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证券简称:伟星股份公告编号:2026-00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6〕6850号《审计报告》确认,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44598106.67元,按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169641.8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82935517.80元,扣除支付2024年度股东现金红利350666895.90元、2025年中期股
东现金红利116888965.30元,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97808121.4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22267868.89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2267868.89元;期末总股本为1188889653股。
3、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及比例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
以总股本1168889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116888965.30元;该方案已于2025年10月30日实施完毕。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1188889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475555861.20元。
1(3)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
红总额为592444826.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1.91%。
(二)其他说明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授予股份或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比例不变的原则分配。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指标列示如下: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592444826.50584495266.50526171748.8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44598106.67700334527.42558105046.2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097808121.4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22267868.8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703111841.8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634345893.4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703111841.85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是√否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三年(2023-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703111841.85元,占最近三年(2023-2025年)平均净利润的268.48%,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所处行业环境、未来发展规划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
2(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承诺。
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
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分别占其总资产的0%、0%,均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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