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证券简称:伟星股份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1468号《审计报告》确认,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0334527.42元,按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0897462.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03498572.49元,扣除支付2023年度股东现金红利526171748.85元、2024年中期
股东现金红利233828370.60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82935517.8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30296953.77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0296953.77元;期末总股本为1168889653股。
3、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及比例
(1)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以总股本11691418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233828370.60元;该方案已于2024年9月25日实施完毕。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1168889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350666895.90元。
1(3)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
分红总额为584495266.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3.46%。
(二)其他说明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授予股份或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比例不变的原则分配。
二、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指标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584495266.50526171748.85363021944.6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00334527.42558105046.28488646327.2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982935517.8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30296953.77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473688959.9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582361966.9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473688959.95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2-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473688959.95元,占近三年(2022-2024年)平均净利润的253.05%,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所处行业环境、未来发展规划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确定的
2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承诺。
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
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96.00万元、0万元,分别占其总资产的0.07%、0%,均低于
5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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