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
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成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4、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能够
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已连续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立信中联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工作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立信中联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充分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安排,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基于审慎性原则以及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履行公开招标选聘程序并根据评估结果,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四)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合计
135.68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03.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31.80万元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北京德皓国际配备了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执行统一规范的业务质量管理体系。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
成、审计计划、识别的特别风险和重大错报风险领域及应对措施、年度审计重点、
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通过充分了解和审查北京德皓国际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情况,我们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在2025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
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北京德皓国际关于重点审计领域、重大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审
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之签署页)刘云:
何成实:
施红福: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