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14证券简称:招商积余公告编号:2025-47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17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0日
4、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湾邮轮大道招商积余大厦15楼多功能厅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斌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97人,代表股份741344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095%(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6034606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1425800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58920260股,且相关比例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四位小数,下同)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
1662589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72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191人,代表股份78755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73%。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代理人共
194人,代表股份78866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7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
的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74134455574084735599.9329%3871000.0522%1101000.014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369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96%;反对3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8%;弃权1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6%。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
的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74134455574084635599.9328%3871000.0522%1111000.015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368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83%;反对38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08%;弃权11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9%。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
的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74134455574084925599.9332%3967000.0535%986000.013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371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2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0%;反对39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030%;弃权9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
的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74134455574093675599.9450%4018000.0542%60000.000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458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29%;反对4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5%;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
的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74134455574085725599.9343%3887000.0524%986000.013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379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21%;反对38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9%;弃权9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
的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74134455574091775599.9424%4201000.0567%67000.000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439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88%;反对4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27%;弃权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
3的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74134455574085285599.9337%3927000.0530%990000.013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374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65%;反对39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9%;弃权9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
的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74134455574083495599.9313%4110000.0554%986000.013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356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38%;反对41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1%;弃权9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
的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74134455574092975599.9440%4084000.0551%64000.000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451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40%;反对40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8%;弃权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同意反对弃权
的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19887209119505849198.0824%38076001.9146%60000.003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0527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645%;反对380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79%;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076%。
关联股东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会议还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律师、郭琼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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