所得税、进口增值税等税款。
(三)主要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收款 5,163.70 0.10 - - - -
长期股权投资 1,194.75 0.02 1,187.14 0.02 1,019.42 0.0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475.00 0.03 1,044.00 0.02 12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43,182.45 0.81 37,265.72 0.65 38,736.81 0.62
固定资产 4,822,649.17 90.15 5,262,814.91 91.95 5,191,315.23 83.25
在建工程 122,851.70 2.30 64,716.15 1.13 616,583.80 9.89
使用权资产 9,248.65 0.17 8,625.61 0.15 6,365.79 0.10
无形资产 146,429.88 2.74 159,892.75 2.79 161,726.30 2.59
长期待摊费用 4,546.51 0.08 5,595.61 0.10 4,998.49 0.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7,006.12 2.56 180,228.30 3.15 210,786.82 3.38
其他非流动资产 55,898.58 1.04 1,955.39 0.03 4,082.13 0.07
合计 5,349,646.50 100.00 5,723,325.58 100.00 6,235,734.7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6,235,734.78 万元、5,723,325.58 万元和5,349,646.50 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上述两项非流动资产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3.14%、93.08%和92.45%。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1,019.42 万元、1,187.14 万元和1,194.7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2%、0.02%和0.02%,主要系对玻璃新材料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等联营企业的投资。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120.00 万元、1,044.00 万元和1,475.0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0%、0.02%和0.03%,系对青岛超高清视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州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
3、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一、账面原值合计 56,799.78 50,199.10 50,199.10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47,245.82 43,031.74 43,031.74
土地使用权 9,553.96 7,167.37 7,167.37
二、累计折旧和摊销合计 13,617.33 12,933.38 11,462.30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1,891.07 11,486.83 10,159.11
土地使用权 1,726.26 1,446.55 1,303.19
三、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合计 43,182.45 37,265.72 38,736.81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35,354.75 31,544.91 32,872.63
土地使用权 7,827.71 5,720.82 5,864.18
报告期内,公司将已出租房屋建筑物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主要系为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公司将周边商业配套设施、宿舍及少量厂房出租给第三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8,736.81 万元、37,265.72 万元和43,182.4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2%、0.65%和0.81%。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金额及占比较小,未发生减值,不存在重大减值因素。
4、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账面原值:
机器设备 6,243,491.06 79.27 6,158,496.29 79.98 5,535,939.48 78.68
房屋及建筑物 1,468,525.05 18.64 1,395,853.50 18.13 1,370,150.98 19.47
办公设备及其他 157,354.65 2.00 139,839.53 1.82 124,856.75 1.77
运输工具 6,936.00 0.09 5,489.42 0.07 4,919.15 0.07
合计 7,876,306.76 100.00 7,699,678.74 100.00 7,035,866.36 100.00
累计折旧:
机器设备 2,698,255.64 88.17 2,136,485.30 87.67 1,603,869.58 86.95
房屋及建筑物 236,716.39 7.74 191,922.51 7.88 149,434.86 8.10
办公设备及其他 120,555.39 3.94 104,634.24 4.29 88,219.22 4.78
运输工具 4,636.29 0.15 3,821.78 0.16 3,027.48 0.16
合计 3,060,163.71 100.00 2,436,863.83 100.00 1,844,551.13 100.00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3,545,235.42 73.61 4,022,010.99 76.42 3,932,069.90 75.74
房屋及建筑物 1,231,808.66 25.58 1,203,930.99 22.88 1,220,716.12 23.51
办公设备及其他 36,799.26 0.76 35,205.29 0.67 36,637.54 0.71
运输工具 2,299.71 0.05 1,667.64 0.03 1,891.67 0.04
合计 4,816,143.05 100.00 5,262,814.91 100.00 5,191,315.2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5,191,315.23 万元、5,262,814.91 万元和4,816,143.0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3.25%、91.95%和90.03%,主要为机器设备和房屋及建筑物,其中,机器设备主要为公司生产、研发及日常经营所需的相关设备,房屋及建筑物主要为生产厂房及办公、研发场所。
2024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增长较多,主要系绵阳惠科第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等在建工程逐步建设完工转入固定资产。2025 年以来,公司主要生产线建设基本完成,公司2025 年末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整体保持稳定,账面价值减少主要系计提折旧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状况良好,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情形。
(2)固定资产成新率情况
截至2025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额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机器设备 6,243,491.06 2,698,255.64 3,545,235.42 56.78%
房屋及建筑物 1,468,525.05 236,716.39 1,231,808.66 83.88%
办公设备及其他 157,354.65 120,555.39 36,799.26 23.39%
运输工具 6,936.00 4,636.29 2,299.71 33.16%
合计 7,876,306.76 3,060,163.71 4,816,143.05 61.15%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账面原值*100%。
截至2025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的整体成新率为61.15%,保持较好的使用状态。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 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京东方 房屋及建筑物 10-50 3%-10% 1.80%-9.70%
设备 2-25 0%-10% 3.60%-50.00%
其他 2-10 0%-10% 9.00%-50.00%
TCL 科技 房屋及建筑物 20-50 0%-10% 2024-2025 年:1.80%-5.00% 2023 年:1.90%-5.00%
机器设备 2024-2025 年:5-15 2023 年:5-10 2025 年:/ 2023-2024 年:0%-10% 2024-2025 年:6.00%-20.00% 2023 年:9.50%-20.00%
办公及电子设备 2-5 2025 年:/ 2023-2024 年:0%-10% 2024-2025 年:18.00%-50.00% 2023 年:22.22%-50.00%
运输设备 3-5 2025 年:/ 2023-2024 年:0%-10% 2024-2025 年:18.00%-33.33% 2023 年:19.00%-33.33%
电站 20-25 2025 年:/ 2023-2024 年:0%-10% 3.80%-4.75%
其他设备 4-5 2025 年:/ 2023-2024 年:0%-10% 2024-2025 年:18.00%-25.00% 2023 年:19.00%-31.67%
深天马 房屋及建筑物 35 5% 2.71%
机器设备 2-15 5% 6.33%-47.50%
电子设备及其他 6 5% 15.83%
运输设备 5 5% 19.00%
龙腾光电 房屋及建筑物 20-35 10% 2.57%-4.50%
机器设备 3-15 5%-10% 6.00%-31.67%
运输设备 5 10% 19.00%
电子设备 5 5%-10% 18.00%-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2025 年:3-6 2023-2024 年:3-5 2025 年:0%-10% 2023-2024 年:5%-10% 2025 年:16.67%-31.67% 2023-2024 年:18.00%-31.67%
彩虹股份 房屋建筑物 30 3%-5% 3.17-3.23%
机器设备 5-18 3%-5% 5.28%-19.40%
运输设备 5-18 3%-5% 5.28%-19.40%
办公设备及其他 5 3%-5% 19.00%-19.40%
玻璃基板窑炉 4 3% 24.25%
铂金通道 18 70% 1.67%
冠捷科技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0%-10% 2.30%-5.00%
机器设备 5-10 0%-10% 9.00%-20.00%
模具 1-2 0%-10% 45.00%-100.00%
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1-5 0%-10% 18.00%-100.00%
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 3-5 0%-10% 18.00%-33.00%
康冠科技 房屋及建筑物 2025 年:20-50 2023-2024 年:20 2025 年:0%-10% 2023-2024 年:10% 2025 年:1.80%-5.00% 2023-2024 年:4.50%
生产设备 3-10 2025 年:0%-10% 2023-2024 年:10% 2025 年:9.00%-33.33% 2023-2024 年:9.00%-30.00%
运输设备 5 2025 年:0%-10% 2023-2024 年:10% 2025 年:18.00%-20.00% 2023-2024 年:18.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3-5 2025 年:0%-10% 2023-2024 年:10% 2025 年:18.00%-33.33% 2023-2024 年:18.00%-30.00%
兆驰股份 房屋及建筑物 30 10% 3.00%
机器设备 10 10% 9.00%
运输设备 5 10% 18.00%
电子设备 5 10% 18.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5 10% 18.00%
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3-30 10.00% 3.00%-30.00%
机器设备 2-10 0.00%-10.00% 9.00%-50.00%
运输设备 4-5 0.00%-10.00% 18.00%-25.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2-5 0.00%-10.00% 18.00%-50.00%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
注2:除TCL 科技、龙腾光电、康冠科技外,其余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不存在变化。整体看来,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不存在显著差异。
5、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绵阳惠科第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 - 2 - 515,068.96
广西智显智能电视机项目 - - 29.41
长沙惠科第8.6 代超高清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 - - 5,913.49
北海惠显绑定项目 5,086.44 22,372.42 57,083.80
绵阳显示绑定项目 9,530.91 9,661.92 16,081.47
深圳创新半导体显示OLED 生产线项目 34,138.00 - -
其他 74,096.35 32,681.81 22,406.67
合计 122,851.70 64,716.15 616,583.8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616,583.80 万元、64,716.15 万元和122,851.7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89%、1.13%和2.30%。
2024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2023 年有所减少,主要系绵阳惠科第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等在建工程项目建设陆续完成,生产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期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使得期末余额下降。2025 年末,在建工程期末余额增加,主要系深圳创新半导体显示OLED 生产线项目新增投入,以及公司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及战略布局,有序推进其他各项投资项目建设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状况良好,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分别为286.62 万元、0 元和201.31万元,利息资本化率分别为0.20%、0%和0.50%,为长沙惠科第8.6 代超高清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和深圳创新半导体显示OLED 生产线项目的专项借款利息费用。
6、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分别为6,365.79 万元、8,625.61 万元和9,248.6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10%、0.15%和0.17%,主要系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厂房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7、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账面原值:
土地使用权 158,155.48 70.70 169,094.92 73.60 163,618.23 74.21
专利权及专利技术 16,917.60 7.56 14,121.62 6.15 14,721.72 6.68
非专利技术 1,849.62 0.83 1,849.62 0.81 1,849.62 0.84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软件 46,480.90 20.78 44,392.88 19.32 40,122.63 18.20
商标权 303.50 0.14 282.70 0.12 177.12 0.08
合计 223,707.09 100.00 229,741.75 100.00 220,489.32 100.00
累计摊销: - -
土地使用权 20,922.69 27.07 18,535.88 26.54 15,225.37 25.91
专利权及专利技术 13,725.95 17.76 12,580.66 18.01 11,837.12 20.14
非专利技术 1,435.24 1.86 1,270.18 1.82 1,105.12 1.88
软件 41,037.45 53.10 37,369.61 53.50 30,502.73 51.91
商标权 155.88 0.20 92.67 0.13 92.67 0.16
合计 77,277.21 100.00 69,849.00 100.00 58,763.02 100.00
账面价值: - -
土地使用权 137,232.79 93.72 150,559.05 94.16 148,392.86 91.76
专利权及专利技术 3,191.65 2.18 1,540.96 0.96 2,884.60 1.78
非专利技术 414.38 0.28 579.44 0.36 744.50 0.46
软件 5,443.44 3.72 7,023.27 4.39 9,619.90 5.95
商标权 147.62 0.10 190.03 0.12 84.44 0.05
合计 146,429.88 100.00 159,892.75 100.00 161,726.3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61,726.30 万元、159,892.75 万元和146,429.88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9%、2.79%和2.74%,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专利技术、商标权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状况良好,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情形。
8、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装修改造 4,272.90 93.98 5,120.01 91.50 4,797.06 95.97
模具 71.22 1.57 157.67 2.82 80.14 1.60
其他 202.39 4.45 317.93 5.68 121.29 2.43
合计 4,546.51 100.00 5,595.61 100.00 4,998.4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4,998.49 万元、5,595.61 万元和4,546.51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8%、0.10%和0.08%,主要系装修改造费用。
9、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可抵扣亏损 47,598.92 32.59 82,893.93 43.69 101,797.89 46.21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50,152.55 34.34 59,858.56 31.58 71,622.95 32.52
递延收益 26,359.17 18.05 24,481.41 12.91 24,504.74 11.13
其他流动负债-售后质保 6,490.94 4.44 7,008.90 3.70 7,983.73 3.63
资产减值准备 5,565.22 3.81 5,281.92 2.78 7,251.16 3.29
长期资产折旧摊销税会差异 5,566.50 3.81 4,701.13 2.48 3,196.87 1.45
租赁负债 2,057.90 1.41 2,040.72 1.08 1,344.52 0.61
可抵扣利息支出 1,352.15 0.93 1,577.51 0.83 1,802.87 0.82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63.60 0.04 1,037.34 0.55 85.66 0.04
其他 839.93 0.58 857.55 0.45 683.85 0.3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合计 146,046.89 100.00 189,738.98 100.00 220,274.25 100.00
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互抵金额 9,040.77 - 9,510.69 - 9,487.43 -
合计 137,006.12 - 180,228.30 - - 210,786.8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210,786.82 万元、180,228.30 万元和137,006.12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38%、3.15%和2.56%,金额和占比相对较小,主要为可抵扣亏损、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递延收益等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55,898.58 1,879.20 4,005.94
其他 - 76.19 76.19
合计 55,898.58 1,955.39 4,082.1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082.13万元、1,955.39万元和55,898.58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7%、0.03%和1.04%,主要由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主要为预付的工程设备款。随着购置的设备陆续交付,2024 年末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余额有所减少。2025 年末,公司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为建设深圳创新半导体显示OLED 生产线项目、四川绵阳惠科MLED 玻璃基背板生产线项目等项目以及提升现有产线产能,持续新增机器设备投入。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结构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3,925,032.03 61.88 4,382,736.49 63.25 4,514,595.71 64.65
非流动负债 2,417,772.00 38.12 2,546,046.71 36.75 2,468,004.40 35.35
合计 6,342,804.03 100.00 6,928,783.19 100.00 6,982,600.11 100.00
(二)主要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905,949.92 48.56 2,188,149.02 49.93 2,453,228.21 54.34
衍生金融负债 8,207.33 0.21 12,503.78 0.29 342.64 0.01
应付票据 102,125.17 2.60 106,395.56 2.43 100,685.73 2.23
应付账款 804,593.79 20.50 837,552.90 19.11 913,768.36 20.24
预收款项 143.21 0.00 238.41 0.01 4.21 0.00
合同负债 30,710.32 0.78 36,274.01 0.83 32,474.88 0.72
应付职工薪酬 57,646.01 1.47 56,418.03 1.29 47,887.46 1.06
应交税费 25,663.17 0.65 26,296.58 0.60 24,750.02 0.55
其他应付款 88,117.12 2.25 86,009.13 1.96 80,230.37 1.7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858,839.41 21.88 986,957.70 22.52 814,996.41 18.05
其他流动负债 43,036.58 1.10 45,941.36 1.05 46,227.42 1.02
合计 3,925,032.03 100.00 4,382,736.49 100.00 4,514,595.7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4,514,595.71 万元、4,382,736.49 万元和3,925,032.03 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上述四项流动负债合计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4.86%、93.98%和93.54%。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质押借款 1,818,444.40 2,115,969.57 2,049,790.06
保证借款 87,505.52 72,179.45 389,125.15
保证及质押借款 - - 14,313.00
合计 1,905,949.92 2,188,149.02 2,453,228.2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2,453,228.21 万元、2,188,149.02 万元和1,905,949.92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4.34%、49.93%和48.56%,主要由因应收票据贴现形成的质押借款、保证借款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根据资金规划逐步偿还相关短期借款,公司短期借款规模逐年下降。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短期银行借款的期末余额、期限、利率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主体 借款单位 起止期间 利率 担保方式 期末余额
北海显示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 2025.12.31-2026.04.30 3.08% 保证 30,000.00
绵阳惠科 中国银行绵阳分行 2025.12.12-2026.12.11 2.11% 保证 25,000.00
绵阳惠科 中国建设银行绵阳分行 2025.11.24-2026.11.23 2.11% 保证 12,000.00
惠科股份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2025.08.28-2026.02.26 2.20% 保证 10,000.00
惠科股份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25.12.30-2026.03.30 2.30% 保证 6,000.00
惠科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25.12.26-2026.12.26 2.11% 保证 2,400.00
北海五金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湖南路支行 2025.12.29-2026.12.29 2.90% 保证 1,000.00
北海塑胶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 2025.12.29-2026.12.29 2.90% 保证 1,000.00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短期借款逾期偿还的情形。
2、衍生金融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衍生金融负债分别为342.64 万元、12,503.78 万元和8,207.3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1%、0.29%和0.21%,主要为管理外币汇率波动风险而购买的外汇衍生品。
3、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100,685.73 万元、106,395.56 万元和102,125.1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23%、2.43%和2.60%,均为应付银行承兑汇票,主要系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货款。
4、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原材料款 542,354.60 512,563.52 508,935.35
设备款 154,513.76 169,997.71 241,507.80
费用类 87,055.82 119,575.71 112,562.52
工程款 20,669.60 35,415.96 50,762.69
合计 804,593.79 837,552.90 913,768.3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913,768.36 万元、837,552.90 万元和804,593.79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0.24%、19.11%和20.50%,主要由应付原材料款、设备款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整体有所下降,主要系随着长沙惠科第8.6 代超高清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以及绵阳惠科第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等建设项目的逐步建设完工,公司按照协议约定陆续向设备和工程供应商支付款项。
5、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32,474.88 万元、36,274.01 万元和30,710.3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72%、0.83%和0.78%,均为预收客户的货款。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47,887.46万元、56,418.03万元和57,646.0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6%、1.29%和1.47%,主要为应付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报告期各期末职工人数和应付职工薪酬相应增长。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企业所得税 17,207.19 13,735.72 13,189.19
增值税 1,828.20 7,045.29 4,993.67
印花税 1,870.56 1,807.45 1,337.32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684.68 1,507.01 1,832.38
房产税 891.98 829.54 799.49
城市维护建设税 928.12 583.17 370.64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770.80 389.51 207.09
土地使用税 262.40 230.35 191.50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 - 1,632.05
其他 219.25 168.54 196.70
合计 25,663.17 26,296.58 24,750.0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24,750.02 万元、26,296.58 万元和25,663.1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55%、0.60%和0.65%,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应交增值税。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未满足确认条件的政府补助款 70,860.98 69,060.98 69,060.98
押金保证金 11,593.97 9,211.71 10,234.34
其他 5,662.17 7,736.44 935.04
合计 88,117.12 86,009.13 80,230.3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80,230.37 万元、86,009.13 万元和88,117.1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78%、1.96%和2.25%,主要为未满足确认条件的政府补助款和押金保证金。
(1)未满足确认条件的政府补助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满足确认条件的政府补助款分别为69,060.98 万元、69,060.98万元和70,860.98 万元,主要系子公司宜昌惠科收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放的政府补助27,702.57 万元和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放的政府补助20,000.00 万元;子公司绵阳惠显收到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发放的政府补助21,358.41万元,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款尚未满足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因此作为其他应付款列示。
(2)押金保证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押金保证金分别为10,234.34 万元、9,211.71 万元和11,593.97万元,主要系供应商的工程设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购押金等。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814,996.41 万元、986,957.70万元和858,839.41 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8.05%、22.52%和21.88%,主要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待收购股权款、融资租赁款、应付债券、应付股权转让款等构成。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分别为241,445.15 万元、350,005.83 万元和395,439.5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待收购股权款分别为264,458.33 万元、318,830.86 万元和360,384.62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股权转让款分别为58,333.33 万元、9,960.80 万元和0 万元。待收购股权款和应付股权转让款相关明细具体参见本节之“十二/(四)待收购股权相关情况”。
10、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产品质量保证金 41,174.34 44,161.47 44,784.21
待转销项税额 1,862.23 1,779.88 1,443.21
合计 43,036.58 45,941.36 46,227.4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46,227.42万元、45,941.36万元和43,036.5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2%、1.05%和1.10%,总体较为稳定,主要系公司基于销售情况一般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和针对某新型面板产品部分不良批次单项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
(三)主要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1,260,603.00 52.14 1,127,108.28 44.27 855,962.73 34.68
应付债券 - - - 56,250.00 2.21 112,500.00 4.56
租赁负债 5,882.93 0.24 5,111.83 0.20 4,212.73 0.17
长期应付款 985,584.83 40.76 1,171,683.66 46.02 1,144,103.36 46.36
预计负债 - - - - 13.47 0.00
递延收益 165,381.43 6.84 185,186.90 7.27 196,545.43 7.96
递延所得税负债 319.80 0.01 706.03 0.0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154,666.67 6.27
合计 2,417,772.00 100.00 2,546,046.71 100.00 2,468,004.4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2,468,004.40 万元、2,546,046.71 万元和2,417,772.00 万元,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等构成,上述三项非流动负债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9.00%、97.56%和99.74%。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保证借款 934,263.00 953,248.28 788,162.73
保证及质押借款 293,640.00 142,560.00 -
信用借款 24,700.00 21,300.00 21,300.00
保证及抵押借款 8,000.00 10,000.00 46,500.00
合计 1,260,603.00 1,127,108.28 855,962.7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855,962.73 万元、1,127,108.28 万元和1,260,603.00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34.68%、44.27%和52.14%,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长期借款规模逐年增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主要包括保证借款、保证及质押借款、信用借款、保证及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主要系为补充营运资金、购置设备、支付工程建设款等而向银行借入的款项。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大额长期银行借款的期末余额、期限、利率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主体 借款单位 起止期间 利率 担保方式 期末余额
惠科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25.02.20-2030.02.20 2.80% 质押及保证借款 102,480.00
惠科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25.03.28-2030.03.27 2.41% 质押及保证借款 92,160.00
滁州惠科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2023.04.28-2028.04.27 2.95% 保证借款 82,500.00
惠科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24.06.27-2029.06.27 2.90% 质押及保证借款 75,000.00
惠科股份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2025.12.18-2028.12.17 2.34% 保证借款 59,980.00
惠科股份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2024.10.24-2027.10.23 2.50% 保证借款 49,877.78
惠科股份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2024.10.29-2027.10.23 2.50% 保证借款 39,902.22
惠科股份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25.12.11-2028.12.10 2.34% 保证借款 39,800.00
惠科半导体显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2025.03.28-2030.03.28 2.41% 保证借款 38,000.00
北海显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 2023.01.31-2028.01.30 2.51% 保证借款 31,600.00
注:大额长期银行借款为期末余额不低于3 亿元的长期银行借款。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长期银行借款逾期偿还的情形。
2、应付债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分别为112,500.00 万元、56,250.00 万元和0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56%、2.21%和0%,系公司和滁州惠科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债券均已到期并按期偿还。
3、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待收购股权款 887,020.20 891,864.82 891,989.81
融资租赁款 26,564.63 207,818.84 246,113.55
附有收购义务的少数股权款 72,000.00 72,000.00 6,000.00
合计 985,584.83 1,171,683.66 1,144,103.3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1,144,103.36 万元、1,171,683.66 万元和985,584.83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6.36%、46.02%和40.76%,主要为待收购股权款、融资租赁款和附有收购义务的少数股权款。
(1)待收购股权款和附有收购义务的少数股权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待收购股权款分别为891,989.81 万元、891,864.82 万元和887,020.20 万元,公司附有收购义务的少数股权款分别为6,000.00 万元、72,000.00 万元和72,000.00 万元,具体参见本节之“十二/(四)待收购股权相关情况”。
(2)融资租赁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融资租赁款分别为246,113.55万元、207,818.84 万元和26,564.63万元,主要系子公司为补充项目建设资金而向金融租赁公司借入的融资租赁款。2025年末,随着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陆续到期以及提前偿还,公司融资租赁款余额大幅下降。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196,545.43 万元、185,186.90 万元和165,381.43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7.96%、7.27%和6.84%,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5、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0 万元、706.03 万元和319.80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3%和0.01%。
6、其他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应付股权转让款 - - - 151,666.67
一年期以上的其他借款 - - 3,000.00
合计 - - 154,666.6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负债分别为154,666.67 万元、0 万元和0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27%、0%和0%,主要为应付股权转让款和一年期以上的其他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股权转让款分别为151,666.67 万元、0 万元和0 万元,系公司已收购但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具体参见本节之“十二/(四)待收购股权相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期以上的其他借款分别为3,000.00 万元、0 万元和0 万元,系吉城湾建及广西北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支持项目建设向广西智显提供的一年期以上借款。
(四)待收购股权相关情况
1、待收购股权相关科目总体情况
公司所处的半导体显示行业具有重资产、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的特点,行业内通行做法为企业采用自有资金、自有资金与国有资本或市场化资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产运营。近年来,基于对公司综合实力、技术优势、市场领先地位的认可,滁州、绵阳、长沙、北海、郑州、南充等地方国资陆续与公司合资成立半导体显示或智能终端等项目公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涉及待收购股权、已收购但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和附有收购义务的少数股权的相关科目汇总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长期应付款-待收购股权款 887,020.20 891,864.82 891,989.81
长期应付款-附有收购义务的少数股权款 72,000.00 72,000.00 6,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待收购股权款 360,384.62 318,830.86 264,458.33
其他非流动负债-应付股权转让款 - - 151,666.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股权转让款 - 9,960.80 58,333.33
合计 1,319,404.82 1,292,656.48 1,372,448.14
2、待收购股权相关科目各子公司明细
报告期各期末,绵阳惠科、长沙惠科、广西智显、绵阳惠显、郑州惠科、滁州惠显、长沙惠科科技、南充惠科等8 家子公司存在待收购股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涉及各子公司待收购股权、已收购但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和附有收购义务的少数股权的相关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1)绵阳惠科
长期应付款-待收购股权款 - - 97,5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待收购股权款 - 97,500.00 107,500.00
小计 - 2 97,500.00 205,000.00
(2)长沙惠科
长期应付款-待收购股权款 - 344,384.62 408,009.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待收购股权款 344,384.62 205,330.86 156,958.33
其他非流动负债-应付股权转让款 - - 151,666.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股权转让款 - 9,960.80 58,333.33
小计 344,384.62 559,676.28 774,967.94
(3)广西智显
长期应付款-待收购股权款 204,480.20 219,480.20 286,480.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待收购股权款 15,000.00 15,000.00 -
小计 219,480.20 234,480.20 286,480.20
(4)绵阳惠显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长期应付款-待收购股权款 98,000.00 99,000.00 1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待收购股权款 1,000.00 1,000.00 -
小计 99,000.00 100,000.00 100,000.00
(5)郑州惠科
长期应付款-待收购股权款 144,000.00 144,000.00 -
长期应付款-附有收购义务的少数股权款 72,000.00 72,000.00 6,000.00
小计 216,000.00 216,000.00 6,000.00
(6)滁州惠显
长期应付款-待收购股权款 185,000.00 85,000.00 -
小计 185,000.00 85,000.00 -
(7)长沙惠科科技
长期应付款-待收购股权款 100,000.00 - 2 -
小计 100,000.00 - -
(8)南充惠科
长期应付款-待收购股权款 155,540.00 - 2 -
小计 155,540.00 - 2 -
合计 1,319,404.82 1,292,656.48 1,372,448.14
注:郑州创投持有郑州惠科的30%少数股权(对应7.20 亿元注册资本),郑州创投可选择由惠科股份在郑州创投各笔出资到位之日起10 年内原值免息进行收购或通过其他方式退出。
(1)绵阳惠科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长期应付款-待收购股权款 - - 97,5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待收购股权款 - 97,500.00 107,500.00
合计 - 97,500.00 205,000.00
报告期各期末,绵阳惠科待收购股权款分别为205,000.00 万元、97,500.00 万元和0万元。
2024 年和2025 年,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分别收购绵投集团持有绵阳惠科的97,500.00万元和97,500.00 万元待收购股权,分别收购绵阳富诚持有绵阳惠科的10,000.00 万元和0 万元待收购股权。
(2)长沙惠科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长期应付款-待收购股权款 - 344,384.62 408,009.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待收购股权款 344,384.62 205,330.86 156,958.33
小计 344,384.62 549,715.48 564,967.94
其他非流动负债-应付股权转让款 - - 151,666.6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股权转让款 - 9,960.80 58,333.33
小计 - 9,960.80 210,000.00
合计 344,384.62 559,676.28 774,967.94
报告期各期末,长沙惠科待收购股权款分别为564,967.94 万元、549,715.48 万元和344,384.62 万元,应付长沙惠科少数股东的股权转让款分别为210,000.00 万元、9,960.80万元和0 万元。
2024 年和2025 年,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分别收购湖南金阳持有长沙惠科的0 万元和190,078.40 万元待收购股权,分别收购浏阳城建持有长沙惠科的15,252.46 万元和15,252.46 万元待收购股权,分别向湖南金阳支付200,039.20 万元和9,960.80 万元股权转让款。
(3)广西智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长期应付款-待收购股权款 204,480.20 219,480.20 286,480.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待收购股权款 15,000.00 15,000.00 -
合计 219,480.20 234,480.20 286,480.20
报告期各期末,广西智显待收购股权款分别为286,480.20 万元、234,480.20 万元和219,480.20 万元。
2024 年和2025 年,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分别收购吉城湾建持有广西智显的52,000.00万元和15,000.00 万元待收购股权。
(4)绵阳惠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长期应付款-待收购股权款 98,000.00 99,000.00 1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待收购股权款 1,000.00 1,000.00 -
合计 99,000.00 100,000.00 100,000.00
报告期各期末,绵阳惠显待收购股权款分别为100,000.00 万元、100,000.00 万元和99,000.00 万元。
2025 年,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收购绵投集团持有绵阳惠显的1,000.00 万元待收购股权。
(5)郑州惠科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长期应付款-待收购股权款 144,000.00 144,000.00 -
长期应付款-附有收购义务的少数股权款 72,000.00 72,000.00 6,000.00
合计 216,000.00 216,000.00 6,000.00
报告期各期末,郑州惠科待收购股权款分别为0 万元、144,000.00 万元和144,000.00万元,郑州惠科附有收购义务的少数股权款分别为6,000.00 万元、72,000.00 万元和72,000.00 万元。
2024 年末,郑州惠科待收购股权款和附有收购义务的少数股权款有所增长,主要系2024 年郑州创投对郑州惠科实缴注册资本210,000.00 万元。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报告期内,公司对郑州创投持有郑州惠科的待收购股权和附有收购义务的少数股权尚未到收购期限。
(6)滁州惠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长期应付款-待收购股权款 185,000.00 85,000.00 -
合计 185,000.00 85,000.00 -
报告期各期末,滁州惠显待收购股权款分别为0 万元、85,000.00 万元和185,000.00万元。
2024 年末和2025 年末,滁州惠显待收购股权款分别为85,000.00 万元和185,000.00万元,主要系2024 年和2025 年滁州鑫屏对滁州惠显分别实缴注册资本85,000.00 万元和100,000.00 万元。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报告期内,公司对滁州鑫屏持有滁州惠显的待收购股权尚未到收购期限。
(7)长沙惠科科技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长期应付款-待收购股权款 100,000.00 - -
合计 100,000.00 -
报告期各期末,长沙惠科科技待收购股权款分别为0 万元、0 万元和100,000.00 万元。
2025 年末,长沙惠科科技待收购股权款为100,000.00 万元,主要系2025 年湖南金阳对长沙惠科科技实缴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报告期内,公司对湖南金阳持有长沙惠科科技的待收购股权尚未到收购期限。
(8)南充惠科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长期应付款-待收购股权款 155,540.00 - -
合计 155,540.00 - -
报告期各期末,南充惠科待收购股权款分别为0 万元、0 万元和155,540.00 万元。
2025 年末,南充惠科待收购股权款为155,540.00 万元,主要系2025 年南充振庆对南充惠科实缴注册资本155,540.00 万元。
根据相关协议约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南充振庆持有南充惠科的待收购股权尚未到收购期限。
公司待收购股权的相关协议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之“一/(六)重大投资合同”。
(五)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比率(倍) 1.21 0.99 0.85
速动比率(倍) 1.04 0.85 0.69
资产负债率(合并) 62.82% 68.79% 69.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85 倍、0.99 倍和1.21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69 倍、0.85 倍和1.04 倍。报告期各期末,随着显示面板行业景气度回升,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显著回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46%、68.79%和62.82%,资产负债率逐年有所下降。
