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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蛇口: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0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5-052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5年

5月9日及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30日下午2: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铁峰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总经理朱文凯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85人,代表股份6273555725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9.55%,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5298471767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76人,代表股份975083958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饶晓敏律师、龙梓滔律师列会见证。

三、会议的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其中议案6、议案8、议案12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回避了表决;议案7以特别决议通过。

各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议案1、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6273555725625149804499.6484%130739040.2084%89837770.1432%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740458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37%;反对

13073904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68%;弃权8983777股,占

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94%。

议案2、关于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可参加表决的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6273555725625156374499.6494%131016040.2088%88903770.1417%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747028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664%;反对

13101604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21%;弃权8890377股,占

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15%。

议案3、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可参加表决的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6273555725625179084499.6531%129272040.2061%88376770.1409%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769738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101%;反对

12927204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86%;弃权8837677股,占

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13%。

议案4、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可参加表决的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6273555725625238035399.6625%126253340.2012%85500380.1363%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8286896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36%;反对

212625334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05%;弃权8550038股,占

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9%。

议案5、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可参加表决的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6273555725625159504499.6499%131217040.2092%88389770.1409%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750158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724%;反对

13121704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60%;弃权8838977股,占

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16%。

议案6、关于2025年度捐赠预算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可参加表决的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97568481286832683388.9967%9885144110.1315%85065380.8719%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12104289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329%;反对

98851441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296%;弃权8506538股,占

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76%。

议案7、关于审议公司发行债券产品一般性授权事宜的议案可参加表决的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6273555725625206779699.6575%129471910.2064%85407380.1361%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7974339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634%;反对

12947191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24%;弃权8540738股,占

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41%。

议案8、关于审议2025年度在招商银行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可参加表决的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97568481295364906997.7415%135113051.3848%85244380.8737%

3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

决结果:同意497426525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80%;反对

13511305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10%;弃权8524438股,占

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10%。

议案9、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可参加表决的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6273555725616333622598.2431%966662921.5409%135532080.2160%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09242768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820%;反对9666629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089%;弃权13553208股,

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91%。

议案10、关于审议为联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可参加表决的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6273555725625075418299.6365%143482050.2287%84533380.1347%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6660725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05%;反对

14348205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21%;弃权8453338股,占

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73%。

议案11、关于审议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可参加表决的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6273555725624477066499.5412%156390530.2493%131460080.2095%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0677207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587%;反对

15639053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06%;弃权13146008股,占

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07%。

议案12、关于审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可参加表决的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4与会全体股东97568481295384473997.7616%133422351.3675%84978380.8710%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7622195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956%;反对

13342235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85%;弃权8497838股,占

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59%。

议案1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可参加表决的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6273555725625019770699.6277%144321420.2300%89258770.1423%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6104249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034%;反对

14432142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83%;弃权8925877股,占

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83%。

议案14、关于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可参加表决的同意反对弃权股份(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6273555725625091742799.6391%139116210.2218%87266770.1391%其中,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96823970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420%;反对

13911621股,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81%;弃权8726677股,占

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99%。

议案15、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1关于选举黄传京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可参加表决的股份(股)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6273555725607698562196.866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选举黄传京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

举票数为322892264票,占该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589%。

5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饶晓敏律师、龙梓滔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随本公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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