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8018.SZ 债券简称:22 招路 01
债券代码:148431.SZ 债券简称:23 招路 K1
债券代码:148545.SZ 债券简称:23 招路 K2
债券代码:148777.SZ 债券简称:24 招路 K1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二零二五年六月目录
重要提示..................................................2
第一章公司债券概况.............................................3
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9
第三章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11
第四章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16
第五章关于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18
第六章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其他约定的有效性分析及执行情况...19
第七章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21
第八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3
第九章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24
第十章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25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26
1重要提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公路”、“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2第一章公司债券概况2021年5月2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3号),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0亿元的公司债券。根据上述批复情况,发行人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58亿元公司债券。
2022年10月1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39号),同意发行人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根据上述批复情况,发行人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50亿元公司债券。
一、22招路01
1、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 22 招路 01,债券代码为 148018.SZ。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3年期。
5、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元。
6、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22年8月11日。
9、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
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0、付息日: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2025年8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3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
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
票面总额的本金。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
公司的主体信用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债项评级。
16、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招商公路并购公路相关路产项目、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二、23 招路 K1
1、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 23 招路 K1,债券代码为 148431.SZ。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5、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4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3年8月21日。
9、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
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8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6年8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
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4、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债项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7、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债务。
5三、23 招路 K2
1、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 23 招路 K2,债券代码为 148545.SZ。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5、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3年12月14日。
9、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
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12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6年12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
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4、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6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债项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7、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并购公路相关路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四、24 招路 K1
1、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 24 招路 K1,债券代码为 148777.SZ。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
5、债券票面金额:100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4年6月17日。
9、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
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5年至2029年每年的6月1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9年6月1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713、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
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4、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公司普通债务。
1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已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16、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债项评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7、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0、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生产性支出,包括偿还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8第二章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24 年度,华泰联合证券作为 22 招路 01、23 招路 K1、23 招路 K2 及 24 招路
K1 的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2024年度,华泰联合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按月定期排查发行人重大事