2、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名称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流动比率(倍) 京东方 1.40 1.24 1.59
TCL 科技 0.97 0.86 1.03
深天马 0.75 0.88 1.05
龙腾光电 0.86 1.41 1.54
彩虹股份 1.84 0.86 0.92
冠捷科技 1.09 1.12 1.15
康冠科技 1.57 1.63 1.66
兆驰股份 2.80 2.18 2.01
平均 1.41 1.27 1.37
中位数 1.25 1.18 1.35
惠科股份 1.21 0.99 0.85
速动比率(倍) 京东方 1.07 1.04 1.32
TCL 科技 0.69 0.70 0.84
深天马 0.56 0.72 0.88
龙腾光电 0.25 1.11 1.17
彩虹股份 1.63 0.77 0.83
项目 名称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冠捷科技 0.62 0.71 0.76
康冠科技 0.74 1.25 1.33
兆驰股份 2.14 1.78 1.67
平均 0.96 1.01 1.10
中位数 0.71 0.90 1.02
惠科股份 1.04 0.85 0.69
资产负债率 (合并)(%) 京东方 52.46 52.43 52.81
TCL 科技 64.23 64.92 62.06
深天马 61.59 64.09 64.63
龙腾光电 39.21 34.84 39.03
彩虹股份 39.01 45.62 47.47
冠捷科技 78.15 72.73 72.71
康冠科技 51.78 53.10 50.69
兆驰股份 36.02 43.70 43.02
平均 52.81 53.93 54.05
中位数 52.12 52.77 51.75
惠科股份 62.82 68.79 69.46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1)从融资渠道来看,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多元化,而公司主要依赖于债务融资,因此负债规模较大;(2)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发展阶段有所差异,公司进入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的时间相对较晚,报告期内仍在持续建设产线,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厂房建设、设备购置以及技术研发等,资金需求量较大、债务融资较多;(3)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与智能显示终端行业的资本密集程度存在一定差异,智能显示终端行业的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总体相对较低。
(六)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6.59 7.15 8.10
存货周转率(次/年) 4.87 4.80 4.39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41 0.40 0.38
注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期初期末平均值;
注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余额期初期末平均值;
注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期初期末平均值。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项目 名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京东方 5.92 5.66 5.65
TCL 科技 8.15 7.33 9.46
深天马 3.18 3.39 4.19
龙腾光电 8.65 6.78 6.28
彩虹股份 6.09 5.59 6.27
冠捷科技 5.65 5.75 5.75
康冠科技 4.34 4.16 4.38
兆驰股份 3.62 4.03 3.79
平均值 5.70 5.34 5.72
中位数 5.79 5.63 5.70
惠科股份 6.59 7.15 8.10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10 次/年、7.15 次/年和6.59 次/年,整体保持稳定,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品牌客户,信誉良好,公司严格控制客户信用期、高度重视应收账款回款管理。
2、存货周转率分析
项目 名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存货周转率 (次/年) 京东方 5.40 5.46 4.94
TCL 科技 7.39 6.77 7.05
深天马 6.64 6.92 6.52
龙腾光电 3.27 3.42 2.77
彩虹股份 7.30 8.93 10.39
冠捷科技 4.88 5.35 5.16
康冠科技 3.24 4.65 4.67
兆驰股份 3.89 4.82 4.92
平均值 5.25 5.79 5.80
中位数 5.14 5.41 5.05
惠科股份 4.87 4.80 4.39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39 次/年、4.80 次/年和4.87 次/年,整体较为稳定,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基于客户需求、市场发展前景预测、实施自有品牌战略等考虑,备有一定库存。
3、总资产周转率分析
项目 名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 (次/年) 京东方 0.47 0.47 0.42
TCL 科技 0.49 0.43 0.47
深天马 0.46 0.41 0.40
龙腾光电 0.38 0.49 0.53
彩虹股份 0.27 0.30 0.29
冠捷科技 1.57 1.62 1.58
康冠科技 0.88 1.02 1.12
兆驰股份 0.64 0.73 0.66
平均值 0.64 0.68 0.68
中位数 0.48 0.48 0.50
惠科股份 0.41 0.40 0.38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38 次/年、0.40 次/年和0.41 次/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整体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与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相比,智能显示终端行业固定资产投入较低,总资产周转率相对较高;公司与京东方、TCL 科技、深天马、龙腾光电、彩虹股份等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的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总资产周转率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报告期内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2024 年6 月20 日,公司召开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3 年末的总股本602,936.2333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317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19,999.39 万元。
2025 年2 月11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4 年末的总股本656,805.126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09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39,999.43 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7,246.75 1,099,610.56 557,518.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1,234.72 -377,657.78 -323,618.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66.22 -536,096.84 -350,809.1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9,020.23 23,213.02 8,776.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9,698.48 209,068.96 -108,132.93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净流入,2024 年和2025 年,随着显示面板行业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向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较2023 年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为净流出,一是公司为了建设长沙惠科第8.6 代超高清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以及绵阳惠科第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等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二是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购买了一定规模的理财产品。
2023-2024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为净流出,主要系公司偿还待收购股权、到期借款及支付贷款保证金等用途的现金支出规模较大;2025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入,主要系公司吸收投资以及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规模较大。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139,458.95 3,993,917.37 3,479,749.5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49,402.55 201,220.26 189,490.8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7,234.04 387,691.44 395,302.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36,095.54 4,582,829.08 4,064,542.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38,328.67 2,609,443.16 2,671,361.8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21,472.84 286,811.70 267,761.83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1,232.61 200,686.17 162,772.6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7,814.66 386,277.48 405,128.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98,848.78 3,483,218.51 3,507,024.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7,246.75 1,099,610.56 557,518.20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139,458.95 3,993,917.37 3,479,749.51
营业收入 4,089,731.78 4,028,182.77 3,582,448.53
销售收现比率 101.22% 99.15% 97.13%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13%、99.15%和101.22%,销售收现比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一方面,公司具备优质产品供应能力,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较强;另一方面,公司结合行业交易习惯和客户资信情况综合制定并严格执行信用政策,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净利润 390,901.15 365,045.40 284,507.99
加:资产减值准备 26,165.28 24,834.96 22,926.66
信用减值准备 -552.73 2,536.40 2,321.92
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639,070.53 600,923.63 529,514.15
无形资产摊销 8,825.09 11,657.52 15,641.9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108.94 2,903.87 2,654.0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43.06 -69.25 -99.4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626.77 309.95 53.7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17.29 -702.63 -2,739.2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86,008.13 92,665.80 105,601.4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7,016.97 -11,115.74 -8,355.7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3,222.18 30,558.52 14,636.3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86.23 706.0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0,553.19 36,900.97 -207,264.4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2,466.29 -114,655.17 -269,391.6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4,869.43 53,826.92 67,231.52
其他 603.19 3,283.37 278.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7,246.75 1,099,610.56 557,518.20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差异主要系固定资产折旧、存货、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及财务费用等科目的变动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529.67 6,464.86 4,566.9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0,948.99 2,696.62 2,256.5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58,591.22 592,864.51 558,721.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75,069.88 602,025.98 565,545.3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68,214.80 248,851.61 356,934.84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6.00 184.6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58,089.79 730,606.16 532,044.8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26,304.60 979,683.77 889,164.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1,234.72 -377,657.78 -323,618.92
报告期内,公司用于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较
大,主要系公司支付前期项目工程和设备购置款项,并持续进行产线技术改造。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与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系票据保证金及理财产品的收回或支付。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54,083.00 545,064.8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262,745.40 1,015,920.68 1,253,554.8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56,110.51 5,791,777.42 3,874,298.7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72,938.91 7,352,762.90 5,127,853.6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181,046.53 1,021,386.12 1,174,922.3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1,974.28 86,257.09 103,402.5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95,251.87 6,781,216.53 4,200,337.7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68,272.69 7,888,859.74 5,478,662.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66.22 -536,096.84 -350,809.10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0,809.10 万元、-536,096.84 万元和4,666.22 万元。2023-2024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收购部分子公司待收购股权、偿还到期借款及支付贷款保证金等;2025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系公司吸收投资以及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规模较大。
(九)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1、报告期内重大投资和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发生的现金支出分别为356,934.84 万元、248,851.61 万元和368,214.80 万元,主要系公司支付前期项目工程和设备购置款项,并持续进行产线技术改造。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之“一/(一)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十)流动性变化风险趋势及具体应对措施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46%、68.79%和62.82%,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总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在公司业务规模实现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及客户均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57,518.20 万元、1,099,610.56 万元和937,246.75 万元,现金流情况整体良好,预计未来不存在可预见负债无法偿还的流动性风险。
同时,公司始终坚持实施并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通过资金平衡管理,监控整体资金流动性,提升流动性风险控制能力。
(十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因素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充分披露,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风险。
惠科股份是一家专注于半导体显示领域的中国领先、世界知名的科技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显示面板等核心显示器件以及智能显示终端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多种尺寸和类型的TV 面板、IT 面板、TV 终端、IT 终端以及各类智慧物联终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商用显示、汽车电子、工业控制、智慧物联等显示场景。公司深耕显示领域二十余年,已成为享誉全球的显示方案综合服务提供商,是全球领先的三家大尺寸液晶面板厂商之一、国内显示产业链垂直整合度最高的企业之一。
全球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呈现高技术壁垒、高集中度市场竞争格局,公司作为国内率先实现产业链纵向延伸与技术横向突破的领军企业之一,在多个细分领域稳居全球前列。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度,公司电视面板出货面积、显示器面板出货面积、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面积分别位列全球第三名、第四名、第三名,全球市场占有率均超过10%;2024 年度,公司85 英寸LCD 电视面板出货面积排名全球第一,在85 英寸及以上超大尺寸显示面板领域具备显著的领先优势。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在全球半导体显示面板领域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促进全产业链资源垂直整合,充分发挥公司在技术研发、客户资源、产品矩阵、全球化布局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强化科学管理,发挥规模效应,引领质效提升,进一步构筑强大的核心竞争力,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
品。同时,公司将依托“5G+AI+IoT”技术融合带来的场景革命,持续打造丰富的智慧物联产品生态,实现“万物皆显示”。
十三、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
(一)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情况
公司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情况具体参见本节之“十二/(九)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二)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五、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5 年12 月31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期间,公司各项业务均正常开展,相关行业政策、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采购情况和销售情况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正常经营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2026 年1-3 月财务数据审阅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25 年12 月31 日,天健会计师对公司2026 年1-3 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6〕3-404 号)。2026 年1-3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03.31 2025.12.31 变动幅度
资产总计 10,651,787.82 10,096,203.26 5.50%
负债合计 6,722,866.67 6,342,804.03 5.99%
所有者权益 3,928,921.15 3,753,399.23 4.68%
项目 2026 年1-3 月 2025 年1-3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026,335.14 969,621.28 5.85%
营业利润 122,131.95 120,730.34 1.16%
利润总额 122,834.41 120,529.87 1.91%
净利润 104,789.24 104,367.77 0.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9,546.42 101,172.21 -1.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8,234.59 69,242.99 12.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6,058.51 289,427.58 5.75%
2026 年1-3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026,335.14 万元,同比增长5.85%,主要系:第一,2026 年1-3 月,在世界杯等大型体育赛事、中国市场持续的“以旧换新”能效补贴以及电视、显示器等产品大尺寸化趋势的支撑下,消费电子行业需求保持稳定增长,受需求端拉动影响,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和智能显示终端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第二,2025 年1-3 月,受LG 化学出售偏光片业务影响,偏光片市场供应较为紧张,公司偏光片采购受到一定程度影响,进而对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的排产和销售造成影响,2025年下半年偏光片市场供需已恢复正常,偏光片市场供应充足,2026 年1-3 月,公司半导体显示面板的排产和销售未受上述不利因素影响。
2026年1-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9,546.42万元,同比下降1.61%,主要系公司毛利额同比增长的同时,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减少,具体分析如下:第一,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推动公司毛利额同比增长;第二,公司以结售汇业务为主的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实现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同比下降;第三,2025 年1 月,公司提前收购绵投集团持有绵阳惠科待收购股权获得政府补助并计入其他收益,而本期不存在前述情形。
2026 年1-3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8,234.59万元,同比增长12.99%,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变动幅度存在差异,主要系2026 年1-3 月公司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同比减少,具体分析如下:第一,公司以结
售汇业务为主的衍生金融工具业务实现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同比下降;第二,2025 年1 月,公司提前收购绵投集团持有绵阳惠科待收购股权获得政府补助并计入其他收益,而本期不存在前述情形。
2026 年1-3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1-3 月 2025 年1-3 月 变动幅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697.70 2.77 133,557.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20,445.52 19,267.45 6.1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4,375.44 18,640.51 -76.5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513.32 741.92 -30.81%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71 8.37 -79.5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19.47 -200.37 -459.06%
小计 29,753.16 38,460.65 -22.64%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8,103.15 6,394.68 26.72%
减:少数股东损益 338.17 136.75 147.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1,311.83 31,929.22 -33.25%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不低于72,978.3474 万股且不超过115,906.787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1 长沙新型OLED研发升级项目 303,113.26 250,000.00 LJK20250101 浏环函〔2025〕19 号
2 长沙Oxide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00,007.36 300,000.00 LJK2025098 长环评(浏经开)〔2025〕10 号
3 绵阳Mini-LED 智能制造项目 254,455.17 200,000.00 川投资备【2501-510703-04-01-186380】FGQB-0009号 绵环审批〔2026〕32号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 100,000.00 - -
合计 957,575.79 850,000.00 -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助于公司巩固并提升在半导体显示行业的市场地位。同时,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和产线布局,提高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二)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轻重缓急进行投资。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时间不一致,公司将根据上述投资项目实际进度的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先期已投入的资金。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超过上述项目的拟投入资金需求,超出部分将按照有关规定履
行必要的程序后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或根据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使用。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规定存放在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门账户集中管理,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执行监管机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同业竞争和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新增同业竞争,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确定的依据
1、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相适应
公司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显示面板等核心显示器件以及智能显示终端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多种尺寸和类型的TV 面板、IT 面板、TV 终端、IT 终端以及各类智慧物联终端等。本次计划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大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和产线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相关,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2、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公司深耕显示领域二十余年,已成为享誉全球的显示方案综合服务提供商,是全球领先的三家大尺寸液晶面板厂商之一、国内显示产业链垂直整合度最高的企业之一。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度,公司电视面板出货面积、显示器面板出货面积、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面积分别位列全球第三名、第四名、第三名。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增强Oxide、Mini LED、OLED 相关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助力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3、与公司的财务状况相适应
公司资产质量良好、经营性现金流稳健,具有较为稳定的持续盈利能力,具备支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后续运营的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将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提升经营规模与盈利能力,有利于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符合全体股东的切身利益,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
4、与公司技术水平相适应
公司始终重视半导体显示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工艺创新,形成了一系列与公司经营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相匹配的核心技术,具备良好的技术条件基础。同时,经过多年积累,组建了具备深厚专业技能和丰富行业经验的优秀研发团队,能够及时把握行业发展动态。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共计8,510 项,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技术水平相适应。
5、与公司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拥有专业高效、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核心管理人员均具有多年行业从业背景,在战略规划、运营管理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具有深厚的行业积淀,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环节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完善的内部管理体制,可以为公司的研发、生产、采购、销售等经营环节提供有力的保障。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管理能力相适应。
(六)募集资金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实现现有产品市场的扩大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创新,既是现有业务的升级、延伸与补充,也是对未来发展战略的落实。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和生产能力,有效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构建多技术路线协同发展的全面布局
全球半导体显示技术主要包括LCD、OLED、Mini LED、Micro LED 等技术路线,分别应用于不同的细分市场和不同的用户场景,未来显示行业将呈现多种技术并存发展
的局面。为了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保持自身产品更新迭代和竞争优势,公司在新型半导体显示技术的发展战略上十分注重技术储备和创新,致力于不断完善多技术路线和产品结构的全面布局。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加大OLED、Oxide、Mini LED 等新型显示技术的研发投入和产线布局,提升现有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进一步构建完善的新型半导体显示多技术路线生态体系。
2、打造差异化产品矩阵提升市场竞争力
“长沙新型OLED 研发升级项目”主要针对OLED 显示面板的生产方案进行研发,有利于提高公司在OLED 显示技术方面的技术储备水平,为OLED 产品的规模化量产提供技术保障。“长沙Oxide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将加大Oxide 技术的研发投入,提升公司Oxide 显示面板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并拓宽Oxide 相关产品应用场景、丰富产品结构,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绵阳Mini-LED 智能制造项目”将加大公司Mini LED产品的产线布局,持续研发高性能Mini LED 产品。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打造“高效、丰富、协同、多组合”的差异化产品路线,提升市场竞争力。
3、深化全球优质客户的战略合作
公司深耕显示行业二十余年,持续服务业内优质客户,与众多全球知名品牌客户建立了深厚的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公司始终以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为导向,与下游客户保持密切沟通,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产品性能、优化产品结构。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增强公司在OLED、Oxide、Mini LED 等领域的技术储备,同时提高Oxide、Mini LED 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建立持续稳定的供货能力,并优化产品布局,以满足下游客户对不同产品的多样化需求,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深化与优质客户的战略合作。
(二)募投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近年来,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将新型显示行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支持和鼓励新型显示产业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新型显示面板(器件)中的“高性能非晶硅(a-Si)/氧化物(Oxide)液晶显示器(TFT-LCD)面板产品等”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显示器件制造”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电子核心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2、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近年来,全球OLED 显示面板产值保持增长趋势,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2-2024年全球OLED 显示面板产值分别为352 亿美元、343 亿美元和417 亿美元,占显示面板产值比例分别为35%、36%和38%,已成为显示面板产业重要细分领域之一,未来产值增长趋势的确定性较强。Oxide 技术具有高场效应迁移率、良好均一性和可低温制备等优点,可满足更高分辨率和更高刷新率的产品需求,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4 年全球Oxide TFT 显示面板产值为41 亿美元,占LCD 面板整体产值为6.08%。Mini LED 方面,Mini LED 背光技术搭配LCD 面板在实现优良显示性能的同时拥有较OLED 技术更低的成本,近年来在显示器、TV 领域的应用规模逐年扩大。群智咨询数据显示,全球MiniLED 背光产品产值由2020 年2 亿美元快速增长至2024 年的25 亿美元,预计2027 年将达到45 亿美元。Mini LED 直显技术采用模块化拼接技术,在显示尺寸灵活性和单位面积成本效率上展现显著优势。2024 年全球Mini LED 直显产品产值为52 亿美元,预计2027 年将达到76 亿美元,2024 年至2027 年复合年均增长率达13.65%。
3、具备深厚的研发实力及客户资源
公司积极投身于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前沿显示技术的研究与布局,不断开拓创新,以前瞻性技术布局引领产品创新发展。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公司已建立了成熟的从半导体显示面板到智能显示终端的产业链垂直整合业务模式,产供销业务运营体系健全稳定,并已在OLED、Oxide、Mini LED 显示技术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及部分量产。同时,公司拥有庞大的销售网络和长期稳定的大客户基础,与三星、LG、小米、海信、TCL、海尔、联想、惠普、戴尔、宏碁、VESTEL、创维、长虹、冠捷、微星科技等全球知名品牌客户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丰富且优质的客户资源有助于公司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推动研发成果产业化,为相关新型显示技术产品销售提供有力保障。
三、未来战略规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秉持“求真务实、诚信正直、开拓创新、追求极致”的核心价值观,聚焦于半导体显示领域,以“丰富人类的视觉享受”为愿景,以“成为全球受人尊敬的显示方案综合服务商”为使命,让万物交织互联,让“视界”从此无界,始终坚持以科技创新驱
动高质量发展,勇当中国智造创新先锋。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促进全产业链资源垂直整合,充分发挥在技术研发、客户资源、产品矩阵、全球化布局等方面的竞争优势,强化科学管理,发挥规模效应,引领质效提升,进一步构筑强大的核心竞争力,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同时,公司将依托“5G+AI+IoT”技术融合带来的场景革命,持续打造丰富的智慧物联产品生态,实现“万物皆显示”。
根据上述发展战略,公司针对不同业务领域的具体发展目标如下:
在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板块,一方面公司将通过技术革新不断提升产品性能、拓宽应用场景、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在超大尺寸领域的领先优势;另一方面,公司将持续加速新型半导体显示技术的创新突破和产业化落地,有序推进OLED 显示技术的研发和规模化量产,扩大Oxide、Mini LED、Micro LED 等新兴显示技术的应用,全方位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在智能显示终端业务板块,公司将以延伸智能显示产业链、深化价值创造为战略方向,聚焦商业显示、车载显示、工控显示等细分赛道,持续丰富智慧教育、智慧办公、智慧交通、智慧安防和智慧医疗等新应用场景,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通过自有品牌以及与品牌商合作协同赋能,持续拓展海内外市场,提升品牌价值和国际影响力。
(二)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加强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迭代
公司深耕显示行业二十余年,始终重视技术研发与工艺创新,突破了多项行业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优势。在核心技术方面,公司积累形成了超精细高穿透广视角液晶技术、广视角低色偏驱动显示技术、曲面显示技术、高效玻璃基板掩膜套切技术、四道掩膜版工艺技术、高迁移率氧化物半导体晶体管技术、高迁移率氧化物OLED背板技术、新型氧化物玻璃基Mini LED 直显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组织体系,积极进行研发投入,不断推动技术创新,有力保障了公司技术创新迭代,持续增强了公司技术储备和竞争优势。
2、技术产业化持续落地,数字化赋能管理升级
近年来,公司不断推进技术产业化,完成了四条技术特点各有侧重的G8.6 高世代
产线及多座显示终端生产基地的建设、投产及运营。通过融合AI、物联网、大数据与自动化技术等,公司全面构建数字化赋能体系,如借助传感器与数据分析实现设备故障预警,依托能源与原料消耗追踪系统优化资源利用效率,通过产线自动化改造形成模块化设计与协作机器人协同的弹性生产线等,显著提升生产效能与柔性适配能力。基于数字化转型成果,公司系统性推进数据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深化企业管理升级。
3、推动产品创新,丰富产品组合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为导向,致力以全面的技术布局和高效精细的生产工艺满足下游客户的各类显示需求,不断丰富产品类型和应用场景。在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方面,公司形成了一条“高效、丰富、协同、多组合”的差异化产品和经营路线,快速提升公司在电视、显示器、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市场细分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并进一步布局电子纸、车载显示屏、工控显示屏等应用领域。在智能显示终端业务方面,公司已形成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并在超高清电视、曲面显示器等高性能产品的市场竞争中优势逐步凸显。
4、深化与优质客户的战略合作
经过多年稳健的经营,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具有较为广泛且优质的客户基础,已导入包括三星、LG、小米、海信、TCL、海尔、联想、惠普、戴尔、宏碁、VESTEL、创维、长虹、冠捷、微星科技等极具影响力的全球知名品牌,并持续深化与优质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产品研发规划
在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推动产品创新,持续丰富显示面板产品类型,并不断拓展商业显示、车载显示、工控显示、穿戴显示等新应用领域。在智能显示终端业务方面,公司将顺应显示终端更高清晰度、更大尺寸、更智能的发展趋势,深入开展设计创新、性能创新的新型显示产品的研发工作,并针对各类应用场景的智慧物联显示终端产品持续进行研发创新。
2、技术创新规划
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丰富技术储备,不断强化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继续
加强在Oxide、OLED、Mini LED 和Micro LED 显示技术方面的技术储备和研发突破,不断完善公司新型半导体显示领域多技术路线的全面布局。
3、市场营销规划
公司将继续强化与已有优质客户的战略合作,通过与全球知名品牌客户的密切合作,推动产品结构优化。同时,随着产品结构不断丰富,公司将持续推动对于各应用领域国内外客户的开拓,加大海外市场布局,加强自有品牌和合作品牌营销,进一步扩充和丰富优质客户阵容。
4、人才管理规划
公司将持续吸纳并培养各方面的优秀人才为公司服务,完善人才培养、薪酬激励、股权激励、职级晋升机制,激发员工工作创造性和积极性,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公司将尤其重视技术研发人才的招聘、培养和储备,建设行业一流的研发团队,保障公司不断技术创新。
5、资金筹措规划
公司计划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增强融资能力,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并以此为新的发展契机,整合公司各方面资源和优势,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步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关、经营决策、执行机构和监督机关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化的咨询和建议。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治理制度,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提供了制度保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相关机构及人员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履行职责,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依法运作,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参照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以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
制,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3-35 号),该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结论性评价意见为:公司于2025 年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公司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公司名称 主管部门 行政处罚文书 处罚事由 处罚决定
1 2023.11.28 惠科股份 大鹏海关 鹏关处快违字〔2023〕1254 号 报关单货物数量、重量误差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 罚款0.1 万元
2 2024.02.20 东莞惠智 凤岗海关 凤关缉违字〔2024〕10003 号 违法情形一:执行加工贸易电子账册期间,短少保税货物且不能提供正当理由;违法情形二:将合同项下保税货物存放在海关备案场所外 合计罚款税87.90 万元
3 2024.04.25 广西智显 北海海关 南北检当罚字〔2024〕0001 号 货物包装申报不符 罚款0.05 万元
4 2024.09.25 深圳惠金 皇岗海关 皇关处四缉违字〔2024〕474 号 报关单货物品牌申报不符,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 罚款0.3 万元
5 2024.03.26 重庆慧睿 重庆市巴南区市监局 渝巴南市监当罚〔2024〕0326-01 号 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 罚款0.1 万元
针对前述第1 至4 项行政处罚,公司、广西智显、东莞惠智、深圳惠金已进行了整改,并缴纳了相关罚款。鉴于:(1)2024 年3 月27 日,凤岗海关出具《情况说明》,上表第2 项行政处罚东莞惠智已全部履行了相关义务,该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2)上述海关行政处罚不属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 元以上1 万元以下罚款;”及第(五)项规定:“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公司、广西智显、东莞惠智、深圳惠金所受罚款金额不属于上述处罚区间的较高档,且未被认定为属于情节严重情形;(4)经
检索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上述行政处罚未影响公司、广西智显、东莞惠智、深圳惠金的信用等级,综上所述,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针对上表第5 项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已完成整改,且已取得相关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告期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合规证明,因此,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前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公司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况。
五、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完整,在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完整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的资产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并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的财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机构独立
公司建立健全了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机构和独立董事、经营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聘请了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并设立了总裁办、管理中心、财务中心、审计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分工明确,有序运作。公司已建立健全了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公司拥有独立的职能部门并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具有独立的研发、生产、供应、销售业务体系,独立签署各项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合同,独立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最近三年内,公司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七)其他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
的事项。
六、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其他企业情况,具体参见本节之“七/(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出发,公司控股股东惠科投控及间接控股股东阳光国际、阳光投资、惠智阳光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公司及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未来也不开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且未来不产生同业竞争情况;
2、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将不设立或新增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不新增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1)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资产或业务以合法方式置入发行人;(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采取其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行动以消除同业竞争;
5、承诺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发行人的首发上市申请在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的相
