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65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5年,本人作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的独立董事,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等相关监管规定,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为职责,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兴华,现任同济大学中国交通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2022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招商公路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招商公路
1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切实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招商公路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
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招商公路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复核,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出席会议及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运营管理、投资项目、公司治理、合规体系建设等公司重大事项,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诚信勤勉履行职责。本人出席了招商公路召开的共10次董事会、2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6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7次提名委员会及5次独立
董事工作会议,并参加了部分股东会。本人对审议事项独立判断,必要时与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做出审慎、客观决策,对所表决议案均投票赞成,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一)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共15天,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会议、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等形式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合规运作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介绍,能够及时获知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2(二)全面了解经营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听取报告、电话沟通、接收公司管理层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经营层进行充分有效地沟通,了解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关注公司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公司可持续发展情况。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经营层给予密切配合,提供详尽、完整的会议资料以及相关重要事项的说明文件,为本人依法履职提供了必要支持。
(三)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反馈。本人收到由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转来的中小股东对行业政策研判的
一些建议和疑问,本人通过自身专业知识和对高速公路行业政策的分析,为中小股东分析行业趋势和政策变化,得到中小股东的充分认可,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支持本人履职,为本人履职创造了充分条件,能够切实保障本人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本人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五)参加培训情况
2025年,本人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新《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积极参加深交所、天津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机构组织的市值管理与再融资、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及定期报告披露、上市
3公司治理准则等专题培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做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
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工作会议于2025年10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我们认为,招商租赁是国内优秀的融资租赁公司之一,能提供丰富的业务组合和完善的服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公司基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招商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助于充分利用财务杠杆,降低本公司财务费用,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具备较为充分的商业必要性。
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工作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赠公益资金的关联交易议案》。我们认为,肩负社会责任彰显企业成长价值,公司向招商局慈善基金会捐款人民币1500万元,用于开展扶贫济困、助医助学、应急赈灾等公益活动,符合履行社会义务的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结合经营情况,拟调整2026年度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额度的事项,4基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资金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降低融资成本,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权益。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本人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对关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听取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对公司2024年财务、内控审核意见。
此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工作会议、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结合公司经营发
5展,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推荐
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审核了杨少军先生的任职条件认为其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杨少军先生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审核董事候选人张华先生、蔡昀先生的任职条件,同意将张华先生、蔡昀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审核董事候选人薛志旺先生的任职条件,同意将薛志旺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审核董事候选人宋嵘先生的任职条件,同意将宋嵘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24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审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聂易彬先生的任职条件,
6同意将聂易彬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审核副总经理候选人陈全先生的任职条件,同意将陈全先生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审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嵘、杨旭东、张华、蔡昀、薛志旺、王永磊、赵晶晶、王胜伟及独立董事候
选人曹文炼、沈翎、周黎亮、李兴华的任职条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6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核公司总经理候选人杨旭东先生、副总经理候选人李平先生、财务总监候选人杨少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
秘书候选人聂易彬先生、副总经理候选人陈全先生以及总法律顾问、
首席合规官傅晓强先生的任职条件,同意将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激励
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经营管理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2-2024年度任期经营管理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经营管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2027年度任期经营管理业绩考核指标及签订<经理层成员岗位聘任协议书>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基于独立的判断行使表决权。本人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规范治理、科学决策建言献策,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兴华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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