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公开披露各项信息。2024年度,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度,未发现发行人发生对公司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二、持续监测及排查发行人信用风险情况
2024年度,华泰联合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持续监测对发行
人生产经营、债券偿付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根据监管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开展信用风险排查,研判信用风险影响程度,了解发行人的偿付意愿,核实偿付资金筹措情况,评估相关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以及风险应对措施的有效性。
2024年度,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偿债意愿正常。
三、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22 招路 01、23 招路 K1、23 招路 K2 及 24 招路 K1 均无增信措施。
四、监督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债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前,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监督并按照监管
要求和协议约定,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华泰联合证券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和规定、监
9管政策要求,提示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五、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
2024 年 6 月 26 日,华泰联合证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2024 年 11 月 6 日,华泰联合证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六、召开持有人会议,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2024年度,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2招路
01、23 招路 K1、23 招路 K2 及 24 招路 K1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24 年 11 月 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适用简化程序分别召开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述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均获表决通过。
七、督促公司债券还本付息履约
2024 年度,华泰联合证券已督促 22 招路 01、23 招路 K1、23 招路 K2 按期足额付息,24 招路 K1 债券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华泰联合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10第三章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中文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招商公路
外文名称 China Merchants Expressway Network &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外文名称缩写 CMET法定代表人白景涛公司成立日期1993年12月18日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 599 号东疆商务中心 A3 楼注册地址 910邮政编码300463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东路9号院1号楼华丰大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孟杰,010-56529000人及其联系方式公司网址 www.cmexpressway.com
电子信箱 cmexpressway@cmhk.com
二、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公路、桥梁、码头、港口、航道基础设施的投资、开发、建
设和经营管理;投资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研制和产
品的销售;建筑材料、机电设备、汽车及配件、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
招商公路多年来专注公路运营、深耕公路投资,在行业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交通科技、智能交通及交通生态等,四大板块相互支撑,覆盖公路全产业链重要环节。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1、投资运营板块
投资运营板块,招商公路系中国投资经营里程最长、覆盖区域最广、产业链最完整的综合性公路投资运营服务商。旗下控股公路项目中,京津塘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规划网(以下简称“国高网”)中京沪高速公路(G2)起始段,是连接北京、天津和滨海新区的经济大通道,也是我国第一条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并按国际标准建设的跨省市高速公路。甬台温高速温州段是国高网沈海高速(G15)主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北
11仑港高速是宁波市重要疏港通道。九瑞高速是杭州至瑞丽国家高速公路(G56)江西
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桂兴高速是国高网 G72 泉南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桂阳和阳平高速是国高网 G65 包头至茂名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均是大西南东进粤港澳最便捷的通道;灵三高速是桂林市国道过境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鄂东大桥是沪渝、福银、大广三条国高网跨越湖北长江的共用过江通道。渝黔高速公路重庆段是国高网 G75兰海高速重要组成部分,与贵州遵崇高速公路相接,最终通向广西北海,形成西南出海大通道。沪渝高速为 G50s 沪渝南线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是国高网 G50 沪渝高速主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京台高速是国高网 G3 京台高速的核心路段。招商中铁管控项目中,岑兴高速是国高网广昆高速 G80 重要组成部分。岑梧高速是国高网广昆高速 G80 和包茂高速 G65 重要组成部分。全兴高速是国高网泉南高速 G72 重要组成部分。富砚高速是连接云南、广西、广东和泛珠江三角洲等经济大通道在云南的重要组成路段。垫忠高速是国高网 G50 沪渝高速重要组成部分。德商高速是国高网 G35济广高速重要组成部分。绵遂高速是成渝地区环线高速公路(G93)的重要组成部分。
平正高速是国高网 G45 大广高速重要组成部分。榆神高速是陕西省南北纵向路网榆(林)商(洛)线的重要路段。神佳米高速是陕北中东部地区的南北纵向联络线。
公司控股路产均占据重要地理位置,多属于国省道主干线,区位优势明显,盈利水平良好。
截至2024年12月底,招商公路投资经营的总里程达14785公里,所投资的路网覆盖全国2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管控项目分布在1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2、交通科技板块
交通科技产业板块,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深耕于道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港口、航道、房建等专业门类,提供全过程咨询及工程技术服务。公司旗下招商交科院是行业领先的交通科技综合服务企业,持有各级各类从业资质40余项,其中甲级资质11项,一级施工资质5项;培育形成了科研开发、勘察设计、试验检测、咨询监理、工程施工、产品制造、信息服务、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项目管理等
主营业务类型;投资组建了从事特种铺装、特色养护及特色产品业务,核心业务连续多年行业领军的招商智翔道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从事索缆产品研发及安装业务,处于桥梁索缆制造行业头部的重庆万桥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
招商中宇工程咨询(重庆)有限公司;从事大型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及管理业务,打
12造多项重庆城市名片的重庆全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曾家岩大桥建设管理有
限公司;从事公路、市政、建筑工程建管养全过程检测、监测及咨询业务的招商局重
庆公路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从事港口、航运、物流、船厂全过程咨询技术服务的武汉长江航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等一批饮誉行业的标杆企业。