关部门审核期间(包括已获批准进行公开发行但成为上市公司前的期间)和发行人作为上市公司存续期间持续有效,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承诺终止:(1)发行人不再是上市公司的;(2)依据发行人所应遵守的相关规则,本企业不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的。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2、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出发,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智勇先生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或投资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在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不利用本人对发行人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发行人及其中小股东、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相关业务及活动;不会投资控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企业;
4、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将促使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5、本人承诺约束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本人的配偶、年满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按照本承诺函的要求从事或者不从事特定行为。
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发行人的首发上市申请在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审核期间(包括已获批准/注册进行公开发行但成为上市公司前的期间)和发行
人作为上市公司存续期间持续有效,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承诺终止:(1)发行人不再是上市公司的;(2)依据发行人所应遵守的相关规则,本人不再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的。
如出现因本人上述承诺不实或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序号 关联方名称/姓名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 王智勇 公司实际控制人
2 惠科投控 公司控股股东
3 阳光国际 持有惠科投控100%股权,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4 阳光投资 持有阳光国际87.84%股权,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5 惠智阳光 持有阳光投资100%股权,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2、除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序号 关联方名称/姓名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 深圳金飞扬 持有公司16.11%股份
2 绵投集团、绵投产业公司 绵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绵投产业公司合计持有公司8.31%股份
3 深圳惠同 持有公司6.89%股份
4 雷健 通过深圳金飞扬间接持有公司10.54%股份
5 徐强 通过深圳金飞扬间接持有公司5.58%股份
6 卢集晖 通过阳光国际间接持有公司5.52%股份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关联方名称/姓名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 王智勇 董事长、总经理
2 3 雷健 董事
3 卢集晖 董事、副总经理
4 杭井强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5 马静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 王鑫莹 董事
7 李煦 独立董事
8 冯志伟 独立董事
9 杨楚罗 独立董事
10 李国旗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11 徐强 副总经理
4、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关联方名称/姓名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 王智勇 阳光国际、阳光投资董事,惠科投控、惠智阳光执行董事
2 卢集晖 阳光国际、阳光投资董事,惠科投控监事
3 王依然 惠科投控、惠智阳光总经理
4 吕静 惠智阳光监事
5、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由第1 项所列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由上述第1 项至第4 项所列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由第1 项所列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注册地址 出资/控制比例 主营 业务
1 阳光投资 2014.03.26 78 万港元 - Unit 8, 28/F., W50, No.50 Wong Chuk Hang Road, HKHong Kong 惠智阳光持股100% 股权投资
2 惠智阳光 2013.10.21 100.00 王智勇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直工业园厂房4 四层 直接持股100% 投资兴办实业
3 阳光国际 2001.09.14 1 万港元 - Unit 8, 28/F., W50, No.50 Wong Chuk Hang Road, HKHong Kong 阳光投资持股87.84% 股权投资
4 惠科投控 2017.01.11 33,295.00 王智勇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 石阳光国际持股科100% 股权投资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注册地址 出资/控制比例 主营 业务
工业园厂房4 一层
5 HKC Worldwide 2003.12.29 605 万美元 - P.O.Box 3152,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直接持股65% 未实际开展 业务
6 九州阳光 2004.04.28 300 万美元 雷健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5 栋5、6 楼 HKC Worldwide持股100% 生产销售电源转换器等产品
7 重庆科技 2007.01.18 500.00 王晓威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18 号 福九州阳光持股75% 自有房屋租赁
8 北海高分子 2006.11.14 100 万美元 王成兵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台湾路10 号14 幢广西惠科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一层东侧 发广HKC Worldwide持股75% 物业管理,未开展其他业务
9 重庆市坤隆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 2012.09.28 50 万美元 李郑香 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正街政府大楼 街阳光国际持股物100% 物业管理
10 深圳惠科久旺数码有限公司 (注) 2004.12.16 50.00 黄捷晖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留仙洞工业区顺和达厂区第1栋第4 层东 直接持股85% 数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不含生产、加工)与销售
11 云南惠红 2016.05.09 10,000.00 沈涌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县跨合区惠科产业园1 号综合楼 试惠科投资持股100% 物业管理餐饮服务
12 红河惠嘉 2017.12.19 15,000.00 何庆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跨合区云南惠科(河口)电子信息产业园3 号厂房 云南惠红、云南惠投分别持股95%、5%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13 北海惠科半导体科技有限 公司 2021.02.10 1,000.00 沈涌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工业园区北海大道东延线336 号广西惠科科技有限公司16 幢三楼301 室 线深圳惠芯微持股限100%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14 惠丰铜业 2017.09.01 15,000.00 王维河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铜深加工产业园A 区(冶金材料加工区5-7号路) 云南惠铜持股7100% 铜杆加工和 销售
15 广西惠嘉富裕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0.08.04 2,000.00 何庆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工业园区北海大道东延线336 号广西惠科科技有限公司16 幢5 楼530 室 线惠科投资持股创限100% 创业投资
16 惠科投资 2007.06.15 2,120.00 王智勇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8 栋七层 科直接持股74% 投资兴办实业
17 惠科新材料 2013.11.08 15,000.00 唐建明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8 栋七层 云南惠红、深圳科昭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科秩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科晞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股 67.03%、13.41%、4.87%和4.08% 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18 广西精密 2017.04.11 14,000.00 章继波 广西北海市工业园区台湾路10 号惠科电子(北海)科技产业园1#/2#/4#厂房及3#厂房一、二层,15#厂房一层 )房惠科投资持股# 100% 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五金制品、塑胶模具生产及销售
19 云南惠投 2016.05.10 10,000.00 沈涌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铜深加工产业园区B 区(冶金材料加工区5-7 号路) 云南惠红持股区100%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餐饮服务
20 广西惠聚 2020.01.16 200.00 蒋琴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工业园区北海大道东延线336 号广西惠科科技有限公司16 幢2-102 广西科技持股限100% 人力资源服务,人才培训信息咨询
21 康利医疗 2020.02.25 10,000.00 卢哲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台湾路10号广西惠科科技有限公司15 幢厂房三层B 区 0 广西科技持股100% 电子额温枪的生产及销售
22 广西科技 2010.10.08 2,700.00 沈涌 广西北海市工业园区台湾路10 号惠科电子(北海)科技产业园1#厂房三层 惠科投资持股85% 自有房屋、自有场地、自有机器设备租赁
23 北海惠宇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2019.03.18 30,369.00 王成兵 北海市工业园区北海大道东延线336 号广西惠科科技有限公司内A 座4 楼A-429 号办公室 广西科技持股楼100% 房地产开发经营
24 云南惠铜 2017.03.06 15,000.00 王维河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铜深加工产业园B 区(冶金材料加工区5-7号路) 惠科新材料持股799.68% 标箔、锂电箔生产及销售
25 深圳惠芯微 2018.10.18 15,525.00 梁洪春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2 栋419 惠科投控、深圳科昱芯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科睿芯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股73.33%、9.66%、13.62% 投资平台
26 深圳惠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8.08.29 2,000.00 何庆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4 一层 石深圳惠莱产业发科展有限公司、深圳惠合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股50.73%、29% 投资兴办实业
27 深圳精密 2004.07.16 1,350.00 章继波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5 七层、厂房4 科直接 持房60.44% 手机相关非金属制品模具、精冲模、精密股型腔模、非金属制品、金属制品模具、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
28 东莞投资 2014.08.25 15,000.00 王智勇 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裙埔一路7 号7 号楼101 室 裙惠科投资持股81% 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29 深圳惠同 2017.08.29 8,650.00 王智勇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4 三层 科直接持股55% 股权投资
30 深圳市惠嘉荣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0.11.16 22,500.00 何庆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4 一层 广西惠嘉富裕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6.67% 创业投资
31 四川惠纵 2019.12.27 20,000.00 王晓威 四川省绵阳市仙海区桩子村B 区1-3 子惠科投资持股53% 110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网的建设和运营
32 北海惠新 2018.12.14 1,000.00 张盛明 北海市工业园区北海大道东延线336 号广西惠科科广技有限公司内A 座一楼2-101 室 广西科技持股楼100% 物流运输服务
33 深圳市建成产业发展有限 公司 2018.11.26 7,435.00 何庆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8 栋七层 石深圳惠创产业发科展有限公司持股73.01% 投资兴办实业
34 广西科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08.25 3,150.00 广西惠嘉富裕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工业园区北海大道东延线336 号广西惠科科技有限公司16 幢5 楼529 室 广西惠嘉富裕创线业投资发展有限限公司持有90%财产份额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35 广西科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08.25 843.92 广西惠嘉富裕创业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工业园区北海大道东延线336 号广西惠科科技有限公司16 幢5 楼528 室 工广西惠嘉富裕创线业投资发展有限限公司持有90%财产份额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36 唯晶电脑 2004.04.29 200 万美元 何庆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5 栋1 楼 石HKC 科WORLDWIDE持股100% 生产经营电脑机箱、五金及塑胶模具、塑胶产品、家电
37 青岛惠科 2019.04.02 120,000.00 梁洪春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太吉路116号 深圳惠芯微持股58.33% 电子元件、半导体分立器件的生产及销售
38 青岛惠芯微 2019.12.27 10,000.00 梁洪春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办事处太吉路1号 安青岛惠科持股100%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39 广西智能 2019.01.25 305,661.30 章继波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工业园区台湾路8号A-1# 厂房 通过惠科投资持股及其他协议安排实施控制 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40 广西科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04.13 3,000.00 广西惠嘉富裕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工业园区北海大道东延线336号广西惠科科技有限公司16幢5楼521室 广西惠嘉富裕创线业投资发展有限限公司持有90.50%财产份额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41 广西惠科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2020.09.18 14,000.00 章继波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工业园区台湾路8号广西惠科移动智能有限公司A-3#厂房 广西智能持股#100% 压铸和模具(五金、塑料)设计、制作
42 广西惠金 2021.03.05 50,000.00 郭吴斌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工业园区北海大道东延线336号广西惠科科技有限公司16幢三楼302室 广西智能持股100% 有色金属销售
43 广西科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11.15 2,100.00 广西惠嘉富裕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工业园区北海大道东延线业336号广西惠科科技有限公司16幢5楼523室 广西惠嘉富裕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95.5%财产份额 股权投资
44 广西科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07.27 3,136.76 广西惠嘉富裕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工业园区北海大道东延线336 号广西惠科科技有限公司16 幢5 楼522 室 工广西惠嘉富裕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司持有 公70.25%财产份额 股权投资
重庆新显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11.26 80,900.00 重庆渝富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惠嘉富裕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世纪路162 号 惠科投资、广西惠嘉富裕创业投纪资发展有限公司(GP)分别持有49.44%、0.12%财产份额 股权投资
46 深圳科晞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21.10.19 770.00 王智勇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4五层 直接持有12.34%科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权投资
47 深圳科秩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21.10.08 920.00 王智勇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4三层 直接持有10.33%科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权投资
48 49 深圳科昱芯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09.01 1,500.00 王智勇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4 三层 石直接持有99%财科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权投资
49 广西惠铜 2021.09.13 60,000.00 江建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工业园区台湾路8号广西惠科移动智能有限公司A-7#厂房 广西智能持股34.42%、惠科新材料 持 股65.58% 研发、生产、销售铜箔
50 北海惠景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11.03 2,000.00 江建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工业园区台湾路8号广西惠科移动智能有限公司A-6#厂房一层 广西惠铜持股100% 金属铜箔生产、销售
51 深圳科睿芯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09.03 2,347.50 王智勇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2 栋320 直 接持有27.67%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权投资
52 深圳科昭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09.17 500.00 王智勇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4 三层 直接持有80.58%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权投资
53 江油惠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1.11.22 100,000.00 唐建明 四川江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攀羊路7号 通过惠科新材料持股和协议安排实施控制 研发、生产、销售铜箔
54 深圳惠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2.03.21 20,000.00 唐晓峰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8 栋七层 惠科投资持股100% 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站资产销售
55 深圳惠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22.12.01 2,000.00 唐晓峰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8栋七层 深圳惠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提供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56 深圳惠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22.12.05 1,000.00 唐晓峰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8栋七层 深圳惠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提供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57 东莞惠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22.12.07 1,000.00 唐晓峰 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裙埔一路7号7号楼101室 深圳惠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提供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58 惠科存储 2022.08.30 5,000.00 刘西原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8栋七层 惠科投控、深圳科灏鑫企业管理石科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股55.25%、15% 电子产品、集业成电路芯片及产品的制造及销售
59 深圳惠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2.08.23 2,000.00 何庆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4一层 惠科投资持股100% 投资
60 深圳惠合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10.11 2,000.00 深圳惠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4一层 深圳惠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GP)、深圳惠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财产份额99%、1% 投资
61 深圳科灏鑫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08.25 750.00 王智勇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4三层 石直接持有财产份科额99%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投资
62 广西科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08.15 1,736.00 广西惠嘉富裕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大道东延线336号广西惠科科技有限公司16幢5楼519室 广西惠嘉富裕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GP)持有财产份额95% 投资
63 广西科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2.11.28 1,200.00 广西惠嘉富裕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大道东延线336号广西惠科科技有限公司16幢5楼518室 广西惠嘉富裕创发业投资发展有限6公司(GP)持有财产份 额96.50% 投资
64 长沙惠联实业有限公司 2022.08.12 5,000.00 孙健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以南联东U谷18栋202号 广西精密持股51% 提供园区管理、工程管理服务
65 太原惠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12.21 700,000.00 王维河 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大盂产业新城云中路1号 盂通过惠科新材料持股和协议安排实施控制 有色金属、研发、制造及 销售
66 太原惠景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09.26 10,000.00 王维河 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大盂镇大盂产业新城云中路1号1楼 盂太原惠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100% 有色金属、研发、制造及 销售
67 太原惠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09.26 2,000.00 王维河 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大盂镇大盂产业新城云中路1号2楼 盂太原惠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持股100% 铜杆研发、生产、销售
68 广西科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07.10 151.00 广西惠嘉富裕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大道东延线336号广西惠科科技有限公司16幢5楼517室 广西惠嘉富裕创业投资发展有限6公司持有0.66%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股权投资
69 北海惠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02.07 2,000.00 江建国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台湾路8号广西惠科移动智能有限公司A-6#厂房二层 广西科技持有100%股权 铜杆研发、生产、销售
70 长沙光伏 2023.06.21 2,200.00 唐晓峰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开区(高新区)金城大道南侧、经九路西侧(长沙惠科光电有限公司研发楼1楼103) 深圳惠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楼100%股权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71 北海惠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23.06.19 4,500.00 唐晓峰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台湾路10号广西惠科精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幢一层 海发深圳惠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72 宜昌惠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23.12.27 400.00 唐晓峰 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3-670 深圳惠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73 重庆惠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24.01.18 1,800.00 唐晓峰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东城大道2386号商业街A区301,8层802室(自主承诺) 城深圳惠科光伏科区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74 青岛惠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024.01.19 150.00 唐晓峰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北安街道太吉路116号 深圳惠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75 太原惠科新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 2023.03.17 1,000.00 兰洋 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现代大道阳曲县转型发展产业园区管委会研发楼一楼 六号 深圳惠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76 苏州星汉联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16.09.21 383.56 惠科投资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华云路1号1幢4楼402室 惠科投资持有0.01%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广西惠嘉富裕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99.99%财产份额 股权投资
77 北海超应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2024.10.31 1,100.00 李春光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台湾路8号1幢广西惠科移动智能有限公司厂房一层A区 发惠科投资持有54.55%股权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生产
惠科存储海外有限公司 2023.08.30 1万港元 - OFFICE 5, 8/F MEGA CUBE, 8 WANG KWONGRD, KOWLOON BAY KLN, HONG KONG G 惠科存储持股100% 未实际开展 业务
79 深圳惠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2023.07.03 100,000.00 梁洪春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8栋七层 惠科投控持有100%股权 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产品的设计及销售
80 深圳惠科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12.15 3,000.00 赵炜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2栋414 持股91.67%并担任执行董事 未实际开展 业务
81 深圳市惠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05.31 2,500.00 王智勇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4四层 持有20%的财产科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权投资
82 深圳市惠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07.11 250.00 王智勇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4四层 王智勇持有20%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 合伙人 股权投资
83 深圳市惠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09.10 100.00 王智勇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4四层 王智勇持有1%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权投资
序号 企业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注册地址 出资/控制比例 主营 业务
84 阳曲惠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25.06.20 50.00 唐晓峰 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高村乡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大盂产业新城云中路1号 太原惠科新能源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提供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85 四川惠志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5.09.30 1,000.00 唐晓峰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35号(中国(绵阳)科技城软件产业园B区106号)(集中登记) 深圳惠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110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 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网的建设和运营
86 北海惠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2025.08.20 5,000.00 卢哲 北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台湾路10号2幢广西惠科精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房1楼 精惠科投资持有房100%股权 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五金制品、塑胶模具生产及销售
87 深圳惠科芯光科技有限公司 2025.11.26 1,000.00 蒋奎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4五层 惠科投资持有70%股权 低功耗模组及芯片,光伏及电子电力器件与设备开发,能源收集及控制解决方案服务,光伏电池
注:深圳惠科久旺数码有限公司于2008.01.31 吊销。
(2)其他由上述第1 项至第4 项所列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 关联方名称/姓名 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 深圳市金扬电子有限公司 (注) 实际控制人王智勇直接持股30.87%并担任总经理;雷健担任监事并持有32.61%股权
2 深圳市兆兴博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王智勇直接持股14%并担任董事
3 深圳市世纪优歌电子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王智勇担任董事
4 深圳惠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马静直接持股100%
5 深圳惠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马静直接持股10%,并通过深圳惠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0%
6 深圳惠盈西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马静直接持股10%,并通过深圳惠盈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0%
7 杭州环东置业有限公司 发行人董事王鑫莹直接持股80%
8 深圳市宝安区惠新嘉服务经营部 发行人董事王鑫莹担任经营者
9 深圳惠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惠科投控及惠智阳光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王智勇之女王依然直接持股100%
10 11 深圳惠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惠科投控及惠智阳光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王智勇之女王依然通过其控制的深圳惠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0%
11 深圳市惠南发展有限公司 惠科投控及惠智阳光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王智勇之女王依然通过其控制的深圳惠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0%,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马静任董事
12 深圳惠鑫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惠科投控及惠智阳光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王智勇之女王依然直接持股10%并通过其控制的深圳惠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0%
13 深圳惠科产业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惠科投控及惠智阳光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王智勇之女王依然通过其控制的深圳惠鑫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90%
14 深圳市力合信创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发行人独立董事冯志伟持有52.24%财产份额
15 峰清扬(深圳)人工智能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冯志伟担任董事
16 海南力合清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冯志伟担任董事长
17 深圳市清源创新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冯志伟担任董事兼经理
18 深圳市同泰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冯志伟担任董事
19 深圳力合英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冯志伟担任董事
20 上海嘉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冯志伟担任董事
21 深圳市力合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冯志伟担任总经理
22 深圳智材有机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杨楚罗与其亲属共同持有75%股权
23 深圳市励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发行人独立董事杨楚罗持有9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注:深圳市金扬电子有限公司已完成税务注销程序,并已申请办理工商注销程序。
6、由上述第1 项至第4 项所列关联自然人的近亲属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及其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
关联自然人的近亲属,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过去12 个月内曾任发行人监事、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发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关联自然人的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关联自然人的近亲属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下:
序号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1 重庆吉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王智勇配偶之姐吕敏直接持股50%并担任监事
2 深圳市安美特电子有限公司 (注1) 实际控制人王智勇之兄王晓威持股5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3 深圳中膜投资控股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杭井强之配偶易艳萍直接持有34.45%财产份额并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4 重庆中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杭井强之配偶易艳萍直接持股57.14%,通过深圳中膜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2.86%并任董事长
5 重庆中膜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杭井强之配偶易艳萍通过重庆中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并任董事长
6 中膜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杭井强之配偶易艳萍通过重庆中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7 深圳市福田区诚信电脑销售部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杭井强之配偶易艳萍任 经营者
8 新密市青屏伊美美丽订制美容店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马静配偶之姐牛朝霞任经营者
9 新密市青屏靓美名妆化妆品店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马静配偶之姐牛朝霞任经营者
10 深圳市瑞福临珠宝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徐强配偶于东冉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1 新密市靓靓广告部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马静配偶之姐牛朝霞任经营者
12 深圳市壹井投资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志伟配偶汪雨姗持有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3 深圳市邦奇膜材料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志伟配偶汪雨姗持有46%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4 深圳市邦奇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志伟配偶汪雨姗通过深圳市壹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9%股权
15 深圳市博诺技术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志伟配偶汪雨姗通过深圳市壹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78%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6 深圳市博诺技术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独立董事冯志伟配偶汪雨姗持有40.34%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7 深圳市路易飞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志伟之兄嫂陈宇优持有1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8 深圳市商竞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志伟之兄嫂陈宇优通过深圳市路易飞科技有限公司持有61.67%股权并担任董事兼经理
19 深圳市双因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志伟之兄嫂陈宇优通过深圳市路易飞科技有限公司持有71.25%股权并担任董事兼经理
20 成都勤方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志伟之姐冯信群持有7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
21 北京网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志伟之兄冯卫东持有32.28%股权担任董事
22 武汉江通动画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志伟之兄冯卫东担任董事
23 杭州天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志伟之兄冯卫东担任董事兼经理
24 深圳天图兴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志伟之兄冯卫东担任董事兼经理
25 深圳天图兴硕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独立董事冯志伟之兄冯卫东担任经理
序号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
26 深圳市天图兴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志伟之兄冯卫东担任董事兼经理
27 深圳市天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志伟之兄冯卫东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8 福建敏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2) 独立董事冯志伟之兄冯卫东担任董事
29 立德高科(北京)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3) 独立董事冯志伟之兄冯卫东担任董事
30 深圳创名家装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注4) 独立董事冯志伟之兄冯卫东担任董事
31 深圳市高飞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志伟之兄嫂陈宇优担任董事
32 敦豪全球货运(中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独立董事杨楚罗之妹杨楚湘担任负责人
33 敦豪全球货运(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独立董事杨楚罗之妹杨楚湘担任负责人
注1:深圳市安美特电子有限公司于2008.06.15 吊销;
注2:福建敏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04.15 吊销;
注3:立德高科(北京)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04.01 吊销;
注4:深圳创名家装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05.05 吊销。
7、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和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前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之“八、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8、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动情况
序号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变动情况
1 深圳惠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惠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惠科投资分别持股70%、30% 2024.06.20 注销
2 红河惠盛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云南惠红持股100% 2023.05.29 注销
3 云南天铝铝业有限公司 云南惠红、深圳惠红佳华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股85.80%、14.20% 2023.12.20 注销
4 深圳惠红佳华企业管理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云南惠红、深圳精密、惠科投资(GP)分别持有83.67%、10.71%、0.1%财产份额 2024.04.25 注销
5 北海惠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康利医疗持股100% 2024.03.21 注销
6 惠康环境 通过其控制的康利医疗持股100% 2024.10.12 注销
7 深圳惠佳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惠科投资持股81.00% 2024.09.14 注销
8 普洱糯扎渡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惠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曾持有65%股权 2024.05.10 退出
9 深圳市建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惠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0% 2023.09.15 注销
10 东莞惠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惠科新材料持股100% 2024.09.09 注销
序号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变动情况
11 合肥惠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惠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024.10.15 注销
12 重庆中广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杭井强之配偶易艳萍通过重庆中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2023.12.21 退出
13 绵阳嘉科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曾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23.10.20 注销
14 重庆惠颖 曾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24.05.06 注销
15 深圳惠众投资有限公司 惠科投资持股56.50% 2025.06.16 注销
16 深圳市惠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惠众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0% 2025.01.22 注销
17 深圳市惠科物联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惠科投控及惠智阳光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王智勇之女王依然通过其控制的深圳惠科产业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5%,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马静担任董事 2025.01.10 注销
18 广东中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杭井强之配偶易艳萍通过中膜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股70% 2025.04 注销
19 江门市舌尖学堂食品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杭井强之配偶易艳萍通过广东中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2023.08 注销
20 江门市橘营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杭井强之配偶易艳萍通过广东中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2023.08 注销
21 江门市橘承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杭井强之配偶易艳萍通过广东中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2023.08 注销
22 曾江虹 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11 卸任
23 张盛东 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11 卸任
24 翟玉娟 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11 卸任
