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1872/201872 股票简称:招商港口/招港 B 公告编号:2025-051
债券简称:22招港01债券代码:148052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简称:22招港01
债券代码:148052.SZ
债权登记日:2025年8月29日
最后交易日:2025年8月29日
兑付日:2025年9月1日
摘牌日:2025年9月1日
计息期间:2024年8月30日-2025年8月29日
特别提示: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2025年9月1日支付自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29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
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三)债券简称:22招港01;
1(四)债券代码:148052.SZ;
(五)债券余额:人民币30.00亿元;
(六)期限:3年;
(七)当前票面利率:2.69%;
(八)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九)选择权条款:无;
(十)担保方式:无;
(十一)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十三)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按照《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第3年(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29日)的票面利率为2.69%。每10张“22招港0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26.9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21.52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1026.9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兑付日、摘牌日及最后交易日
(一)债权登记日:2025年8月29日
(二)兑付日:2025年9月1日
(三)摘牌日:2025年9月1日
(四)最后交易日:2025年8月29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2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2025年8月29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招港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4号)的规定,自2021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3(一)发行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三路一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3-25楼
联系人:陈泳如
电话:0755-26828888
(二)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21楼
联系人:冯源、邱承飞
电话:0755-23835497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