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65证券简称:招商公路公告编号:2025-72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2025年10月27日,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9:15—15:00。现场会议于2025年11月11日下午14:50分在公司11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推选董事、总经理杨旭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马卫宇律师、李信磊律师见证了此次会议并为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70名,所持股份52635576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795094992股的77.461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名,所持股份48271828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039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62名,所持股份4363748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219%。
二、提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一)审议《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份52623439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769%;
反对985354股,弃权228369股。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268887292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5506%;反对股份
985354股;弃权股份228369股。
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二)审议修订《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份52062676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9116%;
反对股份57125205股;弃权股份164869股。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21281094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7894%;反对股份
57125205股;弃权股份164869股。
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三)审议修订《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股份52060302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9071%;
反对股份57351905股;弃权股份175569股。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21257354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8.7015%;反对股份
57351905股;弃权股份175569股。
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四)审议修订《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股份52035857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8606%;
反对股份59806705股;弃权股份165269股。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21012904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7.7965%;反对股份
59806705股;弃权股份165269股。
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五)审议修订《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份52038300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8653%;
反对股份59569043股;弃权股份158569股。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21037340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7.8869%;反对股份
59569043股;弃权股份158569股。
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六)审议修订《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份52038113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8649%;
反对股份59586143股;弃权股份160169股。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21035470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7.8800%;反对股份
59586143股;弃权股份160169股。
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七)审议修订《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份5203779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8.8643%;
反对股份59642043股;弃权股份136169股。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21032280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77.8682%;反对股份
59642043股;弃权股份136169股。
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卫宇、李信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
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招商公路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招商公路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