25 瞿伦胜 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025.11 卸任
26 邱全智 曾任公司监事 2025.11 卸任
27 蒋艾芮 曾任公司监事 2025.11 卸任
28 黄北洲 曾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25.11 卸任
29 徐顺君 曾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2025.11 卸任
30 滁州惠本 曾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25.09.02 注销
31 惠科加纳 曾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25.12.26 注销
32 创新技术 曾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25.09.24 注销
33 广西小卫士 康利医疗持股100% 2025.10.16 注销
34 深圳广能惠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深圳惠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65% 2025.08.21 注销
35 苏州海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惠芯微持股76.46% 2025.09.26 注销
序号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关联关系说明 变动情况
36 深圳极致实验室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志伟担任总经理 2025.04.09 注销
37 深圳市中科邦奇氟医学材料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志伟担任董事兼总经理 2023.04.14 注销
38 深圳市壹井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志伟配偶汪雨姗曾通过深圳市壹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99% 股权 2025.01.01 退出
39 湖南耕客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冯志伟之兄冯卫东曾担任董事 2025.08.28 卸任
注:就关联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企查查公示的变动时间存在差异的情况,本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变动时间以所涉相关主体出具的调查表、书面确认或所涉事项的决议文件等确认的实际时间为准。
9、其他关联方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包括: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关联方,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者公司可以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
1、重大关联交易判断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将达到以下标准的交易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 万元的交易;
(2)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0.5%的交易。
此外,由于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必要支出,因此将上述交易认定为一般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常性关联 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27,417.15 29,338.06 38,354.92
类型 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1,747.92 1,083.09 2,144.56
关联 租赁 作为出租方 396.31 373.95 343.64
作为承租方 2,165.35 2,219.68 1,722.90
水电费代收代付 18.89 30.23 38.74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439.39 1,538.98 1,351.65
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担保 具体参见本节之“七/(二)/4/(1)关联担保”
股权收购 98,500.00 582,744.98 78,000.00
3、经常性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关联交易性质
兴旺纸制品 包装材料等 14,798.48 15,749.96 17,124.28 重大关联交易
四川极速 显示器、结构类材料、液晶屏、加工费等 8,909.49 10,925.09 15,511.12 重大关联交易
广西科技 物业管理服务、水电等 2,492.07 1,993.05 1,479.41 一般关联交易
九州阳光 电感线材、电源板卡 287.66 432.38 1,196.05 一般关联交易
咨询服务费 7.54 - - 一般关联交易
惠金酒店 住宿费 204.38 223.08 276.00 一般关联交易
康利医疗 耗材、劳保、福利 - 9.91 550.84 一般关联交易
惠科存储 存储IC、硬盘等 - 3.75 369.34 一般关联交易
惠兴包装 包装材料 9.04 0.84 - 一般关联交易
长沙光伏 光伏电费 653.86 - - 一般关联交易
重庆光伏 光伏电费 54.63 - - 一般关联交易
北海惠新 运输费、报关费 - - - 1,835.18 一般关联交易
广西小卫士 医疗物资等 - - 5.36 一般关联交易
惠康环境 消毒水 - - 2.19 一般关联交易
广西惠聚 劳务费 - - 5.15 一般关联交易
代理服务费 - - 一般关联交易
合计 27,417.15 29,338.06 38,354.92 -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0.83 0.89 1.29 -
注:兴旺纸制品、四川极速、惠兴包装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智勇堂弟王智伟控制的企业,非公司关
联方。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将与上述企业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的金额分别为38,354.92 万元、29,338.06 万元和27,417.15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29%、0.89%和0.83%,总体占比较低。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常性关联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包括向兴旺纸制品采购包装材料、向四川极速采购显示器、结构类材料、液晶屏和加工费等,具体情况如下:
①向兴旺纸制品采购包装材料
兴旺纸制品主要从事各类包装材料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具有多年纸箱精细化加工生产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多尺寸产品对包装材料的要求,并能根据公司产品尺寸和产能产量的变化灵活调整供应。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兴旺纸制品采购牛卡箱、彩箱等包装材料,采购金额分别为17,124.28 万元、15,749.96 万元和14,798.48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58%、0.48%和0.45%。公司与兴旺纸制品的交易系基于真实业务需求,具备合理的商业背景,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②向四川极速采购显示器、结构件材料、液晶屏和加工费等
四川极速主要从事家电类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监控类显示器、家用类显示器、工程类显示器等,其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可以满足公司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四川极速采购显示器、结构件材料、液晶屏和加工费等,合计采购金额分别为15,511.12万元、10,925.09万元和8,909.49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52%、0.33%和0.27%。公司与四川极速的交易系基于真实业务需求,具备合理的商业背景,且交易价格由双方综合考虑原材料、加工成本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除上述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外,报告期内,公司还与广西科技、九州阳光、北海惠新等关联方存在一般经常性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①向广西科技采购物业管理服务、水电费
广西科技主要提供房地产租赁、停车场管理、物业管理等运营管理服务,具备经验丰富的专业物业管理团队,能够快速响应安保、清洁和厂区维护等物业需求。报告期内,广西科技为公司广西地区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代各子公司结算水电费,合计金额分别为1,479.41 万元、1,993.05 万元和2,492.07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05%、0.06%和0.08%,2024 年起公司向广西科技采购的金额大幅增长,主要系:(1)随着广西智显实际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增加,向广西科技采购的物业管理服务面积也相应增
长,导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增加;(2)为响应国家低碳环保节能号召,北海惠显等子公司向广西科技采购光伏电费,导致向广西科技支付的水电费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与广西科技的交易系基于真实业务需求,具备合理的商业背景,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定价公允。
②向九州阳光采购电感线材、电源板卡
九州阳光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具备多年电源板卡的精细化加工生产经验和高素质的研发制造团队,其电源板卡产品在业内口碑良好,能满足多种新型号的技术要求和良性生产。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九州阳光采购电感线材和电源板卡等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生产用原材料及支付咨询服务费,采购金额合计分别为1,196.05 万元、432.38 万元和295.19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04%、0.01%和0.01%。2024 年起,因九州阳光自身战略调整,其逐步缩小TV 电源板卡业务规模,公司向九州阳光采购的金额有所下降。公司与九州阳光的交易系基于真实业务需求,具备合理的商业背景,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定价公允。
③向北海惠新采购运输服务、报关服务
北海惠新主要从事国内、国际货物运输服务以及海关报关报检服务等,具有成熟的物流管理经验和较大规模的物流车队,并且具备报关报检所需的资质和经验丰富的关务人员。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北海惠新采购产品出口报关以及运输服务,采购金额分别为1,835.18 万元、0 万元和0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06%、0%和0%。报告期内,因北海惠新自身战略调整,其逐步关停运输和报关业务,公司向北海惠新采购的金额逐年下降。公司与北海惠新的交易系基于真实业务需求,具备合理的商业背景,且交易价格参考北海惠新对第三方提供的服务确定,定价公允。
除上述交易外,公司还向其他关联方采购住宿服务、遥控器等产品及服务,交易金额较小。
(2)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关联交易性质
四川极速 液晶屏、材料等 413.45 442.24 1,122.03 一般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关联交易性质
太原惠科 IT 服务 5.66 114.16 204.68 一般关联交易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等 1.84 1.38 12.19
管理咨询费 - 16.60 5.93
惠科韩国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材料等 128.94 188.83 15.26 一般关联交易
惠科南非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治具等 - 145.43 247.53 一般关联交易
九州阳光 代理服务费 9.90 126.81 73.87 一般关联交易
受托加工费 - 7.82 65.05
商标使用许可费 1.89 1.89 1.89
水电费 1.49 0.22 0.43
IT 服务 15.09 - 1.34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等 0.29 - 2.54
惠科新材料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等 0.19 10.81 4.52 一般关联交易
IT 服务 12.26 - -
青岛惠科 IT 服务 1.89 5.60 22.73 一般关联交易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等 - 5.48 -
广西智能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等 0.60 3.52 10.36 一般关联交易
IT 服务 - - 1.12
广西惠铜 管理咨询费 - 2.82 19.81 一般关联交易
IT 服务 50.57 - 56.40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等 0.79 - 2.78
兴旺纸制品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等 - 1.88 1.85 一般关联交易
惠科投资 IT 服务 - 1.41 12.73 一般关联交易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等 - 1.15 -
管理咨询费 5.18 - -
惠金酒店 管理咨询费 1.04 1.03 - 一般关联交易
华冠极速 深圳精密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升降桌等 水电费 - 5.92 2.61 1.16 -1.34 一般关联交易 一般关联交易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等 - 2 - 0.12
汇信同盛 液晶屏、材料等 - - 2 190.18 一般关联交易
云南惠铜 IT 服务 7.63 - 59.98 一般关联交易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等 1.54 - -
惠科能源 IT 服务 - - 2 2.80 一般关联交易
康利医疗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等 - 2 - 2 1.47 一般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关联交易性质
深圳惠芯微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等 - - 0.68 一般关联交易
广西铸造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等 - - - 0.50 一般关联交易
广西小卫士 劳务费 - - - 0.34 一般关联交易
惠科存储 一体机、材料等 4.18 - - 0.21 一般关联交易
广西惠金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等 0.92 0.24 - 一般关联交易
IT 服务 - - - 1.89
广西惠嘉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等 12.03 - - - 一般关联交易
绵投集团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等 9.26 - - 一般关联交易
四川金莱 智能显示终端产品 1,019.03 - - 一般关联交易
广西精密 IT 服务 20.82 - - 一般关联交易
广西铸造 IT 服务 15.50 - 一般关联交易
合计 1,747.92 1,083.09 2,144.56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0.04 0.03 0.06 -
注1:华冠极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智勇堂弟王智伟控制的企业,非公司关联方。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将与上述企业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下同;注2:四川金莱曾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智勇堂弟王智伟控制的企业,非公司关联方。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将与上述企业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金额分别为2,144.56 万元、1,083.09 万元和1,747.9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6%、0.03%和0.04%,总体占比较低,均为一般经常性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①向四川极速销售液晶屏、材料
四川极速主要从事家电类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监控类显示器、家用类显示器、工程类显示器等。报告期内,四川极速为满足其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公司采购液晶屏、背板、立柱组件、灯条组品等材料,金额分别为1,122.03 万元、442.24万元和413.45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3%、0.01%和0.01%。公司是国内显示产业链垂直整合度最高的企业之一,四川极速向公司采购液晶屏、材料等系基于其真实业务需求,具备合理的商业背景,且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定价公允。
②向太原惠科等关联方提供IT 服务
太原惠科、广西惠铜、云南惠铜等关联方主要从事电子铜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述企业在设立初期,为快速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向公司采购信息化管理软件和软件
实施等IT 服务。长期以来,公司基于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智能制造需求,逐步组建了一支专业的IT 服务团队,自主开发出一套高效、稳定的信息化管理软件,具备智能产线改造、工业物联网开发等硬件智能化能力,能够为先进制造行业内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前述关联方向发行人采购IT 服务系基于其真实业务需求,具备合理的商业背景,且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定价公允。
除上述交易外,报告期内发行人还向其他关联方销售智能显示终端等产品、提供IT、管理咨询等服务,交易金额较小。
(3)关联租赁情况
①作为出租方
报告期内,惠科股份及子公司存在向关联方出租房屋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惠金酒店 房屋建筑物 179.75 177.37 172.98
惠利驰新材料 房屋建筑物 129.32 152.87 149.68
合肥惠利驰 房屋建筑物 31.82 - -
惠兴包装 房屋建筑物 49.68 39.42 16.89
惠科投资 房屋建筑物 4.55 4.29 4.08
广西精密 房屋建筑物 1.19 - -
合计 396.31 373.95 343.64
注:合肥惠利驰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智勇堂弟王智伟担任财务负责人并曾控制的企业,现为惠利驰新材料全资子公司,上述企业均非公司关联方。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将与上述企业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向惠金酒店、惠利驰新材料、合肥惠利驰、惠兴包装、惠科投资、兴旺纸制品和广西精密出租自有物业、厂房或宿舍用于日常经营,合计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343.64 万元、373.95 万元和396.31 万元。上述交易均为一般关联交易,且基于关联方真实业务需求,具备合理的商业背景,相关租赁价格主要参照当地公开市场行情确定,定价公允。
②作为承租方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广西科技 房屋建筑物 89.11 88.29 89.71
九州阳光 房屋建筑物 1,182.05 1,256.95 735.26
惠科投资 房屋建筑物 353.83 317.54 258.86
广西智能 房屋建筑物 341.13 364.27 354.43
东莞投资 房屋建筑物 199.23 192.64 284.64
合计 2,165.35 2,219.68 1,722.90
注:以上金额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与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支付的租金(不包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之合计数。其中,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包括支付的物业费、水电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租赁广西科技、九州阳光、惠科投资、广西智能、东莞投资的厂房、宿舍用于满足业务、员工用房需求,发生租赁费和相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合计1,722.90 万元、2,219.68 万元和2,165.35 万元。上述交易均为一般关联交易,且基于公司真实业务需求,具备合理的商业背景,相关租赁价格主要参照当地公开市场行情确定,定价公允。
(4)水电费代收代付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代收内容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深圳精密 水电费 15.03 25.33 29.30
九州阳光 水费 3.86 4.90 9.44
合计 18.89 30.23 38.74
为满足供电局、水务集团对于同个园区水电费统一结算的要求,公司代供电局、水务集团收取位于公司所处工业园区内其他关联方的水电费用。报告期内,公司代收关联方水电费金额分别为38.74 万元、30.23 万元和18.89 万元。上述交易均为一般关联交易,且基于客观原因产生,水电费价格参考当地政府指导价制定,定价公允。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439.39 1,538.98 1,351.65
注:上述薪酬为实际发放薪酬对应的应发金额。
4、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发行人偶发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之“十三、附录E”。
(2)股权收购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收购绵投集团持有绵阳惠科的待收购股权以及偿还应付股权转让款,金额分别为78,000.00 万元、97,500.00 万元和97,500.00 万元。同时, 2024年,公司收购绵投集团持有绵阳惠科的19.98%少数股权,公司向绵投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485,244.98 万元。上述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
2025 年,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收购绵投集团持有绵阳惠显的待收购股权1,000.00 万元。
公司收购绵投集团持有绵阳惠科和绵阳惠显的待收购股权交易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执行,收购绵投集团持有绵阳惠科的少数股权交易通过进场交易方式完成,交易价格参考评估值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上述交易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主营业务的影响较小。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应收账款 四川极速 1,987.25 317.97 531.93
深圳惠芯微 - - 0.77
惠兴包装 - - 9.21
青岛惠科 2.00 17.11 16.79
四川金莱 - 91.16 -
惠科投资 - - 4.50
广西惠铜 - - 63.00
太原惠科 6.00 12.00 225.20
云南惠铜 3.00 - 66.00
广西智能 0.68 - 1.19
广西精密 3.29 - -
深圳精密 1.01 - -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惠科南非 - - 249.31
九州阳光 16.00 - -
广西铸造 3.29 - -
小计 2,022.52 438.24 1,167.89
应收票据 四川极速 127.01 246.56 319.13
小计 127.01 246.56 319.13
其他应收款 九州阳光 108.57 244.19 176.55
东莞投资 26.58 26.58 26.58
惠科投资 0.49 2.43 0.49
长沙光伏 109.67 - -
小计 245.31 273.20 203.61
合计 2,394.84 958.00 1,690.64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应付账款 兴旺纸制品 4,895.49 4,427.80 5,746.23
四川极速 1,378.20 413.98 575.95
九州阳光 251.26 507.44 488.25
东莞投资 5.00 6.40 -
惠兴包装 0.00 0.94 -
康利医疗 - - 48.38
广西科技 74.39 - - 29.00
重庆光伏 54.63 - - -
小计 6,658.98 5,356.56 6,887.81
应付票据 四川极速 - - - 23.23
小计 - - - 23.23
合同负债 惠科韩国 0.27 12.64 6.57
太原惠科 - - 34.51
惠科新材料 - - - 1.15
小计 0.27 12.64 42.24
其他应付款 惠兴包装 12.00 12.00 12.00
四川极速 10.00 10.00 10.00
兴旺纸制品 0.75 0.50 0.50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九州阳光 0.30 0.30 -
王鑫莹 0.43 0.25 0.25
惠利驰新材料 20.90 20.90 20.90
小计 44.38 43.95 43.65
租赁负债(含一 一年内到期) 九州阳光 295.78 1,525.65 613.75
广西科技 88.10 143.65 -
东莞投资 240.37 69.61 118.93
惠科投资 338.46 25.62 285.75
小计 962.70 1,764.53 1,018.43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 绵投集团 99,000.00 197,500.00 295,000.00
小计 99,000.00 197,500.00 295,000.00
合计 106,666.33 204,677.68 303,015.36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有关协议或约定进行,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报告期内已发生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如下:
2025 年6 月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公司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确认公司关联采购、销售及租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司与议案所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实现销售、开拓市场有着积极的影响;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次董事会对前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2025 年6 月4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三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确认,该等交易内容真实、客观,遵循了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其他股
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2026 年3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公司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公司关联采购、销售及租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司与议案所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司实现销售、开拓市场有着积极的影响;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将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次董事会对前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履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该等交易内容真实、客观,遵循了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发行人预计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出具意见如下:公司最近三年(2022 年、2023年、2024 年)的关联交易内容真实、客观,遵循了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就2025 年度的关联交易出具意见如下:公司2025 年度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内容真实、客观,遵循了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公司治理对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安排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均具备独立性,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公司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对于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并对关联交易予以充分披露。
目前,公司董事会由9 名成员组成,其中有3 名独立董事,有利于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在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相关责任主体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关联交易,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出发,控股股东惠科投控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企业已知悉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如实向公司及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中介机构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企业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重大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3.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重大影响,谋求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杜绝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发行人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违规向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避免与发行人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发行人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保证:(1)督促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
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公允价格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3)本企业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利润,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不通过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4)在发行人完成上市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督促发行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6.本企业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企业签署,即依上述所述前提对本企业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上述承诺自本企业不为发行人关联方之日起失效。
7.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发行人或其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企业已知悉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如实向公司及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中介机构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企业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重大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3.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重大影响,谋求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4.杜绝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发行人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发行人违规向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5.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避免与发行人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发行人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保证:(1)督促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
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公允价格与发行人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3)本企业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利润,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不通过影响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4)在发行人完成上市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督促发行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6.本企业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企业签署,即依上述所述前提对本企业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7.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因此给公司或其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规范关联交易,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出发,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已知悉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如实向发行人及本次发行上市相关中介机构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重大影响,谋求发行人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包括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配偶、年满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发行人的重大影响,谋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避免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及要求发行人违法违规提供担保,并敦促发行人的关联股东、关联董事依法行使股东、董事的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涉及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与发行人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就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
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会通过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损害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利益。
5.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人签署,即依上述所述前提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
6.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其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 年6 月4 日,本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
与发行前股利分配政策相比,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10 号》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发行后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进一步明确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等,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的投资价值。
三、有关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
(一)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1、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2025 年6 月4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及《公司章程(草案)》;2025 年11 月30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分红规划具体如下: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持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并在股东会通过后2 个月内进行。
(四)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上市后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或重大资金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或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豁免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重大资金安排指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未来12 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含待收购股权等少数股东权益)或者购买设备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如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前述现金分红政策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等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实行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按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的要求执行。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所处发展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3、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4、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会提出,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数据、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1/2 以上的表决权通过。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
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因特殊情况公司无法按照既定现金分红政策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有能力分红但不分红尤其是连续多年不分红或者分红水平较低的,公司存在大比例现金分红等情形的,董事会应当就具体原因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应出具独立意见。
5、股利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会对股利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后拟定,拟定利润分配政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议案的,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股东会审议调整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六)股东回报规划的监督机制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2、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以及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
(1)公司董事会在制定股东回报过程中,着眼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结合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保持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兼顾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原则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2)公司应主动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3、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内容以及规划制定时的主要考虑因素
2025 年6 月4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及《公司章程(草案)》。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内容具体参见本节之“三/(一)/1、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的投资价值。
(二)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分红政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分红资金主要来源的重要子公司包括重庆金渝、滁州惠科、长沙惠科、绵阳惠科,前述子公司主要分红政策如下:
公司名称 主要分红政策
重庆金渝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子公司《公司章程》约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
绵阳惠科
公司名称 主要分红政策
滁州惠科 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长沙惠科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子公司《公司章程》约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由惠科股份享有;在公司收购完成湖南金阳及浏阳城建持有的长沙惠科待收购股权之前,长沙惠科所产生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用于分红并由惠科股份全部享有(即湖南金阳、浏阳城建不可撤销地将其对长沙惠科全部出资对应的股权分红权让渡予公司),公司自长沙惠科取得的分红所得应全部用于收购湖南金阳、浏阳城建持有长沙惠科的待收购股权
截至本招股均具有较强的盈关内部程序后,约定,公司将于长沙惠科亦不存 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重要子公司重庆金渝、绵阳惠科、滁州惠科等盈利能力,其不存在限制分红用途条款,可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并在履行相向母公司进行分红;长沙惠科存在限制分红用途的条款,根据相关协议2026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对长沙惠科待收购股权的收购,收购完成后,存在限制分红用途的情形。
2025 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01 亿元,截至2025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5.25 亿元,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较为充足,长沙惠科的限制分红用途条款对公司分红能力以及上市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分红义务不会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对报告期内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已经履行、正在履行的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前五大客户的重大销售框架协议具体如下:
序号 客户 供应主体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签订日期/履行期限 报告期末 履行情况
1 青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青岛海尔零部件采购有限公司 惠科股份 销售电视产品 整机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1.06.10-2022.06.10,除约定情形外,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延长1 年,以此类推 正在履行
2 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 惠科股份 (可以委托惠科海外) 销售液晶电视、显示器以及其他外围电子产品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0.01.07-2022.01.07,除约定情形外,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延长1 年,以此类推 正在履行
3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 惠科海外 销售液晶显示器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1.01.01-2023.01.01,除约定情形外,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延长1 年 正在履行
4 重庆金渝 销售OpenCell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7.10.26 签订,有效期3 年,除约定情形外,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延长1 年 正在履行
5 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惠科股份 销售显示产品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2.01.22-2023.01.21 履行完毕
6 2023.01.22-2024.01.21 履行完毕
7 2024.01.25-2025.01.24 履行完毕
8 2025.04.21-2026.04.20 正在履行
9 北京小米电子产品有限公司 惠科股份 销售电视机产品 以具体订单为准 自2020.11.26 起36 个月 履行完毕
10 深圳光电(注) 销售液晶面板 2021.01.15-2024.01.15,除约定情形外,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延长1 年。根据《补充协议》,有效期延期至2029.01.15 履行完毕
11 深圳光电 自约定生效之日2025.10.21 起,有效期1 年,除约定情形外,到期后自动延续1 年,自动延续次数无限制 正在履行
12 13 北京小米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惠科股份 销售电视、显示器等产品 以具体订单为准 自2024.01.01 起有效期3 年,有效期期满后,该协议将连续自动延长3 年,延期次数无限制 履行完毕
13 北京小米电子产品有限公司、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Xiaomi H.K.Limited 惠科股份、郑州惠科、惠科海外 销售电视、显示器、音箱等产品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5.09.01-2029.09.01;若双方均未在期限届满前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续展,该协议以相同条件自动续展1 年 正在履行
14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光电 销售显示屏 (手机) 以具体订单为准 自生效之日2025.03.27 起有效期1 年。有效期期满后如双方未通知对方终止,该合同将自动延续1 年,自动延续次数无限制 正在履行
15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光电 销售显示屏 (汽车) 以具体订单为准 自生效之日2025.03.28 起有效期1 年。有效期期满后如双方未通知对方终止,该合同将自动延续1 年,自动延续次数无限制 正在履行
16 LX International (America), Inc. 惠科海外 销售OpenCell、T-con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1.01.01-2022.01.01,除约定情形外,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延长1 年 正在履行
17 LX_International (Singapore) Pte. Ltd. 惠科海外 销售OpenCell、T-con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0.03.01-2021.03.01,除约定情形外,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延长1 年 正在履行
18 LX International (HK) Ltd. 惠科海外 销售OpenCell、T-con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1.01.01-2022.01.01,除约定情形外,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延长1 年 正在履行
19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惠科股份 加工、组装电视整机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2.03.27-2024.03.26 履行完毕
20 惠科股份 加工、组装 显示器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2.10.01-2024.09.30;除任一方无意续约该合约,需于该合约期满前60 日前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是否续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再期满时亦同 正在履行
21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惠科股份 销售电视机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3.09.01 签订,有效期3 年。合同适用溯及于合同签订前买方向卖方采购的合同标的物。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尚未签订新的协议,但双方延续业务合作关系的,相关业务继续适用该协议,直至双方签订新协议或买方通知卖方不再适用该协议 正在履行
22 2021.09.01 签订,有效期2 年 履行完毕
23 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光电 销售液晶屏及液晶显示屏 以具体订单为准 自2022.07.01 起生效,有效期2年。到期前60 天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要求终止该合同,双方可协商续签协议。该合同到期后双方的合作以签订新的书面协议为准,若本合同到期双方未签署新的采购合同或书面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自动续期 履行完毕
序号 客户 供应主体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签订日期/履行期限 报告期末 履行情况
24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夷丰光电 销售LED 显示组件 以具体订单为准 合同有 效期 限 为2025.05.10-2026.05.09;除约定情形外,本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再期满时亦同 正在履行
