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2026年衍生品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惠科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科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公司调整2026年衍生品交易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审议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概述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合约金额不超过85亿美元(含其他等值币种),衍生品额度或保证金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其他等值币种),额度的有效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二、调整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原因
为进一步有效对冲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优化外汇风险管理策略,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适度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在满足正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为规避和
防范汇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品种及场所
外汇衍生产品主要为外汇掉期、远期结售汇(DF)、无本金交割远期(NDF)、期权等,主要交易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英镑。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三)衍生品交易额度及期限
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合约金额不超过10亿美元(含其他等值币种),增加衍生品额度或保证金3亿人民币(含其他等值币种),优先使用银行授信审批的衍生品额度,衍生品额度不足通过保证金形式追加。
公司及子公司衍生品交易额度的有效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一)市场风险及对策: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市场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从而导致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
(二)交易违约风险: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对手方无法履约而给公
司带来损失的风险。(三)法律风险:因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公司已制定相关制度,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机构、审批权限、风险控制、管理与监督等做了明确规定,能够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由财务中心负责具体业务的风险评估、可行性分析,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或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属于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海外业务发展情况开展,有利于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有效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合约金额不超过10亿美元(含其他等值币种),增加衍生品额度或保证金3亿元人民币(含其他等值币种)。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合约金额不超过10亿美元(含其他等值币种),衍生品额度或保证金增加3亿人民币(含其他等值币种),额度有效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2026年衍生品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2026年衍生品交易额度事项有助于增强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和全部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调整2026年衍生品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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