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72/201872 证券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6-024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不会对本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其中“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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