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6-071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7月
18日和2026年8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年8月6日下午2: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文凯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总经理聂黎明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50人,代表股份643641665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1.3886%,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5297998866股;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41人,代表股份1138417788股。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周俊律师、翁春娴律师列会见证。
三、会议的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其中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关于为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可参加表决的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6436416654642819759599.8723%77172580.1199%5018010.0078%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67410413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54%;反对
771725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0%;弃权501801股,占该
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5%。
议案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可参加表决的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6436416654635090290198.6714%838851041.3033%16286490.0253%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96809444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673%;反对
83885104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40%;弃权1628649股,占
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7%。
议案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符布林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股份(股)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6436416654638149643399.146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7402976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510%。
3.02关于选举孙剑锋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股份(股)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6436416654638159055699.148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27497099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64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周俊律师、翁春娴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决议。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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