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3证券简称:伟星股份公告编号:2026-013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预计2026年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将发生合计不超过5700.00
万元的劳务服务、零星采购、房屋租赁等业务。2025年度上述业务实际发生金额6269.26万元。
2026年4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礼永先生、郑阳先生、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沈利勇先生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合同签订金额截至3月31日上年发生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类别价原则或预计金额已发生金额金额
电镀加工按市场价格401.00126.83378.78伟星集
团子公水电费结算按官方定价9.006.718.51
劳务服务司、公司接受市政工程施
按市场价格2650.00551.273636.12
联营企工、绿化养护等
业接受广告、咨询
按市场价格120.0014.1795.10等服务
1污水处理按市场价格1020.00251.04920.12
商品购销零星产品购销按市场价格1350.00132.50346.00
房屋租赁房屋租赁等按市场价格150.0010.20884.63
合计5700.001092.726269.26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实际发生实际发生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披露日期及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预计金额额占同类额与预计类别金额索引业务比例金额差异
电镀加工378.78100.00%
水电费结算8.513.56%详见公司于伟星集接受市政工程施
2025年3月
劳务服务3636.1220.09%
团子公工、绿化养护等
29日登载于
接受广告、咨询巨潮资讯网司、公95.107600.004.40%
司联营等服务-17.51%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
企业污水处理920.12100.00%告》
商品购销零星产品购销346.0098.54%(2025-016)
房屋租赁房屋租赁等884.6317.45%
合计6269.267600.00--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不适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不适用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材科技”)成立于2000年3月,法
定代表人为李斌先生,注册资本12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临海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为新型塑料管道配件的制造、加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483.95万元,净资产为5000.98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2589.33万元,净利润3154.30万元。
(2)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建材”)成立于2019年6月,法
定代表人为李斌先生,注册资本32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前江南路6号,主营业务为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加工与销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84215.50万元,净资产为146896.7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6296.18万元,净利润35478.92万元。
2(3)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建材”)成立于2003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戚锦秀先生,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为上海市奉贤区航南公路7688号,主营业务为新型塑料管道的制造、加工与销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5972.35万元,净资产为29618.0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68617.30万元,净利润14617.48万元。
(4)浙江伟星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商贸”)成立于2019年6月,法定代
表人为施国军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洋街道前江南路6号,主营业务为塑料管道、防水涂料等建材销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73099.95万元,净资产为-3520.86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21272.65万元,净利
润2417.78万元。
(5)浙江可瑞楼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可瑞”)成立于2021年10月,法
定代表人为王如超先生,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航天大道
99 号 13 幢 803C 室,主营业务为提供舒适家系统等的设计、销售、安装和售后一体化解决方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163.24万元,净资产为-2367.5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0507.69万元,净利润-3037.98万元。
(6)浙江伟星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建设”)成立于2001年5月,法
定代表人为李方伟先生,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巾山东路巾城大厦,主营业务为市政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38864.77万元,净资产为12999.7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2784.63万元,净利
润2228.69万元。
(7)浙江伟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文化”)成立于2002年6月,法
定代表人为冯济府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文三路252号伟星大厦23楼,主营业务为广告、咨询服务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02.84万元,净资产为1397.9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74.75万元,净利润56.73万元。
(8)浙江伟星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光学”)成立于2013年1月,法
定代表人为叶立君先生,注册资本6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邵家渡街道山下坦村铁路大道南侧,主营业务为眼镜制造及销售等。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64212.56万元,净资产为48786.9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0965.29万元,净利
润8653.63万元。
(9)浙江伟星光学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光学商贸”)成立于2021年12
3月,法定代表人为施兆昌先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邵家
渡街道山下坦村铁路大道南侧,主营业务为眼镜销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
4270.80万元,净资产为2189.94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898.07万元,净利润
418.77万元。
(10)浙江融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汇环境”)成立于2017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戴荣明先生,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住所为台州市临海市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东海第二大道与南洋三路交汇东南角,主营业务为废水加工处理。截至2025年12月
31日,总资产为13128.51万元,净资产为8051.69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4024.48万元,净利润-523.95万元。
上述塑材科技、临海建材、上海建材、伟星商贸、浙江可瑞五家公司2025年度财务数
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余公司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与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新材”)、伟星建设、
伟星文化、伟星光学同为控股股东伟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塑材科技、临海建材、上海建材、伟星商贸、浙江可瑞系伟星新材的子公司,伟星光学商贸系伟星光学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对关联法人的定义,公司和伟星集团前述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公司及分、子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融汇环境系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对关联方的认定,公司和融汇环境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2025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优良,具备较强的支付能力,出现无法正常履约的可能性极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1、电镀加工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数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2、接受工程施工、绿化养护
4(1)定价原则和依据:参考项目所在地的定额及材料信息价。
(2)交易总价:按实结算,并经第三方审核后确定。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结算。
3、接受广告、咨询等服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实际工作量×每项业务的市场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或季度结算,单个子项目按项目周期结算。
4、废水处理业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期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交易总价:排放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月以转账方式结算。
5、商品购销业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以市场价格计价。
(2)交易总价:实际用量×单价。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实际交易即时结算。
6、房屋租赁业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遵循当地房屋租赁市场价格。
(2)交易总价:面积×每平米价格。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年以转账支票或其他支付方式结算。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有效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全资子公司临海市伟星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科技”)专业从事各
类材质产品的电镀加工业务,装备优良、技术精湛,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质量和服务;
同时,与伟星新材子公司有多年的业务合作,对其产品加工业务较为熟悉。因此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双方的利益均能得到保证。
(2)伟星建设是一家具有承接大中型工程施工能力的综合型建筑施工企业,业务范围
涉及市政、园林绿化、房屋建筑、土石方、体育场地设施等施工领域,具有市政工程施工
5总承包一级、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等资质。其对公司的经营要
求和工业园的规划部署比较了解,有较强的园区建设与市政设计及施工能力。
(3)伟星文化专业从事企业文化管理,具有丰富的广告策划、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及咨
询服务经验,基于其对伟星的文化内涵和经营理念极为熟悉,品牌推广及活动策划能力较强,咨询管理服务到位,公司与其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基础,双方的持续合作有利于公司的品牌形象宣传和提升。
(4)融汇环境是一家专业从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务的企业,拥有全套电镀污水集
中处理系统,能有效解决电镀企业废水处理问题,达标排放,减少环境风险隐患。化学科技委托融汇环境处理废水加工业务有利于公司降低运营成本,保障双方利益。
(5)公司各工业园在园区建设过程中,零星采购伟星新材部分子公司的管道、舒适家
系统等产品,以及因业务发展需要,零星采购伟星光学商贸的光学镜片等产品,均为正常的市场采购行为,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6)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要,公司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商贸、伟星建设、伟星光学
等发生的房屋租赁等业务,有利于双方的内部管理与效率提升,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政府定价和参照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
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子公司、公
司联营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会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存在,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2026年4月3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塑材科技、临海建材等关联方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6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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