25 深圳创维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光电 销售液晶屏及液晶显示屏 以具体订单为准 自约定之签订日期(2025.01.02)起生效,有效期2 年。到期前60天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要求终止该合同,双方可协商续签协议。该合同到期后双方的合作以签订新的书面协议为准,若本合同到期双方未签署新的采购合同或书面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自动续期 正在履行
注:2021 年7 月6 日,各方签订《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合同主体由滁州惠科、绵阳惠科、重庆金渝、长沙惠科变更为深圳光电。
(二)采购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的重大采购框架协议具体如下:
序号 供应商 采购主体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签订日期/履行期限 报告期末履行情况
1 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惠金 采购偏光片 以具体订单为准 自约定之生效日期(2023.11.01)起生效,有效期贰年,除非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届满前30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约,协议期将续展,续展的协议期与该合同有效期相同,续约次数不受限制 正在履行
2 长沙惠科 自约定之生效日期(2021.01.22)起生效,有效期贰年;根据《框架合同续约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5.01.21 履行完毕
3 深圳惠金、滁州惠科 2021.11.01 起有效期2 年 履行完毕
4 深圳惠金、重庆金渝 2021.11.01 起有效期2 年 履行完毕
5 深圳惠金、长沙惠科 2021.11.01 起有效期2 年 履行完毕
6 北海惠金、重庆金渝 2021.05.19 起有效期2 年 履行完毕
7 福建恒美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惠金 采购偏光片 以具体订单为准 自2023.11.01 起生效,有效期贰年,除非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届满前30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约,协议期将续展,续展的协议期与该合同有效期相同,续约次数不 正在履行
序号 供应商 采购主体 合同标的 合同价款 签订日期/履行期限 报告期末履行情况
受限制
8 三星(无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滁州惠科 采购偏光片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1.08.27 起有效期2 年 履行完毕
9 2021.09.03 起有效期2 年 履行完毕
10 重庆金渝 自约定之生效日期(2023.09.03)起生效,有效期贰年,除非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届满前30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约,协议期将续展,续展的协议期与该合同有效期相同,续约次数不受限制。 正在履行
11 绵阳惠科 2021.01.12 起有效期2 年 履行完毕
12 长沙惠科 2021.01.12-2024.01.12 履行完毕
13 电气硝子玻璃(上海)有限公司(注1) 深圳惠金 采购液晶 玻璃基板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1.07.28-2023.12.31 根据《补充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5.12.31 正在履行
14 康宁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绵阳惠科 采购玻璃基板产品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1.01.01-2026.12.31,除非任何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至少90 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其不同意续期,合同期限将自动续期1 年 正在履行
15 长沙惠科 自需方(长沙惠科)量产之日起算,有效期3 年 履行完毕
16 滁州惠科、重庆金渝、长沙惠科 2021.07.01-2026.12.31,除非任何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前至少90 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其不同意续期,合同期限将自动续期1 年 正在履行
17 康宁显示材料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绵阳惠科 (注2) 采购LCD玻璃基板产品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0.09.27 起有效期2 年,除约定情形外,有效期届满自动顺延1 年,以此类推 正在履行
18 杉金光电(南京)有限公司 滁州惠科 采购偏光片 以具体订单为准 自约定之生效日期(2023.09.24)起生效,有效期贰年,除非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届满前30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约,协议期将续展,续展的协议期与该合同有效期相同,续约次数不受限制 正在履行
19 绵阳惠科 2021.11.18 起有效期2 年 履行完毕
20 滁州惠科 2021.09.24 起有效期2 年 履行完毕
21 重庆金渝 2021.11.18 起有效期2 年 履行完毕
22 杉金光电(广州)有限公司 长沙惠科 采购偏光片 以具体订单为准 自约定之生效日期(2023.07.27)起生效,有效期贰年,除非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届满前30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约,协议期将续展,续展的协议期与该合同有效期相同,续约次数不受限制 正在履行
23 2021.07.27 起有效期2 年 履行完毕
24 友尚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深圳惠金 采购偏光片及其他产品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4.11.01 起生效,有效期2年,除约定情形外,协议期将续展,续展的协议期与本合同有效期相同,续约次数不受限制 正在履行
25 2022.11.01 起生效,有效期2年 履行完毕
26 诠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绵阳惠科 采购Novatek 系列产品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2.01.01 起有效期2 年 履行完毕
27 滁州惠科 2021.12.01 起有效期2 年 履行完毕
28 合肥金扬 2022.05.27 起有效期2 年 履行完毕
29 2024.05.31 起有效期3 年 正在履行
30 深圳惠金 2022.03.01 起有效期2 年 履行完毕
31 2024.09.25 起有效期2 年 正在履行
32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惠金 采购玻璃基板产品 以具体订单为准 自约定之生效日期(2023.05.23)起生效,有效期贰年,除非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届满前30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约,协议期将续展,续展的协议期与该合同有效期相同,续约次数不受限制 正在履行
33 信利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滁州惠显 加工生产液晶显示面板产品 加工生产液晶显示屏产品 以具体订单为准 自约定生效日期(2024.11.18)起生效,有效期两年 正在履行
34 自约定生效日期(2024.11.18)起生效,有效期两年 正在履行
35 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 重庆金扬、惠科股份 采购TV 和显示器相关物料 以具体订单为准 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2024.10.01)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正在履行
注1:根据深圳惠金、电气硝子玻璃(南京)有限公司、电气硝子玻璃(上海)有限公司签署的《合同主体变更协议书》,自2025 年2 月1 日起供应商交易主体由电气硝子玻璃(南京)有限公司变更为电气硝子玻璃(上海)有限公司;
注2:2021 年8 月15 日,各方签订《关于订单和付款平台的协议》,约定长沙惠科、滁州惠科、重庆金渝、绵阳惠科指定深圳惠金代表其在对应的供应协议下签发采购订单,并根据对应协议收取发票并支付款项。
(三)基建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同金额在50,000 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体如下:
序号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金额 (万元) 签订日期 报告期末履行情况
1 广西智显 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惠科电子北海产业新城一期项目(智能电视机项目)S2 地块 75,620.80 框架协议2020.12.20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1.04.28 签订,补充协议2021.11.02 签订 正在履行
(四)融资合同
1、金融机构融资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同金额在100,000 万元以上的综合授信及借款合同具体如下:
序号 借款人 贷款人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类型 期限 报告期末履行情况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惠科股份 198,000 并购贷款 合同 2024.06.27 起 5 年 正在履行
2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 分行 惠科股份 100,000 授信合同 2022.07.18-2023.07.18 履行完毕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惠科股份 100,000 授信合同 2023.12.28-2024.12.27 履行完毕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惠科股份 100,000 授信合同 2022.11.25-2023.11.24 履行完毕
5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惠科股份 150,000 授信合同 2023.11.08-2026.10.20 履行完毕
6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惠科股份 8,400 万美元+50,000万元人民币 授信函 2023.12.21-2024.12.21 履行完毕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惠科股份 100,000 授信合同 2022.08.15-2023.08.14 履行完毕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广场支行 滁州惠科 140,000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2023.01.16-2027.01.16 正在履行
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滁州惠科 330,000 授信合同 2023.02.27-2025.02.26 履行完毕
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游仙支行 绵阳惠科 100,000 借款合同 2020.11.03-2023.11.02 履行完毕
11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绵阳惠科 100,000 授信合同 2022.12.13-2024.12.21 履行完毕
12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铁新城支行 长沙惠科 140,000 最高额借款合同 2024.04.08-2030.04.08 正在履行
13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铁新城支行 长沙惠科 100,000 最高额借款合同 2021.08.18-2026.08.18 履行完毕
1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惠科 110,000 授信合同 2024.03.13-2025.02.01 履行完毕
长沙分行
15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长沙惠科 142,000 授信合同 2024.12.13-2025.11.26 履行完毕
1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合肥金扬 100,000 授信合同 2024.09.04-2026.07.04 正在履行
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惠科股份 144,000 并购贷款 合同 2025.03.28-2030.03.27(以首次放款日为准) 正在履行
1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惠科股份 146,400 并购贷款 合同 2025.02.20-2030.02.20 正在履行
1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滁州惠科 450,000 授信合同 2024.12.13-2026.12.12 正在履行
2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惠科股份 200,000 综合产品池业务合同 2025.09.29-2028.09.11 正在履行
2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惠科股份 350,000 授信合同 2025.12.23-2026.09.07 正在履行
22 广发银行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长沙惠科 132,000 授信合同 2025.11.26-2026.11.25 正在履行
2、其他类融资合同
(1)融资租赁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同金额在50,000 万元以上的融资租赁合同具体如下: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金额 (万元) 租赁期限 报告期末 履行情况
1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绵阳惠科 100,000 12 个月 履行完毕
2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重庆金渝 50,000 预计自2023.06.30 起3 年 正在履行
3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重庆金渝 50,000 每批租赁物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36 个月 正在履行
4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重庆金渝 50,000 自出租人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之日起36 个月 履行完毕
5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滁州惠科 60,000 2023.06.16-2026.06.15 正在履行
6 太平石化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滁州惠科 100,000 预计自2023.10.15 起3 年 正在履行
7 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滁州惠科 50,000 36 个月 履行完毕
8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绵阳惠科 60,000 租赁物转让价款支付之日起36 个月 履行完毕
9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绵阳惠科 60,000 自第一笔租赁物购买价款支付之日起36 个月 履行完毕
10 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绵阳惠科 50,000 预计自2023.02.28 起36个月 履行完毕
11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绵阳惠科 50,000 自2023.05.19 起3 年 履行完毕
12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惠科 50,000 实际支付第一笔租赁物购买价款之日起36 个月 正在履行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金额 (万元) 租赁期限 报告期末 履行情况
13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惠科 50,000 自起租日起3 年 履行完毕
14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长沙惠科 50,000 出租人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之日起36 个月 正在履行
(2)债融资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金额在50,000 万元以上的债融资计划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简称 产品期限 起息日 到期日 金额 (万元) 交易机构 报告期末 履行情况
1 18 皖滁州惠科ZR001 6 年 2018.04.11 2024.04.11 225,000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履行完毕
2 18 皖滁州惠科ZR002 5 年 2018.04.11 2023.04.11 225,000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履行完毕
3 19 皖滁州惠科ZR001 4 年 2019.01.17 2023.01.17 187,500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履行完毕
4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 5 年 2021.12.31 2026.12.31 250,000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正在履行
(五)技术类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授权许可协议具体如下:
序号 签署主体 签署日 合同名称 内容 期限
1 公司、重庆金渝、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2020.11.30 专利交叉许可协议 双方及各自关联公司交叉授予对方及各自关联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持有的与部分产品相关的申请或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 合同生效之日起7 年
2 公司、夏普株式会社 2020.12.31 专利许可协议 双方及其各自子公司交叉授予对方及各自子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持有的与部分产品相关的全部专利权和实用新型专利及其权利的个人的、非排他性的、不可转移的、不可转让的、无再许可权的、附有许可使用费的许可 2020.12.31-2027.12.31
3 公司、重庆金渝、惠科海外、Vista Peak Ventures, LLC 2021.05.07 和解协议 Vista Peak Ventures, LLC 就NEC Portfolio 所涵盖的专利/专利申请及其衍生的专利/专利申请授予公司及其关联方永久的、不可撤销的、非排他性的、不可转让的、全球性的、无许可使用费的许可 自2021.05.07起至最后一个被许可专利失效之日的6 年后
4 发行人、韩国三星显示有限公司 2025.11.20 许可协议 韩国三星显示有限公司授予发行人及其被许可关联公司一项非独占、不可转让且不可让与的许可,基于其授权的全球范围内的相关专利,允许发行人制造、委托制造、使用、进口、出口、租赁、许诺销售、销售(直接或间接)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处置发行人的TFT-LCD 面板及/或TFT-LCD 模块 2025.11.20-2032.07.31且发行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续签该许可协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合作研发协议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之“七/(四)/4、合作研发情况”。
(六)重大投资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投资合同主要如下: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滁州惠科第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 2017-2020 年,公司与滁州市人民政府、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滁州同创、滁州城投、皖鹏基金等主体分别签订了《惠科第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投资协议》及相关配套协议,约定滁州惠科项目的合作模式及出资、收购条款、公司治理、股东权益、权利与义务等安排
绵阳惠科第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 2018-2022 年,公司与绵阳市人民政府、绵阳富诚、绵投集团分别签订了《惠科第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惠科第8.6 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投资协议》及相关配套协议,约定绵阳惠科项目的合作模式及出资、收购条款、公司治理、股东权益、权利与义务等安排
长沙惠科第8.6 代高清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合作项目 2019-2024 年,公司与浏阳市人民政府、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湖南金阳浏阳城建等主体签订了《惠科第8 6 代高清新型显示器件生 2019-2024 年,公司与浏阳市人民政府、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湖南金阳、浏阳城建等主体签订了《惠科第8.6 代高清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合作协议》及相关配套协议约定长沙惠科项目的合作模式及出资、收购条款、公司治理、股东权益、权利与义务等安排
广西建设智能电视机项目 2018-2024 年,公司与北海市人民政府、吉城湾建分别签订了《建设智能电视机项目合作协议》及相关配套协议,约定广西智显项目的合作模式及出资、收购条款、公司治理、股东权益、权利与义务等安排
绵阳惠科显示模组生产线 项目 2021 年,公司与绵阳市人民政府、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绵投集团分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投资合作协议》及相关配套协议,约定绵阳惠显项目的合作模式及出资、收购条款、公司治理、股东权益、权利与义务等安排
郑州惠科新型显示基地项目 2023-2024 年,公司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管理委员会、郑州创投签订了《惠科新型显示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及相关配套协议,约定郑州惠科项目的合作模式及出资、收购条款、公司治理、股东权益、权利与义务等安排
滁州惠科电子纸显示模组整机项目 2024 年,公司与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滁州鑫屏分别签订了《惠科电子纸显示模组整机项目投资协议》及相关配套协议,约定滁州惠显项目的合作模式及出资、收购条款、公司治理、股东权益、权利与义务等安排
绵阳Mini-LED 项目 2024 年,公司与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绵投集团、绵阳富诚分别签订了《惠科mini-LED 项目投资协议》及相关配套协议,约定绵阳惠科科技项目建设、权利义务、项目投资等安排
绵阳惠科高功率芯片散热封测项目 2024 年,公司与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绵投集团、绵阳富诚分别签订了《惠科高功率芯片散热封测项目投资协议》及相关配套协议,约定绵阳惠科电子项目建设、权利义务、项目投资等安排
贵安光电显示产业集群项目 2024 年,公司与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贵安产发公司、科创城产业基金分别签订了《光电显示产业集群项目合作协议》及相关配套协议,约定贵州惠显项目建设、权利义务、项目投资等安排
贵安硅基新材料产业集群 项目 2024 年,公司与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贵安产发公司、科创城产业基金分别签订了《硅基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合作协议》及相关配套协议,约定贵州金扬项目投资建设、权利义务、项目投资等安排
长沙惠科科技Mini-LED 背光/直显模组及整机项目 2025 年,公司与湖南金阳、汇远实业分别签订了《惠科Mini-LED 背光/直显模组及整机项目投资协议》及相关配套协议,约定长沙惠科科技项目投资建设、权利义务、项目投资等安排
全色系M-LED 新型显示芯片基地项目 2025 年,公司与南充市人民政府、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分别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全色系M-LED 新型显示芯片基地项目投资协议》《全色系M-LED 新型显示芯片基地项目出资协议》及相关配套协议,约定南充惠科项目投资建设、权利义务、项目投资等安排
惠科全彩电子纸及MLED玻璃基背板生产线项目 2025 年,公司、绵阳惠科与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共同签订了《惠科全彩电子纸及MLED 玻璃基背板生产线项目投资协议》,约定项目投资建设、权利义务、项目投资等安排
二、对外担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具体如下:
序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案由 具体案件事实及进展 对公司的影响
1 北海惠显 立迪智能 买卖合同纠纷 2025 年9 月29 日,北海惠显向深圳国际仲裁院递交仲裁申请书,请求裁决:(1)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显支付未交付货品的等价款项,合计174.66 万元;(2)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显支付设备整改维修费用,暂估合计398.79 万元;(3)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显支付各项违约金,合计1,315.26 万元;(4)解除北海惠显与立迪智能于2023 年3 月1 日签订的《F 胶贴附机改造单元设备改造合同》;(5)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显退回已支付货款120.68 万元;(6)该案的仲裁受理费、鉴定费等由立迪智能承担。2026 年5 月22 日,北海惠显向深圳国际仲裁院递交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请求裁决:(1)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显承担未履行设备质保义务、保固服务和提供履约保函的违约责任,即向北海惠显支付合计569.52 万元;(2)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显支付未交付备品备件款项合计174.64 万元;(3)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显支付未按约定交付备品备件的违约金和违反有条件验收承诺违约金569.52 万元;(4)裁决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显支付设备RFQ 不符合项、残件问题逾期未改善违约金1,139.04 万元;(5)解除北海惠显与立迪智能签订的《F 胶贴附机改造单元设备改造合同》;(6)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显支付解除合同的违约金20.11万元;(7)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显退还已支付的货款120.68 万元;(8)由立迪智能承担该案的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该案尚待开庭审理 该案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未来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2 北海惠昌 立迪智能 买卖合同纠纷 2025 年9 月29 日,北海惠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递交仲裁申请书,请求裁决:(1)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昌支付未交付货品的等价款项68.11 万元;(2)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昌支付设备整改维修费用暂估342.34 万元;(3)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昌支付各项违约金,合计808.48 万元;(4)解除北海惠昌与立迪智能于2023 年3 月1 日签订的《MNT 自动线32 寸直下式改造合同》;(5)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昌退回已支付货款24.41 万元;(6)该案的仲裁受理费、鉴定费等由立迪智能承担。2026 年5 月22 日,北海惠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递交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请求裁决:(1)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昌承担未履行设备质保义务、保固服务和提供履约保函的违约责任,即向北海惠昌支付合计366.12 万元;(2)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昌支付未交付备品备件款项合计68.11万元;(3)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昌支付未按约定交付备品备件的违约金和违反有条件验收承诺违约金366.12 万元;(4)裁决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昌支付设备RFQ不符合项、残件问题逾期未改善违约金732.24 万元;(5)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昌支付逾期安装调试违约金732.24 万元;(6)解除北海惠昌与立迪智能签订的《MNT 自动线32 寸直下式改造合同》;(7)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昌支付解除合同的违约金8.14 万元;(8)立迪智能向北海惠昌退还已支付的改造款项24.41 万元;(9)由立迪智能承担该案的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该案尚待开庭审理 该案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未来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3 绵阳惠显 立迪智能 买卖合同纠纷 2025 年9 月29 日,绵阳惠显向深圳国际仲裁院递交仲裁申请书,请求裁决:(1)立迪智能向绵阳惠显支付设备整改维修费用暂估134.19 万元;(2)立迪智能向绵阳惠显支付未交付的备品备件55.35万元;(3)立迪智能向绵阳惠显支付各项违约金,合计489.27 万元;(4)该案的仲裁受理费、鉴定费等由立迪智能承担。2026 年5 月18 日,绵阳惠显向深圳国际仲裁院递交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请求裁决:(1)立迪智能向绵阳惠显承担未履行设备质保义务、保固服务和提供履约保函的违约责任,即向绵阳惠显支付合计259.52 万元;(2)立迪智能向绵阳惠显支付未交付备品备件款项合计68.12万元;(3)立迪智能向绵阳惠显支付未按约定交付备品备件的违约金和违反有条件验收承诺违约金254.20 万元;(4)裁决立迪智能向绵阳惠显支付设备RFQ不符合项、残件问题逾期未改善违约金523.08 万元;(5)立迪智能向绵阳惠显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216.96 万元;(6)由立迪智能承担该案的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该案尚待开庭审理 该案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较净利润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未来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性障碍
4 立迪智能 绵阳惠显 买卖合同纠纷 2025 年10 月22 日,立迪智能向深圳国际仲裁院递交仲裁申请书,请求裁决:(1)绵阳惠显向立迪智能支付未结货款本金302.07 万元;(2)绵阳惠显赔偿因取消采购设备给立迪智能造成的损失244.52 万元;(3)绵阳惠显向立迪智能支付截至2025年9 月30 日已发生的各项违约金454.78 万元及其他损失79.34 万元,以及支付以未结货款本金为基数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至付清款项之日;(4)绵阳惠显支付律师费15 万元;(5)由绵阳惠显承担该案的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该案尚待开庭审理,绵阳惠显银行账户中的部分存款被冻结 该案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未来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序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案由 具体案件事实及进展 对公司的影响
5 立迪智能 北海惠昌 买卖合同纠纷 2025 年10 月22 日,立迪智能向深圳国际仲裁院递交仲裁申请书,请求裁决:(1)北海惠昌向立迪智能支付货款366.12 万元;(2)北海惠昌向立迪智能支付截至2025年9 月30 日已发生的逾期付款违约金742.03 万元及其他损失118.56 万元,以及支付以未付货款为基数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至付清款项之日;(3)北海惠昌支付律师费25 万元;(4)由北海惠昌承担该案的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该案尚待开庭审理,北海惠昌银行账户中的部分存款被冻结 该案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未来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6 立迪智能 北海惠显 买卖合同纠纷 2025 年10 月22 日,立迪智能向深圳国际仲裁院递交仲裁申请书,请求裁决:(1)北海惠显向立迪智能支付未结货款本金655.72 万元;(2)北海惠显向立迪智能支付截至2025年9月30 日已发生的逾期付款违约金1,325.54 万元及其他损失210.41 万元,以及支付以未结货款本金为基数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至付清款项之日;(3)北海惠显支付律师费40万元;(4)由北海惠显承担该案的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该案尚待开庭审理,北海惠显银行账户中的部分存款被冻结 该案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未来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7 东莞而基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而基毕”) 东莞惠智、惠科股份 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5 年10 月30 日,东莞而基毕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判令:(1)确认东莞而基毕与东莞惠智2023年2 月16 日签订的《液晶显示屏购销合同》于2025 年5 月15 日解除;(2)东莞惠智退还已支付的货款1,358.09 万元,并自行取回上述货款所涉货物;(3)东莞惠智赔偿委外加工费0.42 万元;(4)东莞惠智赔偿货款资金占用利息至付清之日止;(5)赔偿检测费4.40 万元;(6)赔偿仓储费至取回货物之日止;(7)惠经利科股份对上述第(2)至(5)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8)该案诉讼费、保全费用由东莞惠智、惠科股份共同承担。 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该案尚待开庭审理,惠科股份银行账户中的部分存款被冻结 该案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未来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性障碍
8 东莞而 基毕 深圳光电、惠科股份 买卖合同纠纷 2025 年10 月30 日,东莞而基毕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判令:(1)深圳光电退还已支付的货款206.02 万元; (2)深圳光电赔偿货款资金占用利息至付清之日止;(3)赔偿辅料及加工损失费720.07 万元;(4)赔偿检测费4.40 万元;(5)惠科股份对深圳光电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该案诉讼费、保全费用由深圳光电、惠科股份共同承担。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该案尚待开庭审理,深圳光电银行账户中的部分存款被冻结 该案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较辅小,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未来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9 香港典帆贸易有限公司 绵阳惠科 买卖合同纠纷 2026 年1 月15 日,香港典帆贸易有限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递交仲裁申请书,请求裁决:(1)绵阳惠科向其支付货款388.25 万美元;(2)绵阳惠科向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暂计31.20 万美元;(3)逾期付款利息暂计31.20 万美元;(3)绵阳惠科向其支付因办理该案而支出的律师费、翻译费、保全费用等;(4)该案的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等由长沙惠科承担。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该案尚待开庭审理,绵阳惠科银行账户中的部分存款被冻结 该案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较小,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未来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案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案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性障碍
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公司涉及的337 调查相关诉讼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具体案件事实及进展 对公司的影响
1 康宁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惠科股份、惠科海外、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1)337 调查 1)337-TA-1433 号调查 2024 年12 月18 日,康宁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 节规定,向ITC 提出申请,指控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Hisense USA Corporation、LG ElectronicsU.S.A., Inc.、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TTE Technology, Inc.(d/b/a TCL NorthAmerica)、VIZIO, Inc.、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发行人、惠科海外等使用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玻璃基板的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识权板的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权权售的特定用于液晶显示器的玻璃基板及售的特定用于液晶显示器的玻璃基板及其下游产品和制造此类基板方法侵犯其专利权(涉案专利包括美国7,851,394、8,627,684 及9,512,025 号专利)和商业秘密,请求发起337 调查,并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禁止涉案产品进口到美国和在美销售。2)337-TA-1441 号调查 2025 年1 月31 日,康宁再次请求发起1项新的337 调查,指控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使用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玻璃基板的企业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特定用于液晶显示器的玻璃基板及其下游产品和制造此类基板方法侵犯其专利权(涉案专利包括美国7,851,394、8,642,491 及8,640,498号专利)。(2)与337 调查相关的诉讼 1)美国地院案件 2024 年12 月19 日,康宁向美国弗吉尼亚州东区法院亚历山大分院递交起诉状(案号:1:24-cv-02328),请求认定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盗用其商业秘密并侵犯其专利(美国7,851,394、8,627,684、9,512,025 号专利),而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惠科海外、TCL 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等面板制造厂商在明知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康宁知识产权情形下仍使用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供应的涉及侵权的玻璃基板生产产品并销售,并请求判令上述面板制造厂商赔偿间接侵犯专利所造成的损失(不低于所应支付的合理许可费用)、三倍的损害赔偿金、合理的律师费用及其他支出以及判决前后所应计算的上述赔偿款的利息费用。2)欧洲法院案件 2024 年12 月18 日,康宁在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曼海姆地方分庭以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惠科海外、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案号:66849/2024),请求判令:(1)被告停止并禁止在德国境内提供或销售涉及侵权的玻璃基板及以此制造的产品,披露侵权产品的销售信息,召回侵权产品,销毁侵权产品,支付罚款、临时损害赔偿金、进一步损失及诉讼费用;(2)原告可公开发布判决内容。涉案专利为欧洲专利EP3 296 274 号专利。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ITC 及相关法院已作出裁定,同意康宁撤回对公司及惠科海外调查及起诉的申请 截至2026 年5 月 31 日,康宁及公司先后向对方出h 具了单方承诺函,ITC 已同意撤回对公司及惠科海外的337 调查,且相关法院已同意康宁的撤诉申请。前述337 调查及相关诉讼均已不再涉及公司及惠科海外,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未来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 BH 创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HI”)、138 East LCD Advancements Limited 及 Longitude Licensing Ltd 惠科股份、重庆金渝、惠科海外等多家主体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1)337 调查 2025 年8 月29 日,BHI 根据《美国1930识年关税法》第337 节规定,向ITC 提出年关税法》第337 节规定,向ITC 提出申请指控惠科股份重庆金渝惠科海外、海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信国际营销股份有限公司、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iSense US Corporation、VIZIO Holding Corp.、TCL Electronics Holdings Ltd.、深圳TCL 新技术有限公司、TCL 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TTE Technology, Inc.、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CL Moka International Ltd.、TCL Overseas Marketing Ltd.、TCL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TCL Smart Device 人(Vietnam) Co. Ltd.、LG Electronics, Inc.、LG Electronics USA, Inc.、Westinghouse Electric Corporation 使用的、由惠科股份生产的液晶显示设备、其零部件及包含该等设备/零部件的产品侵犯其专利权(涉案专利包括美国7,705,948 及7,570,334 号专利),请求发起337 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禁止涉案产品进口到美国和在美销售,其后,BHI追加申请将138 East LCD AdvancementsLimited 及 Longitude Licensing Ltd 作为共同申请人。前述337 调查不涉及损害赔偿主张。2025 年11 月24 日,该案件已立案。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该案件尚在ITC审理过程中,尚待ITC 作出结论。(2)与337 调查相关的诉讼 BHI 于2026 年2 月向美国弗吉尼亚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亚历山大分院对公司、重庆金渝、惠科海外及其下游客户海信、TCL、LG 电子等提起诉讼,指控该等被告侵犯其液晶显示器专利(美国专利号分别为7,705,948、7,570,334、7,636,146和8,552,935);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该案件相关法律文书尚未送达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1)根据代理律师意见,该337调查申请人属于典型的NPE 公司(非专利实施实体),缺乏美国产业,且涉案专利将分别于2027年及2028 年过期,同时337 调查本身需要较长的程序时间;而且相较于申请人,公司在337调查进入实体审理后胜诉可能性更大;(2)公司核心产品和核心技术均未使用涉案专利,该项337调查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未来持续经营不会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以上披露情形外,截至2026 年5 月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单笔争议标的在1,000 万元以上或从性质及造成的结果而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十一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杭井强
委员会委
冯志伟
杨楚罗
李煦
李煦
冯志伟
雷健
徐 强
徐强
李国旗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王智勇
实际控制人:
王智勇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陈亮
保荐代表人:
黄志伟
王雨琪
项目协办人:
庞陈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2026年6月18日
保荐人董事长声明
人已认真阅读惠科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陈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8日
保荐人总裁声明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王曙光
年 月
2026年6月18日
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华晓军 律师
经办律师:
张建伟 律师
张慧丽 律师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026年06月18日
出具出具 具的审计报告、
具的审
电话: (0571) 88216888
经本 本所鉴证 证的非
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涵郑燕玲明细表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叶涵
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立
天健会评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Q七六年六月4八日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告《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字[2015]第01-731 号)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18日
圳)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造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15号)。2015 年11 月12 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营业执照改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2015 年10 月14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文号:京财企许可(2015)0073 号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2016 年1 月27 日,经中国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文件号:财办资[201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合伙);2023 年9 月18 日,经全体合伙人决定由合伙制改制为公司制,名称变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并向北京市财政局申请于2023 年9 月26 日完成京财资评备﹝2023﹞0118 号),2024 年1 月11 日,经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准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制为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任公司:2024 年2 月21 日,经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北京北方亚事估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惠科股份有(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改制后的名称)的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有关申请资产评估机构声明的盖章单位为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科股份有限公司(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改制后的名称)的本次首次公开发特此说明。 资产评估机构
特此说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闫全山
年月
2026年6月78日
地址: 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
机构 构出具
机构 构出具 具的验 验资
传真: (0571) 8821 6999
验资机构声明
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叶 涵 郑燕玲 告》(天健验(2025)3-33号)、(天健验(2025)3-34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叶涵
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立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O七六年六月十V日
地址: 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
机构 构出具
机构 构出具 具的验 验资
传真: (0571) 8821 6999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叶 涵 郑燕玲 收资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5)3-32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 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叶涵
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立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支月十八日
第十二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一)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二)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三)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十四)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十五)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1、发行人: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 号惠科工业园厂房1 栋一层至三层、五至七层,6 栋七层
电话:0755-33687929
传真:0755-33687943
联系人:马静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联系人:黄志伟
三、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为了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等权利,公司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充分保护了投资者的相关权益。
1、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四条规定,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本制度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五条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或者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声明并说明理由,公司应当予以披露。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六条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或者重大信息)。公司应当协助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规定,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所属子公司负责人为该子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定,董事会秘书的责任:(一)及时传达国家及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通知;(二)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的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促使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三)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四)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和深交所。