3、智能交通板块
招商新智紧紧围绕服务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主营业务主线,已形成智慧安全、智慧运营、智慧收费三条业务产线,以共性技术为支撑,通过系统集成实施项目的整体业务架构,打造了一系列赋能高速公路应用场景的高价值产品,服务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主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招商新智旗下设有全资公司招商华软与控股公司招商智广,招商华软负责智慧收费产线,招商智广负责系统集成及机电智慧化改造。
招商交建由招商公路与西藏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具有 ETC 发行和清分结算资质。招商交建业务面向全国,通过整合各方资源,为车主用户提供ETC 卡办理、服务场景资金清分结算、ETC 企业票据数据处理等服务。
央广交通由招商公路、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旗下国道网、交通运
输部公路院旗下中交国通、中国交通报社共同组建的路宇公司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旗
下央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联合设立,是唯一的国家交通广播,也是国家应急广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交通广播在诞生之日就秉承“平时服务、突发应急”的使命,专注于“大交通”领域的信息服务,为公路、铁路、水路及民航出行的广大民众提供路况、新闻、气象等全方位、多层次的专题资讯,持续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走出新型特色化广播发展道路。
行云数聚由招商公路与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联合设立,建设运营全国收费公路行业唯一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结合自身资源能力和业务实际,行云数聚坚持以“数据驱动路网运行全链条服务”为引领,持续加强战略发展研究,初定“大服务、大安畅、大数据”的业务方向,不断推进业务和产品创新。
4、交通生态板块
华祺投资作为招商公路交通生态业务公司之一,聚焦交通场景拓展交能融合业务,深度服务交通行业低碳转型。华祺投资聚焦交能融合发展研究,研究直流微网等创新技术、新产品在高速公路领域的应用,着力打造交通基础设施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构建交通领域新能源科技强企的差异化商业模式。
13招商生态是招商交科在原有的传统环境治理保护业务基础上,通过吸纳新业态并
进行转型升级而形成的新业务板块,以技术创新推动土壤修复、水环境综合治理、环境咨询三大主营业务的发展。土壤修复领域主要专注于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农田修复、矿山修复、地下水治理修复、土地整治、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效果评估、固废处
置与资源化利用等业务;水环境综合治理领域主要专注于流域生态修复、农村黑臭水
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等业务;环境咨询领域主要专注于环境影
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保和水保验收及监测、弃渣场稳定评估、环保管家、
无废城市方案设计和绩效评估、固危废规划和调查及危废鉴别、碳足迹核算、碳汇开
发、碳资产管理等业务。
三、发行人2024年度财务状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4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943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发行人2024年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计为
15916949.36万元,负债合计为7038764.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7122859.15万元。2024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1271100.40万元,利润总额
641819.68万元,净利润593614.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2223.50万元。
有关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大幅变动原因请参见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的《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单位:亿元、%
同比变变动比例超过30%序号项目2024年末2023年末
动比例的,说明原因
1总资产1591.691574.821.07-
2总负债703.88753.44-6.58-
3净资产887.82821.388.09-
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2.29650.539.49-
5资产负债率(%)44.2247.84-3.62-
6流动比率(倍)0.920.849.52-
7速动比率(倍)0.900.829.76-
8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1.8889.013.22-
14单位:亿元、%
2024年2023年同比变变动比例超过序号项目
度度动比例30%的,说明原因主要系受并表招商
1营业收入127.1197.3130.62中铁,通行费收入
大幅增加所致
2营业利润63.8275.67-15.66-
3利润总额64.1876.05-15.61-
4净利润59.3672.16-17.74-
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2267.67-21.35-
671.2144.3860.46主要系受并表招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中铁影响所致主要系取得子公司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84.05-517.20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大幅增加所致主要系偿还非金融
8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63-2.85-1711.11
及银行借款大幅增加所致
9 EBITDA 全部债务比 21.79% 18.71% 16.46 -
104.496.78-33.78主要系利息费用增利息保障倍数
幅较大所致
11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6.83 8.74 -21.85 -
15第四章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22招路01
22招路01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5亿元,募集资金已全部汇入发行人指定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2招路01募集资金拟将14.24亿元用于招商公路并购公路相关路产项目、0.76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华泰联合证券核查了22招路01专项账户的流水及划款凭证等资料,经核查,截至2024年12月31日,22招路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且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正常运作。
二、23 招路 K1
23 招路 K1 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0 亿元,募集资金已全部汇入发行人指定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3 招路 K1 募集资金拟将
68233.34万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31766.66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华泰联合证券核查了 23 招路 K1 专项账户的流水及划款凭证等资料,经核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3 招路 K1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且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正常运作。
三、23 招路 K2
23 招路 K2 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0 亿元,募集资金已全部汇入发行人指定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16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23 招路 K2 募集资金拟将不超
过154561万元用于并购公路相关路产项目,不少于4543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华泰联合证券核查了 23 招路 K2 专项账户的流水及划款凭证等资料,经核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3 招路 K2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且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正常运作。
四、24 招路 K1
