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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公路: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00:00 查看全文

债券简称:17招路 02 债券代码:112563.SZ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 599号东疆商务中心 A3

楼910)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2026年6月

I重要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

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光大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II目 录

重要声明 ................................................II

目 录 ................................................III

第一章本期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4

第二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6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8

第四章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9

第五章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11

第六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14

第七章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16

第八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7

第九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18

第十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19

第十一章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20

III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本期债券概况: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一)债券简称:17招路02

(二)债券代码:112563

(三)债券期限:10年期

(四)债券利率:4.98%

(五)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六)债券余额:人民币10亿元

(七)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八)债券发行首日:2017年8月7日

(九)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7年8月28日

(十)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25年度光大证券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信用风险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落实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2025年度光大证券在履行职责时无利益冲突情形发生。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提示并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光大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定期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

本期债券未设置增信措施,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

4化。

(三)信用风险管理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光大证券持续动态监测本期债券及发行人、增信机构(如有)的信用风险变化情况,根据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程度,将其划分为正常类。光大证券已通过发送调查问卷、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查询等方式开展信用风险排查,并持续跟踪偿付资金落实情况。

(四)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光大证券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提示发行人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情况

光大证券按照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5第二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公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599号东

疆商务中心 A3楼 910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旭东

(四)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聂易彬

(五)联系电话:010-56529000

(六)联系传真:010-56529111

(七)互联网址:www.cmexpressway.com

(八)电子邮箱:cmexpressway@cmhk.com

(九)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25年2024年2025年2024年

项目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成本占比成本占比投资运

103.7077.6396.8676.2068.0072.5356.3067.20

营主交通科

20.1615.0921.6917.0617.4218.5819.3723.11

营技业智能交

6.224.654.373.445.465.834.855.79

务通交通生

3.522.634.193.302.873.063.263.90

合计133.60100.00127.11100.0093.75100.0083.78100.00

发行人多年来专注公路运营、深耕公路投资,在行业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业务经营范围包括投资运营、交通科技、智能交通及交通生态等,四大板块相互支撑,覆盖公路全产业链重要环节。

2024年及2025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27.11亿元及133.60亿

6元,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83.78亿元及93.75亿元。2025年较2024年主营业

务收入增加6.49亿元,同比增加5.11%,主要因投资运营业务增加所致。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人民币亿元、%项目2025年2024年变动比例

总资产1624.181591.692.04

总负债707.87703.880.57

净资产916.31887.823.21

归属母公司净资产742.78712.294.28

营业收入133.60127.115.11

营业成本93.7583.7811.90

利润总额56.4064.18-12.12

净利润51.0759.36-13.97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46.1053.22-13.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5.2748.58-6.81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65.1171.21-8.56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0.28-16.88101.66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56.95-51.63-10.31

2025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比上期同比增加了101.66%,投资活动现金

流入同比减少46.62%,主要系本年无重大的股权处置现金流入,上年收到毫阜REIT处置收入,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增加 25.69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58.98%,主要系本年增持深圳高速公路股份、越秀交通基建及广靖锡澄增资款,共计19.27亿元;上年支付路劲项目对价款、认购毫阜REIT、浙江之江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款、增持越秀交通基建等共计 62.63亿元;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减少43.36亿元。

7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合计发行人民币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

299975.20万元,已于2017年8月7日汇入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定的银行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街支行(账户户名: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款账号:010900235310102),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为将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剩余金额用于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股权投资或资产收购。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项目金额约定用途是否一致

募集资金净额30.00——

补充营运资金15.00补充营运资金是

用于收购股权15.00用于收购股权是

已使用资金合计30.00—是

募集资金余额0.00——经核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

8第四章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一、定期报告披露发行人已于2025年4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5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2025年半

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6年4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行人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943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60723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临时报告披露根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包括:

2025年3月6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2025年3月22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2025年6月4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6月10日,我司就相关事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7月8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7月10日,我司就相关事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辞职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7月16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

9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7月21日,我司就相关事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辞职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8月1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符合相关规定。

2025年8月6日,我司就相关事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变更、董事长变更、

董事会秘书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及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10第五章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本期债券未设置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及变动情况

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为:

(一)设置专项偿债资金账户

为了保证本次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在监管银行开设专项偿债资金账户,偿债资金来源于公司稳健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公司将提前安排必要的还本付息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监管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公司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专项偿债资金账户内的资金除用于本次债券的本金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以及银行结算费用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二)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本次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公司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五)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

11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六)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管银行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行人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2(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甲方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7)本次公司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安全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七)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13第六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本期债券的本息

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末,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并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了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公司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

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四)严格信息披露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二、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情况

2025年8月7日,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已按时全额兑付2024年8月7日

14至2025年8月6日计息年度的应付利息。

15第七章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执行约定义务。

16第八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7第九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人民币亿元、%偿债指标2025年2024年变动比率

流动比率1.070.9216.30

速动比率1.060.9017.78

资产负债率43.5844.22减少0.64个百分点

EBITDA全部债务比 19.90 21.79 减少 1.89个百分点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4.213.878.79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7.33 6.83 7.32

贷款偿还率100%100%0.00

利息偿付率100%100%0.00

注: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其中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支出+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其中EBITDA=利润总额+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二、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2025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较2024年末有一定增幅,主要由

于流动负债减少。

2025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表明发行人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2025年度,发行人已按时完成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

综上,发行人总体偿债能力及偿债意愿较强。

18第十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2025年度,本期债券未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光

大证券已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主管机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19第十一章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根据发行人对外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内,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孟杰变更为聂易彬。

2025年7月8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司董事会秘书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孟杰先生提交的辞职申请。因工作变动原因,孟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暨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务。根据《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7月31日,经招商局

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聂易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本页无正文,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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