2、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为了加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制定了《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就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的原则和目的、接待和推广的内容及行为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设置、现场接待制定了细则。根据《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在确保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信息披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公司应主动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转告公司相关负责人,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包括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信息披露指定媒体;
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电子邮箱、传真咨询;广告;路演;现场参观;分析师说明会;业绩说明会等其他方式。
3、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并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的股利分配决策程序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之“三/(一)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三)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1、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第九十一条:“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在本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提出董事的候选人名单,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董事会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选举表决;
(二)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和条件必须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董事会应当将上述股东提出的候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公司已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网络投票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第五十五条:“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为会议通知中明确记载的会议地点。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 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股东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的,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及本章程执行。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者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股东会网络或者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4、征集投票权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第八十八条第五款:“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
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减持意向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惠科投控及间接控股股东惠智阳光、阳光国际、阳光投资已出具《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企业目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发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若首发前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后,本企业可豁免遵守第2 项承诺。
4.在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 个月。
5.若发行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或发行人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生效,显示发行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前,本企业不减持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 年内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2.如本企业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将保证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公司应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备案、公告等程序。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
3.本企业保证上述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智勇先生出具《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人目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为本人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发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若首发前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后,本人可豁免遵守第2 项承诺。
4.在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 个月。
5.若发行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或发行人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生效,显示发行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前,本人不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 年内本人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3.如本人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将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本人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数量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减持规定。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届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本人保证上述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
(1)深圳金飞扬
深圳金飞扬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自愿延长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出具《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企业目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发行人的情形;本企业的股东不存在三类股东(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或设定其他第三者权益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在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 个月。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如本企业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将保证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公司应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备案、公告等程序。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
本企业保证上述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深圳惠同
深圳惠同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员工持股平台,出具《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企业目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发行人的情形;本企业的股东不存在三类股东(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或设定其他第三者权益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3.在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 个月。
4.若发行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或发行人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生效,显示发行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前,本企业不减持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 年内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2.如本企业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将保证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公司应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备案、公告等程序。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
本企业保证上述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绵投集团
绵投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绵投产业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超过5%股份,绵投集团出具《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企业目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发行人的情形;本企业的股东不存在三类股东(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
管理计划);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或设定其他第三者权益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如本企业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将保证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公司应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或届时有效的有关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备案、公告等程序。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
本企业保证上述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最近十二个月新增股东承诺
汇远实业、贵安产发公司、科创城产业基金、绵阳富诚、绵投产业公司作为发行人最近十二个月新增股东出具《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企业目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发行人的情形;本企业的股东不存在三类股东(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或设定其他第三者权益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或自本企业取得公司
股份且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 个月内(以孰晚者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如本企业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将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数量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减持规定。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企业将依据届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本企业保证上述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愿意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其他股东承诺
重庆平安基金、浏阳城建、京东方创投、前海朝恒、金品创业、新亚大中华、DuoKan、沈臻宇、共青城美投、滁州城投、滁州同创作为发行人股东出具《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企业/本人目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为本企业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股份已发生变动而未告知发行人的情形;本企业的股东不存在三类股东(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可能导致本企业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不清晰或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或设定其他第三者权益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如本企业/本人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将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数量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
构的减持规定。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企业/本人将依据届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本企业保证上述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愿意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6、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雷健、卢集晖、杭井强、马静、徐强、李国旗承诺
除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智勇外,雷健、卢集晖、杭井强、马静、徐强、李国旗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主要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在发行人上市后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 个月。
在本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若发行人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或发行人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生效,显示发行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前,本人不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
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 年内本人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如本人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将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本人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数量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减持规定。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届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本人保证上述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股权激励对象承诺
杭井强、何怀亮、马静、马兴海、沈涌、李国旗、蒋旭光通过深圳惠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杭井强、马静、李国旗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参见本节之“四/(一)/6、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雷健、卢集晖、杭井强、马静、徐强、李国旗承诺”。
何怀亮、马兴海、沈涌、蒋旭光出具《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主要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如本人因自身需要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将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本人所持有的首发前股份数量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减持规定。若前述规定被修订、废止,本人将依据届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本人保证上述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不存在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上市后业绩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惠科投控、间接控股股东惠智阳光、阳光国际、阳光投资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智勇先生已出具《关于上市后业绩下滑延长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一)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6 个月;
(二)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6 个月;
(三)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指上市前取得,上市当年及之后第二年、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6 个月。
本企业/本人承诺无条件接受以下约束: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规定以及本承诺函,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承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机关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的监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造成社会公众投资者和/或发行人损失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措施及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增发、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则触发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内容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以下简称“启动条件”或“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
一旦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按以下优先顺序选择单独实施或综合采取以下措施:
(一)公司回购股票;
(二)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三)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安排
(一)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回购行为、信息披露及回购后的股份处置等相关事宜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会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决议通过,非独立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公司进行回购股份,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还应符合以下各项:
1、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积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3、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二)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或资金总额达到最大限额后,股价仍符合启动条件的,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公司控股股东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还应符合以下各项:
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单一会计年度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公司同时有回购计划,则将回购计划所涉股份数扣减);
3、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自公司上市后累积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
4、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累积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
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行为、信息披露及增持后的股份处置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数量或资金总额达到最大限额后,股价仍符合启动条件的,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还应符合以下各项:
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2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50%;
2、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三分之一。
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行为及信息披露、增持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公司未来新聘用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促使该新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可采取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将在条件成就时及时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实施。
四、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启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触发之日起10 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在3 个月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 个交易日内公告发行人股份变动报告,回购的股份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方式处理。
(二)控股股东及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启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条件触发之日起2 个交易日内,就增持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发布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启动增持,并在3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五、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
(一)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或实施前,公司股票连续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二)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各相关主体在单一会计年度内购买股份的数量或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已达到上限。
六、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承诺:
(一)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履行稳定本公司股票股价的义务。若本公司未能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控股股东承诺:
(一)本公司认可《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内容并将
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二)本公司作为惠科股份的控股股东承诺,在惠科股份就股份回购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时,本公司对惠科股份承诺的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三)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惠科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暂停获得股东分红,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公司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本人认可《惠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内容并将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二)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惠科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暂停止在惠科股份处领取薪酬或津贴,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出具《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及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加强投资者回报,确保股份回购不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利用股份回购操纵公司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本公司承诺在收到具备提案权的提议人提交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要求的股份回购提议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并予以公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将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依法披露股份回购方案相关事项,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 —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程序及股份回购方案予以实施。
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根据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惠科投控、实际控制人王智勇先生分别出具《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及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出具《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保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被认定为欺诈发行的,则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 个工作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方案,购回涉及欺诈发行的股票,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履行完毕相关审批手续后,启动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有送配股份、利润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
3.若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惠科投控、实际控制人王智勇先生出具《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企业/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被认定为欺诈发行的,则本企业/本人承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按规定购回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企业/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本企业/本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出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加大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在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板块,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积极布局研发新型显示技术,优化产品结构,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在智能显示终端业务板块,公司将整合自身面板资源和客户资源,不断提升出货量和市场排名;在智慧物联领域,公司计划围绕多个前瞻性课题进行技术研发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把握市场机遇,不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
公司已经在技术、市场营销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及时了解客户的最新动态,把握市场机会,扩大产品销量,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提升公司技术水平,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同时,公司将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的用途和金额,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尽快实现项目收益,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充分
调动公司采购、生产、销售及综合管理等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各方面人员及时到位,为新引进人员提供充分、全面的技能培训,并通过积极的市场开拓以及与客户的良好沟通,保证生产线投产后与市场顺利对接。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4.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加强预算管理,控制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5.增强对股东的其他回报措施
除上述涉及经营的具体措施之外,公司已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具体计划,并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公司依照主板相关业务规则制订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规定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分配条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实施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实现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未来的稳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充分调配资源,以自有资金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工作。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惠科投控、实际控制人王智勇先生分别出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企业/本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不无偿或
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2.本企业/本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无条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作为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前述职务消费是指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由发行人承担的消费性支出。
3.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在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出具《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后,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经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
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惠科投控、实际控制人王智勇先生出具《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本企业/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严格遵守并执行《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
(八)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之“六/(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九)关于在审期间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承诺
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作出承诺如下:“1、自本公司申请本次发行至本次发行完成前,本公司将不再提出新的现金分红方案;
2、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出具《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等事实经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本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全部新股的程序,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已进行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3.如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该等事实经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4.若以上承诺内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董事长将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消除因公司未履行承诺所造成影响的补救措施或原承诺因遭遇不可抗力因素或与法律法规冲突已无法履行时的替代承诺,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惠科投控、实际控制人王智勇出具《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主要内容如下:
“1.本企业/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被认定为欺诈发行的,本企业/本人承诺将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后依法按照已做出的相关承诺履行回购或购回义务。
3.若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企业/本人将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最终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向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本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4、关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的承诺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制作、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申报文件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制作、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承诺:因我们为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因北方亚事评估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十一)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出具《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
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发行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发行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若因发行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直接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公司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惠科投控、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具《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3)本公司因违反相关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直接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及时研究新的解决方案,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智勇出具《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直接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及时研究新的解决方案,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公司本次发行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2.如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如果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直接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及时研究新的解决方案,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十二)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公司已根据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出具了《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自然人(上市公司公众股东除外)不存在证券监督管理相关系统及单位工作人员。
(五)本公司保证前述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情况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七)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其他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智勇已出具承诺,在承诺函出具日后,如惠科股份及其子公司因专利使用权费用摊销计入研发费用、中心制费用相关事项,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税款、滞纳金或因该等事宜受到处罚或遭受其他经济损失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智勇将无条件全额承担惠科股份合并范围内应补缴和应退回金额抵消后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相关经济损失,且不向惠科股份及其子公司追偿上述款项。
五、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股东会制度。公司股东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运作,运行状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表决内容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二)董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 人,独立董事3 人。除1 名职工代表董事外,其他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 年,任期届满后,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 年。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良好,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召开方式、提案审议、表决均符合相关规定,对会议表决事项均做出了有效决议。
报告期内,惠科股份历次董事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表决内容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三)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设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由5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3 年,可连选连任。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监事会运行情况良好,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召开方式、提案审议、表决均符合相关规定,对会议表决事项均做出了有效决议。
报告期内,惠科股份历次监事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表决内容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
2025 年11 月30 日,公司召开的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决定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审计委员会委员由独立董事李煦、冯志伟及董事雷健组成,李煦担任召集人。
(四)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和更换、职责、工作条件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公司现有3 名独立董事,分别来自财务及行业方面的专家,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任职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独立性规定。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自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权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 名,董事会秘书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等各项工作。
公司自建立董事会秘书制度以来,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落实三会制度、培训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证券知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组成情况及运行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
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履行监事会职权、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2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有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现由雷健、李煦、冯志伟三人组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李煦担任。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3)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5)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战略委员会
根据《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发行人战略委员会现由王智勇、雷健、卢集晖三人组成,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王智勇担任。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
(1)对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方案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并对其实施进行评估、监控;(2)对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包括新股发行、股份回购、资产重组、重大资产并购、发行债券、股权激励、分立、合并等)、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4)对公司拓展新型市场、新型业务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5)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6)对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内容进行修订;(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提名委员会
根据《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长、1/2 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现由王智勇、冯志伟、杨楚罗三人组成,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由公司独立董事冯志伟担任。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研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4)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5)董事会换届选举时,向本届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建议;(6)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薪酬方案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 名,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现由王智勇、冯志伟、杨楚罗三人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由冯志伟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考核)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3)拟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并对其进行考核和管理。股权激励计划应包括股权激励方式、激励对象、激励条件、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其确定的方式、行权时间限制或解锁期限等主要内容;(4)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5)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6)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7)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七、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一)长沙新型OLED 研发升级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通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购置相关设备、实施专项研发课题等方式针对OLED 显示面板的生产方案进行研发,为规模化量产OLED 产品提供技术保障。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OLED 显示技术领域的技术储备水平和行业影响力,专项
研发课题主要包括OLED 用原材料方案开发、OLED 开发平台构建、OLED 用TFT 器件及结构开发、OLED 器件及结构开发、OLED 用生产设备方案开发、OLED 前瞻技术研究及核心专利布局等。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长沙惠科。
2、项目与发行人主要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本项目主要针对OLED 显示面板的生产方案进行研发,提高公司在OLED 显示技术方面的竞争优势,为OLED 产品的规模化量产提供技术保障,进一步完善公司新型半导体显示领域多技术路线的全面布局。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303,113.2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资金 占比
一 研发专项费用 41,529.90 13.70%
1 课题一:OLED 用原材料方案开发 6,983.40 2.30%