24 招路 K1 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0 亿元,募集资金已全部汇入发行人指定的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4 招路 K1 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生产性支出,包括拟将18亿元偿还有息债务及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华泰联合证券核查了 24 招路 K1 专项账户的流水及划款凭证等资料,经核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4 招路 K1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实际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且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正常运作。
23 招路 K1、23 招路 K2、24 招路 K1 均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人为科
技创新类发行人,前述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不涉及科创项目,不涉及科创基金产品。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科技创新发展效果良好。
17第五章关于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经核查,2024年度,发行人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履行了如下信息披露义务:
一、定期报告
1、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4月3日,发行人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8月31日,发行人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二、临时报告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详请请参见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1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招商公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81)《招商公路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2)和《招商公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90)。
2024年度,发行人不涉及《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2号——临时报告》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18第六章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其他约定的有效
性分析及执行情况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
22 招路 01、23 招路 K1、23 招路 K2 及 24 招路 K1 均未设置担保及其他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及执行情况
发行人为公司债券按期、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
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能够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2024年度,公司偿债保障措施有效。
(一)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已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公司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公司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设立专项账户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加强公司的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等资金管理,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
公司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19(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受托管理人,并与受托管理人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严格信息披露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三、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均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0第七章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22招路01
22招路01的起息日为2022年8月11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
2025年每年的8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8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24年度,发行人按时支付22招路01利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22
招路01未到期兑付。
(二)23 招路 K1
23 招路 K1 的起息日为 2023 年 8 月 21 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6年每年的8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6年8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24 年度,发行人按时支付 23 招路 K1 利息;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3
招路 K1 未到期兑付。
(三)23 招路 K2
23 招路 K2 的起息日为 2023 年 12 月 14 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6年每年的12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6年12月14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24 年度,发行人按时支付 23 招路 K1 利息;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3
招路 K1 未到期兑付。
21(四)24 招路 K1
24 招路 K1 的起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17 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5 年至
2029年每年的6月1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9年6月1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4 招路 K1 尚未开始支付利息,且未到期兑付。
二、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2024 年度,发行人按时、足额支付 22 招路 01、23 招路 K1、23 招路 K2 当期利息。2024 年度,24 招路 K1 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2023-2024年,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指标(合并口径)2024年度2023年度
资产负债率(%)44.2247.84
流动比率0.920.84
速动比率0.900.82
EBITDA 利息倍数 6.83 8.74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22第八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华泰联合证券作为22
招路 01、23 招路 K1、23 招路 K2 及 24 招路 K1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24 年
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适用简化程序分别召开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
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上述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均获表决通过。
23第九章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评级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评级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
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出具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5】跟踪
