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17招路 02 债券代码:112563.SZ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 599号东疆商务中心 A3
楼910)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2025年6月
I重要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
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光大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II目 录
重要声明 ............................................... II
目 录 ............................................... III
第一章本期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4
第二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6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8
第四章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9
第五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10
第六章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11
第七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2
第八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13
第九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
措施...................................................14
第十章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15
III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本期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一)债券简称:17招路02
(二)债券代码:112563
(三)债券期限:10年期
(四)债券利率:4.98%
(五)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六)债券余额:人民币10亿元
(七)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八)债券发行首日:2017年8月7日
(九)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7年8月28日
(十)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24年度光大证券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信用风险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落实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2024年度光大证券在履行职责时无利益冲突情形发生。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提示并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光大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定期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
本期债券未设置增信措施,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
4化。
(三)信用风险管理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光大证券持续动态监测本期债券及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根据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程度,将其划分为正常类。光大证券已通过发送调查问卷、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查询等方式开展信用风险排查,并持续跟踪偿付资金落实情况。
(四)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光大证券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提示发行人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情况
光大证券按照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报告期内发行人于2024年11月22日10:00-11:00线上召开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需经代表债券未偿还本金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参与方为有效。截至会议通知规定的参会登记时间,登记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代表债券未偿还本金未达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召开要求,本次会议未满足召开条件。因此,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取消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5第二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公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599号东
疆商务中心 A3楼 910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白景涛
(四)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孟杰
(五)联系电话:010-56529000
(六)联系传真:010-56529111
(七)互联网址:www.cmexpressway.com
(八)电子邮箱:cmexpressway@cmhk.com
(九)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24年2023年2024年2023年
项目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成本占比成本占比投资运
96.8676.264.0465.8156.3067.2033.8455.17
营主交通科
21.6917.0621.9422.5519.3723.1118.4730.10
营技业智能交
4.373.448.248.474.855.796.4210.47
务通交通生
4.193.303.093.173.263.902.624.27
态
合计127.11100.0097.31100.0083.78100.0061.35100.00
发行人多年来专注公路运营、深耕公路投资,在行业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交通科技、智能交通及交通生态等,四大板块相互支撑,覆盖公路全产业链重要环节。
2023年及2024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7.31亿元及127.11亿元,
6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61.35亿元及83.78亿元。2024年较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
增加29.8亿元,同比增加30.62%,主要因投资运营业务增加所致。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人民币亿元、%项目2024年2023年变动比例
总资产1591.691574.821.07
总负债703.88753.44-6.58
净资产887.82821.388.09
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12.29650.539.49
营业收入127.1197.3130.62
营业成本83.7861.3536.56
利润总额64.1876.05-15.61
净利润59.3672.16-17.74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3.2267.67-21.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8.5850.95-4.66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71.2144.3860.46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16.884.05-517.20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51.63-2.85-1711.11
2024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23年增加29.8亿元,增幅30.62%,主要系合
并招商中铁影响所致。
2024年发行人营业成本较2023年增加22.43亿元,增幅36.56%,主要系合
并招商中铁影响所致。
2024年发行人利润总额较2023年减少11.87亿元,增幅-15.61%,主要系智
能交通等业务盈利下滑,叠加恶劣天气、免费通行天数增加所致。
2024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2023年增加26.83亿元,主要系并表
招商中铁影响,2024年通行费收入大幅增长,当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规模进一步增加。
2024年发行人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2023年减少20.93亿元,主要受支付
路劲中国对价款、认购亳阜 REIT等投资支出同比大幅增长影响。
2024年发行人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较2023年减少48.78亿元,主要系当期
归还到期债券、项目公司债务置换借款以及对外分红较上年增加所致。
7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合计发行人民币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
299975.20万元,已于2017年8月7日汇入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定的银行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街支行(账户户名: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款账号:010900235310102),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为将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剩余金额用于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股权投资或资产收购。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项目金额约定用途是否一致
募集资金净额30.00——
补充营运资金15.00补充营运资金是
用于收购股权15.00用于收购股权是
已使用资金合计30.00—是
募集资金余额0.00——经核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
8第四章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本期债券未设置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9第五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本期债券的本息
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截至2024年末,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并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了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公司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
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四)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二、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情况
2024年8月7日,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已按时全额兑付2023年8月7日至
2024年8月6日计息年度的应付利息。
10第六章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4月3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8月30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4月3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2、发行人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执行约定义务。
11第七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11月7日,我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召开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24年
11月22日10:00-11:00于线上召开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年第一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4年11月25日,我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召开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公告内容如下: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需经代表债券未偿还本金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参与方为有效。截至会议通知规定的参会登记时间,登记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代表债券未偿还本金未达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召开要求,本次会议未满足召开条件。因此,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取消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12第八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指标
偿债指标2024年2023年变动比率(%)
流动比率0.920.849.52
速动比率0.900.829.76
资产负债率(%)44.2247.84-7.57
EBITDA全部债务比(%) 21.79 18.71 16.46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3.873.3714.84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6.83 8.74 -21.85
贷款偿还率1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100.00%-
二、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2024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较2023年末有一定增幅,主要由
于流动负债减少。
2024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表明发行人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2024年度,公司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下降,主要系利息费用上升的原因,
发行人对债务利息的覆盖能力仍然较强。
2024年度及2023年度,公司的贷款偿还率及利息偿付率均为100.00%
具有良好的信用水平。
2024年度,发行人已按时完成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
综上,发行人总体偿债能力及偿债意愿较强。
13第九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2024年11月2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招商公路: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11月7日,我司就相关事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2024年12月11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招商公路: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1月2日,我司就相关事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2024年度无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情况存在。
14第十章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根据发行人对外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孟杰,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期债券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更。
15【本页无正文,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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