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400证券简称:江顺科技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
暨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暨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董事薪酬议案时,全体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姓名职务任职状态报酬总额董事长现任
张理罡228.84总经理离任董事现任
张振峰112.11总经理现任
董事、财务总监现任
陈锦红董事会秘书离任68.38副总经理现任
施红福职工董事现任3.74
何成实独立董事现任5.00
刘云独立董事现任5.00
张莉独立董事现任0.00
雷以金副总经理离任56.47
钟志颖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53.43
合计----532.97
注:报告期内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金额为其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所获得的薪酬金额。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具体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
2、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根据公司内部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贡献、个人能力、工作胜任情况及
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期内实现的效益情况以及个人岗位履职情况综合核定。
高级管理人员兼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四)薪酬的支付
1、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采
用按月预支和年度结算的形式。具体为:
*按月预支: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月预支一定比例绩效薪酬。
*年度结算:依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核算年度薪酬总额,扣减已预支薪酬后,补发差额。
独立董事津贴视情况决定具体发放次数。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
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
价后支付,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5、公司独立董事因履行职责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6、公司因财务造假等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
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