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400证券简称:江顺科技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08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上向符合资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36元。截至2025年4月21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000000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5604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亿陆仟零肆万元整),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9930292.5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0469707.50元(大写:肆亿玖仟零肆拾陆万玖仟柒佰零柒元伍角)。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5]D-0006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
4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开户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募集资金用途江苏江顺精密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技集团股份有限9206007880110000098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江阴澄东支行公司江苏江顺精密科招商银行江阴支行技集团股份有限511902201710007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营业部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江顺精密科技(湖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有限公司江阴周庄10641601040046211
州)有限公司扩产建设项目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江顺精密科技(湖铝型材精密工模具有限公司江阴周庄1103027929200640329
州)有限公司扩产建设项目支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
江顺精密科技(湖018801160153799铝挤压成套设备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州)有限公司产线建设项目周庄支行
注:1、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江阴澄东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因招商银行江阴支行营业部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
级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会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庄支行(以下合称“乙方”)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
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若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4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骏、吕复星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
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
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
集资金净额的20%的(按照孰低原则),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
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4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结束之日,即2027年12月31日解除。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特此公告。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