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896证券简称:豫能控股公告编号:临2026-33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6年5月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余德忠先生、李军先生、王璞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同意提名叶建华先生、魏胜民先生、王京宝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2),其中叶建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十届董事候选人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叶建
1华先生、王京宝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魏胜民先生承诺
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按照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将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职工董事选举情况公司工会委员会于2026年4月14日组织全体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贾
伟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其他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贾伟东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在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1.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2附件1: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余德忠先生,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正高级)。1989年7月至2006年11月,先后在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焦作电厂、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准备部副主任、主任、运行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2006年11月至2008年8月,任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0年1月,任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2年2月,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2年2月至2018年9月,在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期间2016年1月至10月,兼任党委书记);
2018年11月至今,在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余德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李军先生,1973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正高级)。
1995年7月至2003年5月,在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3年5月
至2005年9月,在南阳鸭河口电厂二期工程筹备处工作;2005年9月至2009年2月,在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工程部部门负责人、副主任(主持工作);2009年2月至2012年4月,在河南新中益电力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工程师、兼扩建项目筹备处主任;2012年4月至2013年9月,在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助理兼工程部负责人;2013年9月至2016年3月,3在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9年2月,
在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19年2月至2024年5月,在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工程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兼任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州零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城发环保能源(郑州)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5月至今,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李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王璞女士,197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汇融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兼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公室主任、河南汇融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王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4附件2: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建华先生,叶建华先生,1982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1年9月至2005年6月,在河北经贸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2007年9月至2010年3月,在河南财经学院(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企业管理专业);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在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财务管理专业)。2013年7月至今,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工作;2020年6月至今,兼任仲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今,兼任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
兼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叶建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魏胜民先生,1963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9年
9月至1983年7月,在新乡师范学院学习,获学士学位;1984年9月至1987年
7月,在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学习,获硕士学位。1983年9月至1984年7月,在
鹤壁市第十四中学工作;1987年7月至2000年7月,在河南省电力工业局工作,历任电力调度员、规划计划处规划科科长;2000年7月至2023年1月,在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工作,历任发展部副主任、主任、副总工兼经研院院长、总信息师兼科信部主任、一级协理等职务;2023年1月退休。截至本公告日,魏胜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
5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王京宝先生,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一级律师。曾任河南许昌地区中级法院法官、许昌地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河南省经济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
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河南大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兼任全国律协金融证券业务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法律咨询委员、郑
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2020年10月至今,兼任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王京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
六年等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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