2 课题二:OLED 开发平台构建 4,882.20 1.61%
3 课题三:OLED 用TFT 器件及结构开发 8,353.30 2.76%
4 课题四:OLED 器件及结构开发 8,044.30 2.65%
5 课题五:OLED 用生产设备方案开发 7,560.20 2.49%
6 课题六:OLED 前瞻技术研究及核心专利布局 5,706.50 1.88%
二 场地改造费用 25,852.62 8.53%
三 设备购置 183,762.08 60.62%
四 研发人员费用 31,323.10 10.33%
五 实施费用 20,645.57 6.81%
六 总投资额 303,113.26 100.00%
4、项目周期及进度
本项目实施进度如下:
序号 项目 T+1 T+2 T+3 T+4 T+5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Q4 Q1-Q4
1 办公场地准备
2 3 场地改造 设备购置安装
4 研发方案设计
5 实验及产品开发
5、募集资金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收购资产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收购资产的情况。
6、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的环保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经济许可范围内的最小限度。本项目拟投入环保资金3,000 万元。
(二)长沙Oxide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通过场地改造优化研发与生产环境、引进先进的生产与研发检测设备、引进优秀研发人才,进一步加大对于Oxide 显示技术的研发投入,加强公司在该领域的核心技术布局,扩大公司Oxide TFT-LCD 面板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长沙惠科。
2、项目与发行人主要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本项目主要投向为Oxide 显示技术,进一步加大公司在该领域的技术和产线布局,顺应半导体显示技术高分辨率、高刷新率的发展趋势。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Oxide TFT-LCD 显示面板的生产规模,并拓宽Oxide 面板产品应用场景、丰富产品结构,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300,007.3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比
一 建设投资 275,007.36 91.67%
1 建筑工程费 59,520.00 19.84%
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206,861.27 68.95%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16.16 0.21%
4 预备费 8,009.92 2.67%
二 铺底流动资金 25,000.00 8.33%
三 项目总投资 300,007.36 100.00%
4、项目周期及进度
本项目实施进度如下:
序号 项目 T+1 T+2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1 厂房建设
2 厂房装修
3 设备购置
4 设备安装调试
5 员工招聘及培训
6 试生产
7 正式投产
5、募集资金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收购资产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收购资产的情况。
6、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的环保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经济许可范围内的最小限度。本项目拟投入环保资金1,000 万元。
(三)绵阳Mini-LED 智能制造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通过租赁生产厂房,购进生产、检测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新增Mini LED直显及背光生产线。本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大Mini LED 直显和背光产品生产规模,有利于公司实现多元化技术路线布局,优化产品结构。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绵阳惠科科技。
2、项目与发行人主要业务、核心技术的关系
本项目拟新增Mini LED 直显及背光生产线。Mini LED 技术系应用于大型户外显示屏传统LED 显示技术的升级,一种是直接使用Mini RGB 显示屏的自发光方案,另一种是使用Mini LED 芯片搭配LCD 显示面板的背光方案。公司现有的Mini LED 产能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提升产能以匹配市场需求。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254,455.1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比
一 建设投资 234,455.17 92.14%
1 建筑工程费 17,030.40 6.69%
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210,399.74 82.69%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96.24 0.08%
4 预备费 6,828.79 2.68%
二 铺底流动资金 20,000.00 7.86%
三 项目总投资 254,455.17 100.00%
4、项目周期及进度
本项目实施进度如下:
序号 项目 T+1 T+2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1 厂房租赁
2 厂房装修
3 设备购置
4 设备安装调试
5 员工招聘及培训
6 试生产
7 正式投产
5、募集资金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收购资产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收购资产的情况。
6、项目环保情况
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的环保政策,在实施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严格控制环境污染,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经济许可范围内的最小限度。本项目拟投入环保资金752.40 万元。
(四)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项目概况
公司以实际经营情况为基础,结合未来战略发展目标,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以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不涉及办理备案及环评手续。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降低债务规模,缓解财务压力
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属于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产线建设及技术升级需投入巨额资金。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采用债务融资方式筹措资金,但债务融资亦提高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有必要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降低有息负债规模及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缓解偿债压力,增强抗风险能力。
(2)公司经营规模逐步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对日常运营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维持充足的运营资金,有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以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与抗风险能力。因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运营资金具有必要性。
八、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42 家境内子公司、18 家境外子公司、4 家境内参股公司、5 家境外参股公司、举办或参与3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一)发行人境内子公司
1、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42 家境内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成立时间 状态 注册 资本 实收 资本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主营业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1 重庆金渝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石景路1号 2015.04.16 存续 600,000 600,000 公司持股100% 研发、生产及销售半导体显示面板 半导体显示面板生产基地之一
2 滁州惠科 安徽省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大道101号 2017.09.11 存续 1,600,000 1,600,000 公司持股83.75% 滁州城投持股12.44% 滁州同创持股3.81% 研发、生产及销售半导体显示面板 半导体显示面板生产基地之一
3 长沙惠科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城大道路1211号 2019.09.20 存续 2,200,000 2,200,000 公司持股56.02% 湖南金阳持股14.27% 汇远实业持股25.30% 浏阳城建持股4.41% 研发、生产及销售半导体显示面板 半导体显示面板生产基地之一
4 绵阳惠科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惠科路1号 2018.06.15 存续 1,800,000 1,889,655 公司持股93.33% 重庆金渝持股6.67% 研发、生产及销售半导体显示面板 半导体显示面板生产基地之一
5 广西智显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大道1号A01栋厂房 2019.01.25 存续 414,671 414,671 公司持股43.45% 吉城湾建持股56.55% 生产、销售液晶电视 智能显示终端生产基地之一
6 合肥金扬 合肥市新站区奎河路15号 2014.08.04 存续 30,000 30,000 公司持股100% 生产、销售液晶电视、商显等 产品 智能显示终端生产基地之一
7 宜昌惠科 宜昌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将军路299号 2014.07.31 存续 10,000 10,000 公司持股100% 生产、销售LED背光、液晶电视等产品 智能显示终端生产基地之一
8 重庆金扬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东城大道2388号 2013.08.22 存续 30,000 30,000 公司持股100% 生产、销售液晶显示器、一体机等产品 智能显示终端生产基地之一
9 合肥五金 合肥市新站区九顶山路以东奎河路以北合肥惠科金扬科技有限公司内 2016.05.10 存续 550 550 公司持股100% 生产、销售液晶电视、显示器的五金模具和五金制品 显示终端配件生产工厂之一
10 重庆五金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东城大道2388号4号厂房 2016.04.29 存续 450 450 公司持股100% 生产、销售液晶电视、显示器的五金模具和五金制品 显示终端配件生产工厂之一
11 深圳惠金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1栋七层 2014.02.13 存续 5,000 5,000 公司持股100% 国际国内货物采购与销售 集中采购与销售平台
12 慧智物联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1栋七层719 2019.11.11 存续 1,000 1,000 公司持股100% 销售计算机软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 服务 智能显示终端的研发
13 重庆渝惠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石象路98号附1号、附2号、附3号、附4号、附5号、附6号、附7号、附8号 2015.07.08 存续 1,000 1,000 重庆颖扬持股100% 液晶显示屏的绑定代工 显示模组生产基地之一
14 北海光电 北海市工业园区北海大道东延线336号广西惠科科技有限公司二期A 座4楼A-430室 2018.04.04 存续 1,000 1,000 公司持股100% 半导体显示器、平板显示器及其配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主体
15 北海惠显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大道1号广西惠科智能显示有限公司A09栋研发楼 2019.08.28 存续 220,000 220,000 广西智显持股100% 液晶显示屏的绑定代工 显示模组生产基地之一
16 北海五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盛路51号1幢钢结构厂南面区域101号厂房 2019.11.28 存续 5,000 5,000 广西智显持股100% 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五金模具及五金制品 显示终端配件生产工厂之一
17 北海塑胶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北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大道1号A01栋厂房(东区) 2019.10.31 存续 2,870 2,870 广西智显持股100% 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塑胶模具及塑胶制品 显示终端配件生产工厂之一
18 金扬商贸 合肥市新站区奎河路15号合肥惠科金扬科技有限公司内 2020.05.11 存续 1,000 1,000 合肥金扬持股100% 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电子 元器件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主体
19 重庆颖扬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石象路98号 2015.09.11 存续 9,533.33 9,533.33 重庆金扬持股100% 报告期内,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20 北海惠金 广西北海市工业园区北海大道东延线336号广西惠科科技有限公司16幢五楼531室 2020.03.02 存续 100,000 32,889 广西智显持股100% 供应链管理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主体
21 长沙金扬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天路以南、湘台路以东长沙E 中心三期B2栋101号 2019.09.26 存续 50,000 50,000 长沙惠科持股100% 液晶显示屏的绑定代工 显示模组生产基地之一
22 惠科视联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龙岗惠科工业园主厂房-1201 2020.05.13 存续 10,000 914.80 公司持股100% 研发、销售液晶板卡、电子产品 显示终端配件研发与销售
23 夷丰光电 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桥边镇将军路299号 2015.11.05 存续 5,000 - 宜昌惠科持股100% 生产、销售背光源产品、液晶模组 显示终端配件生产工厂之一
24 绵阳惠显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石塘街道龙渊路8号1#1~3层1号(其他) 2021.02.09 存续 210,000 110,000 公司持股52.86% 绵投集团持股47.14% 生产、销售显示器件 显示模组生产基地之一
25 深圳光电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1栋三层 2021.04.21 存续 10,000 10,000 公司持股100% 生产、销售半导体显示器件 集中采购与销售平台
26 科睿耐思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6栋五层 2021.05.11 存续 1,000 1,000 公司持股100% 研发、销售电子产品 智能显示终端的研发与销售
27 重庆惠显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石景路1号主车间 2021.07.05 存续 10,000 10,000 公司持股100% 报告期内,未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28 上海金扬 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华徐公路685号E 座2层 2021.12.15 存续 10,000 10,000 公司持股100% 研究IA、车载、工控方面的 技术 半导体显示面板技术研发
29 东莞惠智 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罗裙埔一路7号1号楼 2022.04.27 存续 10,000 10,000 公司持股100% 生产、销售显示器及投影仪 智能显示终端生产基地之一
30 北海惠昌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大道1号广西惠科智能显示有限公司 2022.01.25 存续 50,000 10,000 广西智显持股100% 生产、销售显示器件、显示器 显示模组生产基地之一
1栋厂房A04栋二层
31 重庆慧睿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石景路1号 2022.06.06 存续 500 500 慧智物联持股100% 销售计算机软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 服务 智能显示终端的研发
32 郑州惠科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竹贤东街68号 2023.05.24 存续 240,000 240,000 公司持股10% 郑州创投持股90% 生产、销售液晶电视 智能显示终端生产基地之一
33 惠科智行 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石景路1号研发办公楼-1 2023.10.24 存续 5,000 1,000 公司持股100% 销售计算机软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 服务 智能显示终端的研发
34 智行软件 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街道享通路31号B2栋304室-100 2024.10.24 存续 500 - 惠科智行持股100% 销售计算机软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 服务 智能显示终端的研发
35 滁州惠显 安徽省滁州市城北新区办事处苏滁大道101号 2024.06.14 存续 655,000 235,000 公司持股50.38%;滁州鑫屏持股49.62% 生产、销售显示器件 显示模组生产基地之一
36 绵阳惠科科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龙惠路27号联东U 谷U54厂房 2024.12.31 存续 200,000 200,000 公司持股100% 研发、生产、销售MINILED 直显模组 显示模组生产基地之一
37 绵阳惠科电子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石塘街道龙渊路8号 2024.12.30 存续 50,000 50,000 公司持股100% 生产、销售显示器件和电子 器件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主体
38 贵州惠显 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川心村产业大道中段交富康东路1号贵安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 2024.12.20 存续 333,300 333,300 公司持股100% 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专用材料、显示器件 电子专用材料及显示器件生产 基地
39 贵州金扬 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镇川心村产业大道中段交富康东路1号贵安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 2024.12.23 存续 5,000万美元 5,000万美元 惠科海外持股100% 生产、销售电子产品 智能显示终端生产基地之一
40 长沙惠科科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城大道1211号 2025.01.23 存续 400,000 205,301 公司持股12.5%;湖南金阳持股62.50%;汇远实业持股25% 研发、生产、销售MiniLED 模组 显示模组生产基地之一
41 南充 四川省南充市顺 2025.09.18 存续 222,300 211,150 公司持股 研发、生产及销 与主营业务相关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成立时间 状态 注册 资本 实收 资本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主营业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惠科 庆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创中心9号楼3楼 10.03%;南充振庆持股89.97% 售半导体照明 器件 的其他主体
42 惠科智算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创中心9号楼3层 2025.10.13 存续 500 - 惠科智行持股100% 销售计算机软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 服务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主体
注1:2025 年9 月28 日,川惠智显与公司、重庆金渝、绵阳惠科共同签署《增资协议》,约定川惠智显出资绵阳惠科800,000 万元认购绵阳惠科新增注册资本551,724.14 万元,公司出资200,000 万元认购绵阳惠科新增注册资本137,931.03 万元,本次投资款分三期出资到位,每期增资款实缴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绵阳惠科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办理工商登记。截至报告期末,绵阳惠科已收到增资方第一期部分投资款,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简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公司境内控股公司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 2025.12.31/2025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重庆金渝 963,137.18 670,039.36 419,567.82 55,089.97
2 滁州惠科 2,624,461.66 1,999,609.99 876,948.25 64,813.92
3 长沙惠科 3,112,597.23 2,241,669.66 908,964.09 100,617.17
4 绵阳惠科 3,172,027.32 2,023,981.88 972,994.66 116,006.11
5 广西智显 759,090.51 466,126.42 246,605.80 10,741.80
6 合肥金扬 409,664.42 42,570.32 209,653.63 236.71
7 宜昌惠科 118,630.09 17,012.24 63,969.77 -71.94
8 重庆金扬 294,437.79 101,128.53 314,246.33 9,393.81
9 合肥五金 214.81 209.71 274.79 109.01
10 重庆五金 2,348.95 1,051.11 6,332.88 207.37
11 深圳惠金 772,838.52 10,237.90 1,127,301.78 1,028.91
12 慧智物联 10,153.44 8,225.02 4,057.42 1,350.44
13 重庆渝惠 36,722.69 5,105.07 51,955.45 1,971.17
14 北海光电 14,307.36 5,306.80 -21.51 -148.65
15 北海惠显 466,703.50 247,746.78 465,458.77 9,929.31
16 北海五金 7,862.20 6,011.96 4,849.42 391.51
17 北海塑胶 5,893.93 3,893.91 5,004.67 517.35
18 金扬商贸 92,874.30 1,244.70 153,577.50 -0.77
19 20 重庆颖扬 13,671.52 10,445.28 1,088.14 -305.79
20 北海惠金 35,587.15 34,587.05 2.03 207.29
21 长沙金扬 146,514.24 57,319.73 126,506.89 3,674.61
22 惠科视联 647.22 -513.12 3,049.87 -33.77
23 夷丰光电 28,292.04 -2,884.78 40,276.92 -1,726.27
24 绵阳惠显 340,536.64 103,579.34 671,376.36 -3,692.86
25 深圳光电 2,735,028.54 17,872.83 2,465,818.54 5,546.89
26 科睿耐思 5,371.20 -828.24 9,425.12 -455.59
27 重庆惠显 10,871.03 9,074.53 - -203.98
28 上海金扬 10,542.21 10,101.88 3,117.91 49.62
29 东莞惠智 33,844.06 11,092.95 117,330.07 325.17
30 北海惠昌 25,172.89 5,705.45 19,054.54 -2,602.08
31 重庆慧睿 10,547.92 2,507.90 17,449.01 1,471.82
32 郑州惠科 326,138.20 239,611.81 109,212.94 -1,440.74
33 惠科智行 502.80 75.00 841.79 -163.05
34 智行软件 - - -
35 滁州惠显 257,971.55 233,919.82 110,959.46 -1,169.98
36 绵阳惠科科技 210,905.94 199,749.04 812.73 -250.96
37 绵阳惠科电子 50,030.25 49,970.52 - -29.48
38 贵州惠显 342,722.72 336,188.05 5,059.79 2,888.05
39 贵州金扬 69,130.33 35,082.40 17,089.04 -420.66
40 长沙惠科科技 209,726.34 206,588.20 - 1,287.16
41 南充惠科 211,532.99 211,286.46 27.70 136.46
42 惠科智算 231.81 - -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申报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发行人境外子公司
1、基本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8 家境外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注册资本 实收 资本 股权构成及控制 情况 主营业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1 惠科海外 2009.05.15 Unit 8, 28/F.,W50, No.50 Wong 100万港元 100万港元 惠科股份持股100% 半导体显示面板及 集中采购与销售平台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注册资本 实收 资本 股权构成及控制 情况 主营业务 在发行人业务板块中定位
Chuk Hang Road,Hong Kong 智能显示终端的海外销售
2 创新英国 2021.10.18 C10 Innoview Int.Ltd. Queens Road,Bridgend Estate, Industrial Bridgend, South Wales, Wales, CF31 3UT 20万英镑 20万英镑 惠科海外持股100% 智能显示终端的海外销售 海外销售平台
3 创新美国 2021.10.01 1510 N White Avenue Unit A, La Verne, CA 91750 100万股 (注1) - 惠科海外持股100% 智能显示终端的海外销售 海外销售平台
4 英诺触控 2022.01.18 70 White Lion Street, London, England, N1 9PP 20万英镑 20万英镑 惠科海外持股100% 智能显示终端的海外销售 海外销售平台
5 科睿美国 2022.06.17 90 State Street Suite 700, Office 40, Albany, NY 12207 1,500股 (注2) - 惠科海外持股100% 智能显示终端的海外销售 海外销售平台
6 英诺控股 2022.03.31 Jan Hilgersweg 14 (5657 ES) ,Eindhoven, Netherlands 5万欧元 5万欧元 惠科海外持股100% 投资控股 海外投资平台
7 惠科日本 2022.06.02 神奈川县横滨市神奈川区鹤屋町三丁目29 番地4 CRANECORNER 4 楼 10,000万日元 10,000万日元 惠科海外持股100% 半导体显示面板及智能显示终端的海外销售 海外销售平台
8 日本HKO 2023.03.14 日本神奈川县横滨市西区高岛二丁目6 番32 号横滨东口(Wesport)大厦15 楼 6,000万日元 6,000万日元 惠科海外持股100% 智能显示终端的海外销售 海外销售平台
9 英诺科技 2022.03.31 Jan Hilgersweg 14 (5657 ES) ,Eindhoven, Netherlands 5万欧元 5万欧元 英诺控股持股100% 智能显示终端的海外销售 海外销售平台
10 惠科 新加坡 2022.10.11 138 Cecil Street, #13-02, CecilCourt, Singapore 069538 l 4万新加坡元 4万新加坡元 惠科海外持股100% 智能显示终端的海外销售 海外销售平台
11 惠科印尼 2023.03.20 Mansion at Dukuh Golf Kemayoran Bougenville, Tower Fontana Unit BF 12 K2, Jl. Trembesi Blok D, Bandar Baru, Komplek 100亿印尼盾 100亿印尼盾 惠科海外持股99% 英诺控股持股1% 智能显示终端的海外销售 海外销售平台
Kemayoran, East Pademangan, North Jakarta, Indonesia
12 惠科越南 2023.06.29 Road D3, Nhon Trach II Industrial Park - Loc Khang, PhH iPhu Hoi Commune, Nhon Trach District, Dong Nai Province, Vietnam 710万美元 710万美元 惠科海外持股100% 生产、销售液晶电视、电子纸 智能显示终端生产基地之一
13 科睿欧洲 2023.03.23 Jan Hilgersweg 14 (5657 ES)Eindhoven, Netherlands 5万欧元 5万欧元 英诺控股持股100% 投资控股 海外投资平台
14 英诺电子(迪拜) 2023.08.08 IFZA Business Park, Dubai Silicon Oasis, Dubai, UAE 50万迪拉姆 50万迪拉姆 惠科海外持股100% 智能显示终端的海外销售 海外销售平台
15 科睿韩国 2023.08.03 9F 109 Teheranro Gangnam-gu, Seoul, Republic of Korea 1亿韩元 1亿韩元 惠科海外持股100% 智能显示终端的海外销售 海外销售平台
16 惠科电子(韩国) 2023.12.12 7F 746Ho, 25 Phoomoo2ro Kimpo-city, Gyeonggi-do, Republic of Korea 1亿韩元 1亿韩元 惠科海外持股100% 智能显示终端的海外销售 海外销售平台
17 英诺智利 2024.10.10 Badajoz 100, office number 1,014, 10th floor, borough of Las Condes, city of Santiago, Chile 262,249,845智利比索 64,033,992智利比索 惠科海外持股100% 智能显示终端的海外销售 海外销售平台
18 HKC科技 2025.05.12 Izabella street 68/B A. staircase, 1064 Budapest, Hungary 300万匈牙利福林 300万匈牙利福林 惠科海外持股100% 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及零件的销售 海外销售平台
注1:截至报告期末,创新美国法定股本为100 万股;
注2:截至报告期末,科睿美国法定股本为1,500 股;
注3:2025 年4 月24 日,惠科海外在加拿大设立科睿加拿大,截至报告期末,科睿加拿大尚未发行股份,惠科海外未享有股东权益。
2、简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公司拥有的境外子公司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子公司 2025.12.31/2025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惠科海外 856,109.44 52,775.86 2,348,936.93 22,130.35
2 创新英国 4,110.93 494.15 6,756.05 -75.44
3 创新美国 58,820.75 -1,535.97 100,486.87 -1,043.16
4 英诺触控 5,306.87 931.19 24,851.95 -120.23
5 科睿美国 5,218.21 -91.30 10,358.28 169.84
6 英诺控股 89.59 22.48 - -5.30
7 惠科日本 2,512.49 844.87 6,775.60 101.67
8 日本HKO 469.61 21.06 70.60 -210.56
9 英诺科技 5,116.22 -1,922.72 5,202.28 -234.11
10 惠科新加坡 118.71 85.44 478.51 26.33
11 惠科印尼 480.10 -167.29 294.72 -92.00
12 惠科越南 63,108.69 2,712.58 75,809.70 -216.23
13 科睿欧洲 934.89 78.85 772.70 47.81
14 英诺电子(迪拜) 451.58 -201.93 125.25 -183.42
15 科睿韩国 123.86 46.72 6.23 -47.66
16 惠科电子(韩国) 378.75 -40.58 - -8.23
17 英诺智利 431.39 77.19 - -72.46
18 HKC 科技 260.16 2.13 20.18 -4.66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该合并财务报表已由申报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4 家境内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股权结构 出资金额 (万元) 持股 比例 入股时间 控股方 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1 玻璃新材料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11.24%;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85%;中建材玻璃新材料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85%;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24%;苏州协鑫集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1.2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24%;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62%;杭州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持股5.62%;其他股东合计持股10.11% 2,000 11.24% 2020.09.25 - 玻璃新材料的技术开发 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上下游关系
深圳市世纪优歌电子有限公司(注) 公司持股10%;韩捷持股46%;胡平持股30%;杨勇持股10%;周杰持股4% 100 10% 2009.11.19 韩捷 通信、数码、电子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 与公司主营业务 无关
3 青岛超高清视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绵阳惠科持股12%;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8%;青岛信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聚好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佳威科技(海安)有限公司持股5%;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成都菲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北京优酷科技有限公司持股5%;青岛海信激光显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持股5% 120 12% 2022.6.23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清晰视频领域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产业协同性
4 苏州州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金扬持股6.16%;周帅帅持股40.04%;苏州州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7.60%;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2.32%;明光久泽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苏州州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80%;郗夫侠持股3.08%;苏州高新科创天使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0% 100 6.16% 2023.12.27 周帅帅 为车企提供智能座舱解决 方案 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产业协同性
注:深圳市世纪优歌电子有限公司已于2026 年1 月9 日注销。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5 家境外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股权结构 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入股时间 控股方 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1 惠科坦桑尼亚 惠科海外持股30%;Bordar Group Limited 持股70% 3 亿坦桑尼亚先令 30% 2023.04.18 Bordar Group Limited 智能显示终端的海外销售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2 惠科科技(肯尼亚) 惠科海外持股30%;Anke Home Appliance Services Limited 持股70% 90 万肯尼亚先令 30% 2023.06.08 Anke Home Appliance Services Limited 智能显示终端的海外销售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3 惠科韩国 惠科海外持股10%;Su Chang Baek 持股90% 1,000 万韩元 10% 2023.09.05 Su Chang Baek 智能显示终端的海外销售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4 惠科南非 惠科海外持股30%;Shirong Zheng 持股70% 120 万元人民币 30% 2023.03.07 Shirong Zheng 智能显示终端的海外销售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5 加纳博达 惠科海外持股30%;Bordar Group Limited 持股70% 7.5 万加纳赛迪 30% 2023.08.01 Bordar Group Limited 电视机及家电制造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四)发行人举办或参与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3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组织名称 注册地 成立日期 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关系
1 重庆光电显示研究院 重庆 2017.01.22 重庆金渝出资500 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王智勇 高新技术、光电技术、显示技术、集成电路研发、技术推介及服务咨询 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
2 深圳光电显示研究院 深圳 2019.01.16 公司出资200 万元,出资比例为100% 杭井强 光电技术、显示技术、集成电路研发 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
3 深圳市先进石墨烯应用技术研究院 深圳 2015.07.09 公司出资76.19万元,出资比例为38.10% 贺雪琴 石墨烯、石墨烯材料的应用及检测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与公司的主营业务无关
九、附录A
(一)发行人境内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有效期 取得方式
1 MicroStt 3212620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07-2033.08.06 原始取得
2 13256815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7.28-2035.07.27 原始取得
3 wCIYI 3248756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28-2033.08.27 原始取得
4 3248757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28-2033.08.27 原始取得
5 3434362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7.14-2034.07.13 原始取得
6 航克人2.1 6542523 第9 类 发行人 2020.04.07-2030.04.06 原始取得
7 TX 6542522 第9 类 发行人 2020.06.14-2030.06.13 原始取得
8 7060641 第9 类 发行人 2020.10.07-2030.10.06 继受取得
9 3554357 第9 类 发行人 2024.11.21-2034.11.20 原始取得
10 tion 3926228 第9 类 发行人 2016.03.28-2026.03.27 原始取得
11 l-KCProduction 3926229 第9 类 发行人 2016.06.28-2026.06.27 原始取得
12 HKC 4300602 第9 类 发行人 2017.07.07-2027.07.06 原始取得
13 4808348 第9 类 发行人 2018.10.14-2028.10.13 原始取得
14 15 7189399 第9 类 发行人 2020.10.28-2030.10.27 原始取得
15 7398572 第38 类 发行人 2020.10.21-2030.10.20 原始取得
16 7398573 第9 类 发行人 2021.01.28-2031.01.27 原始取得
17 9803313 第9 类 发行人 2023.10.28-2033.10.27 原始取得
18 16686333 第21 类 发行人 2016.06.14-2026.06.13 原始取得
19 18683226 第38 类 发行人 2017.01.28-2027.01.27 原始取得
20 18485156 第9 类 发行人 2017.01.07-2027.01.06 原始取得
21 17492473 第9 类 发行人 2016.11.14-2026.11.13 原始取得
22 4808347 第35 类 发行人 2019.02.28-2029.02.27 原始取得
23 4808349 第42 类 发行人 2019.03.07-2029.03.06 原始取得
24 7398574 第38 类 发行人 2020.10.21-2030.10.20 原始取得
25 7398575 第9 类 发行人 2020.12.21-2030.12.20 原始取得
26 14259355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5.07-2035.05.06 继受取得
27 7398570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6.14-2034.06.13 原始取得
28 13877135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8.21-2035.08.20 原始取得
29 19821315 第38 类 发行人 2017.06.21-2027.06.20 原始取得
30 19820864 第9 类 发行人 2017.06.21-2027.06.20 原始取得
31 30402511 第9 类 发行人 2019.02.14-2029.02.13 原始取得
32 30393593 第38 类 发行人 2019.02.14-2029.02.13 原始取得
33 Mergerpc 40190986 第42 类 发行人 2020.03.21-2030.03.20 原始取得
34 35 Mergerpc 40197984 第35 类 发行人 2020.03.21-2030.03.20 原始取得
35 40207058 第9 类 发行人 2020.03.21-2030.03.20 原始取得
36 30397565 第9 类 发行人 2019.02.14-2029.02.13 原始取得
37 30383575 第9 类 发行人 2019.02.14-2029.02.13 原始取得
38 30402515 第38 类 发行人 2019.02.14-2029.02.13 原始取得
39 /NT℃AME 30396482 第38 类 发行人 2019.02.14-2029.02.13 原始取得
40 29680351 第1 类 重庆颖扬 2019.01.28-2029.01.27 原始取得
41 KOCRUi 37562525 第26 类 科睿耐思 2020.01.28-2030.01.27 继受取得
42 KOCRUi 31530880 第21 类 科睿耐思 2019.03.14-2029.03.13 继受取得
43 tuntpc 42974576 第9 类 发行人 2021.10.14-2031.10.13 原始取得
44 KOCRUi 31215166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19.06.14-2029.06.13 继受取得
45 KOORUi 46512301 第21 类 科睿耐思 2021.01.28-2031.01.27 继受取得
46 KCCRUi 36119942 第20 类 科睿耐思 2019.09.28-2029.09.27 继受取得
47 54928037 第28 类 科睿耐思 2021.10.21-2031.10.20 继受取得
48 49 KOCRUi 31534066 第8 类 科睿耐思 2019.03.14-2029.03.13 继受取得
49 54915296 第21 类 科睿耐思 2021.10.21-2031.10.20 继受取得
50 KOCRLi 31684459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19.03.14-2029.03.13 继受取得
51 KCCRUJ 32215611 第16 类 科睿耐思 2019.03.28-2029.03.27 继受取得
52 KOCRUi 26747467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18.12.21-2028.12.20 继受取得
53 KOCRUi 36120636 第11 类 科睿耐思 2019.10.14-2029.10.13 继受取得
54 ANTPC 39867240 第9 类 发行人 2021.07.14-2031.07.13 原始取得
55 TiKeron 56995537 第9 类 发行人 2022.01.14-2032.01.13 原始取得
56 KOORUI 57296920 第3 类 科睿耐思 2022.01.21-2032.01.20 继受取得
57 KOORUI 57300350 第7 类 科睿耐思 2022.01.14-2032.01.13 继受取得
58 KOORUI 57305678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22.01.21-2032.01.20 继受取得
59 60 KOORUI 57291086 第18 类 科睿耐思 2022.01.14-2032.01.13 继受取得
60 KOORUI 57308372 第42 类 科睿耐思 2022.01.21-2032.01.20 继受取得
61 KOORUI 57298734 第11 类 科睿耐思 2022.01.28-2032.01.27 继受取得
62 KOORUI 57298753 第8 类 科睿耐思 2022.01.28-2032.01.27 继受取得
63 KOORUI 57309905 第12 类 科睿耐思 2022.01.14-2032.01.13 继受取得
64 KOORUI 57309895 第20 类 科睿耐思 2022.01.14-2032.01.13 继受取得
65 KOORUI 57306741 第10 类 科睿耐思 2022.04.21-2032.04.20 继受取得
66 KOORUI 57308387 第28 类 科睿耐思 2022.01.14-2032.01.13 继受取得
67 KOORUI 57287110 第21 类 科睿耐思 2022.01.21-2032.01.20 继受取得
68 KOORUI 57287096 第34 类 科睿耐思 2022.01.21-2032.01.20 继受取得
69 科睿耐思 56951276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22.03.21-2032.03.20 原始取得
70 科睿 54900041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22.02.14-2032.02.13 继受取得
71 72 HKC 61432363 第9 类 发行人 2022.08.21-2032.08.20 原始取得
72 Larkhub 55689622 第9 类 发行人 2021.12.07- 2031.12.06 原始取得
73 KOORUI 72120107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23.11.28-2033.11.27 原始取得
74 77987233 第20 类 发行人 2024.11.07-2034.11.06 原始取得
75 Hivclop 74439774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4.14-2034.04.13 原始取得
76 74427601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4.14-2034.04.13 原始取得
77 74439779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4.14-2034.04.13 原始取得
78 74439745 第25 类 发行人 2024.04.07-2034.04.06 原始取得
79 Hivclop 74420892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4.07-2034.04.06 原始取得
80 74435641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4.07-2034.04.06 原始取得
81 74417884 第18 类 发行人 2024.04.14-2034.04.13 原始取得
82 Hivclop 74436920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6.14-2034.06.13 原始取得
83 74420859 第18 类 发行人 2024.04.07-2034.04.06 原始取得
84 74435667 第25 类 发行人 2024.06.21-2034.06.20 原始取得
85 Hiksoar 74345774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3.28-2034.03.27 原始取得
86 74337556 第18 类 发行人 2024.03.28-2034.03.27 原始取得
87 74342908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3.28-2034.03.27 原始取得
88 74344084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3.28-2034.03.27 原始取得
89 74344049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3.28-2034.03.27 原始取得
90 91 74341266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3.28-2034.03.27 原始取得
91 74331281 第25 类 发行人 2024.03.28-2034.03.27 原始取得
92 74337563 第25 类 发行人 2024.03.28-2034.03.27 原始取得
93 74348492 第18 类 发行人 2024.03.28-2034.03.27 原始取得
94 74344090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3.28-2034.03.27 原始取得
95 72087605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4.07-2034.04.06 原始取得
96 71248740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1.28-2034.01.27 原始取得
97 MloroStzfr 63330364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3.14-2034.03.13 原始取得
98 74337650 第11 类 科睿耐思 2024.04.07-2034.04.06 原始取得
99 74351380 第7 类 科睿耐思 2024.04.14-2034.04.13 原始取得
100 74331170 第35 类 科睿耐思 2024.03.14-2034.03.13 原始取得
101 觅讯 77937344 第35 类 发行人 2024.10.07-2034.10.06 原始取得
102 77755013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9.21-2034.09.20 原始取得
103 77942894 第9 类 发行人 2024.10.21-2034.10.20 原始取得
104 78207664 第11 类 惠科视联 2024.10.28-2034.10.27 原始取得
105 77740905 第9 类 惠科视联 2024.12.07-2034.12.06 原始取得
106 78197798 第9 类 惠科视联 2024.10.21-2034.10.20 原始取得
107 0 76704594 第10 类 发行人 2024.10.21-2034.10.20 原始取得
108 viUISInU℃惠思诺 76632501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9.28-2034.09.27 原始取得
109 33738521 第9 类 发行人 2019.05.28-2029.05.27 继受取得
110 111 viUISINU℃惠思诺 57714993 第11 类 发行人 2022.02.07-2032.02.06 继受取得
111 biUISInU℃惠思诺 57723782 第9 类 发行人 2022.01.28-2032.01.27 继受取得
112 Hikers 72203556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3.14-2034.03.13 继受取得
113 liUISINU℃惠息诺 75150220 第18 类 发行人 2024.04.28-2034.04.27 原始取得
114 57734634 第7 类 发行人 2022.01.28-2032.01.27 继受取得
115 Hikers 72129254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4.07-2034.04.06 继受取得
116 Hikers 72233860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4.07-2034.04.06 继受取得
117 viUISINU℃惠思诺 76625290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7.21-2034.07.20 原始取得
118 步BUQIANG 76704237 第20 类 发行人 2024.08.07-2034.08.06 原始取得
119 biUISInU℃惠息诺 77079458 第20 类 发行人 2024.08.28-2034.08.27 原始取得
120 liUISInU℃惠思诺 75163088 第35 类 发行人 2024.04.28-2034.04.27 原始取得
121 76205499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7.14-2034.07.13 原始取得
122 步得BUQIANG 76700060 第10 类 发行人 2024.08.14-2034.08.13 原始取得
