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及目的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国内服饰辅料行业的龙头
企业,多年来持续推进全球化战略,国际业务和境外资产占比呈持续增长态势,主要以美元等外币进行计价和结算。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的不利影响,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公司拟开展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合法、审慎、安全、有效为原则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货币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业务。公司优先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基础性外汇衍生工具。
(二)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合约金额不超过15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并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四)交易对方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
1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
或个人进行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但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衍生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交割时
市场汇率与合约价格背离,可能导致套期保值有效性降低或失效,甚至出现一定的账面损失。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若内控制度执行不
到位或操作人员判断失误,可能引发操作风险。
3、履约风险:若交易对方信用状况恶化或出现违约,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按合约约定进行交割。公司将选择长期合作、资信良好的大型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总体可控。
4、政策风险:若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衍生品交易规则发生重大变化,
可能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变动或交易受限。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控制交易规模: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操作均须基于真实的业务背景提出申请,并将交易规模严格控制在股东会批准的授权额度内。
2、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公司已制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与隔离、内部风险
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
3、持续监控与报告: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定期
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启动应急措施。
4、审慎选择交易对手与产品: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经营稳健的大型银行等金
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优先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保值工具。
5、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公司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或亏损预警线),明确止损处理程
2序,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确保风险敞口始终处于可控范围内。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在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和盈利可预测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综上,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主营业务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明确了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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