0249 号),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2 招路 01、23 招路 K1、23 招路 K2 及 24 招路 K1 未设置债项评级,不涉
及债券跟踪评级。
24第十章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24年度,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发生变更。截至本受托管理报告
出具之日,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孟杰。
25第十一章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实际担保事项。
二、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26表:截至2024年末招商公路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单位:万元
被告/被上诉讼/是否计
原告/上诉
序号诉人/被申诉讼/纠纷内容涉案金额纠纷状提相关
人/申请人请人态负债2021年9月9日,北京远洋一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一品公司”或称“原告”)以招商华建(曾用名为中国抽纱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为被告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纠纷诉讼,并诉称:2004年远洋一品公司获发《京朝国用(2004出)字第0037号》土地使用权证,2012年8月23日,远洋一品公司因更名换发《京朝国用(2012出)第00324号》土地使用权证(以下简称“324号土地证”),根据原告规划许可证,该地块东南角第4、5界点向东为远洋一品公司项目通行规划道路。招商华建毗邻远洋一品公司土地东侧,1994年招商华建取得《朝全国用(94)字第0017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下简称“173号土地证”),2009年,招商华建以173号土地证丢失为由,由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北京远洋招商华建部)为其补办《京国用(2009)划第005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以下简称“59号土地证”),一品房地商业管理59号土地证四至向南增扩15.32米宽、东西方向约60米长新增土地面积,增扩面积覆盖了远
13957.70审理中是
产开发有(北京)洋一品公司向东的规划道路。招商华建取得59号土地证后,以其有权使用该增扩部分面积为限公司有限公司由,截断了原告唯一通行道路及雨污水管道。2017年,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以自然资源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由被告为招商华建颁发的59号土地证违法,招商华建被
列为第三人。2020年11月10日,该案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20)京行终4882号行
政判决书,驳回了远洋一品公司的诉讼请求,远洋一品公司主张的通行和雨污水管线路径权益,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远洋一品公司在本起诉书中请求判定原告对该地块东南角第4、5界点向东连接至北土城
东路的道路享有通行权,并要求招商华建承担经济损失9588500.00元、窝工损失2083944.00元、项目管理费损失4550483.31元、贷款利息损失23354042.82元及诉讼费,共计
39576970.13元。
27被告/被上诉讼/是否计
原告/上诉
序号诉人/被申诉讼/纠纷内容涉案金额纠纷状提相关
人/申请人请人态负债
2022年5月11日,法院对上述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本公司根据律师建议,
在搭建锚索侵权部分对应索赔金额范围内确认预计负债,包括窝工损失人民币2083944.00元、项目管理费损失人民币4550483.31元、贷款利息损失人民币23354042.82元,共计人民币
29988470.13元。
2023年10月23日,法院再次组织开庭审理。2023年12月13日,该案经北京市朝阳区
人民法院出具(2022)京0105民初2206号判决书,就原告第一项诉讼请求涉及通行权部分作出先行判决,驳回了远洋一品公司对京朝国(2012出)第00324号土地使用证宗地东南角第4、
5界点向东连接至北土城东路的道路享有通行权(即原0583号规划许可证上的入口)的诉讼
请求并明确对其余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另行制作裁判文书。原告未就(2022)京0105民初2206号判决向朝阳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7月15日,法院再次组织开庭审理;2024年11月27日,法院再次组织开庭审理。
截至2024年末,该案件尚在审理中。
2024年5月,辽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申请人,以京台高速公路廊坊事务中心作
为被申请人,在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
被申请人支付工程款暂计人民币16735830.63元,但该金额暂不包含软基处理变更增加工程款暂费用以及损失费用,该两项金额待司法鉴定确定后进行计算;2.被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暂计辽宁交通京台高速以人民币16735830.63元为基数自2014年12月16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1673.58
2建设集团公路廊坊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同期银行间同业拆借中万元、逾审理中否有限公司事务中心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2024年4月25日暂计人民币7899869.90元,最终以期付款利应给付金额为基数,按上述标准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3.被申请人负担仲裁费、鉴定费等由息789.99仲裁产生的全部费用。万元
2024年12月27日,该案件进行第三次开庭审理。辽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申请
人在本案中主张的标的及金额尚未获得仲裁委最终裁决。
28被告/被上诉讼/是否计
原告/上诉
序号诉人/被申诉讼/纠纷内容涉案金额纠纷状提相关
人/申请人请人态负债
截至2024年末,该案件尚在审理阶段,尚未裁决。
2021 年 12 月 18 日,湖北省鄂州市境内沪渝高速公路 G(50)花湖互通 D 匝道第 5 联
DK0+872.270-DK0+997.270 处发生一起 4 人死亡、8 人受伤的桥面侧翻事故,鄂东大桥作为桥梁建设单位,亦作为本次事故的被侵权方,已于2022年9月16日向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提天津市平起诉讼,诉请法院判令侵权人天津市平法大件运输有限公司、北京祥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法大件运
西安虹桥货运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赔偿鄂东大桥公司各项损失共计人输有限公
民币74197926.18元,包括鄂东大桥为清理和恢复重建工程所发生的支出44400856.97元及司、北京
事故造成的通行费损失29797069.21元。
祥龙物流
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后于2023年10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鄂东大湖北鄂东(集团)
桥于2023年11月23日公司收到该院送达的判决书,一审法院支持本公司损失共计长江公路有限公
353551667.33元,扣除钢箱梁回收款1021692.27元后判定四被告向公司支付52529975.067419.79审理中否
大桥有限司、西安元,但与本公司索赔差异20646258.85元,特别是在恢复重建费用上有较大差异,鄂东大桥公司虹桥货运决定上诉。12月4日,鄂东大桥已将起诉状交至法院,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
有限责任
2024年3月5日,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2024年4月15日,湖北省
公司、西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原审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1.撤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安西电变
人民法院(2022)鄂0704民初5071号民事判决;2.本案发回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重压器有限审。”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鄂东大桥向鄂城区人民法院提出桥梁恢复重建鉴定申请,北京祥龙向法院提
出通行费损失鉴定申请,经合议庭讨论后通过,目前一审已完成鉴定证据质证,暂未开庭审理。
截至2024年末,该案件尚未开庭。
29三、银行授信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为623.70亿元,已使用信用额度465.14亿元,尚可使用银行信用额度158.56亿元。发行人均按时归还银行借款及偿付利息,发行人融资渠道畅通。
四、相关当事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22 招路 01、23 招路 K1、23 招路 K2 及 24 招路K1 的受托管理人未发生变动。发行人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事项已经过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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