123 viUISINU℃M思诺 76727451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8.07-2034.08.06 原始取得
124 biUISINU℃惠思诺 77075261 第21 类 发行人 2024.08.28-2034.08.27 原始取得
125 liUISInU℃惠思诺 77090420 第38 类 发行人 2024.08.28-2034.08.27 原始取得
126 liUISInU℃惠息诺 77090431 第31 类 发行人 2024.08.28-2034.08.27 原始取得
127 Hikers惠腾 78508527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2.28-2035.02.27 原始取得
128 77928370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2.28-2035.02.27 原始取得
129 72066310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1.07-2035.01.06 原始取得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有效期 取得方式
130 EU0P 76702751 第9 类 发行人 2025.11.21-2035.11.20 原始取得
131 Tr 67757521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5.07-2033.05.06 继受取得
132 HKC5TR℃ 70530204 第9 类 发行人 2023.10.07-2033.10.06 继受取得
133 KCMM 70537438 第9 类 发行人 2023.10.07-2033.10.06 继受取得
134 IKCST0 70550289 第9 类 发行人 2023.10.07-2033.10.06 继受取得
135 HKCMEMMBY 73346900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2.14-2034.02.13 继受取得
136 - HKC)4E3K0Y 73356595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2.14-2034.02.13 继受取得
137 HKCMEMRY 77885007 第9 类 发行人 2024.10.14-2034.10.13 继受取得
(二)发行人境外注册商标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有效期 取得方式 注册国家/地区
1 1100176 第9 类 发行人 2021.09.15-2031.09.15 原始取得 马德里商标指定国家受保护的有:澳大利亚核准;比荷卢核准;白俄罗斯核准;瑞士核准;古巴核准;德国核准;埃及核准;欧盟核准;法国核准;克罗地亚核准;以色列核准;意大利核准;日本核准;摩洛哥核准;乌克兰核准;美国核准;越南核准
2 40.1080344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1.08-2035.01.08 继受取得 韩国
3 1396475 第9 类 发行人 2017.12.11-2027.12.11 原始取得 马德里商标指定国家受保护的有:新西兰核准;德国核准;欧盟核准;俄罗斯核准;新加坡核准;英国核准;法国核准;印度核准;日本核准;美国核准;意大利核准;韩国核准;墨西哥核准;
序号 商标名称 注册号 类别 权利人 有效期 取得方式 注册国家/地区
澳大利亚核准
4 TMA1,019,720 第9 类 发行人 2019.04.18-2034.04.18 原始取得 加拿大商标
5 1398589 第9 类 发行人 2018.01.10-2028.01.10 原始取得 马德里商标指定国家受保护的有:德国核准;欧盟核准;俄罗斯核准;新加坡核准;英国核准;法国核准;日本核准;美国核准;意大利核准;韩国核准;墨西哥核准
6 40.0858566 第9 类 发行人 2021.03.28-2031.03.28 继受取得 韩国
7 HKC UK00801100176 第9 类 发行人 2021.09.15-2031.09.15 原始取得 英国
8 KOORUI 302021106032 第9、21、28 类 科睿耐思 2021.04.07-2031.04.07 原始取得 德国
9 KOORUI 305674311 第9、21、28 类 科睿耐思 2021.07.02-2031.07.01 原始取得 中国香港
10 KOORUI 02191620 第9、21、28 类 科睿耐思 2021.12.16-2031.12.15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11 KOORUI 018495176 第3、7、8、9、10、11、12、18、20、21、28、34、42 类 科睿耐思 2021.06.17-2031.06.17 原始取得 欧盟
12 KOORUl N/185062 第28 类 科睿耐思 2021.11.25-2028.11.25 原始取得 中国澳门
13 KOORUI N/185061 第21 类 科睿耐思 2021.11.25-2028.11.25 原始取得 中国澳门
14 KOORUI N/185060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21.11.25-2028.11.25 原始取得 中国澳门
15 KOORUI UK00003620817 第9、21、28 类 科睿耐思 2021.04.02-2031.04.02 原始取得 英国
16 KOORUI 6502170 第9、21、28 类 科睿耐思 2022.01.20-2032.01.20 原始取得 日本
17 KOORUI 6873794 第21 类 科睿耐思 2022.10.11-2032.10.11 原始取得 美国
18 KOORUI 6873795 第28 类 科睿耐思 2022.10.11-2032.10.11 原始取得 美国
19 20 KOORUI 6873793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22.10.11-2032.10.11 原始取得 美国
20 4/2022/00520227 第9 类 发行人 2022.12.19-2032.12.19 原始取得 菲律宾
21 ATT℃PMB 6,928,686 第9 类 发行人 2022.12.20-2032.12.20 原始取得 美国
22 6928685 第9 类 发行人 2022.12.20-2032.12.20 原始取得 美国
23 lnnoNext UK00003823453 第9 类 创新英国 2022.08.30-2032.08.30 原始取得 英国
24 EnorVlson UK00003821705 第9 类 创新英国 2022.08.30-2032.08.30 原始取得 英国
25 7178947 第28 类 科睿耐思 2023.10.03-2033.10.03 继受取得 美国
26 256434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15-2033.08.15 原始取得 摩洛哥
27 RUERTU UK00003935282 第9 类 惠科视联 2023.07.18-2033.07.18 原始取得 英国
28 RUERTU 302023111732 第9 类 惠科视联 2023.07.18-2033.07.18 原始取得 德国
29 Iikers 968060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2.07-2033.02.07 原始取得 俄罗斯联邦
30 1746153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23.06.29-2033.06.29 原始取得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 日本、印尼、韩国、越南、菲律宾、墨西哥、美国、马来西亚、澳大利亚、英国、俄罗斯、新加坡、加拿大、阿联酋、泰国已注册
31 306265503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23.06.09-2033.06.08 原始取得 中国香港
32 Iikers 02339018 第9 类 发行人 2023.12.01-2033.11.30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33 Iikers 2354431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5.05-2033.05.05 原始取得 澳大利亚
34 UK00003897013 第9 类 惠科海外 2023.04.04-2033.04.04 原始取得 英国
35 018863266 第9 类 惠科海外 2023.04.18-2033.04.18 原始取得 欧盟知识产权局
36 Hoowel UK00003896023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3.31-2033.03.31 原始取得 英国
37 38 Iikers TZ/T/2023/979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4.28-2030.04.28 原始取得 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
38 Iikers 251606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4.03-2033.04.03 原始取得 摩洛哥
39 1746129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23.03.07-2033.03.07 原始取得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 俄罗斯、马来西亚、韩国、越南、新加坡
40 IDM001058328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22.03.10-2032.03.10 原始取得 印度尼西亚
41 42022505270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23.02.05-2033.02.05 原始取得 菲律宾
42 1743267 第3、7、8、9、11、12、20、21、28 类 科睿耐思 2023.02.08-2033.02.08 原始取得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 英国、澳大利亚、美国、墨西哥
43 shineldrk 7109243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23.07.11-2033.07.11 继受取得 美国
44 RUERTU 6787128 第9 类 惠科视联 2024.03.13-2034.03.13 原始取得 日本
45 UK00003996264 第9、11 类 惠科视联 2023.12.28-2033.12.28 原始取得 英国
46 TIKEREN 4/2023/00533030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5.04-2034.05.04 原始取得 菲律宾
47 TIKEREN 2700845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5.14-2034.05.14 原始取得 墨西哥
48 TIKEREN 2023/183651 第9 类 发行人 2023.12.29-2033.12.29 原始取得 土耳其
49 018968730 第9、11 类 惠科视联 2023.12.27-2033.12.27 原始取得 欧盟
50 TIKEREN 6239720 第9 类 发行人 2023.12.29-2033.12.29 原始取得 印度
51 306619942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7.23-2034.07.23 原始取得 中国香港
52 M 306619933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7.23-2034.07.23 原始取得 中国香港
53 820153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7.23-2034.07.23 原始取得 瑞士
54 55 Tlk三REM 2391630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8.01-2034.07.31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55 TIKEREN TM2023039963 第9 类 发行人 2023.12.29-2033.12.29 原始取得 马来西亚
56 6840451 第9、11 类 惠科视联 2024.09.03-2034.09.03 原始取得 日本
57 TIKEREN 1048969 第9 类 发行人 2023.12.29-2033.12.29 原始取得 俄罗斯
58 TIkC三REM 6844920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9.17-2034.09.17 原始取得 日本
59 M 3161802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9.20-2034.09.20 原始取得 秘鲁
60 M 333767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7.24-2034.07.24 原始取得 挪威
61 M 24.00368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9.10-2034.09.10 原始取得 摩纳哥
62 M UK00004079048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7.23-2034.07.23 原始取得 英国
63 WCIyI TM.01.00.23132.24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6.22-2034.03.06 原始取得 沙特阿拉伯
64 TM.01.00.22017.24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6.10-2034.02.22 原始取得 沙特阿拉伯
65 TIkC三REN 241127345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1.16-2034.01.15 原始取得 泰国
66 133152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9.13-2033.09.13 原始取得 阿尔及利亚
67 Iikers 134546 第7、11 类 发行人 2023.10.26-2033.10.26 原始取得 阿尔及利亚
68 133790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9.13-2033.09.13 原始取得 阿尔及利亚
69 Iikers 3538745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5.13-2034.05.13 原始取得 阿根廷
70 Iikers 3544378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5.20-2034.05.20 原始取得 阿根廷
71 IIikers 3544379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5.20-2034.05.20 原始取得 阿根廷
72 3538746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5.13-2034.05.13 原始取得 阿根廷
73 405312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9.03-2033.09.03 原始取得 阿联酋
74 2383247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24-2033.08.24 原始取得 澳大利亚
75 76 Hoowel 245023841 第7、11 类 发行人 2024.01.23-2034.01.23 原始取得 法国
76 Iikers 245023843 第7、9、11 类 发行人 2024.01.23-2034.01.23 原始取得 法国
77 136941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24-2033.08.24 原始取得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
78 136604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16-2033.08.16 原始取得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
79 4/2023/525538 第7、11 类 发行人 2024.04.13-2034.04.13 原始取得 菲律宾
80 758290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6.28-2034.06.28 原始取得 哥伦比亚
81 90771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09-2033.08.09 原始取得 哈萨克斯坦
82 91671 第7、11 类 发行人 2023.09.26-2033.09.26 原始取得 哈萨克斯坦
83 90769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14-2033.08.14 原始取得 哈萨克斯坦
84 58028 第9 类 发行人 2023.10.09-2033.10.09 原始取得 加纳
85 58025 第9 类 发行人 2023.10.09-2033.10.09 原始取得 加纳
86 Iikers 35394/2024 第7、11 类 发行人 2023.09.29-2033.09.29 原始取得 毛里求斯
87 35422/2024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17-2033.08.17 原始取得 毛里求斯
88 Hoowel 35918/2024 第7、9、11 类 发行人 2024.01.17-2034.01.17 原始取得 毛里求斯
89 Hoowel 40-0029760 第7、9、11 类 发行人 2024.01.12-2034.01.12 原始取得 蒙古
90 Iikers 40-0029121 第7、11 类 发行人 2023.09.20-2033.09.20 原始取得 蒙古
91 40-0028953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16-2033.08.16 原始取得 蒙古
92 Hoowel 262453 第7、11 类 发行人 2024.01.16-2034.01.16 原始取得 摩洛哥
93 Iikers 2657589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2.06-2034.02.06 原始取得 墨西哥
94 IIikers 2666031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2.23-2034.02.23 原始取得 墨西哥
95 2647757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1.16-2034.01.16 原始取得 墨西哥
96 97 Hoowel 2687887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4.12-2034.04.12 原始取得 墨西哥
97 2682354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4.03-2034.04.03 原始取得 墨西哥
98 Iikers 2646040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1.12-2034.01.12 原始取得 墨西哥
99 Hoowel 2710226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6.06-2034.06.06 原始取得 墨西哥
100 Iikers 2023/08529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3.31-2033.03.31 原始取得 南非
101 018942987 第9 类 发行人 2023.10.27-2033.10.27 原始取得 欧盟
102 018943064 第9 类 发行人 2023.10.27-2033.10.27 原始取得 欧盟
103 Iikers 1445011925 第11 类 发行人 2023.10.10-2033.06.21 原始取得 沙特
104 Iikers 445011919 第7 类 发行人 2023.10.10-2033.06.21 原始取得 沙特
105 1445006402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9.04-2033.05.16 原始取得 沙特
106 Iikers 1445006404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9.04-2033.05.16 原始取得 沙特
107 02360211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3.01-2034.02.28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108 Iikers 02369014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4.16-2034.04.15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109 Iikers ZN/T/2023/635 第11 类 发行人 2023.10.05-2033.10.04 原始取得 坦桑尼亚(尚吉巴)
110 Iikers ZN/T/2023/636 第7 类 发行人 2023.10.05-2033.10.04 原始取得 坦桑尼亚(尚吉巴)
111 Hoowel ZN/T/2024/09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1.26-2034.01.26 原始取得 坦桑尼亚(尚吉巴)
112 ZN/T/2023/498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9.04-2033.09.04 原始取得 坦桑尼亚(尚吉巴)
113 ZN/T/2023/533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9.03-2033.09.03 原始取得 坦桑尼亚(尚吉巴)
114 Hoowel TZ/T/2024/205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1.19-2031.01.18 原始取得 坦桑尼亚(坦干伊加)
115 Hoowel TZ/T/2024/178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1.19-2031.01.18 原始取得 坦桑尼亚(坦干伊加)
116 2023/126394 第7、11 类 发行人 2023.09.25-2033.09.25 原始取得 土耳其
117 118 Iikers UG/T/2023/79017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4.22-2030.04.22 原始取得 乌干达
118 Iikers 40202322039W 第7 类 发行人 2023.10.03-2033.10.03 原始取得 新加坡
119 Iikers 40202322041V 第11 类 发行人 2023.10.03-2033.10.03 原始取得 新加坡
120 Hoowel 40202401938T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1.29-2034.01.29 原始取得 新加坡
121 40202401940R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1.29-2034.01.29 原始取得 新加坡
122 Hoowel 40202401939R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1.29-2034.01.29 原始取得 新加坡
123 40202318705V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8.23-2033.08.23 原始取得 新加坡
124 366707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22-2033.08.22 原始取得 以色列
125 IIikers 367734 第7、11 类 发行人 2023.09.27-2033.09.27 原始取得 以色列
126 UK00003972671 第9 类 发行人 2023.10.27-2033.10.27 原始取得 英国
127 UK00003972656 第9 类 发行人 2023.10.27-2033.10.27 原始取得 英国
128 Iikers 1427431 第7、11 类 发行人 2024.03.26-2034.03.26 原始取得 智利
129 Iikers 1427403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3.26-2034.03.26 原始取得 智利
130 1427404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3.26-2034.03.26 原始取得 智利
131 1441394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9.05-2034.09.05 原始取得 智利
132 018950064 第35 类 科睿耐思 2023.11.13-2033.11.13 原始取得 欧盟
133 018950062 第11 类 科睿耐思 2023.11.13-2033.11.13 原始取得 欧盟
134 018949947 第7 类 科睿耐思 2023.11.13-2033.11.13 原始取得 欧盟
135 5986513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23.06.19-2033.06.19 原始取得 印度
136 306372487 第7 类 科睿耐思 2023.10.13-2033.10.12 原始取得 中国香港
137 306372496 第35 类 科睿耐思 2023.10.13-2033.10.12 原始取得 中国香港
138 139 306372450 第11 类 科睿耐思 2023.10.13-2033.10.12 原始取得 中国香港
139 Hoowel 135342 第7、11 类 发行人 2024.02.12-2034.02.12 原始取得 阿尔及利亚
140 Hoowel 2423772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1.30-2034.01.30 原始取得 澳大利亚
141 Iikers 2391531 第7、11 类 发行人 2023.09.25-2033.09.25 原始取得 澳大利亚
142 Iikers 79366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15-2033.08.15 原始取得 白俄罗斯
143 79367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22-2033.08.22 原始取得 白俄罗斯
144 IIikers 78967 第7、11 类 发行人 2023.09.27-2033.09.27 原始取得 白俄罗斯
145 Iikers 1042432 第7、11 类 发行人 2023.09.27-2033.09.27 原始取得 俄罗斯
146 Iikers SENADI_2024_TI_16354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7.12-2034.07.12 原始取得 厄瓜多尔
147 Iikers SENADI_2024_TI_16355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7.12-2034.07.12 原始取得 厄瓜多尔
148 Hoowel SENADI_2024_TI_14884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6.27-2034.06.27 原始取得 厄瓜多尔
149 4/2024/503362 第7、9、11 类 发行人 2024.05.16-2034.05.16 原始取得 菲律宾
150 Iikers 764864 第7、11 类 发行人 2024.09.27-2034.09.27 原始取得 哥伦比亚
151 Iikers 764874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9.27-2034.09.27 原始取得 哥伦比亚
152 Iikers 019040846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6.13-2034.06.13 原始取得 欧盟
153 Touchub(标准字体提交) 6748642 第9 类 惠科海外 2023.10.26-2033.10.26 原始取得 日本
154 Hoowel ZN/T/2024/63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1.26-2034.01.26 原始取得 坦桑尼亚(尚吉巴)
155 Hoowel ZN/T/2024/62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1.26-2034.01.26 原始取得 坦桑尼亚(尚吉巴)
156 Hoowel UG/T/2024/81849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1.18-2031.01.18 原始取得 乌干达
157 Hoowel UG/T/2024/81851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1.18-2031.01.18 原始取得 乌干达
158 159 Hoowel UG/T/2024/81850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1.18-2031.01.18 原始取得 乌干达
159 Iikers 366166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02-2033.08.02 原始取得 以色列
160 Iikers UK00004063243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6.13-2034.06.13 原始取得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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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019056706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7.19-2034.07.19 原始取得 欧盟
163 Hikers ZN/T/2023/245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4.14-2033.04.14 原始取得 坦桑尼亚(尚吉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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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6572905 第9 类 发行人 2022.06.16-2032.06.16 原始取得 日本
166 KOORUI 4932338 第9、21、28 类 发行人 2021.04.03-2031.04.03 原始取得 印度
167 Hikers 132341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4.04-2033.04.04 原始取得 阿尔及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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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Sprening UK00918252875 第11、16、28 类 科睿耐思 2020.06.12-2030.06.12 继受取得 英国
171 018889934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23.06.19-2033.06.19 原始取得 欧盟
172 40202253313J 第9 类 发行人 2022.08.10-2032.08.10 原始取得 新加坡
173 Hikers 47719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4.17-2033.04.17 原始取得 莫桑比克
174 Hikers 35104/2023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5.12-2033.05.12 原始取得 毛里求斯
175 Hikers 132903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1.16-2033.01.16 原始取得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OA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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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UK00801398589 第9 类 发行人 2018.01.10-2028.01.10 原始取得 英国
178 6922783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22.12.13-2032.12.13 继受取得 美国
179 180 KOORUl 02343147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23.12.16-2033.12.15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180 N/210579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23.11.08-2030.11.08 原始取得 中国澳门
181 6879017 第9 类 发行人 2024.12.20-2034.12.20 原始取得 日本
182 6879014 第9 类 发行人 2024.12.20-2034.12.20 原始取得 日本
183 N/227622 第9 类 发行人 2024.12.17-2031.12.17 原始取得 中国澳门
184 N/227621 第9 类 发行人 2024.12.17-2031.12.17 原始取得 中国澳门
185 V0135400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7.23-2034.07.23 原始取得 冰岛
186 KW1665648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8.22-2034.08.22 原始取得 科威特
187 Hikers 2024/049538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4.15-2034.04.15 原始取得 土耳其
188 02408319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10.16-2034.10.15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189 02408185 第9 类 发行人 2024.10.16-2034.10.15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190 02408015 第7 类 发行人 2024.10.16-2034.10.15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191 02408014 第7 类 发行人 2024.10.16-2034.10.15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192 02408184 第9 类 发行人 2024.10.16-2034.10.15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193 惠显 02408318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10.16-2034.10.15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194 Hoowel TM-01-00-05633-24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8.29-2033.10.21 原始取得 沙特阿拉伯
195 Hoowel TM-01-00-05634-24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8.29-2033.10.21 原始取得 沙特阿拉伯
196 Hoowel 241129403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2.28-2034.02.27 原始取得 泰国
197 Hoowel 241129402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2.28-2034.02.27 原始取得 泰国
198 Hoowel TZ/T/2024/266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1.19-2034.01.19 原始取得 坦桑尼亚(坦干伊加)
199 Hoowel 02398261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9.01-2034.08.31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200 201 Hoowel 02398109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9.01-2034.08.31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201 Hoowel 02397921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9.01-2034.08.31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202 Hiksoar 2782389 第9 类 发行人 2024.11.14-2034.11.14 原始取得 墨西哥
203 Hikers 48980 第7 类 发行人 2023.09.28-2033.09.28 原始取得 莫桑比克
204 Hikers 48979 第11 类 发行人 2023.09.28-2033.09.28 原始取得 莫桑比克
205 Hikers UG/T/2023/81122 第7 类 发行人 2023.10.30-2030.10.30 原始取得 乌干达
206 Hikers UG/T/2023/81124 第11 类 发行人 2023.10.30-2030.10.30 原始取得 乌干达
207 Hikers 7,628,149 第7 类 发行人 2024.12.24-2034.12.24 原始取得 美国
208 Hikers 241117110 第11 类 发行人 2023.10.10-2033.10.09 原始取得 泰国
209 Hikers 58456 第7 类 发行人 2023.11.01-2033.11.01 原始取得 加纳
210 Hikers 58457 第11 类 发行人 2023.11.01-2033.11.01 原始取得 加纳
211 GLD 517928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9.03-2033.09.03 原始取得 埃及
212 GLD TZ/T/2023/1995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9.04-2033.09.04 原始取得 坦桑尼亚(坦干伊加)
213 Hiktop MGU54193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24-2033.08.24 原始取得 乌兹别克斯坦
214 Hiktop TZ/T/2023/1997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9.04-2030.09.04 原始取得 坦桑尼亚(坦干伊加)
215 Hiktop 241120850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28-2033.08.27 原始取得 泰国
216 Hiktop TM2023025110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22-2033.08.22 原始取得 马来西亚
217 Hiktop 6080237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24-2033.08.24 原始取得 印度
218 Hikers MGU53551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14-2033.08.14 原始取得 乌兹别克斯坦
219 Hikers 57150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3.08-2033.03.08 原始取得 加纳
220 sprening 6571814 第11 类 科睿耐思 2022.06.15-2032.06.15 继受取得 日本
221 222 sprening 6586679 第9 类 科睿耐思 2022.07.13-2032.07.13 继受取得 日本
222 sprening 6586680 第28 类 科睿耐思 2022.07.13-2032.07.13 继受取得 日本
223 KOORUI 2023/163702 第9、35 类 科睿耐思 2023.12.04-2033.12.04 继受取得 土耳其
224 02379898 第35 类 科睿耐思 2024.06.01-2034.05.31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225 02378541 第11 类 科睿耐思 2024.06.01-2034.05.31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226 02378221 第7 类 科睿耐思 2024.06.01-2034.05.31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227 RUERTU 7748088 第9 类 惠科视联 2025.04.01-2035.04.01 原始取得 美国
228 InnoNext 018799378 第9 类 英诺科技 2022.11.24-2032.11.24 原始取得 欧盟
229 imiia 018799377 第9 类 英诺科技 2022.11.24-2032.11.24 原始取得 欧盟
230 Touchub 6315453 第9 类 创新美国 2021.04.06-2031.04.06 继受取得 美国
231 InnoNext UK00003831066 第9 类 创新英国 2022.09.20-2032.09.20 原始取得 英国
232 MK=LIs 018475316 第21 类 东莞惠智 2021.05.20-2031.05.20 原始取得 欧盟
233 MK三LIS UK00003643327 第21 类 东莞惠智 2021.05.18-2031.05.18 原始取得 英国
234 MK三LIs 6743662 第21 类 东莞惠智 2022.05.31-2032.05.31 原始取得 美国
235 Hikers 931391377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3.11-2035.03.11 原始取得 巴西
236 Hikers 2023/27581 第11 类 发行人 2023.10.02-2033.10.02 原始取得 南非
237 Hikers 2023/27580 第7 类 发行人 2023.10.02-2033.10.02 原始取得 南非
238 40-2300143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1.10-2035.01.10 原始取得 韩国
239 Hoowel 251102368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2.28-2034.02.27 原始取得 泰国
240 567983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2.13-2035.02.13 原始取得 乌拉圭
241 02444613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4.01-2035.03.31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242 243 Hiktop 931509874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3.18-2035.03.18 原始取得 巴西
243 Hoowel TMA1,295,485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3.03-2035.03.03 原始取得 加拿大
244 Hikers 520633 第11 类 发行人 2023.10.03-2033.10.03 原始取得 埃及
245 Hikers 520634 第7 类 发行人 2023.10.03-2033.10.03 原始取得 埃及
246 GLD UG/T/2023/80662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9.13-2030.09.13 原始取得 乌干达
247 Hiktop UG/T/2023/80661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9.13-2030.09.13 原始取得 乌干达
248 Hoowel 2823187 第7 类 发行人 2025.02.17-2035.02.17 原始取得 墨西哥
249 1832880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9.27-2034.09.27 原始取得 WIPO 指定受保护的国家有:土耳其
250 Touchub 7672692 第9 类 创新美国 2025.01.28-2035.01.28 原始取得 美国
251 40-0030912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7.05-2034.07.05 原始取得 蒙古
252 Hoowel MGU 57825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2.06-2034.02.06 原始取得 乌兹别克斯坦
253 Hikers 932002471 第7 类 发行人 2025.05.13-2035.05.13 原始取得 巴西
254 Hikers 932002560 第11 类 发行人 2025.05.13-2035.05.13 原始取得 巴西
255 Hikers 40-2360185 第7、11 类 发行人 2025.05.16-2035.05.16 原始取得 韩国
256 Hoowel 59230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2.13-2034.02.13 原始取得 加纳
257 Hoowel 59231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2.13-2034.02.13 原始取得 加纳
258 Hoowel 59232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2.13-2034.02.13 原始取得 加纳
259 Hiktop 4-0545611-000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22-2033.08.22 原始取得 越南
260 Hiktop IDM001197247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28-2033.08.28 原始取得 印度尼西亚
261 Hikers SENADI_2024_TI_16090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6.28-2034.06.28 原始取得 厄瓜多尔
262 263 Hikers IDM001207979 第11 类 发行人 2023.10.02-2033.10.02 原始取得 印度尼西亚
263 Hikers IDM001207980 第7 类 发行人 2023.10.02-2033.10.02 原始取得 印度尼西亚
264 HKC 3.634.639 第9 类 发行人 2024.12.16-2034.12.16 原始取得 阿根廷
265 Hikers 3582678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8.13-2034.08.13 原始取得 阿根廷
266 Hikers 137413 第7、11 类 发行人 2023.09.25-2033.09.25 原始取得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267 Hikers 559136 第7、9、11 类 发行人 2024.07.15-2034.07.15 原始取得 乌拉圭
268 Hoowel 370796 第7、9、11 类 发行人 2024.01.16-2034.01.16 原始取得 以色列
269 Hiktop 517930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9.03-2033.09.03 原始取得 埃及
270 Hoowel 93970 第7、9、11 类 发行人 2024.01.17-2034.01.17 原始取得 哈萨克斯坦
271 Hiktop 129787 第9 类 发行人 2023.08.31-2033.08.31 原始取得 肯尼亚
272 Hoowel 139150 第7、9、11 类 发行人 2024.01.16-2034.01.16 原始取得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273 Hoowel 79961 第7、9、11 类 发行人 2024.02.02-2034.02.02 原始取得 白俄罗斯
274 Hoowel 769024 第7、9、11 类 发行人 2024.11.28-2034.11.28 原始取得 哥伦比亚
275 40-2325993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3.06-2035.03.06 原始取得 韩国
276 424359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6.06-2034.06.06 原始取得 阿联酋
277 wCIYI 425403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6.22-2034.06.22 原始取得 阿联酋
278 ANT℃AME 02447864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4.16-2035.04.15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279 ANT℃AME TM-01-00-34293-24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4.08-2034.05.16 原始取得 沙特阿拉伯
280 ANT℃AME 00370569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3.14-2035.03.14 原始取得 秘鲁
281 ANT℃AME 40-0031059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2.25-2034.07.23 原始取得 蒙古
282 ANT℃AME KW1667031 第9 类 发行人 2024.10.10-2034.10.10 原始取得 科威特
283 284 Sambada 6884624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1.10-2035.01.10 原始取得 日本
284 02447873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4.16-2035.04.15 原始取得 中国台湾
285 TM-01-00-34743-24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4.08-2034.05.19 原始取得 沙特阿拉伯
286 88081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2.25-2034.07.24 原始取得 塞尔维亚共和国
287 40-0031060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2.25-2034.07.23 原始取得 蒙古
288 KW1667035 第9 类 发行人 2024.10.10-2034.10.10 原始取得 科威特
289 019058276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1.16-2034.07.23 原始取得 欧盟
290 7884036 第9 类 惠科视联 2025.08.05-2035.08.05 原始取得 美国
291 AnT℃AME 181155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9.22-2034.09.22 原始取得 卡塔尔
292 ANT℃AME 3656049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2.28-2035.02.28 原始取得 阿根廷
293 202422763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7.29-2034.07.29 原始取得 南非
294 181126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9.19-2034.09.19 原始取得 卡塔尔
295 81216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7.23-2034.07.23 原始取得 白俄罗斯
296 1138761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7.31-2034.07.31 原始取得 俄罗斯联邦
297 298 M 1843746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9.18-2034.09.18 原始取得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指定受保护的国家有:埃及、哥伦比亚、澳大利亚、新西兰、哈萨克斯坦、新加坡、印尼、菲律宾、阿联酋、土耳其、智利、英国
298 ANTCAME, 1843744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9.18-2034.09.18 原始取得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指定受保护的国家有:埃及、哥伦比亚、哈萨克斯坦、新加坡、印尼、菲律宾、以色列、阿联酋、土耳其
299 Hoowel 933213310 第7 类 发行人 2025.09.09-2035.09.09 原始取得 巴西
300 Hoowel 933213417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9.09-2035.09.09 原始取得 巴西
301 Hoowel 571560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2.05-2034.02.05 原始取得 越南
302 Hoowel 571559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2.05-2034.02.05 原始取得 越南
303 Hoowel 932569951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7.01-2035.07.01 原始取得 巴西
304 Hoowel 66565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1.23-2031.01.23 原始取得 尼日利亚
305 Hoowel 66569 第9 类 发行人 2024.01.23-2031.01.23 原始取得 尼日利亚
306 Hoowel 66564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1.23-2031.01.23 原始取得 尼日利亚
307 Hoowel 571558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2.05-2034.02.05 原始取得 越南
308 TM-01-00-35818-24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4.20-2034.05.26 原始取得 沙特
309 Hoowel 533572 第7 类 发行人 2024.01.31-2034.01.31 原始取得 埃及
310 Hoowel 533574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01.31-2034.01.31 原始取得 埃及
311 Hikers 553162 第11 类 发行人 2023.09.27-2033.09.27 原始取得 越南
312 Hikers 553163 第7 类 发行人 2023.09.27-2033.09.27 原始取得 越南
313 223765 - C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2.20-2035.02.20 原始取得 玻利维亚
314 Hoowel 220812 - C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11.29-2034.11.29 原始取得 玻利维亚
315 Hoowel 219798 - C 第9 类 发行人 2024.10.31-2034.10.31 原始取得 玻利维亚
316 317 Hoowel 219797 - C 第7 类 发行人 2024.10.31-2034.10.31 原始取得 玻利维亚
317 Hikers 220813 - C 第11 类 发行人 2024.11.29-2034.11.29 原始取得 玻利维亚
318 Hikers 219800 - C 第9 类 发行人 2024.10.31-2034.10.31 原始取得 玻利维亚
319 Hikers 219799 - C 第7 类 发行人 2024.10.31-2034.10.31 原始取得 玻利维亚
320 Hoowel P413019 第11 类 发行人 2025.09.10-2040.09.10 原始取得 委内瑞拉
321 Hoowel P413018 第7 类 发行人 2025.09.10-2040.09.10 原始取得 委内瑞拉
322 Hikers P413017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9.10-2040.09.10 原始取得 委内瑞拉
323 Hikers P413016 第7 类 发行人 2025.09.10-2040.09.10 原始取得 委内瑞拉
324 Hikwel 7931685 第9 类 发行人 2025.09.02-2035.09.02 原始取得 美国
325 Hoowel 1165711 第7、9、11 类 发行人 2024.01.23-2031.01.23 原始取得 俄罗斯
326 Hikers 130349 第7、11 类 发行人 2023.10.05-2033.10.05 原始取得 肯尼亚
327 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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